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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决定

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决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区乡镇以上各级机关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

一、充分认识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重大意义

1.增强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是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把执政为民理念落到实处的重要保证。我区各级机关在政治生活和经济社会事务管理中居于重要位置,肩负着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使命,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关系到我们能否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关系到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五年打基础、十年上水平”目标的实现;关系到优化发展环境,推进我区全方位对外开放与合作;关系到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多年来,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在转变职能、改进作风、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当前我区各级行政机关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服务意识不强,创新精神不足;行政审批繁多,行政效率低下;诚信意识淡薄,“三乱”有禁不止;部门利益干扰,政令执行不畅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增加了行政成本,降低了行政效能,损害了政府形象,影响了投资环境,制约了广西发展。全区各级机关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以追求卓越的理念,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推进干部作风转变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从本部门抓起,从自身做起,认真整治办事拖拉、工作推诿、纪律散漫、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和违法行政等现象,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为投资者提供优良的政务环境,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2.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同志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着力解决各级机关在干部作风和行政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建设法治、服务、责任和效能机关为目标,以更新观念、转变职能、创新管理、完善制度和规范行为为主要内容,以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为重点,打一场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攻坚战,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实现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紧紧抓住人民群众不满意,容易发生执法问题、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的岗位和环节,着力加强执法责任体系、执法质量考评体系和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3.基本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确保中央和自治区的重大决策落到实处。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建设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坚持抓住关键、重点突出,带动整体工作的展开。坚持依法实施、规范运行,推进机关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和标准化建设。坚持求真务实、高效便民,树立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工作作风。

三、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

4.强化执政为民理念。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必须进一步强化执政为民的理念。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学习、讨论和实践,克服和冲破影响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各种思想障碍。坚决破除因循守旧、不思进取的思想,牢固树立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观念;坚决破除照搬条条本本、墨守成规的思想,牢固树立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观念;坚决破除部门利益至上的思想,牢固树立服从全局和整体的观念;坚决破除方便管理者的思想,牢固树立方便群众、热情服务的观念;坚决破除互相推诿、无所作为的思想,牢固树立以事业为重、敢于负责的观念;坚决破除追求形式、贪图虚名的思想,牢固树立“清简务本、行必责实”的观念。要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为先导,促进干部作风转变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推动各级机关尤其是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机关实现由单纯管理向导向服务转变,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