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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大队内部文书、资料的管理,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大队建立文书档案管理制度,各类文书档案的保管由大队内勤具体负责。

一、文书档案主要分五大类:日常文书类(收文、发文);执法文书类(文书、案卷、票据);各种资料(会议记录、图片、录象带、计划、领导讲话、大事记);财务账目类。

二、文书档案在内部管理上占有很重要的历史价值,要求准确、及时、完善和规范化,要定期检查,妥善保管,纳入移交内容。

三、各类文书档案保管人使用统一的文件夹、档案盒,分类存放,专人保管,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其余人员不得随意调阅,不得外借,并注意保密,发现泄密要及时报告。

四、属于政策性指导文书要长期保存,属日常工作文书,超过期限要及时上缴销毁,并做好严格的登记手续。

五、单位及法人的印鉴由大队内勤保管,未经领导同意,不得任意盖印,发生差错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大队的一切活动都要有记载,具有价值的事要记入大事记。如:重要人事变动,奖惩,重要接待任务,典型事例,重要会议,受到上级表彰,各新闻单位的报道、曝光等记录,图片、录象、报刊、剪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