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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计划

计划生育计划

2008年,四方区人口计生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进一步夯实人口计生基础工作,着力推进基层基础、街道计生技术服务网络建设、计生信息化建设三项工作,努力强化以基本免费项目为主的技术服务工作、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奥运会期间的计生宣传教育工作、药具改革工作、计生协会工作、队伍建设七个重点,创新工作方法和服务手段,不断开创全区人口计生工作新局面,为促进四方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主要工作目标

1、确保2008年度市下达的人口计划圆满完成;

2、合法生育率达97%以上;

3、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5‰以内;

4、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

5、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99%以上;

6、统计合格率在97%以上;育龄妇女信息覆盖率达到98%以上,准确率达到95%以上;

7、出生婴儿性别比107以内(适当考虑人口出生规模,以连续三年出生婴儿性别比为准);

8、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各项指标均达93%以上

二、重点工作和措施

(一)落实好贯彻《决定》和《意见》的具体措施

1、制定并实施我区贯彻落实《决定》的意见。立足实际,认真贯彻青岛市的《意见》精神,在进一步调整完善的基础上,争取区委区政府尽早印发四方区贯彻落实《决定》的实施意见,保证“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关爱流动人口”、“加强队伍建设”等各项具体措施的可行性,并将贯彻落实《决定》和《意见》工作情况纳入区重大督查事项和目标绩效考核,增强全区各部门对做好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2、加强学习培训工作。依托区党委理论中心组、党校、各类人口学校,采取专题讲座、研讨班、培训班等多种形式,面向各级党政领导、相关部门、人口计生工作人员,搞好专题学习培训;重点学习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新任务和新措施、推动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的保障措施、强化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措施、以及青岛市《意见》中的人口计生政策体系等内容,深刻领会内涵,把握精神实质,统一全区各级、各相关部门的思想和行动,提高贯彻落实《决定》的自觉性。

3、做好宣传工作。积极争取把对《决定》和《意见》的宣传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宣传总体规划之中,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人口学校等宣传教育平台,结合“婚育新风进万家”等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有重点、分层次、多形式的宣传,重点宣传《意见》的核心内容和重要政策,使《意见》精神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社会各界明确:人口计生工作没有放松,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任务更艰巨、更复杂。

(二)落实好各项计生惠民政策

1、全面落实好已出台的计生利益导向政策。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程序,重点抓好“三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放弃二孩生育奖励、城镇职工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养老补助)、“四免”(免费开展基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免费优生四项检测、免费生殖健康专项检查)、“一救助”(计生家庭救助)等计生惠民政策的落实。

2、严格落实新出台的两项计生惠民政策。一是做好计生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试点工作,指导各街道准确把握政策界限,继续做好目标人群的确认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运行机制,确保特别扶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二是做好向自愿退回二孩《生育证》人员退还二孩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工作,认真核对相关证明材料和微机信息,严格把关,确保退还对象和数额无误。

(三)着力推进三项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年活动

1、强化经常性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街、居计生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全面普查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节育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抓好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及孕环情监测和产后、术后随访工作;充分发挥楼组小组长作用,完善职责与奖惩办法,实现城区计生无缝隙覆盖和全方位管理与服务。

2、建立健全遏制出生瞒漏报的相关制度。继续加大违法生育有奖举报工作力度,减少违法瞒、漏报现象;严格“黄牌警告”、“重点管理”和“一票否决”制度,对出现违法生育的社区和单位进行重点帮促。

3、严格落实依法行政措施。加大违法生育处理力度,力求处理率达85%以上,征收款额到位率70%以上;严格落实违法生育人员相关资格审查制度:凡违法生育人员,不得被推荐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青联委员、工商联执委、居委会的主任或委员等的候选人;任职期间违法生育的人员,罢免和撤销其相应资格和职务;出现违法生育的单位不得评为先进、模范企业;认真贯彻执行《人口计生信访工作规范(试行)》,落实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和重大信访案件领导包案等计生信访工作制度,重点做好企业职工退休时一次性养老补助金的落实工作,及时理顺和化解计生矛盾纠纷,促进“和谐计生”建设;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广应用《行政执法公开卡》,使执法人员树立自觉接受行政相对人监督的意识,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4、做好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工作。强化现居住地与户籍地之间的联系,2008年统一启用国家流动人口信息交流平台,通过加强日常监控、完善交流制度等措施,保障信息交流及时有效;全面落实流动人口经常性工作机制,在坚持区级流动人口季度巡检的同时,加强流动人口违法生育专项调查和日常抽查,确保流动人口各项管理指标的落实;进一步深化流动人口爱心加盟服务,不断拓宽服务范围,规范服务标准,扩大受益人群,提高社会影响;认真贯彻青岛市人口计生委等六部门《关于综合治理人口违法生育问题的实施意见》(青人口发[2008]3号文)精神,强化部门配合,对流动人口违法生育进行综合施治,并将流动人口违法生育处理情况列入对街道的考核。

5、做好拆迁社区的管理与服务。重视旧城改造带来的拆迁增多、人户分离增多问题,指导街道、社区及时与拆迁的计生家庭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及时登记外迁人员的居住地,对人户分离人员及时发放婚育信息通报函,确保对外迁人员管理到位、服务到位。

6、夯实社区计生网络基础。以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为核心,每个社区至少配备一个专职计生干部,探索建立以社区小组长为骨干,以社区劳动协管员、社区协警员为补充的社区计生工作站,并在社区计划生育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经常性的计生宣传、管理与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小组长及协管员的计生工作职责,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对小组长及协管员进行工作培训、工作安排和工作评估;对协管员按日常工作情况进行评估,给予适当奖励。

7、创新基层基础管理的思路和方法。探索建立依法管理与民主管理相结合的计划生育基层管理新机制,着重开展两个活动:一是借助工商、统计、发改等部门信息,开展“四方区单位计划生育管理月”活动,减少单位漏管现象,提高属地化管理水平;二是加强新建物业小区的计生管理力度,杜绝计生管理空白点。

二是进一步完善街道计生技术服务网络建设

打造15分钟计生技术便民服务圈。认真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意见》,落实《城市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规范》,立足我区无业、失业及流动育龄妇女多、经济收入低、对免费计生技术服务需求强烈的现实,科学调整街级依托社区卫生的计生服务机构的布局,在原有服务机构的基础上,新增4处依托社区卫生的街级服务站,并对所有服务机构进行标准化改造,使辖区育龄群众步行到就近的计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且能享受到融咨询、孕环情监测、健康查体、生殖保健等为一体的优质服务。

三是大力推进计生信息化建设

1、加快计生电子地图地推广应用步伐。制定2008年计生电子地图应用进度表,通过日常监控、定期督察、召开观摩会等形式,推进计生电子地图的应用。至2008年底,全区有条件的社区将全部应用计生电子地图开展计划生育工作。

2、推动相关部门人口信息共享。加强与区计算机中心的协作,尝试将各有关部门的人口信息进行资源整合,逐步构建统一开放、运转高效的信息共享机制,进而实现人口基础信息的集中管理与资源共享,切实提高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工作效率。

(四)努力强化七个重点

一是加强以基本免费项目为主的技术服务工作

1、全面深化优生工程。进一步落实市委宣传部、市人口计生委等十四部门制定的《关于全面推进优生工程的实施意见》,在深化免费婚检和免费优生四项检测工作的基础上,督促区、街服务站严格按照《出生缺陷一级干预工作规范(试行)》开展优生宣传、咨询、教育等工作,切实改善我区优生工程开展的质量,最大限度地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2、大力实施生殖健康促进计划。严格落实生殖健康查体规范,不定期对各街道孕环情监测和免费生殖健康查体情况进行抽查,并对抽查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孕环情监测和妇科疾病查治工作取得实效;建立健全生殖健康信息分析、使用等制度,为研究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提供准确的依据,推进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

3、切实加强技术服务机构的能力建设。对全区所有技术服务人员进行2次大型的职业道德和技术技能的培训,进一步改善服务机构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提高服务人员的服务技能,调动无业人员及流动人口自愿参加免费孕环情检测及生殖健康查体的热情,保持全区计生服务机构无医疗纠纷和零投诉记录。

二是进一步巩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成果

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一方面大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建立健全对女孩家庭的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体系;另一方面严格落实《山东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联合卫生、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不少于2次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机构违反《规定》的行为,继续使我区的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在107以内。

三是做好奥运会期间的计生宣传教育工作

1、搞好迎奥运新闻宣传工作。根据青岛市的统一安排,制定并落实我区的对外宣传应急预案,建立纵贯市、区、街、居四级的计生应急防御和处理网络,加强网络监管和新闻审查协调,做好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建立人口计生“新闻采访线”采访点,设置宣传牌,为相关记者宣传报道我区人口计生工作提供良好的平台。

2、做好社会宣传工作。进一步落实街、居两级宣传教育工作规范,围绕婚育新风进万家年度活动主题——婚育道德与家庭幸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弘扬新的道德风尚,推进社会文明进步;积极倡导新型生育文化,在有条件的街道、社区新建2—4个新的计生宣传点,设置计生咨询箱,摆放种类齐全的计生宣传品和药具,开展个性化的宣传教育,充分体现出以人为本的宣传手段;搞好重大节日计生宣传工作,筹备举办第十一届国策情专场演出;加强与驻区高校协调与沟通,积极开展“青春健康”为主题的大学生生殖健康教育服务活动,建立生殖健康咨询服务站,定期为大学生提供全方位的生殖健康知识指导和服务。

四是加快推进药具改革工作

加快深化药具工作改革步伐。根据《深化药具工作改革意见》提出的任务要求,4月份前,完成区药具库、展示室和街级药具库的标准化建设;使区、街、居三级药具管理与服务的仓储、标示、展示和发放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加强对药具管理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年内分期举办以药具工作规范、计算机知识、药具质量管理、新型药具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培训班,努力提高各级药具管理与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加安全套免费自取箱设置点,加大安全套进院校、宾馆工作力度;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避孕药具知识,提高药具知识宣传的针对性。

五是全面加强计生协会工作

进一步健全协会基层组织。重点指导基层建立个体、私营等企业的计生联合会、物业小区计生协会、市场协会和流动人口协会;发挥计生协会桥梁和纽带作用,不断延伸计生网络触脚,填补计生管理的空白;推广洛阳路街道海琴社区吸纳高校人才加入志愿者队伍的经验,不断优化志愿者队伍结构,提升服务能力和活动水平;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提高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为计生困难家庭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计生工作氛围。

六是加大以提升人员素质为目的的队伍建设力度

1、加强对区、街、居及驻区单位四个层面计生工作人员的培训,尤其是加强对居级换届选举后新上任书记以及计生办主任的培训。年初由区人口计生局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根据不同层面分别由区、街采取集中培训、专项培训、以会代训、以考代训等形式对不同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重点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三个规范”,以及计算机应用、WIS系统应用、政策法规、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等知识。

2、建立健全对街道计生办及其工作人员的业务考核制度。采取日常监控和季度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每半年公布一次各街道计生办及其工作人员的业务考核成绩,对名次靠前的计生办以及工作人员给予一定奖励,同时将业务考核成绩作为年终考核街道以及个人评先树优的依据;继续开展以“五学五比”为主要内容的业务学习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大力表彰在比赛和练兵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充分调动基层计生工作人员学习业务知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全面发展。

3、探索提升计生干部学历的教育机制。不断完善区委党校牵头,宣传、民政、计生联合办学的形式,搞好本系统在职人员学历教育和后备人才培养,有计划地提升街、居级计划生育管理人员的学历层次。

4、大胆实践现代化管理机制。在全局推行应用ISO9001体系管理制度,强化工作人员现代化的管理和服务理念,真正实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

七是与时俱进地加强部门自身建设

1、加强作风建设。建立区人口计生局领导联系基层制度,定期深入基层指导工作,及时发现并认真处理和解决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鼓励创新性地开展工作,强化计生工作人员的创新意识,对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并可以推广的创新性工作给予奖励,保证全区计生工作的活力和推动力。

2、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提高行政效率为重点,牢固树立服务型政府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的宗旨意识,用实际行动诠释“计生国策、惠泽四方”服务品牌和“国策先锋”党建品牌;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日常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不正之风;深入开展“下评上”行风评议活动,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程度,维护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和省级文明机关的荣誉称号

三、党政保障措施

1、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将人口与计生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和重点目标责任。将各级、各部门落实计划生育责任制的情况纳入全区机关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评先树优的评比标准。对履行计划生育职责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对出现违法生育或计生工作严重滑坡的单位、部门实行黄牌警告和重点管理,促进各级、各部门自觉围绕中央《决定》和青岛市《意见》精神,积极履行计划生育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各项责任目标落到实处。

2、继续加强计生队伍建设。加大对区、街道、社区及驻区单位计生工作等四个人员层面计生基础知识和政策理论知识的培训力度,继续完善以会代训、逢会必考的日常培训形式,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提高计生工作人员素质和能力,提高为民服务能力。

3、保障人口计生工作“人、财、物”三到位,保障各级计划生育工作和技术服务机构稳定,加大计划生育事业费的投入。

4、依法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严格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经费,确保无业育龄夫妻享受国家规定的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保证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

5、建立健全日常监控工作体系。把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日常监控范围,加大日常监控在年度考核评估中的分值,引导街道和社区加大日常管理与服务的力度,推进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