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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城管局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2014年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紧紧围绕服务城市化、坚持依法行政,积极回应公众期待和社会关切,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不断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实效,更好的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机关、创新机关、廉洁机关的促进作用。现将我局2014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公布如下:

一、突出工作重点,深化信息公开与政务服务工作

1、积极推进城管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城市管理审批项目目录,依法公开行政审批流程图,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围绕省、市关于简政放权的决策部署,及时公开行政审批项目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继续推进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公开,加强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监督渠道的信息公开工作。

2、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一是扩大公开范围。全面公开本单位年度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二是统一公开时间。在今年10月31日前公开2014年预算和2013年决算。三是细化公开内容。预算全部公开至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并尽快公开至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三公”经费预算详细公开总额和分项数额,并说明增减变化情况。2013年决算公开的内容比照预算公开的内容确定。四是推行审计结果公开。积极稳妥推进财政审计信息公开,对列入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财政预算决算审计及“三公”经费审计等情况,要在审计报告生成后10个工作日内公开,提升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透明度。

3、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以及项目进展公开工作

4、继续做好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加强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加强预警预防信息和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高效快捷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风险信息,及时全面公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信息。

二、强化措施,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1、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对本单位印发的非涉密文件,及时在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

三、规范运作,着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1、强化主动公开工作。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各类信息,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运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等渠道,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等媒体的作用,及时主流声音和权威准确的政务信息,扩大受众面,增强影响力。

2、推进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工作。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要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制定信息、解读和回应的整体方案。公开前,要同步考虑相应解读事宜,准备解读预案及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公开时,同步配发解读材料,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科学解读、阐释。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全市公路工作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

3、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公众申请。改进完善申请办理方式,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对于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应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减少对同一政务信息的重复申请。对涉及多个地方或部门的申请事项,要加强会商协调,依法依规妥善办理。

四、加强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

1、强化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稳定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加强力量配备,保障必要工作经费,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2、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各科室、在拟文时要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公开的政务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建立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进一步优化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

3、加强监督考核。分局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并强化考核结果的应用,将信息公开的考核继续纳入年终考评范围,推动相关工作深入开展,把做好信息公开、提高信息实效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具体措施,确保要点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