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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兴县方针实施意见

质量兴县方针实施意见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切实提高我县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总体水平,根据省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一城三县”为目标,以提高产品质量和产业水平为重点,切实强化质量工作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应对市场竞争、推动自主创新、节约资源能源、维护社会和谐等方面的宏观调控和基础保障功能。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加强标准化和计量基础工作,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向的质量工作机制,全面提高我县质量工作总体水平,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使全县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部分领域达到省内先进水平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产业和企业产品的整体水平适应国内市场竞争需要,广大人民群众多层次的质量需求得到基本满足。

(一)全社会质量意识普遍提高。通过实施不同层次的质量教育与培训,使质量知识在全社会得到普及,先进质量管理理论和方法得到推广应用;质量文化和质量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公众质量投诉和维权渠道畅通,市场经济秩序明显好转,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得到遏制,基本清除区域内质量问题和造假现象;形成关心质量、重视质量、参与质量、监督质量、享受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品牌经济规模不断壮大。通过以质取胜战略的实施,推进全县品牌经济规模不断扩大,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内竞争力的企业和自主品牌,打造省级名牌3—5个,省驰名商标2—3个,使全县名牌产品和驰名企业产值达到全县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30%以上。

(三)主要产业竞争能力显著增强。支持奶畜、烟草、矿产、旅游、果品、蔬菜等支柱产业的发展,加快乳品和烤烟的发展速度,着力培养一批龙头企业。

(四)产品质量明显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质量损失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建材、奶畜、烟草等产品质量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基本得以杜绝,食品质量安全水平达到国家标准;优质农产品比重明显上升。

(五)工程质量明显提升。竣工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功能完备、环境良好,安全可靠,节能减排等综合满意指标不断提高。

(六)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在交通、邮电、商业、医疗卫生、金融、保险、房地产、旅游、信息咨询等服务行业,全面制定并推行服务业质量标准,完善服务业质量标准体系,形成一批具有品牌优势、在省、市有影响力的精品服务项目和大型服务企业;着力培育壮大旅游、文化、现代物流三大产业,使其成为服务业发展新亮点、整体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七)技术支撑和保障能力不断得到增强。建立质检机构2个以上;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个,制订、修订地方农业标准2个,建立2—3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企业采用国际、国家标准5—8项;发挥烤烟和乳制品的技术优势,起到技术支撑作用,使先进适用的国际与国家标准、清洁生产标准、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标准、环境保护技术和生态保护标准得到普遍推广,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8%以上,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计量检测体系日趋完善,中小企业计量体系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基本形成社会化的计量校准体系。

三、工作重点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要以质量振兴为己任,调动和组织各行各业持续推进以提高质量、振兴经济,促进发展为主要内容的“质量兴县”和“质量兴业”活动,推进质量事业全面、协调和健康发展。各企业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经营理念,积极开展“质量兴企”活动,着力提升产品质量和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一)突出发挥名牌战略的带动作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名牌产品认定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93号令)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名牌战略的意见》(陕政发[]69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工业产品名牌、农产品名牌的培育、扶持和宣传力度、着力打造的优势和特色品牌,不断提高名牌企业和名牌产品的质量效益;鼓励企业加大科研开发经费的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品牌价值和竞争实力;发挥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的作用,促使各类生产要素向名牌企业聚集,加强名牌产品、知名企业与著名企业的合作,扩大名牌企业的产品销售,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团和产业集群。

(二)广泛开展“质量兴县”和“质量兴企”活动。为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进一步增强我县在全省各县(区)中的综合竞争力,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质量兴县”和“质量兴企”活动,对重视和关心质量、质量管理水平高、产品质量稳定、信誉良好,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中国或省名牌、中国或驰名商标以及国家和省级工程质量奖等荣誉的企业和个人给以表彰奖励。县财政每年拨付5万元做为奖励经费。

(三)着力提高标准化管理工作水平。紧紧围绕现代农业、建材工业和现代服务业的提升和发展,大力推进实施标准化战略。以发展绿色经济为前提,以促进自主创新、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和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为重点,建立健全我县科学规范的标准体系,加快陇州核桃、线辣椒、烤烟种植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步伐,搭建全县标准化技术服务平台,完善标准信息服务体系,构建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机制,为“质量兴县”提供技术保障。引导企业建立完善的标准体系,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内先进标准,争创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企业。

(四)推动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按照国家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要求、把产品质量作为衡量企业诚信水平的重要指标,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质量信用制度。建立健全企业质量诚信档案,开展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对守法经营、质量过硬的企业加强宣传和扶持;对管理薄弱的企业加大监管和巡查力度;对制假售假的企业依法严肃查处并予以曝光。加强质监、动植物检疫、工商、税务、公安、安监、银行等单位之间的合作,加快整合企业诚信信息资源,建立规范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机制和信息机制。探索建立质量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严厉惩处企业失信行为,积极发挥有关社会组织的作用,促进行业自律,打造诚信守信的社会环境。

(五)加快质量保障能力建设。组织开展质量科学的研究与试点工作,加大对质量安全风险的分析与评估,强化各类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和能力验证,提高机构的技术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大投入、整合资源的要求,抓好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检验所食品检验室、工程质量检验室、卫生监督检验室等质检中心建设。在全县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量值传递和朔源体系。在企业中大力推广计量管理体系认证,提高企业和计量检定机构计量器具的配备率和受检率。不断完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应急反应和安全评价体系,全面提高应对特种设备突发事件的能力;着力提升农产品、食品、药品等产品的监督检验和应急技术保障能力;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加强良好农业行为规范认证和有机、绿色、无公害产品认证。加快建立和完善质量工程师和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制度,为质量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六)构筑质量安全监督体系。坚持从源头抓质量,运用生产许可、认证认可、注册备案等手段,对涉及健康安全的产品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对重要工业产品和农产品、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重要领域的全过程监督,扩大监督抽查的覆盖面,构建以准许、追溯、召回、退出制度为核心的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完善动植物疫情和农兽药检测监控体系;不断完善打假责任制度、奖励举报制度和专项检查制度,形成政府负总责、企业负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行业协会和群众广泛参与的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新局面。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质量兴县”工作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主任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行业主管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靠实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质量法制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规章制度,严格依法行政。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质量法律、法规、规章、将质量法律知识的宣传纳入全县普法规划,提高全民质量法制意识,营造知法、守法、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质量监管部门机构及队伍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承担的取能和工作性质,合理配置机构和编制,确保质量监管工作落实到位。要加强质量人才梯队建设,重点培养高层次、高技能的质量专业人才;按照从严治政的要求,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精、管理强的质量工作队伍。

(四)加大质量建设投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投入力度,提供必要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要引导企业加大质量建设投入,切实加强新产品研发和科技创新工作,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县政府将对在名牌产品工作中做好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企业予以奖励。

(五)广泛开展质量宣传活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3·15)、“世界计量日”(5·12)“质量月”(9月)、“世界标准日”(10·14)等主题宣传活动,实施不同层次的质量教育培训,普及质量知识,全面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县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实事求是地宣传报道质量工作的现状和先进典型,及时曝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质量监管部门要建立统一、科学、权威、高效的质量信息制度,并依照有关规定及时质量信息,形成监管到位、信息准确、及时、全民监督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