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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工作安排

学前教育工作安排

一、总体目标

按照“省定标准、以奖代补,市级统筹、布局规划,以县为主、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制定出台相关标准及政策。通过新建、改扩建、购买服务等方式,大力推动县、乡公办幼儿园建设,在原有1所县级园的基础上再建1所标准化县级幼儿园(第二幼儿园),建成18所符合国家标准的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按照大村独办、小村联办的原则建设6所村级幼儿园,使幼儿园(班)覆盖全部行政村,形成学前教育县、乡镇两级骨干体系和县、乡镇、村三级服务网络;在公办幼儿园建设和民办园整顿过程中,有富余校舍和师资的小学可附设学前班作为过渡,以解决学前教育资源不足问题;完成800名教师和40名园长的培训任务;基本实现学前一年免费教育,积极推进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到2013年底,全县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95%,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

全县规划定点公办幼儿园需改扩建17所,新建8所,建筑总面积74966平方米(加固改造20431平方米,新建54535平方米),建设总投资18490.81万元。其中,享受省上以奖代补资金约800万元,剩余资金缺口市上按7:3比例与县级财政分担,县级财政需筹资约6000万元。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县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的通知》(市编办发〔〕58号)精神,我县公办幼儿园共需增配教职工1104人,其中专任教师828人。

二、年度任务

(一)年工作任务

1.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建设公办幼儿园20所,分别是:第二幼儿园、甘亭中心幼儿园、五竹中心幼儿园、玉蝉中心幼儿园、天桥中心幼儿园、余下中心幼儿园、石井中心幼儿园、庞光中心幼儿园、草堂中心幼儿园、苍游中心幼儿园、秦渡中心幼儿园、大王中心幼儿园、渭丰中心幼儿园、涝店中心幼儿园、甘河中心幼儿园、蒋村中心幼儿园、祖庵中心幼儿园、太平中心幼儿园、涝峪中心幼儿园、大王镇康王幼儿园。共需投入建设资金15341.55万元。

2.推动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逐步实现小区配套幼儿园与小区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规模不足设置幼儿园的住宅区或零星插建住宅,建设单位和开发商在开工建设前要向建设主管部门缴纳相应的教育设施建设补偿金,由县政府统筹安排幼儿园建设工作。支持农村集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举办普惠性幼儿园。城镇小区、行政村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全县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85%,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0%以上。

3.启动学前一年免费教育。从年9月起,公办(包括教育部门办、集体办、其他部门办)幼儿园免收入园保教费,民办幼儿园按照省市相关文件执行。

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合理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逐步配足配齐公办幼儿教师,并根据生源变化情况及时予以调整。根据编制定员和工作需要,积极做好公办幼儿园新任教师的配置。充分利用省、市、县(区)三级教师培训网络,对300名教师、20名园长进行培训。拓宽幼儿教师培养渠道,加强县教师进修学校幼教专业建设,为普及学前教育培养足够数量的合格教师。

5.积极发展早期教育。扩大0-3岁早期教育试点范围。开展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工作,全县选择1所幼儿园,建立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康复资源中心,开展对特殊儿童及家长的教育指导。

6.规范管理。规范办园行为,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学“小学化”倾向。强化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工作,配备专职安保人员,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按照全面排查、分类治理的原则,逐步清理整顿无证办园。积极推进幼儿园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建立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开展信息化管理试点工作。

(二)年工作任务

1.继续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完成3所公办幼儿园建设,分别是:庞光新寨幼儿园、余下东屯幼儿园、蒋村青阳幼儿园。共需投入建设资金1666.78万元。

2.加强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的检查。继续支持农村集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举办普惠性幼儿园。城镇小区、行政村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全县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90%,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

3.继续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完善政策措施,稳定保障水平。

4.进一步加强幼教队伍建设。在编制定员以内,补充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完成300名教师、10名园长的培训任务。

5.积极发展早期教育。认真抓好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工作,加强特殊儿童康复资源中心建设,开展对特殊儿童及家长的教育指导。

6.严格规范管理。坚持“以游戏为主,保教并重”的原则,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努力消除安全隐患。加大清理整顿力度,逐步清理整顿无证办园,符合国家标准的幼儿园达到全县幼儿园总数的85%。推进学前教育办园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完善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和城乡结对帮扶长效机制,积极创建省级示范幼儿园,开展省级示范园的对口帮扶活动。

(三)2013年工作任务

1.完成建设任务。再建2所公办幼儿园,分别是:涝店张家幼儿园、秦镇父慈幼儿园。共需投入建设资金1482.48万元。

2.继续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支持农村集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办好普惠性幼儿园。幼儿园覆盖全部城镇小区和行政村。全面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95%,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

3.继续全面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进一步完善政策和保障机制,提高保障水平。

4.提升幼教队伍建设水平。在编制定员以内,补足补齐幼儿园教师。加强培训,完成200名教师、10名园长的培训任务。

5.加强对0-3岁早期教育机构的审批和管理,形成科学的早期教育指导方案。继续抓好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工作,总结、交流和推广经验。

6.进一步规范管理。继续坚持“以游戏为主,保教并重”的原则,使“小学化”倾向得到有效遏制。加强幼儿园安全防护工作的监管,努力消除安全隐患。继续通过分类治理、改造提升和督促整改的方式,全面排查、清理整顿,消除无证办园,全县幼儿园基本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推广学前教育办园体制改革试点成果。开展幼儿园信息管理试点工作。继续完善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和城乡结对帮扶长效机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展示帮扶成果。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主体,加强组织领导

将学前教育设施建设纳入到城镇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和建设中,纳入到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中。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发改、教育、财政、规划建设、国土、监察、环保、卫生等部门及各乡镇政府(旅游区管委会)为成员的学前教育发展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学前教育发展的组织领导,建立起政府主体、教育先行、部门联动、上下齐抓的学前教育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局长兼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

不断完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积极采取措施,多渠道筹集资金:一是落实学前教育投入政策,从年起县财政预算每年要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的学前教育建设专项资金。二是加快发展学前教育事业,争取国家和省市学前教育项目。三是做好开发性金融合作,争取金融部门支持。四是拓宽融资渠道,积极争取驻县企业和社会各界援助。

(三)规范办园行为,优化民办学前教育

一是加强幼儿园准入管理。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幼儿园的办园标准负责审批民办园,建立民办园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监管。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二是积极扶持引导,实现民办幼儿园标准化。三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标准化的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四是城镇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所建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政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四)多措并举,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加快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热爱儿童、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的幼儿教师队伍。要结合《关于印发市区县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的通知》(市编办发〔〕58号)要求和我县实际,合理确定师生比,逐步配齐幼儿园教职工。健全幼儿教师准入制度,严把入口关,拓宽幼儿园教职工来源渠道,采取让有幼教资格而又未在幼教岗位的教师归岗、中小学富余教师经培训合格后转岗、公开招聘具备资质的幼教毕业生补岗等措施,不断加强幼教队伍建设。每年公开招考一定数量的幼儿教师。加大幼儿园园长、教职工培训力度,落实幼儿教师职称评聘制度,提高园长、教职工业务水平,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加快幼教队伍建设和发展。

(五)创新管理机制,提高保教质量

加强对幼儿园保教工作的指导,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面向全体幼儿,关注个体差异,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促进幼儿健康成长。加强对幼儿园玩教具、幼儿图书的管理,为儿童创设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防止和纠正幼儿教育“小学化”、“保姆式”倾向。建立幼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健全学前教育教研指导网络,把幼儿园教育和家庭教育紧密结合,创造良好环境,全力提升学前教育质量。

(六)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县宣传、文化、教育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义和有关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县教育部门要采取示范引导的方式,着力打造一批精品幼儿园,以良好的办园条件和教育教学质量,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确保学前教育布局规划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