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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强化水果安全工作通知

市政强化水果安全工作通知

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以上驻有关单位:

水果是我市农业传统的优势产业,是农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也是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为全面提升我市水果质量安全水平,推动水果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加强水果质量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彻底清查收缴23种高毒农药

针对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及砷、铅类等23种高毒农药,深入开展清查收缴活动,对农药生产企业、经营业户及农产品生产企业等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高毒农药一律收缴,集中销毁。

二、严格禁止18种农药在果树上使用

严格禁止甲拌磷、甲基异柳磷、特丁硫磷、甲基硫环磷、治螟磷、内吸磷、克百威、涕灭威、灭线磷、硫环磷、蝇毒磷、地虫硫磷、氯唑磷、苯线磷在果树上使用;禁止灭多威、硫丹在苹果树上使用;禁止福美胂、退菌特在果树和果袋上使用。严格按照农药登记批准使用范围使用农药产品,禁止超范围使用。起,在全市范围内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标准要求,禁止高毒、高风险农药经营和使用。

三、深入开展农药市场专项整治

在前段农药市场专项整治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加大质量监督抽查及大案要案查处力度,依法对各类农药产品和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清查。凡不具备法定资质条件的农药生产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药袋生产经营企业、作坊,要坚决清理取缔;对制售假冒伪劣、未经登记、标签标识不全产品及在果树、果品冷藏保鲜加工过程中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的,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格落实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制度,实现所有镇街区全覆盖。

四、大力推进农资连锁经营

按照“扶优扶强、动态控制、规范管理”原则,大力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形成经营网点合理布局、农资企业(或组织)集中采购、配送中心统一配送、技术服务覆盖乡村的农资连锁经营服务网络体系。

五、全面推广绿色控害技术

应用杀虫灯、粘虫板、糖醋液、性诱剂、利用天敌以虫治虫、果园生草等绿色控害技术,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最大限度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降低农残风险,保护生态平衡。深入开展有机苹果、大樱桃精品示范园和矮化苹果示范园创建活动。

六、积极推广应用水果标准化技术

以质量控制为重点,集成标准化生产技术和质量标准,加快推广普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技术,并制定单项技术手册或明白纸,下发到各生产企业、合作社及农户。落实生产主体责任制,严格按照生产技术规程进行标准化生产。力争到年,全市水果生产标准化应用率达到95%以上。

七、全面提升标准化基地建设水平

要结合市苹果、大樱桃、葡萄产业振兴规划,落实相关扶持政策,深入开展农业标准化基地创建活动。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标准化示范县、水果产业振兴规划示范基地和标准园必须达到有产业头(企业、协会、合作社等)依托、有农业投入品专供点、有生产技术规程、有生产记录档案、有技术负责人、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有产品品牌和“三品”认证、有包装标识、有检测设备和质量安全追溯、有标志牌的“十有标准”。

八、加快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

推行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及水果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和质量追溯制度,指导果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健全产地环境、生产过程、检验检测、产品流向等档案记录,实行水果质量安全全程监控。建立市镇两级农业投入品电子监管平台,加快建设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逐步实现农产品监管信息可查询、质量可追溯、资源可共享。

九、切实增强安全检测能力

加强市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和乡镇速测室建设,扩大检测范围,增加检测频率,强化水果质量安全检测力度,逐步建立果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

十、注重加强品牌宣传与维护

突出抓好“苹果”、“长把梨”、“后霍家草莓”、“威有机葡萄及有机葡萄酒”等品牌建设、宣传与维护,推广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规范品牌标识。鼓励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水果文化表演交流和休闲采摘观光等活动,形成全社会“宣传品牌、支持品牌、发展品牌、保护品牌”的良好氛围。以各类推介会、展销会、洽谈会等为契机,积极组织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参会参展,充分展示水果品牌形象,全面提升我市水果在国内外市场的影响力和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