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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实施方案

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继承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作用,根据省、市的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提升工程),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15年,建立起以县中医院为龙头,以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为主体,社会资本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2013至2015年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按年度目标分别达到80%、85%、90%,村卫生站按年度目标分别达到75%、80%、85%(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在乡镇卫生院,是指配备中医类别医师,配置中医诊疗设备,运用中药饮片等6种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在村卫生站,是指配备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按照规定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乡村医生,配置中医诊疗设备,运用中药饮片或中医非药物疗法,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中医药各项政策贯彻落实

1、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针灸及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医保支付政策进一步向基层特别是基层中医医疗机构倾斜,引导群众优先选择到基层就诊和使用中医药服务。

2、在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中,配备必要的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品种。中药饮片的基本药物管理按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中药饮片定价、采购、配送、使用和基本医疗保险给付等政策规定执行。

3、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中,将中医药服务单列为一级指标,中医药内容分值所占比例应不低于10%;将“中医药门诊占总门诊人次比例”列为重要考核指标。

(二)加强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

1、加强县级中医医院龙头建设。力争在“十二五”期末使我县中医院基础设施条件达到国家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

2、加强镇、村医疗机构中医标准化建设。各乡镇卫生院应规范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

(三)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

在建立起1个县级中医医院的基础上,建立1个县级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对基层中、西医人员推广应用以《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和适宜技术目录为重点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能够开展15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村卫生站至少能够开展6项中医药适宜技术。

(四)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1、加强人才配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5%以上;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村卫生站至少配备1名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乡村医生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

2、积极参加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和转岗培训以及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基层全科医生的比例达到25%以上,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基层中医类别医师比例达到50%以上。鼓励基层在编在岗中医药人员参加中医专业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开展临床类别医师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

(五)加强医疗机构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

1、政府和各部门力争为县人民医院培育和建设1个以上中医重点(特色)专科。

2、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建成中医临床科室集中设置、多种中医药方法和手段综合使用、中医药文化氛围浓郁并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

3、开展中医药人员县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县级中医院基层指导科及中医类别医师县、乡、村纵向流动机制,逐步建立县级中医医院从人才、技术等多方面帮扶乡镇卫生院建设中医科的机制。

(六)加强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能力建设

逐年提高居民健康档案中医体质辨识的内容比例。根据《健康教育中医药基本内容》开展中医健康教育,在健康教育印刷资料、音像资料的种类、数量、宣教栏更新次数以及讲座、咨询活动等方面,应有40%以上的中医药内容。根据《中医健康管理技术规范》要求,对儿童、孕产妇、老年人和高血压、Ⅱ型糖尿病患者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进行健康管理,逐年提高重点人群和慢病患者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七)开展科普巡讲活动

建立专家队伍,开展中医药知识科普讲座,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和掌握中医药文化与养生保健方法。全面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开展多种形式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活动,使中医药文化知识普及全县80%以上行政村、85%以上社区和80%以上家庭。

(八)依法加强中医中药监督管理

1、强化中医监督管理,所有医疗卫生机构执行各项中医药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2、加强中药使用管理,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参与《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基本药物(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南》、《中药注射剂临床应用指南》的培训推广,使医务人员合理使用中成药。

3、加强中药质量监管,严格规范医疗卫生机构中药饮片采购程序,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审核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企业资质,严禁假劣中药进入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体诊所。

三、组织实施与具体要求

(一)动员部署与目标实施

2013年5月,组织各医疗机构召开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启动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监督测评与督导检查

加强提升工程实施进展情况和实施效果的监测评估,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做好迎接省、市每年度至少一次检查评估工作。

(三)宣传引导

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主动引导,广泛宣传提升工程有关政策措施。调动各方参与提升工程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基层中医药人员主力军的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提升工程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