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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活动实施方案

民主评议活动实施方案

一、评议范围和评议内容

(一)评议范围:

1、市政府系统各部门面向社会、直接服务企业和基层群众、涉及行政审批、执法监督、管理服务等行政职能的处室主要负责人(含主持工作的副职)。

2、市直机关各单位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处室处长,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人社局点名参评。

以上参评处长按照行政审批类、执法监督类、管理服务类三个类别参加评议(参评处长名单附后)。

(二)评议内容:

1、工作规范:执法类处室在推行行政执法“五规范”方面,是否存在执法主体、程序、用语、文书、处罚案卷制作等不规范的问题;其他处室是否存在超职能权限和不按规定程序管理、审批、受理等问题。

2、办事效率:能否简化、优化工作流程,能否及时高效办理公务,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两次办结、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AB岗等制度是否落实。

3、服务态度:“五不让”承诺。

4、勤政廉政:能否遵守《廉政准则》等各项纪律规定,有无故意刁难、及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行为,以权谋私谋利等问题;能否落实处务会议纪要制度;有无铺张浪费、公款消费及迟到早退、上班炒股玩游戏等违纪现象;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是否落实。

二、活动安排

(一)晒:防控风险,规范工作。各参评处长要正确认识权力与风险,按规定履行职责,照规范做好工作。一是要对本处室的工作规范、流程进行一次全面修订、优化。二是要查找、确定履行职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制定承诺措施。三是要认真落实处务会议纪要制度,确保涉权事项在“阳光”下运行。四是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五规范”要求,全面提高行政处罚工作质量和依法行政水平。活动办公室将依托新闻媒体,5月份公示参评处长名单、职能、工作流程、廉政风险、承诺措施及办公电话、监督方式,及时公布落实处务会议纪要制度、行政执法“五规范”及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纪律作风明察暗访等情况,年底组织参评处长网络公开述职,接受社会监督。

(二)督:专题查访,强化监督。作为日常监督考核,活动办公室将对全体参评处长落实处务会议纪要制度、涉权事项、执法“五规范”及防控廉政风险等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并分别进行公示;同时,建立处长直接服务对象代表库,认真处理举报、投诉和问题反映,组织对参评处长处室的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纪律作风等进行明查暗访。市级各新闻媒体将参与公开公示,反映群众呼声,报道活动情况。

(三)评:问卷调查,评议打分。活动办公室组织处长服务对象、监督员、机关干部职工分别进行问卷测评,征询对参评处长的满意度和意见建议。结合日常监督考核情况,经过统计汇总、加权计算,确定最终评议结果。具体评议方法是:

1、日常监督评议。根据各项专题检查情况,形成处长考核评议档案。

2、问卷调查评议。通过会议问卷、电话问卷、网络问卷等形式,组织服务对象、监督员、“两代表一委员”、本部门机关干部对参评处长满意度进行问卷测评。满意度问卷分“满意、基本满意、一般、不满意”四个评价档次。服务对象、监督员、“两代表一委员”、本部门评议等单项满意度=[(满意票数×1+基本满意票数×0.7+一般票数×0.5+不满意票数×0)/有效票数]×100%。有效票数为满意、基本满意、一般、不满意票数之和。服务对象评议结果的50%、“两代表一委员”评议结果的15%、监督员(含老干部代表、廉政使者)评议结果的15%、本部门机关干部评议结果的20%分别计入综合评议结果。

3、计算方法。年终综合评议满意度=服务对象评议满意度×50%+监督员满意度×15%+“两代表一委员”满意度×15%+本部门评议满意度×20%-日常监督评议扣分。

三、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民主评议处长”活动在市“优化发展环境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纪委、市直机关工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活动办公室设在市直机关纪工委,负责抓好工作实施。各参评单位要把这项活动作为今年优化发展环境、推进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参与,精心组织,鼓励和指导参评处长结合落实职能,进一步优化行政流程,防控风险,落实承诺,以规范的工作、快捷的效率、科学的管理、优质的服务,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2、强力开展查访监督。市优化办、活动办公室、市纪委各相关室处及各参评单位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工作规范流程公开公示、廉政风险防控、处务会议纪要制度落实、执法“五规范”大检查、涉权事项专项检查、举报投诉处理及纪律作风明查暗访等工作,督导推动参评处长落实相关制度、完成相关工作。

3、科学组织年终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