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9 14:20:18
支部工作意见范文第1篇
一、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抓好《关于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的实施意见》、《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学习贯彻,增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统筹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完善学习制度。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努力营造“人人学、自觉学、我要学”的浓厚氛围,不断推进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服务经济建设的能力,激发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热情和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十八大召开后,及时组织开展好全办党员、干部职工对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学习,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热潮,把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力求在凝心聚力谋发展上有新作为。
二、推进精神文明创建
贯彻落实中央即将颁布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施纲要》,积极开展学雷锋活动,深入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共同培育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成立人防精神文明志愿者服务队,积极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和机关文明程度。加强文明单位建设,夯实创建基础,营造浓厚人防文化氛围,丰富内涵,体现鲜明时代特色的“人防精神”,形成人防文化特色,发挥文化提振士气、塑造形象、凝聚力量、推动工作的重要作用。
三、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坚持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机关党建的一项经常性工作。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工作、改进机关作风、创新基层党建、提高党员素质开展创先争优,进一步丰富争创内容、创新争创形式、拓展争创领域、提高争创实效、健全争创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创先争优活动。长效开展“共产党员先锋模范岗”和“五好党支部”活动。
四、加强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
按照上级党组织任务部署,扎实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突出“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八大”这一主题,认真做好基层党组织调查摸底分类定级,着力查摆机关党组织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职责、活动阵地和队伍建设等方面是否存在突出问题,不断完善和加强支部建设的体制机制,努力争创“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点”。贯彻实施城乡共建“百千万”工程,与霍山县小干涧村成立联合委员会。围绕推动基层经济发展、改善民生、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社会管理等重点,建立完善各项制度,落实共建措施。
五、强化制度建设
加大对《关于建立健全全市直单位党组(党委)抓基层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力度,把机关党建工作纳入党组工作领导管理和议事日程中,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单位行政预算。严格按照新党员发展规章制度,积极开展对先进青年的培养教育工作。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调动发挥好党务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每半年对执行责任制的内容、方式、成效进行自查自评和党员群众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将与党务工作者和党员个人年度评先评优相挂钩。
六、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扎实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廉洁从政和反腐倡廉教育,继续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全面推行基层党务公开,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制度。强化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服务环境。
七、形式多样开展党员文体活动
适时组织党员到共建村开展“下基层、送温暖”、“爱心助教”、“结对帮扶”,喜迎十八大召开组织党员开展学习交流、心得展评、自评、互评、党章知识竞赛、红色革命传统思想主题教育活动、象棋、乒乓球比赛、人防信息宣传报道培训等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加强党员的革命传统思想教育和爱国主义思想教育。
支部工作意见范文第2篇
一是注重制度建设。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活动规范。制定了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学习制度、工作报告制度、联系群众制度、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等,对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工作职责、工作要求等进行了充实、细化,使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保证了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和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老干部所在县区、所在部门建立联络服务制度,聘请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做联络员,每季度一次例会,对支部活动情况和党员思想情况进行汇报交流。
二是注重组织优化。创新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设置形式。根据离退休干部党员的身体、年龄状况和居住地分布情况,按社区、乡镇建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划给场地、拨给经费,充分尊重老同志意愿的前提下,把他党组织关系由原工作单位转到居住地安置。针对部分老同志不愿意将组织关系转到社区的实际情况,按居住地、学习活动群体、发挥作用团体建立离退休干部临时党支部。如成立市府苑小区离退休干部临时党支部、沭阳县政园小区离退休干部临时党支部,宿豫区老年大学离退休干部临时党支部,宿豫区“夕阳红”报道组离退休干部临时党支部等。年以来,全市新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63个。
三是注重载体设置。丰富离退休干部党员组织生活。坚持以创先争优活动为主要抓手,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争先进、创五好、强堡垒、树形象”活动,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丰富党员组织生活。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了党的全会精神、同志“七一”讲话精神专题辅导讲座,老干部学习历史、宣传党史、外学杨善洲,内学刘家勤”争当‘四好’离退休干部党员”网上签名”等系列学教活动,切实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思想政治建设。建党周年前夕,全市有8个支部、13名离退休干部党员受到省、市委组织部和老干部局的表彰。
四是注重平台搭建。发挥离退休干部党员的积极作用。切实落实离退休干部各项政策待遇,搭建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平台,专门制定出台《关于组织离退休干部参与社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规范、引导广大离退休干部在社会管理工作中发挥优势,服务群众,促进社会和谐。结合社会管理实际需求,从老同志的专长、志趣爱好、工作经历、身体状况等方面的实际出发,有针对性的为老干部们选定合理的工作岗位,充分发挥他社会管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全市有1.2万名老干部以各种不同的形式参加民事调解、社情民意调查、关心下一代、文体娱乐活动、社会管理监督等工作,为宿迁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
支部工作意见范文第3篇
为了使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更加适应新农村建设要求,我区积极探索创新农村基层组织设置,在农村各类专业协会、产业基地、工业园区等领域建立党的基层组织,通过组织扩面、党员带动、促进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目前,全区农村已建立1个企业联合党支部、3个驻地非公企业支部,5个专业协会党组织,产业支部已占村党组织总数的13%以上。
因村制宜,建组织。要求村内不同类型的每一个专业协会、产业基地、工业园有3名(其中至少要有1名正式党员)以上党员的都要建立专业党支部或党小组,暂不具备条件的要采取联合、挂靠等办法在类型、性质相近的协会间建立联合党支部或党小组。专业协会(产业基地、工业园区)党组织建立严格党内程序,做到调查摸底,掌握协会内党员情况,造册登记;提出建立专业党组织意见,明确党组织设置、工作职责,乡镇党委研究批准;党内选举或上级党组织任命书记三个程序一个都不少。
灵活形式,配班子。专业协会(产业基地、工业园区)党组织书记可以由党员选举产生,也可以由上级党组织任命。注重班子成员结构、年龄、地域等方面的合理搭配,并注重吸纳党性强,热爱党务工作的专业人员中的党员担任支部书记。注重把已具备一定政治素养、威望高、懂经营、善管理、会服务,又有技术专长的党员培养成支部委员,既加强党的工作,又促进协会发展。提倡专业协会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与协会会长一人兼。
明确职责,立规章。明确规定专业协会(产业基地、工业园区)党组织工作职责重点是领导和指导协会、产业基地、工业园开展工作,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促进产业发展中的作用,定期组织党员和会员群众围绕产业链各个环节,开展技术培训、信息交流等服务,实施“双培双带”工程,培育各类典型,促进产业快速发展。建立健全了协会支部工作规划和各项制度,并对一些具体问题进行明确。专业协会(产业基地、工业园区)党组织党员党费缴纳原则上在原村级党组织进行,党员在专业党组织和原村党组织过“双重”组织生活。专业协会(产业基地、工业园区)党组织通过带领党员在协会、产业基地、工业园中充分发挥骨干带头和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农村产业、产业基地和工业园建设快速发展。
双向联动,促发展。行政村支部与产业协会支部同时并存,工作上相互协调,各有侧重,产业支部党员党组织关系保留在原行政村,党员在村党组织和产业支部过双重组织生活。产业党支部通过组织作用把“双带”能力强、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愿意为党员群众服务的党员干部推向企业、协会、基地的关键岗位,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为企业、协会和基地的发展壮大提供支持和服务;企业、协会和基地通过党员电教学习、实用技术培训、市场信息交流等活动,提高党员群众的生产技能和致富能力,把产业协会、基地、企业在技术、信息、市场方面的优势与党组织在组织领导、政策引导、提供服务、发动群众等方面的优势有机结合起来。
支部工作意见范文第4篇
一、粮食直补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粮食直补的指导思想:以党的全会和中央1号文件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全会精神,切实保护粮食生产能力和种粮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加收入;放开粮食购销市场和粮食收购价格,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转换企业机制,减员增效;强化粮食宏观调控能力,继续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主渠道作用,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发展。
粮食直补的基本原则:向粮食主产地倾斜,保护粮食生产地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收;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保证粮食安全;简便易行,便于操作,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农民手中;整体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转换国有粮食企业经营机制,减员增效。
二、粮食直补的内容
(一)粮食直补的范围。全县种植粮食作物农户和单位为粮食直补对象,补贴品种为原按保护价收购的小麦、玉米两大品种。
(二)粮食直补的计算依据。以省政府确定的我县补贴资金总额和年农村税费改革核定的计税面积(剔除半年内不能恢复粮食生产的经济作物和养殖面积)计算每户补贴额。
(三)粮食直补面积的核实方法。以年农业两税计税面积剔除年前半年内不能恢复粮食生产的经济作物和养殖等减少的耕地面积核定,经公示后,确定为粮食补贴实际面积。
1、粮食补贴面积以年农村税费改革核定的每户计税面积为基础,以年农业税计税清册为依据核实。
2、剔除半年内不能恢复粮食生产的补贴面积为年前半年内不能恢复粮食生产的经济作物面积、日光温室面积、征占用的耕地面积、自然毁损耕地面积等。
(1)经济作物面积:园艺产品、水产品、林木产品种植面积。
(2)日光温室面积:冬暖式日光温室塑棚、大(中)拱塑棚种植面积。
(3)征占用面积:国家建设征占用地(含退耕还林<草>)、农村兴办公益事业、企业和个人征占用耕地面积(征占用地范围参照年《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精神,即对所有征占用地减少的面积,全部剔除)。
(4)自然毁损面积:水冲河崩、滑坡、地裂缝等减少的耕地面积。
3、确定粮食补贴实际面积。
粮食补贴实际面积=年农业两税计税面积—年前半年内不能恢复粮食生产的经济作物和养殖等减少的耕地面积。
核定后的每户粮食补贴面积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在户、组、村、乡(镇)及有关核实人签字后确定。
(四)粮食直补的标准。粮食补贴标准等于全县补贴资金总额除以经核实后全县粮食补贴实际面积,一定三年不变。
(五)粮食直补方式和计算办法。粮食直补方式按亩均补贴标准和粮食补贴面积计算每户补贴额。
1、确定每亩平均补贴标准。按省政府确定的我县补贴资金总额除以核定的全县粮食补贴面积,确定亩平均补贴标准。
每亩平均补贴标准=省政府确定的我县补贴资金总额/全县粮食补贴面积总额。
2、确定直补乡镇补贴资金总额。按照确定的亩平均补贴标准乘以核定的乡镇粮食补贴面积,确定乡镇补贴资金总额。
乡镇补贴资金总额=核定的该乡镇粮食补贴面积×亩平均补贴标准。
3、确定每户农民补贴数额。按确定的亩平均补贴标准乘以核定农户的粮食补贴面积,确定每户农民补贴数额。
每户补贴资金金额=该农户粮食补贴面积×亩平均补贴标准。
(六)粮食直补操作的程序。由乡镇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逐户核实粮食补贴面积,报县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县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汇总后,制定县粮食直补具体实施方案,经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批转各乡镇执行。
(七)粮食直补资金的兑付。对农民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由乡镇财政所承担直接兑付给种粮农民,不得由乡镇其他部门或村集体集中代领转付。对农民补贴的总值和农业税的征收原则上实行“征补两条线”的办法,即农户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粮食补贴通知书》、《粮食直补资金发放凭证》和粮食直补资金存折到所在地农村信用社领取粮食补贴。
(八)粮食直补资金来源。粮食补贴资金全部由县财政在粮食风险基金中安排解决。
(九)粮食直补资金的管理。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县财政部门在粮食风险基金户下设立“粮食直补资金”专户。乡镇统一在所在农村信用社开设“粮食直补资金”专户。
三、粮食直补的实施步骤
我县粮食直补工作在县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乡两级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粮食直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
1、成立机构。由县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粮食直补工作,增加县农发行为县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县税改办下设立粮食直补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粮食直补各项工作。组长由财政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分别由县农税局局长和财政局、农林局、监察局主管局长担任,组员从县税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同时从财政、农林、监察部门抽调16人,分包乡镇,粮补小组副组长分片包抓,指导开展粮食直补工作。建立县税改领导小组负责制下的乡镇税改领导小组负责制和部门岗位责任制。
2、召开全县动员培训会议,全面安排部署粮补工作。
3、广泛宣传政策。县税改办要印发《县粮食直补政策宣传提纲》,充分利用多种形式,深入宣传粮食直补的重要意义、目的、内容和各项政策,宣传要做到进村入户,张贴上墙,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第二阶段:为制定方案阶段。
1、核实粮食补贴实际面积,以年农村税费改革核定的每户农业两税计税面积为基础,以年农业税计税清册为依据,剔除该户年前半年内不能恢复粮食生产的经济作物(园艺产品、水产品、林木产品)面积,日光温室面积、征占用(含退耕还林<草>)的耕地面积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在户、组、村、乡(镇)及有关核实人签字后,确定到户粮食补贴实际面积。
2、各乡镇核定的粮食补贴面积于月5日前报县税改办审批,上报内容包括:核定的农业两税计税面积,应剔除的面积、粮食直补面积和分户清册等。同时上报基本情况:人口、农户总数、行政区划数、总面积、耕地、种粮面积、经济作物面积、复种指数、分品种的粮食产量、平均亩产、粮食收购量、粮食产量、粮食消费量等。全县实施方案于月10日前报市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月5日前对乡镇批转省批方案并实施。
第三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
各乡镇要按照县上批转的省批方案,严格操作程序,规范操作办法,制订补贴分户清册。
1、严格按照县上批复的标准,及时做好各户粮食直补资金的分配工作。各乡镇要及时将补贴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农户,组织人员及时编制统一印制的《粮食直补分户清册》。《清册》内容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直补资金兑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各乡镇要于月10日前将《清册》上报县税改办审核。
2、发放粮食补贴通知书和粮食直补资金存折。各乡镇按照县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的《粮食直补分户清册》填写《粮食补贴通知书》,同时由各乡镇农村信用社对每一个享受直补的农户办理银行存折。《粮食补贴通知书》和粮食直补资金存折由乡镇财政(农税)所人员直接送达粮食补贴农户。月25日前全部发放到户,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补助到种粮农户手中。
支部工作意见范文第5篇
一、建立选派党员干部驻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首先要树立一个好的发展思路
从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优秀党员干部到组织、经济相对薄弱村驻村任职,是目前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重要举措。选派干部肩负重托、扎根山区,克服困难、转变作风,全心投入、扎实工作,认真摸村情、看村貌、察民情,理清发展思路,突出发展重点,落实发展举措,有力地促进了选派村的新农村建设,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肯定,赢得了当地干部群众的好评。那么如何能更好的建立选派党员干部驻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呢?首先我们要树立一个好的发展思路。
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创新创业。农村工作是最基层、最具体的工作,农民群众是最注重实际、最讲眼见为实。在驻村工作中,要真正做到发展为先,既要力求多办几件有利农村发展的实事,解决几件群众反映强烈的难事,做成几件社会效益显著的好事,赢得农村干部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当前特别树立一个好的发展思路,就要下功夫搞好调查研究,摸清农村家底,掌握社情民意,在广泛征求党员、村民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按照新农村建设20字方针的要求,先易后难、脚踏实地,强化责任、下狠措施,一件件抓好落实。
坚持走群众路线,相信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凡事多与当地干部群众商量,善于运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民主法制的办法处理矛盾和纠纷,共谋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更好地团结和凝聚农村干部群众,充分调动农民主体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建立选派党员干部驻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寻找一个好的发展路子
建立建立选派党员干部驻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是推动各级干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解决农村突出问题,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的有力举措;是创新农村工作机制,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有效手段;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改进机关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造就熟悉国情民情、执政为民的干部的重要途径;也是实施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在全党全社会形成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良好氛围的重要保证。建立选派党员干部驻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除了要树立一个好的发展思路外,还要寻找一个好的发展路子。
好的发展路子,就是要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开发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村财增收。坚持“一村一品”、“一村一策”,大力发展特色经济产业,造福一方、致富百姓,展示新农村建设的良好形象。
三、建立选派党员干部驻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关键是建立一个好的运行机制
一个好的运行机制,首先要整合乡镇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的力量,建立乡镇“三农”服务中心,成立村级综合服务站,形成联网互动的工作格局。二是“挂钩联系、结对帮扶”长效机制,组织领导、干部、部门、企业与新农村建设的试点示范村镇开展联系、挂钩、对口支援活动,形成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三是党员干部驻村任职制度,创新党员干部驻村任职工作机制,开展选派单位与选派村结对共建活动,使更多的社会资源向农村倾斜。四是“上下联动、党组织带动”长效机制,指导帮促村级各类组织和各支队伍发挥好作用
四、建设一支好的干部队伍,是建立选派党员干部驻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基础
建设一支优秀的、百姓称颂的干部队伍,是构建长效工作机制的基石所在。派驻农村党员干部要求坚持从严要求的原则,造就了解农村、熟悉农业、对农民有深厚感情的工作作风,广大选派干部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机遇意识,按照“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事,肯干事、干成事”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在农村艰苦的环境中接受考验,成就一番事业。
五、建立选派党员干部驻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重点是完善一个好的共建机制
一个好的共建机制,要求各地要加强对驻村干部的严格管理,要求驻村干部认真执行工作制度和有关纪律。当地党组织、基层干部与群众的联合起来进行监督,共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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