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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业范文

财产保险业范文

财产保险业范文1

摘要:保险业、银行业、证券业是现代金融体系中最重要的三个组成部分,财产保险既是我国最具发展前景的一项主要业务,又是衡量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主要指标,但财产保险业仍然存在市场规模较小、群众接受情况较差等现象。本文通过对湖北市场财产保险业发展情况的详细分析得出,虽然湖北省目前的发展速度很快,但产业结构还停留在“二、三、一”模式中,目前的经济结构调整情况仍缺乏理想性,但也不能完全否认湖北省的经济发展模式,湖北省要充分发挥自身的特殊资源优势,努力优化行业结构,推动湖北财产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经济结构调整;湖北市场;财产保险业;发展

现代经济发展必须围绕经济结构调整进行,经济发展始终是通过经济结构持续优化来完成的,经济的调整与发展也是经济发展的一个永恒话题。在过去的几年中,经济结构调整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中始终坚持的重要方针,作为中部地区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湖北省的发展在全国经济发展格局中占有重要地位。近年来,湖北省的经济发展虽取得了一些成就,但由于经济结构不够均衡,制约了湖北作为中部地区实现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

1湖北省财产保险业市场基本情况

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保险产业发展水平或潜在保源转换水平的两大重要指标。2021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1143669.7亿元,增速8.1%;湖北省国内生产总值50012.94亿元,增速12.9%;湖北省原保险保费收入1878亿元,同比增长了23.73亿元,增速1.28%,占全国比重的4.18%,其中财产保险保费收入380亿元,占比20.22%,增速2.57%。2021年,全国保险深度4.1%,保险密度3327元;湖北保险深度3.8%,全国排名第17位;湖北保险密度3252元,全国排名第7位;湖北财险深度0.8%,全国排名第30位;湖北财险密度658元,全国排名第22位。从总体上讲,湖北省的财产保险行业发展与湖北省GDP增长速度之间仍有一定的距离,与国内经济发展水平相比,湖北财产保险行业的深度仍处于落后阶段,保源的发掘和转换还不够完善。湖北保监局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对湖北地区保险行业市场进行清理和规范,指导和督促湖北省各地的保险公司进行自我检查及自我纠正,并对一批违规事件进行查处,推动湖北财产保险行业的发展更加规范化和有序化。

2湖北省财产保险业市场的基本特点

2.1财险保费增速放缓,车险赔付率升高湖北财产保险行业在近几年发展迅速,但其保费增幅远远落后于湖北省的GDP增长速度,与整个湖北省的经济发展不匹配,保源未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2021年,湖北寿险收入排名第一,为1087亿元,紧跟其后的是财产保险,收入为380亿元,健康险收入为369亿元,意外险收入最少,仅为43亿元。其中,寿险占原保险保费比重最大为57.88%,增速1.28%;财产保险占20.22%,增速2.57%;健康险占19.63%,增速6.31%;意外险占2.28%,增速1.61%。同时,受宏观经济放缓的影响,新车销售量减少,机动车辆保险、企业财产险、货运险等业务的增速也放慢了步伐,湖北财险公司普遍保费增速放缓。此外,车险作为财险公司的第一大险种,保费收入占财险公司收入的70%,商车费改以来,车险案均保费下降,赔付范围扩大,医疗费用、汽车零配件价格大幅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增强,市场透明度进一步提高,车险经营难度增加,车险赔付率持续上涨,伴随而来的是承保利润的逐渐下降,给财险公司带来了不小的挑战。

2.2市场发展程度偏弱,保险主体竞争不充分2021年,湖北省GDP在全国占4.37%,湖北原保险保费在全国占4.18%,与GDP占比持平。其中,湖北寿险保费在全国占4.61%,健康险保费在全国占4.36%,意外险保费在全国占比3.54%,财产险保费在全国占比最低,仅有3.25%。财产保险经济较为发达的华东、华南、华北三个地区占据了国内财产保险保费收入的68%以上,华中地区只有11.32%,其中湖北占3.25%,说明湖北财产保险市场发展程度相对偏弱,人民财产安全意识相对较低。从区域分布来看,中国共有86家财产保险总公司,注册地集中在上海、广东和北京,三地分别有19家、16家和13家,湖北仅2家。此外,湖北省的财产保险市场在保险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一直保持着较高的市场集中度,CR3达到65%以上,市场处于垄断结构,使得湖北财产保险行业缺乏足够的竞争力,制约了财产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2.3财产险种结构不完善,缺乏自主创新能力近年来,湖北省各个财产保险企业纷纷推出了新的保险品种,如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医疗责任险、校(园)方责任险、律师执业责任险等一批贴近市场的保险产品,受到市场和保户的广泛好评。同时,各个财产保险公司也在大力推广个性化、多元化的汽车保险产品,加速了保险品种的发展。但从整体上看,目前湖北省的财产保险产品种类很少,主要是车辆险、企财险、货运险等,信用保证保险、农业保险和衍生保险等举步维艰。

3湖北财产保险业市场影响因素

3.1经济发展水平保险是一种商品,其需求量和发展程度与社会的经济发展程度密切相关,人们对保险的需求也随之发生了相应改变。当今社会,在经济发展稳定的今天,人们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消费者的消费结构发生了改变,因此人们渐渐产生了对安全保障的需求,进而具有大量的保险需要。

3.2消费者收入水平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表示,人的需求是有层次性的,只有在人们的低级需求得到充分满足时,更高级的需求才会产生。保险并不是人们最基本的需求,而是在基本的物质需求得到充分满足的情况下,而且有了更多的收入或存款时,人们才会产生对财产保险的需要。收入的高低取决于经济的发展,我国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的公平程度也会对人们的收入产生一定影响。只有当消费者的实际收入越来越高,并且其剩余收入可以被用来进行存款或投资时,才会产生对财产保险的需求。

3.3固定资产投资在经济学中,投资、消费和出口经常被比作三驾马车,以促进经济的发展,说明投资对经济的拉动作用非常明显。因此,本文认为,预期的固定资产的投资数额会对人们的财产保险需求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并且可以通过固定资产的投资进行衡量。

3.4市场规模市场规模也被称为市场的容量,就是在一个特定的时期中,可以储存某一类产品的具体单位数目。在财产保险方面,即愿意参与财产保险的客户总数,这个数字与湖北省人口总数密切相关,湖北省的人口总数越多,对财产保险的需求量就越大,也就是有更多的潜在客户。

3.5保险赔付财产保险的保障功能体现在具有一定的经济赔偿作用,只要保险产品功能健全,保险服务理赔到位,被保险人所承担的风险进行了转移和规避,人们就会产生对保险的需求。因此,本文认为,预期的保险赔付与对财产保险的需要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正向关系,可以财产保险企业的保险赔付金额为指标。

4湖北市场财产保险业发展策略

4.1优化产品结构,推进险种创新保险是一种金融产品,它的本质是服务性。因此,财产保险企业必须通过对自身的资产结构进行优化,使资金成本得到科学配置,从而实现效益最大化。此外,可以对一些市场销售情况较差的保险产品进行适度地限制或取消,并在市场上推广更受消费者欢迎和购买量大的保险种类。合理进行产品结构的优化、更好地为客户提供符合需要的保险,并进行适当地推广,会使财产保险市场得到进一步发展。此外,许多保险企业推出的财产保险种类大都同质,必须把对财产保险种类的研发与创新提上议程,引入和培养专业化人员,将市场的发展作为引导,根据客户的新需要,不断开拓贴切市场发展和消费者青睐的财产保险产品。例如,电商的发展推动了运费保险的发展,线上电子支付产生了账户保险,大屏幕手机的发展产生了碎屏险,共享单车平台的发展产生了自行车险,新冠疫情爆发产生了隔离险。因此,财产保险企业要根据市场的发展情况及消费者的现实需求,抢占市场先机,开发保险产品。此外,还要加强保险宣传学习,提高消费者对保险种类的认识。自行车是许多消费者的生活必需品,但大多数消费者只知道机动车需要购买保险,并不清楚自行车也可以投保。自行车是一、二线城市上下班“最后一公里”的便利工具,三、四线城市的上班族和青少年上下学也广泛使用,自行车被盗、损坏等现象时有发生,自行车保险具有广泛的消费者群体,但目前市场对自行车投保的认知度并不高。

4.2改善就业环境,提高消费能力保险是一种以消费者购买欲和购买力为基础的产品。真实的商品需求是消费者在有购买欲望时,也具有相应的支付能力。在本文的研究中,湖北省消费者的个人可支配收入与湖北省人民对财产保险的需求之间存在明显的正向关系。只有提高消费者的人均收入,才能在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同时,增加可用于消费和投资的流动资金。而要想增加消费者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可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制定优惠政策,改善创业环境;增加投资和营造良好的就业氛围。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一直是十分重要且亟待解决的难题,有关部门可以通过提供创业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创业的方式,给那些具有创业精神的大学生提供一个广阔的创业舞台,从而提高其就业率,并通过发展第三产业,增加湖北省的就业容量,拓宽就业渠道,为湖北省带来更多就业机会,为下岗失业和其他有就业意向的弱势人群提供更多工作机会。另一方面,强化专业技能培训,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与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困难相比,企业的用工荒困境更为突出,熟练掌握新技术人员的缺乏,使得技术型劳动者的工资快速增长,低技能人员却找不到工作。有关方面要加强对继续教育、职业教育的支持和帮扶,大力培养高层次技术人才。科技是第一生产能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在从劳动密集型企业转变为资金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企业的过程中,员工的整体素质和知识水平必须与发展速度同步,在快速变革的今天,他们的收入才会得到提高。

4.3提高承保销售技能,提高理赔服务质量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人才的培养与优化不容小觑。要使湖北省的财产保险行业得到快速发展,就必须对保险行业的人才进行不断地培养提升。在现实生活中,直接和消费者打交道的往往是一线销售人员,他们大多数没有良好的教育背景,缺乏专业的保险知识和沟通技巧,只是进行了简单的培训就上岗,片面地注重短期的销售业绩,很少真正用心维护客户群体,为长远的职业发展做规划,这就造成推销产品时,由于综合技能不足,给消费者带来不专业、不信任和消费欺诈等感受。各财险公司拥有庞大的保险教学资源,不能仅限于理论体系的构建,要深入一线销售人员的培训学习和绩效考核,以保证其在销售过程中具备丰富的保险技能和良好的道德品质,同时有助于提高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和成就感,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理赔是保险公司的出口关,是推动公司稳健经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可靠保证。要优化理赔流程,规范操作标准,统一理赔制度,为质量评估和绩效考核提供依据,确保理赔管理工作良性运行。要深化成本链各领域、各险种、各节点管控成效,强化风险调查、事故介责、伤残管控、纠纷调解等方面的效能提升,确保公司效益经营。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发挥“稳定器”作用,提高服务质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使客户在理赔服务环节体验到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从根本上解决理赔难的问题,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5结语

当前,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保险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日益突出。“注重民生、完善社会保障补充体系”是我国财产保险行业发展的重要契机。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和谐为改革重点,以制度保证社会和谐,使社会所有人都能享有发展与改革的成果,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我国在进行经济结构调整时推动保险行业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

作者:宋佳玲 单位: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市中心支公司

财产保险业范文2

0引言

当前,我国已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功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并开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全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提升。与此同时,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高新技术相继面世,为农业保险的发展指明了新的道路和方向,彻底改变了农业保险原有的发展节奏。为进一步发挥科技对农业保险的推动作用,提升农业保险行业的服务水平,扩大农业保险服务范围,通过探讨农业保险意义与挑战,得出推进我国农业保险科技发展策略,以期更好地发展和建设农业保险,服务“三农”。

1概念界定

1.1农业保险的概述农业保险是国家农业投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央政府扶持农业发展的主要方式之一。农业保险是指受保人在农、林、牧、副、渔业的生产过程中,保险标的遭遇合同中所约定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疾病、疫情等保险事故后,保险机构对其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保险活动。农业保险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农业保险是指种植业和养殖业的相关保险业务,而广义的农业保险是指农村保险,包括种植业、养殖业以及农村地区的其他类型商业保险。因农业保险能降低农业风险,保障农民收入,保证社会稳定,但又因保险标的特殊,导致其风险难测,价值波动大,风险和成本高,赔付额度高等。我国自2007年起才开始快速发展农业保险业务,农业保险的发展起步较晚,相较美国、欧洲等还有较大的差距。

1.2保险科技的概述保险科技通过应用科技来创新农业保险的产品样式、业务流程、经营模式、服务渠道和监督手段,持续推动保险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保险科技通过将大数据技术、区块链技术、云计算技术、人工智能和互联网技术等手段融入保险生态体系,通过创新保险产品内容,提高保险服务质量,降低生产运营成本等方式,不断改善行业生态,发挥农业保险在社会经济中的作用。当前,我国保险科技最显著的特征是初创主体与日俱增,连续多年保持快速增长态势。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数据显示,2012—2017年,我国保险科技的初创实体增加了200余家,而截至2021年5月,我国科技保险初创实体已达650家,其中互联网型企业达500余家。

2我国农业保险所面临的挑战

2.1法律体系不健全截至目前,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已经进行了多次修改,但除了2002年的部分修改内容涉及农业保险,与农业保险相关方面至今还无修改。这导致我国农业保险法律体系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首先,基本概念、内容不明确。当前,《农业保险条例》仅仅是规定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的方向,并未规定其概念定义、保险方式、相关责任等内容。其次,保险限制性太强。由于政策性农业保险属于农业保险范畴,根据《农业保险条例》要求政策性农业保险必须遵循自愿原则,但这又与保险的强制性原则和诱导性原则相违背,不但降低了金融与社会保障服务相结合的概率,而且削弱了保险对农民的吸引力。最后,监管机制存在缺陷。由于监管主体不明确,容易导致多头监管的混乱现象或无人监管的空白现象的发生。

2.2产品定价不合理长久以来,针对农业保险的特征,各地方政府出台了大量的补助政策。但是,我国农业保险一般实行“一省一费”的粗放式定价策略,针对大多数省份的费率水平基本一致,险种的同质化严重,许多区位条件、自然环境差别巨大的省份保险费率却相同,不能充分体现出不同省份风险的差异,不仅制约了农业保险公司的持续发展,还会降低农民的接受程度,严重阻碍了农业保险保障水平的提升。总体来看,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农业保险风险区划和费率精算研究取得了可喜进展。但是,由于农业保险主要服务于农作物,而忽略了对区域特色农产品的扶持,且农产品保费价格高,农民大多只愿意接受政府所补贴的产品,参保意愿低,降低了保险公司的收入,导致保险公司不愿意开发新的农业保险险种,最终形成农业保险发展的恶性循环。

2.3科技成果转化率低当前,我国农业保险与科技创新相互融合还处于初级阶段。首先,农业保险的相关科研成果较少。首先,我国科技高速发展,一大批科研成果得到转化,但能作为适合农业保险发展的科技成果并不多。其次,科技集成应用滞后。要想增强农业保险的服务功能,仅一项技术并不能解决,而需要多项技术联合攻关,但就当前来看,农业保险科技产品缺乏整体性、全流程服务,无法满足农业保险行业的高质量发展需求。最后,科技成果成熟度低。当前,大多数的科研成果还处于初创技术试验阶段,并未经过初创技术试验、技术熟化示范和技术商品化应用等环节,不能被应用于市场。

2.4激励措施不足政策性农业保险对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要求高,不但要求从业人员要掌握国家相关政策,精通保险相关技能,还必须掌握农、林、牧、副、渔等承保产业的基础性知识,甚至要求从业人员对天气气候、地理特征和农民心理等相关知识要有一定的了解。同时,还要能与农民沟通。然而,就目前来看,中央和地方政府出台了许多鼓励农业保险与科技创新紧密发展的政策,但是针对农业保险专业人才培养和发展等措施还尚不完善。高素质的农业保险专业人才非常紧缺,还尚未有大中专学校开设相关课程,进行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此外,当前对于农业保险的科技研发人才的资助和成果转化的关注度也不高,存在财政投入普遍不足的现象。此外,针对保险机构所进行的科技创新和新技术行为,如何进行认定并纳入政策合理的支持范畴当前还尚处于空白状态,政策支持尚未落到实处。

3我国农业保险科技发展的意义

国家银保监会于2019年印发了《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明确指出要推进保险行业科技赋能力度和成效,加快改进农业保险发展方式,为我国银行和保险等金融机构创新发展提供持续动力。当前,我国农业保险的经营模式正逐步从政策性保险向市场化转变,提高了农业保险服务的要求,导致经营机构所面对的竞争日益激烈,亟须通过创新保险科技,为农业保险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帮助。

3.1提高保险补贴精度随着我国深入推进农业保险市场化,有效加大了补贴力度与扩大了补贴范围。通过提升保险科技创新能力,能清晰地将信息共享与保险大数据形成对照,从而促进保险产品的合理开发,制定适合条款费率,进而建立起有效的监管制度,为科学评价保险行业的服务质量、提高保险资金补贴率提供有效帮助。

3.2提升企业经营能力科技能够推动保险公司优化服务流程,改善服务方式,从而提高保险行业的服务效率与质量。在3S技术、5G技术、物联网技术和大数据技术的支持下,通过使用无人机、遥感卫星等新科技产品,促进了保险行业形成科学、有效的勘测机制,从而有效规避诈保等理赔风险。同时,建立起风险评估体系与数据库,针对各地特色农业产业开发地方农业保险产品,如针对福建茶产业开发茶叶保险等,不断建立起企业与农户间互利共赢体系,打造强大的农险品牌。

3.3提高为民服务效率农业保险最根本的目的是服务“三农”。通过科技手段赋能农业保险,能促进农户更加方便地知晓农险政策、产品内容、理赔信息等内容,将政府、监管、企业、银行、担保机构和相关智库相互链接,改变传统的“事后补偿”方式,从而形成“事前风险预测+事中多方协同+事后保险理赔”的新生态,进而建立起新型农业保险生态化风险保障机制。

4推进我国农业保险科技发展的策略

4.1完善农业保险相关政策法规为推进农业保险更加科学、规范的运行,需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政府部门需要率先优化农业保险的顶层设计,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同时配备详细的措施。同时,在全国不同地区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并不断总结试点工作的经验,全面、系统地分析农业保险经营主体、资金来源、补贴制度和分保比例等重要内容,并以法律条款的形式对外明确相关内容。第二,完善保险补贴制度。①要从补贴的主体角度出发,明确中央和地方的财政作用,明确中央和地方财政的职责,从而更加有序地开展农业保险补贴工作。②从补贴的资金来看,在一定范围内,要让一些符合一定条件的农业保险企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以提升农业保险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第三,要确立农业保险的监管体系。通过建立专门的机构监督农业保险的各项事务,并增加相应条款,以法律的形式公布农业保险的监管主体和权责。

4.2用好科技手段进行产品定价将互联网、3S、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应用于农业保险领域,不断增强农业保险服务能力。同时,利用保险科技远程勘测、无人勘测、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全面评估农业保险受保对象,预测一些如政府行为、市场行为、消费者行为等不可控因素,为农业保险的经营者提供可用性参考,从而制定更加精准的产品价格。此外,投入人工智能产品,24小时不间断地响应客户所咨询的问题。同时,应用大数据技术分析客户特征,全面了解客户需求,从而从传统保险公司大量的保险产品中精准筛选出最适合客户需求的产品,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工成本和时间成本,提高产品服务效率。

4.3深度推进产学研融合机制的建立加快推进保险科技发展,建立起产学研深度融合机制,着力建立全国性的农业保险科技行业规范,建立行业协会,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首先,开展协同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着力聚焦农业保险的重大问题,组织专家联合攻关,重点突破,不断提高农业保险科技和转化的成效。同时,利用科技手段和大数据分析技术,对全国各县(市、区)的农业风险和保险费率进行划分,对外农业风险预警图谱。其次,加快满足市场发展需求。针对当前农业保险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为满足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新需求和乡村振兴的国家战略,行业协会要不断对接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农业产业部门,组织优势资源,为农业保险提供更加全面的服务,推动农业保险创新性发展。

4.4培养复合型人才农业保险要重视人才培养,通过联合地方高校,在大中专院校设置农业保险专业,培养科班出身的储备人才,同时注重内部员工的岗位培训,鼓励校企联合培养,从而建立并储备专业团队,更好地推动农业保险行业的长效发展。5结束语在农业保险发展的过程中,应用保险科技能加快保险公司的转型升级,提高农业保险的经营效率,对保险行业的转型升级具有重大意义。同时,也对增强农业保险的行业影响力、维持积极形象具有巨大的作用。

作者:王家进 单位:福建广合科技有限公司

财产保险业范文3

调查统计显示,近年来我国车险行业发展过程中表现出四个特征:一是汽车保有量增速减缓,与此同时车险保费增速也在下降;二是商业车险费率改革后,单均保费减少,财险公司的保费收入降低;三是互联网车险的发展,加剧了车险市场的竞争性,市场份额进一步分解;四是客户对服务、理赔、结案周期等提出更高要求,财险公司的经营压力加大。完善车险管理制度,提高服务质量,降低业务风险,成为财险公司和从业人员的关注要点。

一、车险的特性及在财产保险中的地位

(一)车险的特性1.复杂性车险的复杂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业务组成复杂。在道路、天气等因素的影响下发生事故后,客户容易转嫁风险,希望获得一定理赔费用。二是风险识别复杂。由于执行相同条款及随保单增值服务,风险的类别增加,识别时存在一定难度,对人员素养提出较高要求。2.高投入性我国车险种类不断增多,主要有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责任险、全车盗抢险、无过失责任险、掉落责任险、划痕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设备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险。提供保险服务时,要结合车辆、人员实际情况提供配套服务,甚至涉及法律、医学等领域,导致服务过程中投入的人力和物力成本较高。3.高出险率车险业务初期以第三者责任险为主要内容,后期逐步扩展到车身碰撞损失等领域。造成这种变化的原因,一是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安全意识增强;二是交通事故发生率较高,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严重,出险率随之提高。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交通事故发生23.19万次,在事故中死亡人数6.3万人。

(二)车险在财产保险中的地位车险在财产保险中具有重要地位,主要体现在:①车险的被保险人具有广泛性,以私人为主要服务对象,和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②车险尤其是第三者责任险,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稳定社会关系上具有特殊作用,逐渐成为社会法制体系的一部分。③车险的出险率高,理赔技术和服务质量直接影响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④在整个财产保险市场中,车险所占比例较高,部分公司车险业务占比达到60%以上。可见,不论是财险公司经营管理的角度,还是市场监督管理的角度,车险在财产保险中均具有突出地位。

二、车险理赔的特点、原则和流程

(一)车险理赔的特点车险理赔具有以下特点:①车辆流动性大,交通事故发生具有不确定性,时间和地点不可预估,为了做好理赔工作,财险公司需建立全天候受理机制,形成完善的检验网络。②车险理赔额度小,但理赔事件的发生率高,需要财险公司投入较多的管理精力。③车险的被保险人多是私家车车主,他们来自各行各业,由于缺少必要的知识,如车辆修理、事故处理等,导致理赔时处于被动地位。④车险理赔中,维修是车辆损失赔付的一种主要方式,在这个过程中维修公司占据一定主导地位。如果维修期间出现纠纷,被保险人会连同指责财险公司,认为两者具有协议关系。⑤车险理赔时,保险欺诈等道德风险的管理是一个难题,也是从业人员工作中面临的挑战。

(二)车险理赔的原则车险理赔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①实事求是。在处理赔案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地进行处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保险责任、给付标准、给付金额。②重合同、守信用。保险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因此必须重合同、守信用,正确维护保户的权益。③八字理赔原则:主动、迅速、准确、合理。要让保户感觉到保得放心,赔得心服,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三)车险理赔的流程车险理赔的流程,其中,现场查勘是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采用技术手段将事故现场记录下来,为后续理赔工作开展提供依据;保险定责是依据现场查勘结果,确定此次保险理赔的范畴;车辆定损是对车辆损失进行评估和鉴定,出具权威性的定损报告;赔偿理算是兼顾被保险人、财险公司的利益,然后确定准确的理赔金额;核赔结案是对定责、定损、理算等工作环节进行审核,避免出现漏洞或隐藏问题。

三、车险及理赔业务的风险类型

从行业内部看,车险风险主要来源于四个方面:一是产品设计风险,公司对险种优化过程中,会投入一定人力、物力,如果险种本身有问题,公司就会遭受重大损失。二是客户逆选择风险,客户不愿意投保那些能为保险公司带来较好效益的附加险,导致业务和效益增长迟滞。三是承保风险,例如保险公司任意降低承保费率,不严格要求承保条件,保险单证和保费收据不规范、管理混乱,致使保险欺诈情况发生。四是理赔业务风险,详细介绍如下:

(一)接报案及调度风险接报案及调度是车险理赔的第一个环节,要想清晰准确了解交通事故,要求报案岗人员具有良好的问话技巧和信息处理能力。该阶段风险因素有:①接报案时,没有详细了解伤者信息,造成人力、物力上的浪费,甚至引起纠纷。②报案岗人员缺乏问话技巧,没有全面了解交通事故的经过,无法判断事故真实性,没有对客户进行正确指引,阻碍了调查进度。③发生交通事故后,报案人通常情绪不稳定,如果报案岗人员服务态度欠佳,容易遭到投诉。④报案岗人员没有对报案人进行必要的指导,导致客户损失扩大,影响第一手证据的收集,为后续工作开展带来不利影响。

(二)查勘调查风险查勘调查是理赔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该阶段风险因素有:①在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下,查勘人员没有及时抵达事故现场,导致取证困难,无法核实事故的真实性。对此类情况,被保险人可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保留证据,并利用事故证明、损失清单、维修发票等进行索赔。②调查取证过程中,查勘人员只了解被保险人和伤者情况,没有开展第三方调查工作,如伤者工作单位、居委会等,因调查不充分,为后续取证工作带来困难。③一些查勘员根据事故现场,对责任免除范围进行自行判断,测量、拍照、探访等工作不到位,也是引起风险的重要因素。④复勘是为了保证损失核定的真实性、合理性,理赔人员发起复勘时,如果复勘人员敷衍了事,岗位形同虚设,没有发挥出复勘作用。⑤随着查勘定损业务量增加,可能放弃损失轻微的案件,无法界定事故责任、无法确定损失程度,为理赔工作带来阻碍。

(三)估损定损核损风险估损、定损、核损环节,常见风险因素有:①对车辆损失扩大或忽视,导致估损金额不准确,提高了风险发生率。②录入损失金额时,人为原因导致数据出现差错。③核价岗根据经验或维修报价定价,影响核价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能导致财险公司的赔付率增高。④车险的定损权由财险公司掌握,被保险人和财险公司之间信息不对称,理赔工作的透明度差。

(四)车损理赔风险对车损情况进行理赔时,风险因素有:①维修过程中更换的配件是否与原车一致,配件价格和工时费是否符合市场标准,以及定损员的技能水平高低,均会影响车损核定金额。②财险公司进行经济补偿时,以维修厂出具的定损单为依据,如果被保险人不认可维修厂的服务质量或维修价格,理赔人员在协商过程中,容易遭到投诉。③保险关系存续期间,投保人、受益人或被投保人通过伪造事故损失,来获取保险人赔偿金,例如虚造车辆修理单据、单方事故后再伪造双方事故。④被保险人为了获取更高的保险赔偿,将损失程度故意扩大,例如扩大修理范围,扩大伤者伤情。

(五)人伤理赔风险车险理赔业务中,人伤损失的赔偿金额最高,而且保险欺诈事件难以识别。风险因素有:①评残标准不统一,法医鉴定有漏洞,财险公司难以参与到评残过程中,导致残疾赔偿金虚高。②人身伤亡案件中,医务核赔可给出专业意见,但财险公司不重视医务核赔,缺少优秀的医务核赔人员。③出现人身伤害时,伤者会尽可能进行全面身体检查,而医院检查项目没有限制,可能出现无关事故的疾病治疗,增加了医药费赔付水分。④人伤案件事故的责任核定,涉及交警、公安、伤残鉴定、医疗、律师事务所等,财险公司没有整合这些资源,容易出现理赔风险,甚至将人伤案件演变成诉讼案件。

(六)其他风险此外,在赔案理算、核赔、结案等环节,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因素,例如核定保险责任风险、面临索赔欺诈风险、信息数据安全风险等,此处不再一一阐述。
四、基于车险特性认识的风险管控策略

新形势下,车险业务在开展过程中,必须准确把握风险因素,树立前瞻性理念,采取科学有效的风险管控措施,才能提高车险服务质量。

(一)实施精细化管理第一,财险公司应结合发展现状,调整业务规模和范围,利用法律法规完善管理制度体系,确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其中,风险前端识别是基础,应根据承保政策合理配置差异化销售费用。例如:保险公司根据业务渠道、车辆类型、单车或者车队细分目标客户,从业务盈利的角度划分业务风险类型。对于保费收入及目标赔付率,通过业务途径进行分解,调整不同业务的比例。第二,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将客户满意度作为一个重要的评价指标,让有需求的客户及时体验并享受到车险服务。业务办理过程中,在满足规章制度的前提下,简化办理流程,获得客户的好评。第三,利用大数据技术开发目标客户,动态把握车险市场变化和保费波动情况,在不影响双方利益的前提下,适当降低出险率,将潜在客户转化为优质成交客户。

(二)增强成本控制意识站在财险公司的角度,应树立效益观念,增强成本控制意识。第一,理赔端降配减损,控制理赔环节的风险。严格执行和车辆出险次数相关的承保政策,以出险次数管控出险率较高的客户,提高免赔额来实施承保。有些业务的案均赔款高,可利用限制承保不计免赔率附加险、车损险比例承保、商业三者险限额承保等方法降低风险。第二,结合车险业务的实际情况,节约运营成本。例如:车险费为60%,手续费为10%,业务开展中要牢牢把控70%的临界点。为了规避这类风险,应对业务人员强化教育,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开展工作,保证每一个环节、每一笔业务的利润,提高每单保险的盈利能力。

(三)完善绩效考核体系随着保险行业的发展,不同公司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要想在市场上站稳脚跟,必须从公司自身管理出发。大量研究证实,客户的数量和忠诚度,直接影响企业的经营利润。基于此,应落实绩效考核工作,开展公平性竞争,提高客户的忠诚度。第一,业务人员介绍车险业务时,不能诱导客户购买性质相同或重复性产品,既保障客户的合法利益,又能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第二,针对特殊保险条例,要对客户进行详细的解释说明,尤其是适用条件和界限,避免出险后引起纠纷矛盾。第三,合理设置考核评价指标,通过考核评价倒逼业务人员提高专业素养,适应新形势下的车险业务需求。

(四)创新风险管控方法财险企业在风险管控上,应加强内部控制力度,以确保车险业务顺利开展。第一,在公司内设置风险管控部门,合理配置人力、物力资源,明确岗位工作内容和职责,建立科学严谨的理赔风险防控机制,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落实。第二,建立理赔标准化流程,各个环节的工作均要尽职尽责完成;实行100%承保验车,并对验车证据进行固化。第三,构建理赔反欺诈信息共享平台,必要时成立理赔反欺诈调查组,将内部审查监督、外部审查监督结合起来。

(五)加强专业队伍建设从整个车险人员队伍出发,采用人才引入、培训、激励等内容,提升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第一,制定针对性方案,引入和培养具有专业素质的人才,将保险专业知识过硬的高端人才作为公司的精英顾问,提高车险业务水平。第二,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因材施教,因人而异。对不同的岗位培训对象划分不同的层次,按不同的层次确定培训内容,鼓励业务人员积极参与其中。第三,采用竞争、激励、淘汰制度,利用量化考核责任指标、不同薪酬等级,留住有用人才,淘汰能力不足的人员,为车险业务的发展提供充足的智力资源。结语车险是财险公司的一项重要业务类型,直接关系到公司的经营效益。目前,车险及理赔业务中存在较多的风险因素,文章从实施精细化管理、增强成本控制意识、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创新风险管控方法、建立理赔人才机制五个方面提出风险管控对策,为实际业务开展提供借鉴。

作者:肖燕婕 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