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中学法制课

中学法制课范文精选

中学法制课

中学法制课范文第1篇

同学们、青少年朋友们,你们好。

今天应邀参加学校举行的法制课,很高兴,借此机会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知识,讲上几方面,与大家共勉。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愈来愈密切。在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在对外交往中,法律也是调整国与国之间关系的重要社会规范。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全国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将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列为重要内容。广大青少年应当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接受法制教育,努力学习法律知识。

第一,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关键所在。青少年时代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时期,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第二,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争做新世纪合格公民。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广大青少年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树立民主法制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第三,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21世纪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重任将历史地落到青少年朋友的肩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肩负并完成历史赋予的重任,少年儿童必须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必须具有坚定的信念和广泛的知识面,不仅要学习、掌握科学知识,而且要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才能保障我们伟大祖国的长期稳定、经济腾飞,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今天学校组织给同学们上法制课,通过听讲课、受警示、学法律,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一点一滴积累,持之以恒学法、守法、用法、护法,逐步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争做一名新世纪的合格公民。

当前,未成年人包括在校学生犯罪问题,仍然是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今天我用几个案例,说明一个道理:中学生应该学法、懂法,未成年人应该健康成长。

案例一:九青年结伙抢劫断送前程追悔莫及

为了叙述方便,我先把这九个人的基本情况作以介绍:

200*年*至*月,上列九人分别纠集在一起,先后在**中学,*城电影院等地,抢劫作案8次,抢劫现金113元,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第一次,200*年3月22日下午*********,抢得现金10元;

第二次,200*年4月7日下午**********抢得现金10元;

第三次,*******

以上,***参与抢劫8次,刘*参与抢劫4次,张**参与抢劫5次,***参与抢劫3次,樊*参与抢劫3次,李*参与抢劫2次,梁**参与抢劫1次,关**参与抢劫1次,丁**参与抢劫1次。所抢现金被九人用于吃喝花用。

保**等九人以暴力的胁迫手段多次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构成了抢动罪。保**在共同犯罪中起了主要作用,是本案的主犯,且结伙多次持刀抢劫。对社会危害大,影响极坏,使学生上学无安全感,犯罪情节严重,应从重处罚。鉴于保**犯罪时未满十六周岁,应减轻处罚。刘*、梁**犯罪时已满十八周岁,在犯罪中起了次要作用,是本案的从犯,应根据其周岁,在犯罪中起了次要作用,是本案的从犯,应根据其犯罪的情节比照主犯从轻处罚。张**、***、樊*、李*、关**、丁**犯罪时未满十六周岁,且是本案的从犯,应减轻处罚。法院200*年*月15日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以抢劫罪,判处保*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刘*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500元;判处张**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樊*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李*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梁**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关**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元;判处丁**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元。

这个案件中,涉及《刑法》总则中关于犯罪的7个概念。

1、刑事责任年龄:《刑法》17条规定:14周岁以下是完全不负刑事责年龄段。14周岁至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年龄段,这一年龄段的公民犯以下8种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破、投毒。16岁以上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段。14--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2、缓刑:是指附条件的暂缓刑罚执行的制度。一般缓

刑的适用条件:一是判处拘役和3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根据犯罪性质和悔罪表现,使用缓刑不致瑞危害社会;三不是累犯。累犯不适用缓刑。

3、罚金。附加刑的一种。成人不少于1000元,未成年人不少于500元,强制缴纳。

4、共同犯罪。由二人以上故意犯罪为共同犯罪。

5、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根据规定,主犯包括了两种情况:(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他们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是犯罪集团的核心。(2)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6、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谓次要和辅助作用,是相对主犯的主要作用而言。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7、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从客观方面看,被告人必须实施了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均使用了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劫走财物。这是所说的暴力,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人的身体实施打击或者强制,如杀伤、殴打、捆绑和禁闭等。这种暴力是犯罪分子用以排除被害人抵抗,从而劫取财物的手段。抢劫罪的胁迫,是指犯罪分子以暴力相威胁,迫使受害人不敢反抗,从而顺利劫走财物的行为,被胁迫的对象可能是受害人,也可能是受害人的亲属,朋友或者同事。从庭审调查的事实看。保**等九被告人把作案对象选择在学生身上,正是利用在校学生不敢反抗或不能反抗的特点,各个被告人收集一起,寻机作案,从身份上,是社会青年对付在校学生,力量对比上,或是三对一、四对一、甚至九对一,给受害人以暴力和胁迫,迫使受害交出财物或任其掏出钱物拿走,其行为完全符合抢劫罪客观方面的要件特征。

从客体上看,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不但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而且又直接侵害到公民的人身权利。以本案看,由于九被告人行为,不仅使受害人的财产权利妈:即学生身上仅有的现金被抢,而且使有的学生不敢上学,有的被致伤送医院治疗,有的辍学种地,甚至牵连到学生家长,对学生上学是迎送往来,严重地侵害了在校学生的身心健康,破坏了良好的社会风气,在学校和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

在主观方面,抢劫罪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即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本案各被告人离开学校后,家庭管教不力,以至在外租房群居,生活无靠,便打起了抢钱的主意。尽管各被告人万般抵赖,狡辩是借、要,但谎言不戳自穿,世界上没有向连名字都不知道,人也不认识的人借上钱的道理。揭开伪装,暴露出的就是肆意非法抢劫读书学生的零用钱,来满足这些不法之徒的吃、喝、抽。

主体方面,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已满十四周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案被告人均已满十四岁不满,达到抢劫罪的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实施抢劫次数多,情节恶劣,完全符合抢劫罪的主体特征。

《刑法》263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A、入户抢劫;B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C、抢劫银行;D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E、抢劫致人重伤或死亡;F、冒充军警抢劫;G、持抢抢劫;H、抢劫军用物资、抢险、救灾、救济物资。

案例之二:两学生年幼无知,受欺骗引狼入室

邱*、武**盗窃案。

邱*,22岁,***人,个体户。武**,17岁,**城关区人,**一中学生。贺*,14岁,**一中学生。刘**,14岁,**一中学生。

200*年*月11日下学后,在邱*授意下,武**对贺*说:“**好玩,你从家里偷些钱,我带你们到**玩”。6月14日下午3时,贺叫上同学卸掉了爷爷家的防盗门螺丝,把邱*从**叫来**,6月15日上午,武**、贺*入室、刘**放哨,偷了23500多元现金和两条香烟,刘**分得2000元,其余由武**拿着,四个人上**,回来后,只剩3000元,其余均在**挥霍。

案发后,邱*、武**分别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本案涉及的刑法的两个概念

1、盗窃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盗窃犯罪的对象是国家、集体和个人的财物,既包括有形财物,也包括电力、煤气、重要技术成果等无形财物。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秘密窃取,是指犯罪分子采取自认为不使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经手者发觉的方法,暗中窃取其财物。

2、盗窃罪的处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这件案子的主要教训是:贺*年幼无知,听信欺骗,引狼入室,造成严重后果。青少年学生世界观没有完全定型,思维方式极不稳定,判断事情的能力差,遇到事情,一定要仔细思量,权衡利弊,切不可头脑发热,贪图蝇头小利而误入歧途。

案例三在校生酒后伤人受害者亦属活该

这是一起故意伤害案。

张**,16岁,**职中二年级学生。200*年3月22日晚10时酒后出宿舍门时,将下晚自习回宿舍的学生孙**撞了一下,孙到宿舍,将年事告诉了同学艾**,让艾给处理一下,艾答应后,孙**就将张**叫到宿舍楼西侧说刚才发生的事情。正说着,候**到了跟前,问:“什么事?”艾**就将发生的事给他说了,孙**说:“没事”。候**说:“咋没事?”并问张**这件事怎么处理,张**说:“你想咋办就咋办。”候**就在张**的右肩上捣了一拳,后又用左手搂住张的脖子,用右拳在张的身上捣,用膝盖在肚子上顶,在张**被候**搡不予考虑门背后时,张**从口袋里掏出跳刀,用左手撕住候的头发,在候的胸部捅一刀,后连推带搡将候又捅一刀。候**在被推至床边时,将张**撕到床上,压在身下,张**又在候的胸部边捅二刀。致候大量出血送医院抢救,发现其左腋下、左胸部、右胸部、左上腹均被刺伤。

经法医鉴定:候**胸腹部被锐器刺伤,致双侧开放性气胸、肺破裂、胸闷、气短、呼吸困难;失血性休克。按照《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58条、第87条之规定,已构成重伤。

张**故意持械伤人,致人重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在犯罪时系未成年人,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对候**人身伤害造成的经济损失,民事赔偿责任张**负百分之五十,候**负百分之四十,学校负百分之十。

本案涉及《刑法》两个概念:

1、正当防卫。是指正在受到不法侵害时,采取的防卫行动不受法律追究。在本案中,张**的行为有点防卫的成份,但不属真正意义上的正当防卫,所以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2、故意伤害罪。《刑法》243条规定: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构成犯罪的行为是故意伤害罪。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致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使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平心而论,这起案件应该给伤害别人的人和受别人伤害的人送上一副对联:

上联:酒后撞人张**先不应该。

下联:逞能耍二候**亦属活该。

横批:法盲一对

这两个在校生,判了刑,赔了钱,挨了疼,应该有哪些教训?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假若,张**遵守校规,不的校内喝酒;假如他撞人之后,说声“对不起”;假如候**少一些哥们气,少一些逞能好事、少一些二杆子劲,会是什么结果呢?这件不该发生的事,肯定是可以避免的。

案例之四:触法网不思悔改再犯罪迷途难返

关**,男,汉族,生于1985年2月28日,初中文化程度,******人。200*年6月15日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元。

200*年8月份,关**伙同景*(男,汉族,生于1985年4月8日,小学文化程度,*****人,农民。)、钱**(男,汉族,生于1984年1月8日,高中文化程度,*****人,**一中高一学生)等人乘无人之机,采取翻窗入室、从阳台爬入等作案手段,先后在**酒厂、**水电局家属楼盗窃作案,窃得VCD、白酒、香烟等物品,其中关**参与盗窃6起,盗窃价值4900余元;景*参与盗窃7起,盗窃价值6900余元;钱**参与盗窃6起,盗窃价值5900余元。其中被盗窃物品被告人大部分已吃喝花用。关**、景*、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因三人犯罪时均未年满18周岁,且钱**有投案自首情节,应当从轻处罚。关**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罪,依法应撤销缓刑。关**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原犯抢劫罪,已判处有期徒刑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景*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钱**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关**,200*年6月15日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宣告缓刑1年。200*年11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2003年1月2日刑满释放。2003年*月6日,关**与朋龙在“****”的“筑心缘”酒吧饮酒至22时许,关**准备回家休息,行止*城中心什字处,关在什字西北角“**”网吧门口碰撞了正在门口打电话的原**移动公司职工王某某,双方发生争吵,继而引起撕打,后被围观群众挡开。王离开后,关跑进“心语”饮吧拿出**一中学生刘某某放在该饮吧的一把长约40公分,宽约5公分的砍刀,四处寻找王某某,最后在**电影院招待所二楼楼道找到了王某某,关将王某某拉到了招待所外面的街道上,用砍刀在王**的头部砍了一刀,将其致伤。经法医鉴定,根据面部损伤程度,符合《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14条之规定,系轻伤。关**遇事不能正确对待、冷静、慎重处理。而持刀故意伤害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关**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故意犯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关**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本案涉及《刑法》三个概念:

1、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2、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3、数罪并罚。是指一人犯数罪,人民法院对各种罪分别定罪量刑以后,依照法定的原则,决定应执行的刑罚。

从这一案例可以看出,关**,一名初中学生,从15岁在校就与社会上的不良青年结交,参与抢劫,被判缓刑,却不知悔改,视法律为儿戏,好逸恶劳,又伙同他人多次盗窃,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刚刑满释放后,又混迹于酒吧,充当痞子,寻衅滋事,持刀砍人,蔑视法律,短短三年连犯三罪,再落法网,陷入犯罪的泥潭中不能自拔,令人可悲、可叹、可气、可恨。

同学们:听了节课,审视四个案例,我们应当从中受到哪些启示呢?我想应是5句话,15个字:这就是:慎交友、立大志、善慎独、敢维权、要坦白。

1、慎交友。保**、刘*、张**、***、樊*、李*、关**、梁**、丁**抢劫一案是200)年引起学校、家庭、社会关注的青少年犯罪案件,经过公安机关深入细致的侦查,检察机关的进一步审查,以及人民法院的两次开庭审理,终于划上了句号。本案各被告人纠集一起,在短短的一个月之内,作案十多起,抢劫现金二百余元。其结果令人吃惊。他们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呢,从本案的审理和走访监护人等途经可以看出有几个原因。本案多数被告人过早离开学校,失去了继续受教育的机会,过早涉足社会,沾染了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称兄道弟,哥们义气是非不分,良莠不辩,以至胆大妄为,以身试法。关**上初中期间与保**、刘*相识,平时常在一起玩耍,因家中无人管教,遂以无钱吃饭,交房租为名,要关**、李*、丁**与其一同参与抢劫活动。关**、李*、丁**哥们意气驱使,走上了犯罪道路。和人交往,一定要慎重,牢记古人忠告:“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不要和那些心术不正的人交往,更不要和校外的劣迹者同流合污。

2、立大志。每个青少年都应加强思想品德修养。人的行为,是受思想支配的,没有良好的思想,就不会有正确的行为。学校教育中的思想政治课,法制课不是空的假的,而是实实在在的道理,我们要从中悟出做人的理想价值,不仅学会做学问,学本事,更重要的是要学会做人。保**、关**等人法制观念淡薄,不知道用道德、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相反地是用暴力或胁迫手段获取不义之财来满足自己好逸恶劳的生活,从而走上了犯罪道路。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道在何处?我认为,勤劳致富,才是正道。上好高中,考上大学,学好本领,参加工作获取报酬,才是正道。相反,坑、蒙、拐、骗、偷、抢等手段弄钱,那就是邪门歪道,轻则受到道德的谴责,重则要受到法律的追究。我们应该立大志,苦学成才,长大报效祖国,用劳动所得改善自己的生活。

3、善慎独。钱**、李*、丁**原是*中、**中的学生,平时几个人的表现都是不错的,保**、关**叫他们作案,他们几个在校生不但不制止,反而积极配合,足见对自己的行为缺乏“慎独”意识,缺乏自我约束能力。我提醒同学们一定要有独立思考的能力。遇事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要有自己的主见,且不可盲从。

4、敢维权。每一个青少年都应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刑法修订后,对正当防卫作了新的规定,即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的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就学校而言,如果每个同学都充满正义感,见义勇为,碰到类似抢劫的情况,挺身而出,人人喊打,我们就能创造一个安定团结的学习环境。犯罪分子就没有藏身之地。

中学法制课范文第2篇

在实际教学工作中,有些老师只单纯的重视语言文化知识技能的传授,认为在教学中培养学生法律意识应该是政治老师和德育老师的任务而非英语老师的工作。他们对英语学科渗透相关法律法规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甚至认为在英语课堂很难进行法制知识的渗透。事实上,我们的新目标英语教材中涉及法律法规教育的素材有很多,蕴含着丰富的德育教育因素,这就要求我们英语老师在深化专业知识的同时必须更新思想,虚心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培养自身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认真研究初中英语教材,挖掘出教材中的法律知识,在传授学生知识、培养学生应试能力的同时,能结合实际把自身学到的法律法规知识在英语学科中进行渗透,巧妙、科学地寓法制教育于课堂活动中,不断提高英语学科渗透法制教育的授课水平。

二、立足教材挖掘法律知识渗透点

新目标英语教材是渗透法制教育的载体,根据教材挖掘法律因素是学科渗透法制教育的前提,我们必须深入钻研教材挖掘出教材中潜在的丰富的法律法规知识。例如:新目标七年级上StarterUnit3Whatcolorisit?中对颜色的识别可以渗透对红绿灯的认识延伸《道路交通安全法》,教育学生“红灯停,绿灯行”,培养“珍爱生命,不闯红灯”的良好交通安全意识;Unit1Myname’sGina.中可以渗透《姓名权》,Unit2Thisismysister.中可渗透《肖像权》;Unit6Doyoulikebananas?中的《食品安全法》Unit7Howmucharethesesocks?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等。新目标英语教材涉及的法律法规因素是很丰富的,我们应该做个有心人,充分、合理、科学的挖掘出更多的法律知识。

三、结合教材和课堂设计找到恰当的切入点

在进行法制渗透的过程中,我们首先应先遵循英语学科教学的规律,既要根据学科特点培养学生学习英语的浓厚兴趣和积极性,使学生有效掌握英语知识和技能及语言实际运用能力,又要重视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法制教育。当然,这并不等于要脱离英语专业学科课堂内容将本堂课上成纯粹的法制课,因此我们通过研读教材挖掘出来的法律知识必须与本堂课的课堂设计相结合,找到适当的切入点,注重法律知识渗透在英语教学中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在英语课堂教学过程中潜移默化的将法制教育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渗透,让学生在课堂学习中自然受到法律熏陶,学法知法懂法,遵法用法。例如,在新目标英语七年级上预备篇第三单元(StarterUnit3)Whatcolorisit?的教学活动中,学生掌握了所有颜色名称后,我让学生发挥想象说出身边的色彩,同学们说出了很多物体色彩,其中有学生说出了红绿灯,我就顺势启发同学们说:Canwegowhenthelightisred?并出示红灯的图片,用立正停下来的姿势示意同学们回答“No”。接着为激发同学们的积极性和运用知识的能力,我让同学们表演过马路的场景,我顺势向同学们渗透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接着用PPT出示闯红灯引发悲惨交通事故的图片,通过活动的方式和真实图片使同学们懂得了珍爱生命,遵守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四、渗透法制教育应立足学生的实际生活教师做表率

中学法制课范文第3篇

[关键词]行动导向教学法;中职;内科护理教学;重要意义;应用路径

内科护理学作为护理专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课程改革的背景下,如何更加合理有效地将现代化的新型教学手段和教学资源应用到内科护理学的课堂教学中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习效率,进一步促进学生专业素养的提升,是目前中职内科护理学教师需要深思的重要课题[1]。内科护理学所包含的知识点繁多,且需要掌握的专业技能较为广泛,传统单一的教学模式不利于学生临床创新思维能力以及专业综合能力的培养,更不利于课堂教学有效性的提升。而行动导向教学法是一种新型有效的教学模式,它以理论与实践结合为教学目标,致力于培养综合实践型人才。在中职内科护理教学中应用该种教学模式,能够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自主性,为学生自主动手操作提供更为广阔的平台。对此,教师必须要积极探究将行动导向教学模式有效应用于内科护理教学中的有效策略。

一、在中职内科护理教学中应用行动导向教学法的必要性

(一)行动导向教学法概述。行动导学教学法最早出现于德国,也是目前德国职业学校的主要教学手段和教学内容。行动导学教学法强调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具体指的是以达成相关职业活动为目标而付诸的行动而行动产生依赖的环境,从业人员自身的调节机制所进行的设计、实施与评价活动,该种教学模式的最终目的是促进学生专业能力的提升,强调在教学实践中将实践过程与学生的学习过程进行有机融合,并且强调学生通过各种实践操作活动展开知识的学习和探索。在教师的引导和指导之下,学生进行积极自主的综合性学习,从而实现智力与体力的有机结合,促进学生综合能力和素养的提升[2]。中职内科护理教师需要结合新课改精神,将行动导向教学模式合理应用于课堂教学实践中,并且要根据教学大纲的具体要求,践行翻转课堂教学模式,以行动导向教学模式的核心理念为教学指导,在课堂教学中的各个教学环节充分体现“做中学、做中教”的教学理念,在行动导向教学模式的指导之下,为学生创设生动灵活的学习环境,为学生设计典型的教学案例,引导学生展开积极的自主探究式学习活动,这样才能在中职内科护理教学中充分发挥行动导向教学法的最大教学价值,实现最终的教学目标。

(二)行动导向教学法的教学优势。内科护理学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学科,学生学习和理解护理知识离不开实践操作,虽然以理论知识讲解为主的教学模式对提升学生的理论知识素养具有重要作用,但是不利于学生专业实践能力的提升。而在内科护理教学中实施行动导向教学法,教师能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为学生提供更多进行实践操作的机会,对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具有重要作用[3]。另外,在以往传统单一的课堂教学中,虽然学生具备一定的理论知识基础,但是现阶段医院机构的人才招聘更倾向于综合专业素养较高的护理人员,而传统的教学模式不但不符合当代社会对优秀护理人员的培养需求,还无法满足学生的就业需求,不利于学生就业竞争力的提升。而行动导向教学法的应用能够有效提升学生的综合专业能力,对促进学生应试效果以及就业竞争能力的提升具有重要作用。除此之外,在传统的教学模式中,大部分教师都过于注重理论知识的讲解,而忽略了对学生人文关怀的培养。在行动导向教学法下的中职内科护理教学中,教师能够将知识讲解与人文关怀培养理念进行有机融合,学生在整合内科护理知识的学习中能够学习和感受到人文关怀,这样有利于学生在以后的就业中构建良好的护患关系,避免护患纠纷事件的发生。

二、行动导向教学法在中职内科护理教学中的有效应用路径

(一)采取问题导学法开展行动导向教学。问题导向教学模式是以问题为中心导向的一种新型教学模式。在课堂教学中,教师结合实际教学内容为学生设计具有思考价值的问题,并以此为导向引导学生通过理论与实践进行结合的方式展开对问题的思考和探究。因此,在行动导向教学法下的中职内科护理教学中,教师可以结合具体的教学大纲要求、教学目标以及教学内容,从学生的角度出发,为学生设计课堂问题,布置学习任务,引导学生在问题的基础上通过多种渠道收集相关资料,并结合资料与其他学生进行深入思考和交流,最终解决相关护理问题,顺利完成学习任务[4]。在课堂上对于学生无法顺利解决的学习问题,教师要对其加以指导,并且要积极引导学生对问题进行自主探讨,这样不仅能够彰显学生的课堂主体性,还能够有效提高课堂教学效果。例如,在教学与糖尿病病人护理相关的知识内容时,在课堂教学开始之前,教师可以为学生布置相关学习任务,让学生以小组合作的形式在课外收集与糖尿病有关的资料,结合相关资料和所学知识思考糖尿病病患的护理方法。在课堂上,教师引导学生将本小组收集的资料进行整合与分析,互相探讨和交流对糖尿病的认知以及科学的护理方案。对于课堂教学中的难点内容,教师可以引导学生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详细分析。在探讨过后,每个小组依次汇报本小组的讨论结果,教师对讨论结果进行总结并加以补充。

(二)引导学生展开细致的案例分析。典型案例是中职内科护理教学资源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对护理知识点的深入学习都离不开实际案例分析。对此,在行动导向教学模式下的中职内科护理教学中,教师要对课内外多种典型的相关案例进行充分利用,将典型案例与课堂教学内容进行有机融合,并且要通过实际案例引导学生自主发现、探究和解决相关问题,这对培养和提升学生的综合思维能力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教师可以结合当下的时事热点,引入典型案例或者事件,不断调动学生对案例的学习和探究兴趣,在引导学生思考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传授学生相关护理知识、专业技能,培养学生的人文关怀,从而提升学生的综合专业素养[5]。例如,在与糖尿病相关的护理知识教学中,教师可以融入这样的典型案例:王某,男性,62岁,糖尿病病史长达10年,在出现多尿、软弱、乏力等症状后,该患者到本地医院相关部门接受诊治,经相关检查,患者的血糖在空腹时为7.5mmol/L,在餐后2小时的血糖为12.1mmol/L,确诊为糖尿病。请同学们结合所学知识为该糖尿病病患制订相关护理方案。通过这样的实际案例,引导学生通过对案例的分析学习糖尿病相关护理知识,结合患者的实际病情状况为其制订一套科学合理的护理计划,能够有效提升学生的知识应用能力,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三、结语

中学法制课范文第4篇

模拟法庭是使青少年法制意识得到培养的一种极有效的社会实践活动,可以有效地丰富初中政治教学内容。模拟法庭也被叫做假设法庭,在不同教育阶段所发挥出的作用是不同的。初中政治中的法制教育内容同模拟法庭相互联系,有不少成功先例,初中生按照教师的指导,加入主观意志,以教材为基础,以合适的场地与工具为平台,展开生动形象的模拟法庭,有利于法制意识的培养。在美国中学时期,几乎每个年级都要开展“走进法庭”的活动,老师先组织学生去法院看真实的审判过程,接下来重温真实案件里面的法律知识,最后试着自己做法官审判案件。这种做法使学生有身临其境的良好感觉,对于培养守法意识的作用和效果非常突出。我国初中生开展模拟法庭训练,不必占用政治课内时间,可以利用每学期的社会实践时间进行尝试,这种做法不仅是向欧美发达教育看齐,更是锻炼学生语言表达、资料整理、合作探究能力的有效方法,能够使法制与学生心理相衔接。首先开庭前的准备是必须做好的,准备工作的优劣直接关系到活动的成败,各个环节必须设计好,以防出现徒具模拟法庭之名,而无实践能力培养之实的弊病。

二、多媒体教学中的情与法

运用多媒体,能够让学生更容易接受法制知识,提高对于法律条文的理解水平。因为多媒体运用于课堂教学中较为普通,学生对多媒体习以为常,如果不能采取创新手段加强学生心理同法制知识的联系,则多媒体的作用是无法完全得到发挥的。

第一,要科学运用多媒体对法律知识进行解读。初中生理解法律知识是不太容易的,由于相当一部分法律知识虽然来源于生活,但是毕竟经过抽象处理,是高于生活的,教师口头讲解难度很大,学生理解起来颇费周折。应用多媒体,可以加强学生对法制知识内容的理解。比如学生在第一次接触宪法这个词时,会普遍觉得非常陌生,教师在讲解这部分知识时,就可以适当地引入与宪法有关的专题片,让学生在专题片的带动下,了解宪法是母法,是所有法律的基础,加深对宪法的地位、特性、作用的认知。

第二,利用多媒体可以更快速地补充相关信息,加深学生印象。在学习法律知识时,若教师不能及时补充延伸信息,则教学过程肯定会变得非常枯燥。比如在学习法不可违等知识内容时,大多数学生虽然了解不能切实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便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做出法律所明确禁止的行为,也会为国家所强制纠正,但是这种了解是粗浅模糊的,教师要进行一定的信息补充延伸,从而增强教学效果,让学生产生更深刻的印象。比如可以站在民事、刑事、行政等多角度选取违法行为,通过新媒体技术手段展示出来。

第三,用新媒体技术展示与课堂教学内容有关的案例利于情法相融。讲授法律常识时,教师可以运用多媒体对有关的概念、条文进行分析,主要是用典型案例模拟展示的办法提高学生的理解认识水平。比如在学习“法律保护消费者权益”这部分知识时,可以选取中央电视台“3.15晚会”中所曝光的假药致人死亡案件的例子,同学生一起讨论生产商同销售商侵犯了消费者的哪些权益,消费者又如何以更合法、更合理的办法实施维权行动。通过生动的案例学习法制知识,学生能够更容易地把理论同实践结合起来,综合地看待每一个问题,从而以情懂法、以法移情,提高法律修养。

中学法制课范文第5篇

【关键词】会计教学;中职学校;教学发展

一、中职学校会计专业学生现状分析

现阶段中职教育与20世纪90年代相比有很大不同,以前工作分配或中考、高考录取率偏低等因素,选择中专学校的学生都是成绩优秀的学生,而现在恰恰相反,大部分都是成绩不好,被逼读中职学校,或父母让其小孩在中职学校混两三年的现象大有人在,这样造成中职学校的生源整体素质不佳,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学习成绩一般,厌学现象明显。

相当一部分学生都存在此种问题,每天无所事事,来学校上学其实就是为了敷衍父母,没有方向,没有目标,对于老师上课的内容,根本不听,也听不懂。

(二)上课喜欢讲话、聊天,缺少对教师的敬畏。

因为他们正是花季雨季的年龄,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看法,而且这一阶段又正好处于青春反叛期,逆反心理非常明显,稍有不如意,立马体现出来,甚至做出出格的事情,弄得老师都下不了台。这可能与一些学生的家庭教育缺失、举措失当或本身属于独生子女有关,他们从小没被教育好,练就了以自我为中心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三)上课爱睡觉。

不想上课,不愿听课,是中职学生的通病,加上不能讲话,觉得睡觉是一种解脱,而且有些学生天真认为上课睡觉是自己的权利,老师无权关涉。

(四)身在曹营心在汉,上课心不在焉。

有些学生好像很认真,不讲话,不睡觉,但是每天浑浑噩噩,把学校、教室当作监狱,对校外世界心神向往,对学习根本不感兴趣,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当然,还有很多爱学习的好学生,但是厌学的学生比例较大,普遍性存在于各个中职学校,使得上面一些不好的现象见怪不怪。正是因为现在的中职学生的现状有了根本性的变化,所以我们做教师的也要及时跟着转变,不能再按以前的标准进行课堂教学,否则只会适得其反。并且现在国家、政府及社会舆论都在强调要重视职业教育,为此,在中职学校上好每一门课程,就必须要适当进行一些有益的教学尝试,以期中职学生真正能学到点东西并学有所用、学以致用,而不仅仅希望他们在中职学校不出大问题呆个两三年能顺利毕业了事。在此,现以会计专业相关课程为例,探讨一下如何在中职学校中更好地进行课堂教学。

二、中职教育会计专业的教学现状

会计是中职学校中广泛开设的一门重要的专业课程,也是一门综合性和应用性都很强的专业,其生命力十分旺盛,从没有停止发展的步伐,在改革开放后近三十年的发展历程中,形势十分令人鼓舞,受到我国学术界高度重视。受传统教育思想的长期影响,在中职学校会计教学中至今存在一些弊端:一是教师不厌其烦地讲,学生被动地听,不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磨灭了他们的创新意识;二是教学设备继续采用传统的粉笔加黑板模式,效果简单,会计教学成为纸上谈兵;三是在考核方法上,继续采用单一的纸面试卷为主,分数在成绩中占主导地位,不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四是理论与实践相脱节,虽有实习基地之名,但实习环境与专业相关度不高,难以保证学以致用。另外,从现阶段学生的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通过率,及学生毕业后从事的会计工作情况来看,成绩都不太理想,这既有学生缺乏有效学习方法,不懂得理论与实践有效结合等方面的原因,也有教师在会计课堂教学过程中的一些因素。

三、提升中职学校会计课堂教学效果的措施

(一)选择合适的会计案例,深入浅出地运用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会计教学中常用的一种教学方法,此种方法紧扣案例的同时,能把会计理论知识生动体现出来。在教学中,案例引用有很多好处,它可以使枯燥无味的理论知识变得活灵活现。但是我们的中职学生知识素养普遍不高,这样就出现一种很奇怪的现象:案例的引用对学生缺乏吸引力,没有激发他们的兴趣与学习欲望。一个可能的原因就是现在的中职学生视野不够开阔,很多知识都没接触,很多东西都不甚了解,他们对一些经典的案例闻所未闻,有的甚至连一些公司名称都没听说过。这样的话,最好挑选耳熟能详的公司相关案例,他们才能知晓。选择合适的案例之后,还要把它通俗易懂地展示在学生面前,做到文字简洁,案例太长,学生不想花时间多看;同时要做到通俗化,太书面或专业化,学生看不懂,易打击学习积极性。所以把一些经典案例呈现在中职学生面前还需要一定的技巧,也是一门艺术。例如,讲解原材料和库存商品会计科目时,以肯德基和麦当劳为例,讨论它们的原材料和产品分别有哪些。肯德基的强项是鸡翅,而麦当劳的优势是汉堡包,但是两者在争夺市场时,肯德基也卖汉堡包,和百事可乐联手,麦当劳也卖鸡翅,和可口可乐合作,加上课件上直观的图示展示,学生的好奇心就调动起来,而且听课认真。对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来说,瓶装可乐就是它们的库存商品,而对肯德基和麦当劳来讲,瓶装可乐或许是它们的原材料之一,加点冰块后出售给消费者的杯装可乐才是他们的库存商品。通过这样有趣、通俗易懂的案例使学生明白了原材料和库存商品的性质和联系,在不同的情况下可以转化。

(二)充分利用各种教学资源,尤其要利用好多媒体教学辅助手段。

现在教室普遍安装多媒体教学设施,作为教师,要充分利用好它,尤其是在中职学校。如果一味用传统的黑板教学,教学效果难以达到预期目的。如果利用好多媒体教学设施,就能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这要求教师做好课件,做到图文并茂,形象生动,能调动学生积极性为最佳。在课堂教学时,教师针对学生进行专业理论的教学,即使一番苦口婆心也于事无补,效果不尽人意。要想达到出人意料的效果,应该制作精美的课件,并插入合适的图片、音频和视频,把学生的心引入到课堂中,进入到快乐状态中学习专业知识。以固定资产折旧的特征为例,展示一张千疮百孔的旧汽车图片,然后再播放一个全新奔驰汽车的广告视频,动感十足,完美表现它的魅力,也调动了学生的心思,激发了他们学习的强烈欲望,课堂气氛十分活跃。通过这个视频,学生明白了固定资产折旧的真正意涵,随着时间的流逝,各种有形、无形的损耗之后,固定资产终究会成为一堆破铜烂铁,其价值已经转移到其他地方,完成了自己的使命。

(三)善于提问,善于引导学生思考。

提问,是教学中的常用方法。提问的目的是为了激发学生思维的动机并指引思维的方向,让学生带着疑问边读边想,思索探求,因此对于提问的设计,就必须考虑到难度、数量和时机等相关因素。在课堂教学中,多提一些选择和是非判断型的问题比其他类型的问题更具效果。问题没选项,学生怠于思考,不愿动脑筋探究复杂的问题。另外还可利用其它的形式促使学生积极思考。在讲解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时,为能使学生更好学习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的差异,制成一个表格的形式,然后和学生一起来练习哪些折旧方法考虑预计净残值,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是否都一样,这样的话,学生的印象更加深刻,不容易忘却,更重要的是他们愿意回答,因为回答这样的问题易于理解,容易脱口而出。

(四)注意强化联系和对比,高效地组织教学。

会计专业课程繁多,有会计基础、财经法规、成本会计,会计实务,涉税会计,会计电算化等,涉及的知识面广泛,专业术语多,学生学习起来吃力,甚至事倍功半。因此,教学中要注意强化联系和对比,这样才有助于学生深入而透彻地理解和掌握会计学专业知识,从而牢固地记住相关内容,考试时得心应手。例如,《会计基础》第一章“总论”中讲述四大会计基本假设,即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这些专业名词的内涵各不相同,教材易于一笔带过,学生对它的理解模糊不清。因此,在教学中就要注意把它们进行对比,找出它们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才能强化学生的理解、记忆和应用。就该例而言,会计主体和法律主体的区别;持续经营与破产清算的区别;会计分期有会计年度和会计中期,公历和农历之分,中国都是以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作为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但是一些国家则不是,英国是4月1日至第二年的3月31日,澳大利亚是7月1日至第二年的6月30日,美国是10月1日至第二年的9月30日作为一个会计年度;货币计量中以人民币作为计量单位,特殊情况也可以外币作为计量本位币,年终报表必须折算成人民币,发生严重的通货膨胀时,应改用通货膨胀会计进行核算。(五)搜集一些课外材料,扩大学生视野。中职学生大部分不善于学习,对一些常识知之甚少,孤陋寡闻。这个时候,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讲授一些专业外的知识,譬如天文、地理、历史、政治、经济、哲学,或民间传说、谚语、成语等,只要是对学生没坏处的知识都可以在课堂上适当的时候出现,起画龙点睛之用,如果能和专业知识相关再好不过。以中美汇率大战为例,讲解美国频频向中国施压,要求人民币升值,而中国不愿人民币升值,为什么会出现此种局面。很多学生基于表面的理解,觉得人民币升值,美元贬值是一种好现象,对中国来说是有利的。鉴于此,告诉学生中美之间的国际贸易中,假设中国赊销出口一批货物给美国,不考虑其它相关税费,价款1亿美元,约定十年后付款。对销售方中国来讲这就是应收账款,对购买方美国而言是应付账款,2006年中美汇率假定1美元等于8元人民币,10年后的2016年美国还钱,还是以美元计价,表面上看,好像都不亏,但汇率已变成1美元等于6元人民币,同样的一亿美金,换算成人民币已经缩水2亿元人民币,很显然,中国这一方不划算。何况在国际贸易中,中国出口形成的大量应收债权,以及政府持有的大规模外汇债权,都是以美元计价,美元愈贬值,人民币愈升值,对中国的伤害也愈深。从此例中,学生不仅感受到了汇率之间杠杆作用,也明白了应收账款是一项流动资产,但其流动性远没有货币资产那么强,有其局限性。

四、结语

诚然,职业教育不同于小学教育,老师指着哪里,小学生跟到哪里;也不同于大学教育,高校生基本上以自学为基础,无需教师操心太多;更不同于普通中学教育,中学生都有一个梦想,为考上理想的大学而奋斗;中职学生的目标似有似无,这样使得当今的教育体系中,职业教育是特殊的,是尴尬的,也是最难出成绩的教育类型。然而当今社会,职业教育的地位与作用也越来越明显,所以,在中职学校的教育教学中,教师的教学探索是必须的,也是必要的。中职学生其实有很多潜力可以挖掘,不能因为他们没有考上或者没有选择读普通中学,就表示他们低人一等。普通中学学生面临严峻的问题是高考,而中职学校学生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就业,一个是应试教育,另一个属于适应社会的教育。所以说,职业教育绝不是可有可无,也不能一蹴而就。总之,教学有方、教无定法、有教无类,只要在会计课堂上大胆地探索与尝试,勇于创新,方能取得较满意的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初级会计实务[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5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