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乡镇公路桥梁消除隐患的通知

乡镇公路桥梁消除隐患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强化农村公路桥梁安全管理,排查消除农村公路桥梁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农村公路桥梁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隐患排查时间。此次全区农村公路桥梁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时间为期20天,自4月6日始至4月25日止。

二、明确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交通部、省交通厅有关规定,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原则,一般县道桥梁由区交通局负责安全隐患排查,乡道、村道及其桥梁设施由乡镇(街道)负责安全隐患排查。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安排力量,尽快组织实施危桥排查整治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负责人要亲临一线指挥协调,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三、排查工作重点。区交通局要重点对县道公路及其桥梁进行检查和监测。对关键路段和重点部位,要加大安全巡查密度和力度,强化安全防护措施,发现隐患要立即采取设置限载限速标志、封闭交通等有效措施,确保过往车辆和行人通行安全。各乡镇、街道要重点对乡道、村道桥梁的下部结构进行认真检查。对排查中发现的病害桥梁,要立即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对危桥、险桥要指定专人全天候值班,并在桥梁两端设置明显的限速、限载标志牌和安全警示牌,必要时要采取相应的临时处置和监管措施,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危桥,要立即采取封闭交通等措施,并及时制定车辆绕行方案,尽可能地保障通行需要。要加强对乡道公路边沟、路基、路面、挡墙及安全设施等检查,对易引起安全隐患的重点路段,要加强巡查观测,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过往车辆行人安全。

四、排查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切实提高对本次大排查工作的认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整治”的方针,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亲自靠前指挥,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制定周密的隐患排查治理方案;要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确保此项工作有效开展。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区交通部门要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认真做好农村公路及桥梁隐患排查工作,安排工程技术人员帮助乡镇、街道对乡道、村道及其桥梁进行隐患排查,完善应急预案和保障措施,及时发现和处置事故隐患。各乡镇、街道要在区交通部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开展乡道、村道及其桥梁的隐患排查工作,并积极配合区交通局做好辖区内县级道路桥梁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公路桥梁通行安全。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乡镇、街道要对大排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总结,并于4月26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至区交通局;区交通局负责将全区农村公路及桥梁隐患排查工作进行统计分析,于5月10日前报送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