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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拥单位年检工作意见

双拥单位年检工作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根据市统一部署,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结合实施农民幸福家园工程,组织开展农村美好家园创建行动,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优化人居环境为重点,结合“千村百镇”示范工程、农村清洁工程、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实施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着力打造生态含山、绿色含山、人文含山、和谐含山,努力建设农村幸福美好家园。

二、建设任务

(一)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清理公路及其沿线、村庄、集镇、河道两侧的垃圾,建立和完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健全垃圾清运和集中处理长效机制。抓好道路沿线村镇规划,严禁违章建设,巢宁路、古运路及巢二路3条主要交通干道按城市道路标准控制,在公路沿线两侧30米内杜绝以任何理由进行建设。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基本消灭全县农村“脏乱差”现象,实现农村环境卫生整洁、镇容村貌美观的目标。具体分三期实施:第一期(年5-9月)“三线二镇”连片整治,使巢宁路、巢二路及古运路沿线的村庄和陶厂镇、清溪镇得到有效整治,村容镇貌明显改观。对沿线村庄,按照“户集、组收、村运、县镇处理”模式,将农村生活垃圾运送到镇垃圾中转站,实现集中处理;对集镇、道路、河道,按照权属管理的要求,划定责任区,实行县、镇、村挂牌负责制。同时鼓励有条件的镇村,开展集中连片环境整治活动(集镇、村庄、公路沿线、河道环境整治标准详见附件)。第二期(年10月-年4月)拓展扩面全面整治,在重点突破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实现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体推进。第三期(年5—12月)巩固完善提升整治,不断总结完善工作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效果,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二)开展村庄整治建设。一是以土地整治项目和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抓手,通过迁村并点,新建15个示范村(社区)。要求各村在完成村内道路、房屋、水电、卫生厕所等建设基础上,开展村庄绿化亮化净化美化工程;修建休闲广场、农民科技书屋等村民活动中心;鼓励有条件的示范村建设幼儿园、农家超市和村卫生室。建设期限一般为两年。二是以“千村百镇”示范工程为抓手,选择15个示范中心村作为整治村,开展村庄环境整治。要求各村以“三清三改三整顿”为主要建设内容,在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基础上,进一步开展绿化亮化净化美化工程,并支持有条件的村修建村民活动中心和其它公益性设施,着力打造一批环境优美村。建设期限为一年。三是对祁门、关镇2个农村集镇沿街建筑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整合、统一改造,力争年内结束。

(三)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和造林绿化。以“规模产业优质化、特色产业规模化”为方向,大力开展粮棉油、畜禽、水产等主导产业和茶叶、蔬菜等特色产业创建行动;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和土地产出率;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推动农业规模经营;壮大龙头企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以造林绿化为重点,扎实推进绿色含山建设,重点抓好公路沿线、村庄、集镇和河道的绿化。积极推进村庄绿化,大力开展集镇绿化,提高绿化美化水平。大力实施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重点抓好国道省道可视范围内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

(四)大力倡导文明新风。着力提升广大农民的精神面貌,加强思想道德和文明素质建设,教育广大农民群众树立卫生意识、环保意识、可持续发展意识,完善村规民约,积极倡导卫生、科学、文明生活新方式,使“讲究卫生、保护环境、热爱农村美好家园”成为人们自觉的行动。

三、建设原则

(一)坚持点线联动。要求30个示范村、2个示范镇、3条主干道(巢宁路、巢二路及古运路)及部分节点环境整治同步推进。同时要把好示范村选择关,要求选择的示范村规模在80户左右、80%以上农户同意、村两委班子积极性高、交通便捷且为村庄规划布点村,并履行报批手续。

(二)坚持规划先行。在示范村建设中,要把规划摆上突出的位置,坚持高标准、高起点、高品位,切实发挥其龙头和先导作用。由县新农办牵头,各镇配合,聘请有资质、高水平的规划设计单位,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因村制宜编制好示范村建设规划,按照法定程序报批实施。

(三)坚持联系帮扶。自年起,在示范村建设中,全县建立新一轮联系帮扶制度。每个镇新农村建设由分工联系该镇的县委常委牵头负责;每个整治村均由一名县负责人联系、5—6个县直单位帮扶。县负责人、帮扶单位要协同当地镇党委、政府和示范村制定好建设规划,并结合实际,制定帮扶方案,抓好检查督促。原则上每个帮扶单位支持示范村建设资金不少于1万元。

(四)坚持以奖代补。依托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按5万元/亩对旧村拆并进行补偿,按3万元/亩对迁村并点示范村村内公益事业进行补助。县财政安排400万元专项资金,对村庄整治和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工作实行以奖代补,开展村庄整治的示范中心村,平均每个村补助10万元;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试点村,按村庄规模实行定补。以上各项补助标准由县指挥部办公室制定方案。对发展现代农业和绿化造林,取得一定成效的,按照《含山县农业产业化扶持引导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给予奖补。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县农村美好家园创建行动指挥部,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与县新农办合署办公。各镇要成立高规格的领导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创建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县直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落实工作措施。实施村要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实施。每个示范中心村都要成立新农村建设理事会,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村内建设项目的实施。指挥部办公室建立并落实月通报、季督查、半年汇报、年度考核验收工作机制。

(二)明确责任。各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辖区内农村美好家园创建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工作,对本镇农村美好家园创建行动负总责。国土部门指导镇村做好土地整治相关工作,建设部门指导示范村做好规划、设计工作,公路、交通部门做好沿路环境整治工作,水务部门做好河道环境整治工作,文明办、环保部门指导示范村做好垃圾集中处理工作,团县委、爱卫办指导示范村做好改厕工作,农委、林业、国土部门做好现代农业、绿化造林和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发改、财政、农业等部门做好新农村建设相关项目资金的争取、投入和管理工作,宣传、广电部门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三)加大投入。坚持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农民投入为主体、社会力量多方支持的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入机制。除县财政安排以奖代补专项资金支持外,镇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示范村建设,镇对每个村庄整治示范村投入不少于4万元。各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农村美好家园创建行动目标任务,将“千村百镇”示范工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百村万户”绿色家园项目、农村清洁工程、农村改厕项目进行有机整合,促进项目向示范村集聚、资金向环境综合整治集中,综合发挥各项资金的叠加效益,争取把示范村建成亮点村、明星村。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加快推进新农村示范工程建设。

(四)严格考评。将农村美好家园创建行动纳入各镇和县直相关部门年度考核内容,每年度评选农村美好家园创建行动先进镇3名、先进帮扶单位10个、“环境优美村”10个,由县委、县政府表彰奖励。创建行动期间,县指挥部办公室和县“两办”督查室要加大指导和督查力度,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要制定科学的考评体系,加强检查考评,对落实不力的镇,要予以通报批评,对屡受通报批评的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问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