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艺术教育国家标准浅谈

艺术教育国家标准浅谈

2014年3月,美国在官方网站上正式颁布了《国家核心艺标准》(NationalColitionforCoreArtsStandars,简称NCCAS),该标准的研究和编写均由美国核心艺术标准联盟组成员完成,是对其于1994年颁布的《国家艺术标准》的补充、扩展与完善,旨在切实提高全美学校的艺术教育水平和为所有学生提供全面、均衡的艺术教育。新的标准在原有标准的音乐、舞蹈、戏剧、视觉艺术四大艺术学科的基础上,新加入了媒体艺术学科,同时对艺术教育的教育理念、各艺术学科的学习过程、学习目标、评价方式等也提出了新的更为具体、完善的要求。笔者将通过对新的艺术标准教育理念的解析,以为我国音乐教育理念的进一步优化提出新的见解与思路。

一、美国《国家核心艺术标准》概要

美国《国家核心艺术标准》以网络平台的形式呈现,以满足不同地区的学校艺术教育改革需求,《标准》共包含了五大核心艺术学科,即舞蹈、音乐、戏剧、视觉艺术、媒体艺术,为使各艺术学科构成统一的概念和为各艺术学科提供一个相对统一的标准视野,《标准》将五大艺术学科共同构成了核心艺术标准的整体框架,以帮助美国艺术教育工作者围绕整体框架向着有益于学生艺术能力全面发展的共同目标而努力。美国《国家核心艺术标准》并非对个人在艺术学习中所需掌握的知识与技能的简单汇编,而是对艺术过程、知识与技能的学习、案例评估以及各艺术学科应达到的学习标准的全面整合,同时也涵盖了幼儿园前至12年级整个过程的多个学段。美国《国家核心艺术标准》的颁布旨在为所有学生提供同等接受艺术教育的机会,以使每个学生在高中毕业后,都能够达到预期的艺术素养目标,成为具有艺术素养的公民[1]。与美国在1994年颁布的艺术标准相比,新的标准更加注重学生在艺术学习中创造能力的培养和学生对艺术学习的持久理解,该标准首次提出了艺术素养的概念,并从五个方面确定了学生终身发展应具备的艺术素养;除了媒体艺术学科的加入,新标准还为五大艺术学科拟定了符合其学科特点的艺术学习过程及相应的落实标准;在评价方式上,新的标准为各艺术学科都提供了相应的评估模型,并在评估中将学生学习过程的形成性评价作为重要参照;同时,新的标准在改善和支持美国学生的艺术教育方面也发挥着重要的导向作用。

二、美国《国家核心艺术标准》教育理念解析

(一)通过一系列全面的哲学基础和终身目标来定义艺术素养,从而阐明艺术学习的长期期望。为了更加清晰地阐明学生终身发展所必须的艺术素养,《国家核心艺术标准》从作为交流的艺术、作为创造性自我实现的艺术、作为连接历史与文化的艺术、作为通往幸福手段的艺术、社会参与的艺术五个方面(见下表1)确立了艺术素养的哲学基础和与之相对的终身目标,以期为美国幼儿园至高中阶段乃至已毕业学生的艺术教育奠定充实的理论基础和最终目标。

(二)将艺术过程和锚定标准置于首要位置。美国《国家核心艺术标准》将艺术学习分成了创造、表现/制作/呈现、反应、联系四个过程,并将艺术学习的过程作为评估学生艺术学习成果的重要依据。其中创造、反应和联系是五门艺术学科的共同过程,而制作为媒体艺术特有,呈现为视觉艺术特有,表现(也称表演)则为音乐、舞蹈、戏剧三门学科共有。锚定标准也可以称其为落实标准,是指教师期望学生能够在所有艺术过程中应掌握的知识与技能。《标准》不仅强调课程内容要对艺术过程进行充分反映,同时还指出要加强对艺术过程的划分,这体现在各艺术过程中,《标准》根据每个艺术过程的特点设定了由浅入深的过程要素和与之对应的落实标准,例如在创造过程中,学生应达到以下几个标准:构想艺术的观点和作品、组织和发展艺术的观点和作品、进一步完善和完成艺术作品。根据艺术过程中各要素的的标准设定,学生可以更加清晰各过程要素的锚定目标是否完成,并为下一个学习过程的目标达成而努力。

(三)将创造性实践作为艺术过程中应用于所有艺术学习的桥梁。创造性实践是艺术活动中必不可少的元素,基本的创造性实践包括“想象、探究、构建、反思”四项。在实施国家核心艺术标准的大背景下,创造性实践不仅是创造过程的基础,同时也有助于其他五个学科的进程[3],作为艺术教育中的一种学习方式,学生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参与到创造性实践当中,例如想象一个抽象的图像或想象、即兴创作一段音乐旋律等;创造性实践要求学生能够灵活变通思维、创造性的分析和解决问题,并要拥有一定的好奇心和和求知欲。创造性实践不仅是学生创造过程的基础,同时也有助于五大艺术学科实践过程的实现和创造创新技能的培养,是所有艺术学习的桥梁。

(四)提出能够贯穿艺术学习的持久理解和关键问题,明确特定及不同艺术学科之间的价值和意义。《国家核心艺术标准》使用持久理解和关键问题以帮助教育者和学习者更好的组织艺术学习过程中的信息、技艺和艺术经验。持久理解要求学生能够对学科中的重要思想进行总结和对核心过程进行陈述,这不仅对一门学科至关重要,也有助于学生能够与人文艺术学科以及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建立联系,在课堂之外也具有持久价值。而关键问题则是指那些不能用简短的句子总结概括的问题,关键问题的提出旨在激发学生进行思考和探究,并引导学生在深思熟虑后提出更多问题,而不仅仅是简单的答案。例如,在音乐标准的创造过程中,一个持久理解的基本要求是“理解影响音乐家作品的创作想法、概念和灵感的各种来源”[4]。对于该要求的理解达成不仅有助于学生了解作品中音乐家的创作意图,同时对学生将来的创作进程也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五)为学生提供符合艺术过程的基石评估模型。在新标准中,每门艺术学科都提供了相应的基石评估模型,并将基石评估嵌入到了课程之中。“基石”的含义是:作为建筑物的地基,就像基石支持着一栋建筑一样,相应的评估也应该围绕着学生应该凭借着所学习的内容、所掌握的知识与技能去完成的最重要的表现来支撑课程;评估的目的是为了让学生在真实的和与之相关的背景下应用所学的知识和技能,并且学生需要更高层次的思考能力和习惯(如坚持)才能获得成功的结果[5]。基石评估也是逆向教学设计(理解为先的课程设计)的关键:即在评估中通过说明所需学习的示范和判断学生表现的标准,使标准变得更加生动及贴近学生的实际生活。因此应该在课程或教学单元开始时提交评估计划,在计划中为学生提供有意义的和具体的学习目标,以便于学生事先了解需要掌握的任务,并努力去完成[6]。

三、美国《国家核心艺术标准》对我国音乐教育的反思

从对美国《国家核心艺术标准》教育理念的分析可以看出,新的标准是以逆向设计为出发点,根据学生将到达到目标设计学习过程,并将创造性实践作为五大核心艺术学科学习的桥梁;通过五个方面的哲学基础和终身目标的说明来界定了学生当下乃至终身应该具备的艺术素养;为进一步深化学生对艺术学习的理解,标准为特定的艺术过程拟定了层层递进的落实标准,并提出了贯穿其始终的持久理解和关键问题,同时为教师与学生提供了可嵌入的基石评估模型,以促进教师更好地设计教学和学生更有意义的学习。标准的教育理念对于我国音乐教育的改革也具有一定的启示:

(一)拓宽核心素养内涵。美国《国家核心艺术标准》明确提出了艺术素养的概念,并从全面育人的角度出发,从五个方面阐述了学生所应具备的艺术素养的哲学基础和终身目标,明确了艺术素养的内涵,目的是引领学习者在未来过上令人满意的生活,或从事积极且富有创造性的艺术实践活动[7]。而我国为了推动落实立德树人的任务,也凝练了学科核心素养:即学生应具备的,能够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以指导课程设计和教学实践;我国《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2017版)》明确提出,音乐学科的核心素养为审美感知、艺术表现、文化理解,其学习目标可以与美国《国家核心艺术标准》中作为通往幸福手段的艺术、创造性的自我实现的艺术、作为连接历史与文化的艺术的终身目标相对应。参照美国《核心艺术标准》对艺术素养的界定,我国可以依据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以及美育的要求适当拓宽核心素养的范围及内涵,例如将音乐艺术作为一种新的交流媒介以提高学生的沟通与表达能力;将音乐作为社会参与的一种方式,增加与他人、社会的合作和联系。

(二)提升创造性实践在音乐学习中的地位。美国《国家核心艺术标准》十分重视学生创造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并特别强调想象、探究、构建、反思这四项基本的创造性实践是艺术学科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而在我国初、高中音乐课程标准的教育理念中,虽然明确提出了“强调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造”和“强调音乐实践,开发创造潜能”,但可见我国初高中音乐教育理念仅突出强调了音乐实践,而音乐创造则被置于了鼓励开发的次要位置。音乐学科对于学生创造能力的培养较之其他艺术之外的学科有着明显的优势,因此我们更应该注重创造性实践在音乐学习中的地位,并鼓励学生在创造性实践的参与中灵活的变通思维,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不是仅仅停留在初级的对音乐的想象和开发学生创造性潜质的层面。

(三)强调学生对音乐学习的持久理解。长期以来,受到功利主义课程观的影响,学生对音乐的学习往往只是浅尝辄止,大部分学生对于音乐的学习只是停留在其表面,并没有做到对音乐学习深入、持久的理解。而在美国《国家核心艺术标准》的音乐标准中,持久理解被视为是音乐学科的中心观点,并且通过对音乐学习的持久理解学生可以将所学知识迁移到新的情景当中。因此,音乐教师应该注重学生持久理解能力的培养,打破传统的灌输式的教学方法,关注学生的认知过程,鼓励学生进行创造和展示,并将艺术学习的过程看作对持久理解的认知深度的不断迭代[8];同时教师还可以采用逆向(理解为先)的教学设计的方式,在课程实施前先明确学生应该达到的学习成果,然后了解学生可以接受的学习内容,最后基于最适合学生的学习过程设计教学活动,加强学生在课堂学习中的参与度,以促进学生对于课堂音乐学习内容的深度掌握和持久理解。

(四)根据学生的实际学习过程改进评价方式。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在我国的评价体系中,终结性评价占据了很重要的地位,大多数教师往往只关注到了学生音乐学习的最终分数,并未对学生的真实理解、音乐素养、学习过程进行实际考察评估;且我国对与学生的音乐学习评价常常以教师评价为主,学生很少参与到实际评价的过程当中,评价的主观意愿较强。而美国艺术教育的基石评估模型,强调对教学和学习过程的嵌入,鼓励教师根据学生兴趣和能力进行教学设计,并将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以使教师全面全过程地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同时在美国核心音乐标准中,每个单元的基石性评估后都有单独设置的学生自我评估卡片引导学生进行自我评估,以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自我学习能力[9]。鉴于此,我们应该将对学生的形成性评价置于重要地位,更加关注学生的音乐学习过程,重视学生音乐学习实际的动态生成,而不单纯只是学习结果;除了教师评价,还应多加关注学生的自我评价,并鼓励学生之间进行相互评价,以使评价结果更加客观、真实、准确;另外,我们还可以根据学生的学习过程和期望达到的学习结果建立相应的评价方式,以判断学生对于设定目标的达成程度和实际学习效果。

作者:陈胜国 袁署婷 单位:湖南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