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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月月化工作指标的通知

计划生育月月化工作指标的通知

各社区、工作片: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增强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根据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以建立工作经常化长效机制,提高计生整体工作水平,实现一类县为目标。现将结扎、一男孩及二多孩当年长效措施落实率、补救措施落实率、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工作通过“月月化”的指标来进行落实,营造良好的计生工作氛围,保证长效节育措施按时落实,实现管理“关口”前移,总体提高街道的计生工作水平。

一、工作内容

结扎、一男孩及二多孩当年长效措施落实率、补救措施落实率、社会抚养费征收、三查服务率。

二、指标框算

1、结扎:①从2上报出生数得出平均数;②按目标管理责任制分乡镇(街道)计生率考核指标作为本年度框算计生率;③根据①②两点框算的违法生育人数,参照2006年二、多孩占总违法生育的比例,框算二、多孩违法生育人数;④根据框算二、多孩违法生育人数除12乘11得出结扎任务数。结扎任务数除9得出月指标(其中当年上报的计划外应先落实)。

2、一男孩、二多孩当年长效措施落实率80%:(框算时间往前推4个月)去年9月1日——至“月月化”指标当月月底往前推4个月,这个时间段生育一男孩、二多孩对象总数和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人数比例。

3、补救措施落实率70%:今年以来落实补救措施人数占计划外怀孕人数的比例。{人流+引产)/(人流+引产+计划外怀孕+计划外出生)×100%}

4、社会抚养费征收:

三、按月任务(详见附件1街道“月月化”指标任务数)

四、工作时间

3月至11月。其中①、8月至10月这三个月指标纳入“百日大整治”工作指标。②、4月份和10月份增加三查率的指标。

五、考核方式

从3月开始,每月的6日分社区、工作片按照上月(1日—31日期间)任务数完成的情况,跟个案进行汇总,报街道计生办。

六、认定标准

1、结扎、放环、皮埋、引产、流产手术。在县内落实的,写明施术单位名称、时间和手术医生,附手术复印件;县外落实的,乡镇(街道)填写审核登记表(附件2落实计划生育四项节育手术的对象审核结果报告),附手术证件的复印件。证件齐全,填写完整规范方可有效。

2、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实际征收介款,附个案记录。

七、工作要求

“月月化”工作制度是对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的完善,是营造良好计生工作氛围的有效举措。各社区、工作片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按时按月完成下达的指标任务,努力推进计划生育总体水平的提高。对于手术对象提供的各类证件逐一进行审核、备案,按照文件的要求按月整理、分类归档,并准时上交计生办。对因工作不负责任,审核把关不严,造成违法出生事实,要按照县里出的责任追究文件,严格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