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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食品安全整治方案

环境卫生食品安全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城市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实施意见》乐办发号文件精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整治食品市场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美化净化城市卫生,确保食品安全。结合我市食品安全现状,开展食品安全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中心任务,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密切配合,相互协作,依法行政,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整治活动,促进我市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食品安全整治行动,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确保全市人民饮食安全。

三、组织领导

四、工作重点

(一)重点对象

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

2、集贸市场、食品超市、小食品店。

3、餐饮酒店、集体食堂。

(三)重点品种

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饮料、饮用水、冷冻饮品、罐头、熟食卤菜制品、米粉等;

2、流通环节冷冻(果冻)饮品、奶制品、豆制品、肉类、儿童食品等;

3、露天餐饮、中小餐饮及排挡的食品。

五、实施步骤

整治工作分四阶段进行:时间从年8月1日至年12月30日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8月1日至年8月20日)

结合实际,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专项整治行动的良好氛围,深入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的目的和意义,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自我保护能力,增强食品经营者守法自律和责任意识,营造全民关心食品安全氛围。

(二)调查摸底阶段(年8月10日至8月20日)

市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认真摸清全市食品生产、流通及餐饮业的现状以及数量、地点、基本条件、质量安全状况,做到心中有数,并及时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

(三)整治阶段(年8月21日至年11月30日)

按照要求,各职能单位加强监管,密切配合,相互协作,依法查处食品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行为,同时加大媒体曝光力度,进一步规范食品市场秩序。

(四)总结验收阶段(年12月1日至年12月30日)

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组织验收和回头看。

六、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明确职责,建立权责一致的责任追究制度,落实责任,层层分解任务。

2、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职能部门从全局出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齐抓共管,扎实推进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3、加大宣传,依靠群众。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整治工作的成绩和整治工作的好典型、好经验,对落后的反面典型事例予以曝光,整治工作办公室和各职能单位要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接受市民监督。

4、完善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将日常监管工作与集中整治行动有机结合,常抓不懈,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5、加强督查,定期汇报。为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使整治任务落到实处,各责任单位在定期召开的协调会上通报前阶段整治工作情况和进展,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保证整治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