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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美好家园指导意见

农村美好家园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县委、县政府决定,集中利用一段时间,在全县开展农村美好家园创建行动,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优化人居环境为重点,结合“千村百镇”示范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和清洁工程、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实施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着力打造绿色、生态、人文、和谐,努力建设农村美好家园。

二、总体目标

力争用2年左右的时间,大力开展村镇环境整治,建立健全村镇环卫保洁机制,落实农村环卫长效管理制度,基本解决农村“脏乱差”突出问题,实现农村环境卫生明显好转,人居环境显著改善,整体形象达到有效提升的目标。具体分三步实施,第一步“三沿四线”连片整治,使高沟镇、二坝镇,沿江、沿路的村庄和集镇环境得到有效整治,村容镇貌明显改观。第二步拓展扩面全面整治,在重点突破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实现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体推进。第三步巩固完善提升整治,不断总结完善工作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效果,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三、重点任务

(一)大力整治村容村貌。开展村庄整治,重点整顿空心村、破旧废弃房和畜禽圈舍,清除村前屋后各种杂物,整修完善村内外道路,鼓励农村住户按照村镇建设规划,改造修缮危旧房。同时,加强沿江、沿路的集镇管理,全面开展清理整顿,重点整治违章搭建、乱堆乱放,规范经营秩序、交通秩序等。

(二)大力整治环境卫生。全面清理公路沿线、村庄、集镇、河道两侧的垃圾,建立和完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健全垃圾清运和集中处理机制。全面清理疏浚村镇内外下水道、污水沟及渠塘,积极推进改水、改厕,加强农村水源地保护。

(三)大力推进造林绿化。扎实推进绿色建设,重点抓好公路沿线、村庄、集镇的绿化。积极推进村庄绿化,大力开展集镇绿化,提高绿化美化水平。高标准建设省道绿色长廊景观带和无城环城河观光景观带,建设县乡道绿色长廊。积极实施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重点抓好省县道可视范围内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

(四)大力倡导文明新风。着力提升广大农民的精神面貌,加强思想道德和文明素质建设,教育广大农民群众树立卫生意识、环保意识、可持续发展意识,完善村规民约,积极倡导卫生、科学、文明生活新方式,让“讲究卫生、保护环境、热爱农村美好家园”成为人们自觉的行动。

四、行动步骤

创建行动从2012年4月开始,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4月)。精心准备启动整治,广泛深入宣传发动,积极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各乡镇制定出台具体工作方案,召开工作动员会,全面启动创建工作。

(二)重点突破阶段(2012年5-2012年9月)。实施公路沿线连片整治,重点对高沟、二坝镇以及巢无路、通江大道、二军路、高新大道、大堤沿线村庄和集镇的环境进行集中整治;消灭抛荒田,调整农业结构,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积极开展造林绿化美化。

(三)全面推进阶段(2012年10月-2012年4月)。实施拓展扩面全面整治,在重点突破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四)巩固提升阶段(2012年5月-2012年12月)。实施巩固完善提升整治,各乡镇要对照整治标准,自查自纠、补缺补差,并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整治措施,巩固提升整治效果,全面建立和落实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五、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县农村美好家园创建行动指挥部,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与县新农办合署办公。建立县领导联系乡镇制度,县级领导每人联系一个乡镇,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各乡镇也要成立高规格的领导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创建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落实工作措施,加强工作指导,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创建行动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加强协调配合。要广泛动员广大干部群众、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各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农村美好家园创建行动目标任务,将”千村百镇”示范工程、农村清洁工程、土地综合整治、农村危房改造、生态乡村创建等有关项目进行有机整合,做到项目向沿江、沿路积聚,资金向环境综合整治集中,形成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三)建立长效机制。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划定道路、村庄、集镇、河道责任区,实行镇(乡)、村(居)长挂牌负责制。要抓好环卫保洁队伍建设和环卫设施的合理配置,建立健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县财政将安排适当资金,待验收合格后,实行“以奖代补”;乡镇按照“以钱养事”原则,安排必要的资金;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宣传、引导、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建设,确保创建行动取得实效。

(四)严格考核奖惩。创建行动期间,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和县指挥部办公室将根据抽查、暗访情况,适时进行通报。将此项工作列入乡镇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评出5个先进乡镇、10个先进村(命名环境优美村庄),由县委、县政府给予表彰奖励;纳入“两问两整治”范围,对工作不负责、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问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