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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为了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根据执法局要求,大队每月对各中队的内务和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和评比。具体要求和方法如下:

一、责任区内(各中队办公室、岗亭及周边三米内)应保持相对的整洁,地面无痰迹,无纸屑、无烟蒂等。

二、办公室、岗亭内应保持干净整洁、门窗、玻璃、桌椅、壁橱、地面应无明显灰尘,椅子在人员离开时椅背紧靠桌边,工号牌、水杯统一摆放在桌子的上角,台帐、书籍应放在壁橱书架上,橱内物品应摆放合理,各种物品应摆放整齐有序。

三、个人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留长发、长须,勤剪指甲,服装整洁。

四、卫生检查评比小组组成人员有:大队领导、内勤人员、各中队的队长。

五、考核办法:每月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抽查各一次,评比结果列入中队月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