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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实施工作意见

知识产权实施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科技大会和省科技大会、知识产权工作会议精神,将知识产权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努力提升全市自主创新能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为实现“三个率先”、建设和谐奋进新提供有力支撑。

二、试点时间

三、主要目标

1、加强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职能,建立县级政府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年在7个工业基础较好的县区和开发区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逐步健全各县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2、在装备制造、金属冶炼及加工、能源化工等技术领域掌握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加快专利技术产业化步伐,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企业和行业,提高全市知识产权的创造、应用、管理和保护能力。年开通市装备制造业专利数据库,逐步开通我市各主导产业、行业专利数据库和专利技术交易平台,为建设工业强市和率先实现工业化提供服务。

3、全市年专利申请量增长25%以上,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占30%以上。年专利申请500件以上,比年增长50%以上。

4、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中国名牌、名牌数量显著增长,原产地保护工作取得突破,实现各级政府软件正版化,积极推进企事业单位软件正版化。

5、全市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进一步提高,形成良好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法治环境。

四、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

市政府成立市知识产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市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并承担市知识产权协调领导小组的职能。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郭社荣任组长,市级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日常工作。

2、增加投入

市政府设立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具体数额为当年市级科技三项费用的5%,并随着财力和三项费的增长而增加,主要用于知识产权宣传培训、申请资助、实施转化、行政执法等方面。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局和市知识产权局共同管理,专款专用、专户管理。

3、设立市专利奖

市政府设立市专利奖,奖励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专利发明人。获市政府专利奖的单位和人员与获市政府科学技术奖的单位和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市政府成立市专利奖评审委员会,由市政府领导、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组成,专家人数不低于5人。市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奖的通知评奖、收集申报资料、组织专家评审、发放获奖证书、推荐申报省专利奖等工作。

4、强化考核

把知识产权产出量和拥有量纳入县区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县区政府和市管企业领导岗位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作为各级各类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职级晋升、职称评聘和评定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选拔专家的重要内容之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分别制定具体考核办法。

5、突出企业主体地位

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也是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主体。要继续开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和知识产权特派员联系企业活动,指导企业制订知识产权战略,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知识产权知识培训,协助企业及时办理知识产权相关事宜。鼓励企业开展专利运用和产业化工作,让企业在实践中体会知识产权制度的价值。在全市树立10个左右的创造、运用、保护知识产权的先进企业。

6、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普及工作

利用各种媒体、各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继续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四进”(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要把知识产权相关知识纳入干部培训内容;市委组织部要把知识产权相关知识列入“大讲坛”培训内容;市教育局、市知识产权局选择1—2所中小学开设知识产权培训课程,开展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市委宣传部、市知识产权局、工商局、文化局、商务局等部门要选调业务骨干组建市知识产权培训讲师团;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年在金、渭两区所有社区内设立知识产权宣传栏,在其它县区逐步设立,在全市尽快形成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7、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

积极探索市知识产权局与市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等联合行政执法的路子,完善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及时有效处理各类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和投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