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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税收征管工作要点

税务局税收征管工作要点

一、坚持依法征收,确保完成全年各项收入任务

(一)依法组织税收收入。要坚决贯彻好“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积极采取各种堵漏增收手段,向强化征管、加大稽查力度、严格重点税源管理要收入,坚决制止人为调节收入的错误做法。要强化税收收入预测,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变化和国家出台的宏观调控政策,做好先期的调研、测算和政策效应分析,及时制定应对措施,掌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充分认识形势的严峻性,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分析和研究。要兼顾依法治税与税收任务的关系,密切掌控收入时间进度,确保收入均衡。要进一步强化组织收入是首要职能的理念,不断强化征管,挖掘税源潜力,堵塞税收漏洞,加强收入督导,确保完成全年税收任务。

(二)大力清理欠税(费)。加强对欠税户的重点监控和管理,落实好《欠税公告办法》、《欠税约谈制度》,要按欠税额分层次进行定期公告、定期催缴,最大限度地压缩欠税、欠费规模。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加强减免税和缓缴审批管理,严格控制新欠发生,努力实现“新欠不增,旧欠逐减”的目标。

(三)加大稽查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稽查部门“以查促管、以查促收”的职能,优化稽查选案,提升执法精准度。要严格依法稽查,提高稽查“四环节”收入比例,努力提高稽查收入数量和质量。突出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提高税收执法的刚性和威慑力。继续抓好重点行业的税收专项检查,组织开展房地产、建筑安装、建材、化工、制造等支柱产业和特色行业的专项检查,以及对餐饮、娱乐、建安等重点行业的发票检查活动。继续完善和推进征管查互动协作工作,坚持落实好每月一次的稽查通报制度,进一步完善复查制度,以此强化和促进税务干部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依法治税意识,不断促进良好治税环境的形成。

(四)切实加强社保费征收。要进一步强化收入分析和重点费源监控,落实省局《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办法》,抓好缴费单位分类管理,加大欠费清理力度,确保完成收入计划。要继续推进社保费信息化建设,完善征缴方式,推广自然人软件使用,实现征缴一体化。因地制宜发展联合办公、联网征收和信息共享,提高社保费征收工作效率。

(五)继续做好综合治税工作。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切实加强与工商、国税、房管、土地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委托等综合治税制度。完善国地税协调配合机制,继续规范国地税登记信息比对工作,清理漏征漏管户。积极与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开展企业基础信息交换,着力解决税务登记信息与各类法人及非法人登记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税务登记率。

二、强化税收征管,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六)着力抓好税源管理。继续落实市局《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办法》和《税收管理员对重点税源企业日常管理及入户实地调点内容》,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加强政策辅导,对重点税源实施重点监控,力争使监控收入占到总体收入的80%以上。切实抓好重点税源管理,确保把骨干力量放在重点税源、重点行业管理上。加强对重点税源的稽查检查力度,做到以查促管、促收。按照重点税源专业化、一般税源精细化、小税源规范化的管理思路,抓好分类管理。继续在夯实征管基础上下功夫,做好数据规范和数据分析工作,落实《业务工作规程》,提高纳税辅导质量,严格非正常户管理。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继续落实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严格落实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新规定,进一步强化企业所得税的税源管理,严防纳税户流失。

(七)进一步强化行业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各类行业管理办法,积极做好建安房地产业管理软件推广应用工作,强化源泉控管。规范营业税减免税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营业税减免税情况督导检查。针对餐饮业、娱乐业、服务业等行业税负较低的现状,要认真开展专项检查,调整税负标准。抓好房地产业、建筑业、小型采掘业以及亏损企业、小型微利企业和非营利组织的企业所得税管理,全面推广企业所得税管理软件。加强个人所得税管理,继续强化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个人的个人所得税管理,抓好重点院校、医院、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征管和工资薪金比对工作。做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与城建税及附加的比对工作,严格落实市局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及时、据实对纳税人进行清算。

(八)加强地方小税种管理。强化对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工作的监管,力争实现应税车辆“税险同步”的工作目标。认真落实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逐步提高清算工作质量。加强资源税管理,继续推进“税务主管,矿管办,公安炸药控管”征管模式,完善《采石行业税收管理办法》。认真做好契税和耕地占用税政策宣传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征管工作。

(九)继续完善“四位一体”税源管理互动机制。以涉税信息采集、分析、利用为主线,进一步明确职责范围,规范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各环节职能和协作机制,构建与国税、工商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建立纵向互动、横向联动的立体化、专业化、信息化税源监控和管理体系。

(十)强化以票控税。认真落实《发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货运业发票管理,对代开票纳税人严把资料审核关,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代开。加强发票检查,重点对货物运输业、使用手工版发票行业开展日常检查。落实发票网上巡查和实地检查制度,对用票金额较大的重点行业、重点业户进行监控。认真落实发票违章举报、查处和比对工作制度,加强与公安部门协作,加大发票明查暗访和打假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制假、贩假、用假行为,努力净化依法用票环境。

(十一)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按照属地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集体履行职责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推行税收管理员日常检查制度,规范管理员管户,提高管理质量。按照税源管理专业化要求,科学设置不同税源管理岗位职责,强化税收管理员的信息采集、分析、利用职责,明确划分税收管理员职权范围。

三、加强执法监督,不断提高依法治税水平

(十二)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要强化干部执法风险教育,加强税法培训,建立税收执法风险防范体系,推广税收执法自动考核公示软件。继续落实好《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规则》、《税收执法风险点提示》和《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强化过错责任追究,减少执法随意性,切实规避税收执法风险。继续开展内部执法检查,由监察科等职能科室定期对各基层单位执法情况进行检查。继续开展争创“双百”活动,完善评选标准,保证公平公正。坚持依法减免税,严格减、免、缓税审批,防止越权减免税或违规缓征税款。注重解决税收政策理解和执行中存在的片面性问题,把握时机运用好、执行好政策规定。

(十三)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加强依法治税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开展税收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做好普法工作,开展好第2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和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广泛宣传普及税法知识,不断强化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税意识,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四、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纳税服务水平

(十四)增强全员服务意识。落实好《省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服务理念和全员服务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探索建立纳税服务绩效考评机制,强化各岗位纳税服务职能。

(十五)完善纳税服务平台。认真落实《办税服务厅工作规范》,统一规范办税服务厅岗位设置、公告内容,规范办税程序,优化服务流程,推行“一窗式”服务。强化办税服务厅自助服务功能,引导纳税人选择网上办税等便捷服务渠道。全面实行涉税审批事项统一窗口受理、内部流转、统一窗口答复的“一站式”、“同城通办”等服务模式,推行引导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限时办税、自助办税等服务方式,推进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

(十六)拓展多元办税。完善网上申报功能,建立以电子申报为主体,上门申报等其他方式为补充的多元化申报体系,加快推行以财税库银横向联网为依托的电子缴税方式。推进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方便纳税人,降低办税成本。改进税法宣传方式,完善纳税咨询辅导的途径、内容和手段,增强宣传和咨询辅导工作的常规化和实效性。

五、加快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信息化工作水平

(十七)狠抓信息化管理工作。深入落实《信息化星级管理办法》,继续抓好兼职管理员制度的落实,不断提升基层信息化应用水平。认真做好计算机技术培训工作,分层次、分岗位、分阶段加强基层操作人员软件应用培训,提高实际操作能力。做好应用软件运维工作,加强安全管理,保证信息系统稳定安全运行。巩固数据清理成果,加强征管软件的培训和应用考核力度,提高应用技能,减少操作类错误。

(十八)认真做好财税库银联网推广工作。在横向联网试点取得成功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规范流程,加强培训,做好网上开具缴款凭证软件的宣传工作。同时,将重点转向确保系统稳定运行和深度扩面工作上,加强内部协作,及时协调解决各种业务问题,加大宣传引导和培训力度,扩大横向联网范围,切实减轻基层和纳税人负担。

(十九)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对网络与信息安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进一步加强外网接入和使用的管理,加强上网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机房的安全管理和维护,确保安全、稳定运行。充分发挥安全设备作用,及时做好瑞星防病毒软件的使用与及时升级工作。加强局域网管理,规范移动存储介质、笔记本电脑的使用,提高网络的可管理性和安全性。

六、狠抓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二十)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按照《实施方案》,抓好各项规定动作筹划和组织落实。继续深入落实全面对标、认责承诺工作,确保取得实效。结合干部作风建设、亮牌示范、文明单位评选等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向纵深发展。

(二十一)强化领导班子建设。继续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以党组中心组学习为栽体,抓好理论武装。加强领导班子组织建设,优化领导班子配备,增强班子整体功能和合力,提高领导班子执政能力。

(二十二)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认真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拔任用干部标准,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认真落实市局《关于规范分局长管理的指导意见》,提高分局长领导能力和综合素质。加强干部交流、轮岗,增强队伍活力。落实“人才兴税”原则,提高各类培训的质量和效果,科学制定全局干部培训计划,认真落实“五员”培训方案,组织好各类业务骨干及专门人员培训。充分利用视频会议系统和网络平台,着力加强基层一线人员的学习培训。大力加强文明创建工作,积极争创省级文明单位。认真落实《全省地税系统基层规范化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提高基层规范化建设水平。

(二十三)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贯彻省、市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布置和要求,认真落实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加大反腐倡廉教育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厉行节约教育。抓好纪检监察工作向税收业务各环节渗入,继续坚持每半年一次的重点执法监察,定期对基层分局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审计。对征收、管理、稽查等业务环节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规范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行政问责暂行办法》,加大问责力度和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

(二十四)继续抓好作风建设。落实好《市机关工作人员损害发展环境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市地方税务局“二十个严禁”规定》,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深入落实每季度检查通报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对基层人员考勤、着装、禁酒、值班、纳税服务、税收执法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网上通报,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积极做好行风评议工作,加大纠风力度,坚决治理带有行业特点的不正之风,纠正侵害纳税人利益的问题。

(二十五)全面加强行政管理。加大“节约型”机关建设力度,以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精简文件,减少应酬为突破口,把不断增强的节俭意识转变为实实在在的节俭行为。着力改进固定资产管理、车辆管理和设备管理,严禁铺张浪费。完善《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压缩经费支出。深入开展固定资产规范化管理工作。加强后勤事务管理,切实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二十六)坚持“文化铸税”,探索有特色的地税文化。认真落实市局《文化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加大对地税文化建设的领导和推动力度,总结提炼地税核心价值理念,结合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税务文化活动。继续开展读书交流活动,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