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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整顿工作通知

道路交通整顿工作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深入落实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县实际,现对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重要性

今年以来,全国特别是我省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重特大事故不断发生,广大群众反映强烈,各级领导高度重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已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当前的重要任务。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是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因而,国务院将今年确定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目前,经交警部门排查,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仍然十分突出。这些隐患对广大群众平安出行已经构成严重威胁,如不及时全面治理,极易诱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因此,做好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已成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当务之急。根据全县目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的实际状况,决定从9月21日至12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场“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为基础、以安全隐患整治为重点、以整治获得良好社会效果为目的”的专项治理行动。

二、进一步明确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责任和目标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涉及社会方方面面,因此,必须坚持“谁修路、谁负责、谁受益、谁整治”的治理原则。

1、县交通局、县公路段等省、市、县干线公路主管部门,要针对管辖路段的路况、交通流量和危险路段(包括交通事故多发道路、多发点段和桥梁、隧道、涵洞等安全隐患点段),进行全面彻底的隐患整治。对隐患突出的交叉路口、通过村镇等人口聚集区的路段,要增设交通安全设施、完善标志标线和路口减速设施;对交通标志欠缺、标线不清的路段,要补设交通标志、施划交通标线;对尚未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危险路段,以及正在施工的公路路段,要增设交通警示标志、加强宣传提示,直至危险路段整治完毕;对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要做到道路建设与交通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对不符合建设标准的路口建筑物以及严重影响行车安全视距的道旁树木、广告牌等障碍物,要坚决予以清除或清理。

2、县乡公路主管部门重点对三级(含三级)以下山区公路和村村通公路的隐患进行全面整治。要增加急弯、陡坡、临沟、长下坡等路段的警告标志,要完善三级(含三级)以下山区公路禁止客运班车夜间通行等禁令标志的设置。要在村村通公路路口施划减速标线或增设减速带。对不具备客运车辆安全通行的路段,要增设禁令标志,禁止客运车辆通行。

3、旅游公路主管部门要重点加强对王莽岭、凤凰欢乐谷、黄围山和西溪等重点景区道路的隐患整治。对景区傍水、临崖、急弯、陡坡等危险隐患路段,要设置和安装防护墙(栏)、避险车道、警告标志等各类交通安全设施,降低道路危险程度,切实做到不遗漏、不欠缺。要对景区内的所有营运车辆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检验,严防“病车”上路。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预案,对旅游景区内的交通安全隐患,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形成反应快速、应对正确、处置果断的有效机制。

4、客运主管部门特别是全县客运(包括旅游客运)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主体责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严格加强对车主及驾驶人员的班前安全教育,落实安全培训制度。要对现有驾驶人员进行全面培训,抓好驾驶人员的日常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严禁无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上路行驶,并建立完善驾驶员培训档案。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检查制度、教育培训制度扎扎实实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项具体工作中。切实做到“三有”,即有安全管理记录、有驾驶员教育培训档案、有隐患整改措施。

5、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特别是鸿生化工有限公司,要按照《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相关规定严格运输资格和运输线路审批,严禁无审批手续非法上路营运。对运输剧毒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要配备素质较高的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危险化学品车辆上路运行之前,要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轮胎、制动、罐体安装等安全性能状况良好。特别是车辆罐体后部、两侧的“毒”、“爆”等警告标志、标识、车身反光标志等必须保证清晰、完好。要建立健全出厂责任制,规范完善生产、储存、销售流向台帐。要坚持危险化学品车辆上路之前事先告知沿途公安交警部门工作制度,要完善对驾驶人和押运人员安全行驶逐日教育制度和车辆定时安全检查制度等。

6、教育主管部门要对全县中小学校及周边道路各类交通标识和接送学生的车辆集中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尤其对县城三宝中学、成才中学、陵川一中、陵川三中、东关小学以及各乡镇公路沿线中小学校周边路面过窄、缺少减速标志、未施划减速带的道路,要建立隐患登记台帐,并报有关责任单位予以整改治理。全县各中小学校要将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放在重要位置,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星期天、节假日学生返家和归校,学校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将学生乘车安全落到实处,严禁学生乘坐无牌无证车、各类低速、农用载货汽车以及报废车。同时各学校要与学生家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共同做好全县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

三、进一步强化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措施和要求

此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行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乡镇和安全生产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县公安交警大队提供的交通安全隐患排查资料,在安监部门的监督下,统筹安排时间,完善工作机制,全面履行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经费保障、检查落实等职责。要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设施投入力度,为整治工作创造必要条件。要结合各自特点,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整治方案,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圆满完成。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责任制,明确整改责任,将整治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县安监、交警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各责任部门、单位整治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督促检查,注意发现、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对在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提出书面整改意见或建议,及时上报。

四、切实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此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监督协调,各有关部门牵头负责,各乡(镇)政府和安全生产单位组织实施。各乡(镇)政府和各安全生产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要将此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与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隐患治理工作作为有效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要进一步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隐患整治工作组织机构,明确机构主要负责人、具体责任人,建立和落实隐患整治责任制,真正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为推动隐患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