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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稽查规范发展计划

统计稽查规范发展计划

编者按:为进步规范基层的统计行为本文对统计稽查发展工作进行阐述:稽查对象;稽点;稽查数量;稽查内容;稽查时间;稽查要求。在稽查要求工作中要注意加强对统计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统计执法检查规定》和《*省统计稽查暂行规定》的要求开展稽查工作和认真做好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一、稽查对象

2008年以来未被检查过或者群众反映有涉嫌统计违法问题的部门和统计单位。

二、稽点

抓住经济普查数据上报、处理、质量抽查等关键环节,开展经济普查数据质量统计稽查;继续开展以乡镇有否虚报、伪造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服务业、能源统计单位有否瞒报、拒报统计数据,统计单位有无任用无统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等为重点内容的统计稽查,使统计稽查的实施能更好地与中心业务工作相结合,更好地为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服务。

三、稽查数量

根据20*年市统计局下达我区的稽查单位数量,确定各科室、队20*年度统计稽查单位为:核算科12家,综合统计科12家,企业调查队12家。

来源于:

四、稽查内容

(一)统计工作开展情况;

(二)统计人员从业资格取得情况;

(三)统计资料报送和提供、公布情况;

(四)主要统计数据质量情况;

(五)原始统计记录或统计台帐等统计基础建设情况。

五、稽查时间

稽查工作按月开展,具体安排:

(一)稽查工作时间:20*年4月—至9月中旬;

(二)查处及案卷整理工作时间:20*年9月下旬—至11月。来源于:

六、稽查要求

(一)加强对统计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每家企业实施稽查前要成立专门的统计稽查小组,由2名或2名以上持证人员组成,负责具体的稽查工作。

(二)严格按照《统计执法检查规定》和《*省统计稽查暂行规定》的要求开展稽查工作。实施稽查前,应向被稽查单位发出统计稽查通知书,告知稽查时间、内容、法律依据及稽查人员名单;实施稽查中,坚持依法检查,认真做好现场检查笔录,做到统计稽查程序合法;实施稽查后,要分情况作出稽查结论。切实做到查前先通知,查时应亮证,查中有笔录,查后有结论。

(三)认真做好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严格把握政策,切实按照《统计执法检查规定》,正确处理稽查中发现的问题。对稽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应追究统计法律责任的,一定要排除干扰,及时将案卷资料移送给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查处和处理工作。来源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