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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工作安排

司法行政工作安排

一、着力为服务全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1、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全区经济和社会建设,要以服务全区中心工作为目标,在拓展法律服务工作领域上下功夫,鼓励和引导法律工作者积极服务全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组织律师、公证员深入一线,在“两大两小”建设基础、产业结构调整,非公经济、社会稳定,生态环境、民生工程、城中村改造、城乡居民增收等重点工作中全程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全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以促进依法行政工作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建设,推荐优秀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为各级政府依法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要以着力改善民生为目标,在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对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法律服务,按照司法部“应援尽援”的目标要求,降低案件审理的门槛,最大限度的维护贫弱群众,尤其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全年每个律师必须义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件,并纳入律师考核内容之中;要以服务“三农”,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为重点,在推进农村社会管理上下功夫,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者积极参与到新农村建设中去,为农村经济实体的发展和农民土地流转、承包、经营合法权益保障提供更多的法律服务。积极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农民工的转移就业和返乡创业提供更多的法律服务,为农村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2、切实加强对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督和指导。一是严格按照《律师法》的有关规定,加大对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的考核力度,促进律师事业发展,积极培育一批面向基层、面向社区、面向农村的专业化律师。做好律师行业的党建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公证处和公证员执业活动的监督和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公证质量考评实施办法》和《市地区公证行业自律公约》,认真做好公证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的检查和公证质量的考评工作;要进一步开展好“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和质量提高年”活动,加强对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工作者的规范化管理,做好法律援助案件的跟踪回访,健全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体系,搞好“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库”建设。

3、进一步深入法律服务行业的规范化管理。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体制,深入贯彻《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不断完善法律援助三级网络,着力解决区法律援助中心人员缺编问题,加快区法律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步伐。要进一步按照市局统一安排,搞好公证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促进公证工作稳步发展。

二、着力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

4、确保帮教安置目标的顺利实现。年要继续推广和巩固“五位一体”的帮教安置工作方法,推进分类帮教、动态管理的帮教模式,重点加强对“三无”人员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人员、仍未转化的“”解救人员及人户分离和下落不明等五类刑释解教人员的摸底排查和回访帮教;要加强帮教安置成员单位的联动,充分调动成员单位的帮教安置工作积极性。要创造条件,努力展开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做好社会矫正工作展开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要进一步抓好帮教安置目标责任制的监督和落实,做好考评工作,要不断创新帮教安置模式,积极探索帮教安置工作新途径、新方法,力求在释解人员就业、安置难的问题上有所突破。

5、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职能作用。要认真贯彻调解优先的原则,组织人民调解员进村入户,积极参与经济形势变化引起的劳务纠纷,积极参与农村工地承包、流转纠纷的调处,努力促进民间矛盾纠纷更多的通过非诉讼、非对抗的方式妥善解决。要继续按照“五有”、“四落实”、“六统一”的要求,积极开展标准调委会创建活动,年底标准调委会达到15%,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要根据“两委会”换届的实际,尽快充实村级调委会人员,确保村级调解组织健全,工作正常开展。要搞好基层调解员的培训工作,全面提高人民调解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要不适时机搞好民间矛盾纠纷的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成功率要达90%以上。

6、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要切实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处理热点问题和群众性事件的指导。加强对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和办理敏感事件的指导协调,切实增加全区法律服务队伍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自觉维护社会稳定责任意识;要积极组织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者积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引导上访人员合法表达利益诉求,努力防止个体矛盾演化成群众冲突,一般利益诉求演变为“政治维权”;要在律师、公证和法律援助工作中继续开展“法律服务行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的活动。

三、着力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7、深入推进“五·五”普法工作。要认真总结“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的经验,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纳入“五·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抓好重点普法对象和重点法律的宣传教育,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效果的评估考核建设;要学习法治示范区县的先进经验,推进我区依法治区工作;要调动和发挥各部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提高我区法治化管理水平。

8、促进法制宣传为全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法制宣传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服务全区经济发展为目标,加强对“两大两小”基地建设、产业结构调整、民生工程、新农村建设及四城联创等工作的宣传教育,将宣传工作延伸到工程第一线,为加快发展,率先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要以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大力宣传依法信访,依法维权和劳动就业、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积极开展打击犯罪、打击非法集资等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9、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手段。要紧密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充分调动各方面法制宣传工作的积极性,积极探索更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实际的法制宣传新手段、新方法,努力打造我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亮点。要拓宽法制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大众媒体平台,开展多方位、多层次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构建我区新型法制普法宣传网络。

四、着力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10、继续完善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要认真落实国务院“两所一庭”建设规划,切实做好第四期国债项目的建设和验收各项准备工作。积极开展创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活动,着力推动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年内争取有1—2个司法所达到标准化司法所要求。

11、在理顺基层司法所管理体制上有所突破。要按照司法所实行“双重管理,以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的要求,加强与区政府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力争在司法所管理体制上有较大突破。

12、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阵地建设,各司法所要严格按照财物管理办法对司法所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管理和保护,严防国有资产流失,保证司法所办公用房和办公设施的合理使用。

五、着力加强全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13、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同思想政治建设相结合。要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为年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建设的灵魂工程,充分认识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性;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深入持久地开展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有机统一;要继续深入开展好“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活动,把“四好班子”创建活动与学习实践活动有机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改进干部思想作风,提高工作水平和执政能力。要努力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培养、树立典型,以典型引导,激发广大司法行政工作者始终保持昂扬的斗志和进取精神。

14、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同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建设相结合。切实加强对司法行政工作者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教育,制定行业职业道德规范,在全系统牢固树立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道德意识。要加强对干部业务培训,制定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干部的业务素质;要加强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建设,加大对《律师法》、《公证法》和《法律援助条例》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者业务素质,要深入开展理论调研活动,用理论成果指导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发展。要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要做好机关党建工作,发挥党员的作用,推进队伍建设。

15、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同反腐倡廉建设相结合。要进一步落实以“四个结合”为核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制度建设责任制,加大对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及时查处和纠正队伍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警示教育、廉洁自律教育,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者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拒腐防变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廉洁高效、勤政务实的司法行政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