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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三基意见

林业局三基意见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狠抓基础建设,努力打牢基础根基;狠抓队伍建设,苦练基本功;存在的问题;2010年工作意见,对林业局三基工作意见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健全机构,落实责任、机构更名挂牌全面落实、狠抓队伍建设,苦练基本功、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存在的问题、2010年工作意见,具体材料请详见:

县森林公安局2009年“三基”工作,在州、县行政、业务主管部门的直接领导和指导下,按照“整合警力、做实县局、优化布局、规范建所”的发展战略和全州森林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及州局制订的“三基”工作考核标准,结合实际,认真抓好“三基”各项工作的落实,基本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三基”工作总结如下:

一、狠抓基础建设,努力打牢基础根基

(一)健全机构,落实责任

Xx县森林公安局为切实加强对本局“三基”工程建设的领导,确保“三基”工作进展顺利,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队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人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机构更名挂牌全面落实

按照《Xx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州县森林公安机关机构设置的通知》(文机编办200910号)和上级森林公安局的要求,Xx县早部署、早行动、早安排,积极向上级请示、汇报工作,落实各项筹备工作,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大力支持,于2009年4月27日正式更名挂牌,完成了更名挂牌任务。

(三)机构得到提升。机构更名挂牌之后,根据中共Xx县委《关于规范Xx州森林公安局Xx分局机构设置的请示的批复》(富复200914号)文件精神,Xx州森林公安局Xx分局更名为Xx县森林公安局,加挂Xx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机构升格为正科级单位。内设办公室、政工监督室、法制室、治安中队、刑事侦查中队,派出机构者桑派出所。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为副科级。

(四)体制管理。实行由县林业局和县公安局、州森林公安局领导管理体制,党政工作以县林业主管部门管理为主,公安业务以县公安局、州森林公安局共同管理为主。森林公安派出所是县森林公安局的派出机构。

(五)编制。核定政法编制28名,实有民警28名。

(六)领导职数。设局长1名,教导员1名(县林业局局长兼任),副局长3名(其中:1名副局长兼任副大队长)。设实职副科级基层领导干部7名。领导班子和基层领导干部全部配齐配强。

(七)硬件基础设施得到加强

2009年以来,根据工作需要,为加强内部各项硬件建设和基层一线办案工作,先后投入30余万元,改善了森林公安基层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其中:投入24万元,购进办案用车1辆;投入3万元,购买电脑6台;投入7000余元对枪库进行加固;投入6000余元,改造停车房1个;投入7500余元,购进数码相机4台;投入10000余元,对宽带网进行改造;投入10000元,改造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完成了县局办公业务用房基础性工作,项目材料、数据已上报,力争于2010年初动工新建。通过加大投入力度,我县森林公安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明显加强。

二、狠抓队伍建设,苦练基本功

今年以来,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开展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政治建警,加强队伍建设。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狠抓反腐倡廉和“五条禁令”的落实,强化队伍监督管理。二是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练什么”的要求,深入开展“三考岗位大练兵活动”,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三是制定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暂行规定,建章立制,以制度管人。Xx县森林公安局更名挂牌以后,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刻剖析森林公安机关工作与科学发展观不符合的机制和要求,结合内部实际,进一步建立、修订和完善了《Xx县森林公安局内部各项管理暂行规定》,新制订和出台了《责任区管理制度》、《错案追究责任制度》、《倒查制度》、《创建“平安林区”制度》、《内设机构干部任用、轮岗制度》、《工作通报制度》等,新制订的暂行规定共七章、七十条,发人手一册,适用性强、方便操作,为Xx县森林公安机关工作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

(一)责任区管理制度更加科学、合理、规范

按照县森林公安机关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和机关工作的调整,为加强林区治安综合治理和森林公安机关打击、防范、控制、管理的能力,在辖区重新划定三个责任区进行管理,进一步落实“平安林区”建设,并制定了《责任区管理制度》和相关制度、要求。通过落实责任区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了“一岗多责,一警多能”警务机制,逐步落实责任区的“三情四网两管理”建设,确明了各自的工作职责范围。管理更加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机关工作作风有所改变,民警的办案效率明显提高,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民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明显增强。

针对森林公安执法质量不高,基层基础业务不规范、不扎实等问题,我局严格按照“执法规范化,案审标准化、检查制度化”的要求,坚持边建设,边总结、边提高的原则,在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从提高民警个人执法素质抓起。对民警进行林业基本知识、林业法律法规知识和森林公安业务知识培训,先后举办了各类培训3次。二是加大对执法办案的监督力度,严格案件审查审核审批把关制度,确保了严格依法办案,保障了办案质量。三是保持严打态势,确保林区稳定。今年以来,根据林区治安形势和状况,先后组织开展打击非法烧制木炭行动、春绿行动、护鸟行动、绿盾三号行动等,截至10月31日止,我局共受理查处各类涉林案件207起,其中:立刑事案件22起,破19起,破案率86.3,逮捕12人,取保候审11人;立林业行政案件182起,查处180起,查处率98.9;治安案件3起,查处3起,查处率100。收缴非法木材210.397立方米,收缴国家一、二级保护树木16立方米,木炭17000市斤,树皮22100市斤,桌椅8套,野生鸟类549只,蛇22条,猴子1只,猎枪6只,罚没款32.32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5万元。因工作成绩显著,2009年初,被县委、县人民政府评为2008年度目标管理达标单位,奖励2万元。2009年初被州森林公安局评为“全州森林公安机关2008年综合考核第二名”,奖励4000元。

四、存在的问题

(一)省、州级森林公安机关投入县级和基层“三基”工程建设经费少。

(二)科技强警投入不足,依科技破案水平不高。

(三)民警的整体素质不高。

五、2010年工作意见

积极上报县局办公业务用房项目材料,力争2010年初动工新建;进一步加大我县“三基”工作落实,加大经费投入和培训力度,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按照巩固、加强、推进的思路,全面落实2010年“三基”工程建设考核指标,完成州、县交给的我县森林公安2010年“三基”工程建设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