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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实施意见

政府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落实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推动教育改革、服务教育发展、提升教育质量为出发点与归宿,立足现实需求,坚持应用驱动,加强统筹,突出重点,提高效益,全方位、高质量地提高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活动、教育管理服务以及教改科研等方面的普及程度与应用水平,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平台与支撑功能,为促进全市教育的信息化、均衡化、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为构建学习型社会、实现我市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以服务教育为根本宗旨,紧紧围绕建成教育信息化体系这一工作目标,树立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实践深度融合的核心理念。以优质教育资源与信息化学习环境建设为基础,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融合创新为途径,以广泛、深入、高质量应用为重点,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为关键,以确保投入与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在整个教育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坚持以下原则,分层次,分阶段,有序、有效推进。

(一)应用驱动原则;

(二)够用、实用、适度超前原则;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社会共同参与、互联互通、互利互惠原则;

(五)花钱最少、办事更多、效益更高原则;

(六)试点先行、逐步推开原则。

三、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建成“标准统一、平台科学,资源丰富、互联共享,高效运行、广泛应用”的市、县、校三级全覆盖宽带网络;建成富有地方特色、涵盖面向未成年人各方面教育以及社会教育、成人终身学习的优质教育资源库;建成人人可满足学习需要、人人可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的学习型社会信息化支撑服务体系与信息化教育环境。不断提高广大中小学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的教育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不断提高教育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发展水平。全面实现国家提出的“三通两平台”和对教育信息化提出的“3211”工程,为促进全市教育的优质发展、均衡发展,构建面向全体师生的现代教育体系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具体任务

1.软件、硬件建设具体内容

我市教育信息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11311”工程建设(涵盖“三通两平台”建设),即:“一标”(学校计算机和基础设施达标),“一网”(建设市教育城域网),“三平台”(建设教育教学资源平台、市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市教师培训信息化平台),“一模式”(持续推动信息化条件下的教育教学模式改革),“一试验”(市教育信息化重点试验工程),需要重点投资建设的项目是“一标”、“一网”及“三平台”。

3.科研培训

为充分发挥教育信息化设备的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信息化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必须加强教师教育信息化科研培训工作。科研内容主要是现代教育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培训主要由线下培训和网络在线培训两部分组成。培训采用企业培训、培训机构培训和校本培训三种模式进行。

四、建设模式

(一)按照“全市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时间进度、统一质量参数”的要求,建设市级教育城域网、教育管理平台、教学资源平台和教师培训平台四个项目,实现我市与国家、省上统一对接,实现全市教育系统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均衡发展。其他项目按照“全市统一规划设计、试点先行、分年建设、按现行财政制度分灶吃饭”的方式进行建设,以利于积累经验,建设中少走弯路。

(二)根据《市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行动计划》,各负其责,在规划的年度内,完成“班班通”设备、校园网升级改造、校园电视系统(不含自办校园电视台)、校园安全监控系统等四个项目建设;自动录播系统、数字实验室、校园“一卡通”、多功能厅(教室)、班级移动终端教学系统等五个项目由各县(区)、学校结合实际进行选建,市直属学校由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计算机网络教室(包含教师办公用机)、校园广播系统等两个项目由各县(区)、学校结合省相关标准进行建设,市直属学校由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各县(区)、钒钛高新区和市直属学校应出台相应的教育信息化建设时间进度表,每年教育信息化建设情况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教育督导目标考核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领导

建立健全教育信息化管理和服务体系。成立以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为组长的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教育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职责。县(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中心校以上学校都要建立或明确教育信息化技术服务机构。

(二)抓好教育信息化过程中的规范化管理

全面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级建设标准,结合市各县(区)实际,制定好各类教育信息化硬件和软件建设标准;建立教育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标采购、工程监理、验收审计等制度,促进教育信息化建设规范有序、持续健康发展。

(三)确保教育信息化经费投入

切实加大对教育信息化的投入,将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应用和维护资金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充分利用能够支撑教育信息化的各种教育外部条件、社会资源,通过机制创新吸引企业等多方面力量参与到教育信息化过程中来,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优化政策环境,拓宽经费筹措渠道,形成全社会办教育的良好氛围,促进教育信息化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四)建立健全教育信息化工作评估检查机制

把教育信息化工作纳入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的目标管理和督导评估考核内容,参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标准,分类制定考核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教育信息化评价标准》,以此推动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提升教育信息化应用效益。

(五)建立教育信息化应用激励机制

建立教师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等级考核评价机制,并与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评聘、晋职晋级挂钩。选树市教育信息化应用示范学校、教育管理信息化示范县(区)、教育电子政务应用示范单位,充分发挥其辐射和带动作用。建立教育信息化应用工作定期总结部署制度。

(六)建立教育信息化运行安全保障机制

加强教育信息化安全技术防范,严格执行有关网络、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建立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加强信息内容管理和网络安全监控,全面实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与等级保护制度,确保网络健康、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