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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财务制度范文精选

税务财务制度

税务财务制度范文第1篇

关键词:财政税务;制度改革;企业财务管理;影响;具体措施

国家最主要的财政收入就是财政税务,财政税务制度改革也是促进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但也必然会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带来很大的影响。因此,企业就要根据财政税务制度的变化开展财务管理工作,积极主动的开展自我整改活动,这样就可以提前做好相应的改革准备,更好的适应改革,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

1财政税务制度改革给企业带来的积极作用

1.1可以有效的促进企业的发展

财政税收制度的改革不仅可以有效的促进国家的发展,同时也可以有效的促进企业的发展。这种积极的作用不仅体现在财务管理工作之中,也体现为增强企业的整体生产力,有效增加企业的经济利益,从而并进一步促使我国经济体制全面改革的脚步加快,推动我国企业更加的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各项要求。这也充分的说明了财政税收制度的改革是国家和企业的双赢,两者都可以获得很好的发展[1]。

1.2凸显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社会如果是一个人体,那么企业就是这个人体的细胞,这就是企业和社会之间最生动的关联。社会的经济发展必然离不开各种企业的发展,企业也会为社会带来十分巨大的经济效益。而国家财政税务制度的改革,对企业来说既是一个挑战,同时也是一个机遇,企业只有抓住这个机遇,才可以更好适应国家的新制度、新政策,从而从中脱颖而出。这充分的说明了我国财政税务制度的改革会极大影响我国的经济主体,从而更加凸显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2]。

2财政税务制度改革对企业财务管理造成的影响

2.1使企业培训工作和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难度加大

企业在进行财务管理工作时,为了使相关工作人员可以更好的开展相关工作,就要培养他们学习现行的各种财政税收政策。然而一旦财政税务制度发生改变,那么培训工作就必然也要随之发生变动,财税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就必然要学习新的内容,这对他们来说就是一项新的挑战。因此,这就使得企业的财务培训工作就要不断的完善,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人员也要不断的学习各种新的财政税务制度,还要熟练掌握新的财政税收理念,才可以更好的开展相关工作,这也在无形之中提升了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所以,这就需要财务管理工作人员要学习有关税务的法律法规,要将自己的工作结合最新的财政税务制度,更好的开展财务管理工作。企业也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工作,从而有效提升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由于国家的财政税务有关的法律法规比较复杂,还有着很多的种类,也会涉及到许许多多的部门,而这些部门还有着其特殊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这就加大了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难度,这就需要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人员需要有优秀的专业素质和良好的学习能力,才可以使相关工作顺利进行[3]。

2.2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压力

财政税务管理部门在国家的发展之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财政税务制度则是财政税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的核心关键,是开展相关工作的重要基础,而财政税务的改革是国家对社会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财税改革可以更加合理的管理各种社会资源,从而更好的协调我国各行各业的经济利益,会对每一个群体都带来十分深远的影响,特别是国有企业,并且,财政税务制度的改革还会对国有企业制定的财务管理措施和政策产生很大的影响,从而对国有企业的未来发展战略产生影响,使企业的未来发展出现很大的不确定性[4]。

2.3增加了企业管理制度更新工作的压力

我国的经济体制有过多次的改革,现如今则是由传统的计划式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然而在转变的过程中,各种财政税务制度也在不断的完善之中,这也使得新的财政税务制度出现与现实情况“脱轨”的情况。而企业所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主要就是根据国家的财税制度所制定的,所以一旦国家的财政税务制度发生改变,就会对企业的财务管理理念带来十分巨大的冲击。因此,在国家财税制度改革之后,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就需要随之进行调整,这样不仅可以使企业不受到不必要的损失,还可以更好的适应新制度、新要求。需要注意的是,企业要重视研究国家的财政税务政策,这样就可以及时的预判国家财政税务的改革,从而可以提前做好应对措施,使企业可以有针对性的制定财务管理策略[5]。

3在财政税务制度改革背景下企业财务管理的具体措施

3.1重视培训企业的财税人员

现如今我国实行的是市场经济,企业之间的竞争也是愈演愈烈,而企业之间的竞争说白了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竞争,更准确的说就是人才之间的竞争,企业想要获得更好的发展,就要选对人、会用人、会养人。所以,企业在选择财税人员的时候,要注重考察选拔的人才能否在财税岗位上发挥良好的作用,同时还要对其进行良好的培训,从而增强其专业技能,特别要重视激发财税人员的学习热情,充分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从而切实的增强他们的专业素养。需要注意的是,不光要增强财税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还要注重学习国家的各种财税政策,要避免出现自我封闭的问题,也不能拘泥于一种固定的形式,才可以使企业获得多样化的发展。有鉴于此,这就需要企业的领导者可以重视设计科学合理的培训措施,结合员工的实际工作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就可以使培训的效果明显提升[6]。

3.2企业要提前预判国家政策的转变

现代企业在财政税务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下,要有意识的增强企业的财务管理能力,还要注重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才可以使企业获得更好的发展。企业在建立财务管理制度的时候,要关注和研究国家的宏观政策的变化,充分研究会对企业财务管理工作造成的各种影响。这就需要企业的管理人员在设计和规划财务管理制度时,要注重使财务制度要有一定的弹性,从而可以根据财政税务制度的变化及时的进行调整,从而可以更好的适应新政策、新制度,可以有效的降低企业的政策成本。这就需要企业可以很好的掌握我国宏观经济的运行规律,从而可以根据经济发展的现实情况预判国家政策的转变,最大限度的降低对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影响。虽然现实的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很难进行准确的预测,然而其必然存在着基本的运行机制,所以宏观经济也有着其基本的运行规律,这就需要企业可以发现和认识到这种规律,进行有效预判。

3.3重视完善财务管理工作,还要制定科学的相关制度

随着国家财政税务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就要积极的随之进行改革,才可以更好的适应新形势,才不会被在残酷的市场所淘汰,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这就需要企业增强自身的整改力度,加强新制度的实施力度,提升企业的信息化管理能力,设置专业人员梳理、研究国家财税政策的种种变化,及时的调整原有的相关制度,使其可以适应现在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还要组织相关的培训工作,让财务管理工作人员可以更好的开展相关工作。需要注意的是,财政税务制度的改革和创新必然会给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风险,而企业就要将风险降低到能够接受的程度,要有意识的改革和落实财务管理措施,研究其是否更加实用,是否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最大限度的保证新举措可以起到积极的作用,及时的将其落实下去,才可以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7]。

4结束语

总而言之,财政税务改革必然会对企业带来十分积极的影响,新的财税制度的施行也可以更好的满足市场规范以及经济发展的要求。企业要重视国家财政税务制度的各种变化,及时的制定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从而可以更好的满足国家相关政策的需求,使企业可以在如今如火如荼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同时,还要有意识的增强财税人员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质,切实的加强企业的财税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胡治平.财政税务制度改革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分析[J].财会学习,2017,(22):172-172.

[2]汪笛晚.企业财政管理中财政税务制度改革产生的影响分析[J].现代商业,2016,(20):55-56.

[3]游雪梅.论财政税务制度改革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J].现代商贸工业,2016,37(21):155-155.

[4]徐米贵,田兰英.论营改增税务改革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J].财经界:学术版,2016,(11):325-326.

[5]孔祥超.论财政税务制度变革对企业财政管理中的影响[J].环球市场信息导报,2016,(14):25-25.

[6]高洪源.“营改增”背景下施工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与对策分析[J].纳税,2018,(2):19-20.

税务财务制度范文第2篇

财务制度、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以及税法之间的关系问题,自会计改革以来一直没有中断过讨论,随着改革的深入,要求更全面、更明确地回答这些问题。

一、财务、会计、税收:处理企业、国家以及社会之间利益关系的切合点

要说明财务制度、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以及税法之间的关系,首先应当对财务、会计和税收之间的关系,首先应当对财务、会计和税收之间的关系作出回答。

财务、会计和税务之间的关系,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考察。从本文所研究的问题出发,他们可视为处理企业、国家和社会之间利益关系的三个切合点。改革开放之前是这样,改革开放以来,乃至于将来建立起成熟的市场经济制度以后,这个结论也同样是成立的。区别只在于,不同的所有制结构,不同的经济运行机制,这三是也就有不同的结合方式。

改革开放以前,基本经济成份是国有企业,经济运行方式是通过指令性实现资源的配置和社会总产品的分配。以集体企业为主体的非国有企业也采取和类似于国有企业的经济运行方式。就分配制来说,国家作为社会总产品分配主体,按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者所阐述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实行对社会总产品的统一分配,形成补偿基金、消费基金和发基金,从而实现社会再生。其中,财务制度通过规定资金投入、资产计价、成本补偿、收益确定、利润分配、基金形成等标准,成为三大基金分割的直接依据。财务制度也是国家税收的基础,财务制度所划定的补偿标准和收益确认标准,是确定税基的依据。而会计制度则是按照复式记账要求,根据财务制度和税法所规定的分配标准规范企业的会计科目、报告格式以及反映和核算内容。这时的会计制度本质上是薄记制度。

实践证明,以上分配制度以及与其相适应的财务制度、税收制度和会计制度的定位,弊病甚多。主要表现在:第一,分配权力高度集中。补偿基金和消费基金以及发展基金的分配比例都集中在国家手中。企业没有自主权,大到基建项目,小到更新改造,乃至职工福利设施,都是政府部门决定的。第二,分配过程缺乏制约。社会总产品有多少用于补偿基金,有多少用于消费基金,又有多少用于发展基金,服务于国家计划和预算,而没有考虑经济生活自身的规律。根据国家计划和平衡预算的需要,可以调整成本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可以推迟确认损失。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计划决定财政,财政决定财务,财务决定会计”的运行机制。在这种体制中,只有纵向决定与被决定关系,看不到相互制衡。

由于分配权力集中,又缺乏内部制衡,导致分配比例失调,突出表现是补偿和消费大量欠账,如,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欠账职工福利欠账,环境治理欠账,等等。这些隐患现在已经充分暴露出来,成为当前改革和发展道路上的严重障碍。

一个国家一定时期的社会总产品补偿基金、消费基金和发展基金之间进行分配。这一结论适应于各种社会和各种体制。问题在于如何进行分配,由哪个主体进行分配,在哪些层次进行分配,根据什么进行分配。计划经济体制的突出问题在于,社会总产品是在国家层次进行分配的,企业并不是分配主体。换句话说,社会资金实行的是宏观循五,补偿基金和消费基金是根据国家计划进而通过财务制度进行分配的。改革的方面是,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承认企业是商品经济的细胞,在企业层次上进行分配,按照资本运动规律组织企业的财务活动和会计核算。

企业资本运动,首先表现为资本的投入,形成资本存量,然后经过生产经营过程实现资本的增值,对资本僧值进行分配,形成新的存量,进而实现新的循环。从资本的运动过程中,我们就很容易地找到界定财务、会计和税收的各自作用空间,并且能够找到计划经济体制下分配问题的症结。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不是投资本运行规律组织社会再生产,社会部产品价值和新增价值界定取决于财务制度,服务于国家计划和年度预算,最终表现为存量与增量界限的混淆,导致分配关系和分配比例的扭曲,这是我国国有企业当前普遍面临生存危机的深刻背景。

一般认为,会计通过价值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信息。这个结论基本上是正确的。但会计的深刻意义还在于,通过资产、负债、权益和收入、费用、利润的确认和计量,它划定了资本存量和增值量的界限,其中资产、负债和权益三个要素划定了资本存量的界限,而收入、费用和利润三个要素划定了资本增量的界限,这六个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贯串于会计循环的全过程,是会计职业的崇高追求所在,也是企业的得以持续经营的基础。包括国家在内的投资者所执行的财务活动,实际上是基于存量和增量的分割所进行的资源的配置,包括资本(即存量)的投放和利润(即增量)的分配。税收也是在合理划分存量和增量的基础上对增值的分配,尽管参与分配的法量依据完全不同于财务活动。

二、会计准则与财务制度

前面已经说到,传统分配制下,财务制度直接地执行统收统支的职能。是国家实现社会总产品分配的工具。由于分配权力高度集中且缺乏制衡,导致分配结构失调,弊病甚多。为此,我们建议全合认训并重新界定会计准则的性质和功能,将财务制度执行的资本存量和增量分割职能转交由会计准则来执行,建立起体现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原则、约束机制健全的社会总产品分配体制。

问题是,为什么会计准则能够执行这些职能,并且能够避免传统财务制度的弊端呢。这是由会计准则的内在机理决定的。

第一,会计准则是市场经济实践和人类智慧的结晶。经过近百年市场经济催化,会计准则已经成为有一套逻辑严密的概念体系支撑的规范系统。象真实与公允、权责发生制、可比性、谨慎等概念和原则,已经成为会计确认和计量的因有观念,规范着会计实务,不仅支撑着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系统在市场经济中发挥重要作用,同样也使资本存量与增量的分分割建立在合理基础之上。

第二,在由投资者、债权人、管理者、政府部门、企业职工和会计职业等所级成的多角关系中,会计准则已经成为处理和协调经济利益关系在内的稳定器。企业是各种经济利益关系的联络点。这里所讲的经济利益,既可能表现为直接经济利益,也可能表来为经经济信息形式存在的间接利益,因为谁拥有更多的信息,谁就有更多的决策能力和影响能力,并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其中,对我们本文所要讨论的问题有意义的,是其直接经济利益方面。会计除了其固有信息功能外,另一个重要功能是资本存量与增量这间的分割功能。对于股权投资者来说,存量是其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保证,一般情况下,会倾向于多确认存量(当然,例外的情况也是有的。比如,对于短线投资者来说,只在意企业的短期价值,可能会倾向于多确认增量。而这本身就说明了多元利益的存在);对于债权人来说,他们一般也倾向于多确认认存量,因为,存量充分意味着债权的安全系数更大一些;对于政府部门来说,其直接利益是税收利益,多确认增量,意味着更大税基;对于企业职工来说,其报酬往往是与企业的当期利润相联系的,他们也会倾向于多确认增量(当然,基于长期雇用、追求长期利益的情形也是有的)。类似于这样的利益主体及其利益倾向,还可以举出一些。为了协调各种利益矛盾,会计职业最早以中间人的面貌出现,主持会计准则的制定。

后来的实践证明,会计职业也是有自己独立的利益的,即,以最小的风险,获取最大的收益。其中,收益表现为市场份额、审计取费,风险则表现为可能的审计失误以及由此引起各种利益主体的诉求。所以它在行使其职能时,就会考虑特定利益关系中的力量对比,并以对自己有利的方式进行政策选择和设计。这正是为什么美国、英国等国家的会计准则制定权限先后从会计职业转移到独立的会计准则制定团体手中的真实背景。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有理由将现行财务制度执行的制定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标准的职能分解出来,使其成为会计准则的职能,建立比较完善的会计准则体系和会计准则形成机制,有效地负担起资本存量与增量的分割职能。将财务分配和税收分配以及其他分配形式建立在合理划定资本存量和增量的基础上。

将财务制度执行的资本存量和增量分割取能改造为会计准则的职能以后,相应的问题是,是否取消国家对企业财务的管理。笔者认为,将财务制度执行的资本存量和增量分割职能改造为会计准则职能,并不意味着取消国家对企业财务的管理。相反,应当按照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原则,改善和加强国家作为所有者对企业财务的管理。

所谓财务活动、财务管理,都是围绕资源的配置和分配进行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的配置和分配基本上是由所有者在国家法律约束和计划指导下实现的。资金投资到哪里,投资多少,从哪里筹资,怎样安排资金结构,利润应当怎样进行分配,多少分配给投资者,多少用于后备和发展,基本上是所有者决定的,或者由管理部门在投资者的指导下进行。国家对企业财务的管理至多是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证小股东或债权人的利益作出必要的制度规范。可能的领域有,利润分配顺序,社会保障基金的提取,后备基金的建立,等等。现行公司法律对这类问题已经作出规定。

而国有企业的情况就大大不同了。国家是国有企业所有者,或者通过法人行使所有者职能。国家必须对国有企业财务进行管理。理由是:

第一,所有者对其资本的管理和控制,是市场经济赖以正常运行的保证。而国有企业的所有者是国家,对于国有资本的投放和国有资产收益的分配以对经营者的考核,必须由国家来执行。

第二,国有企业是实现社会主义经济社会目的的重要途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是一个重要而特殊的经济成份。国有企业固然要以盈利为目的,但其所担负的经济社会目标也是十分重要的,比如形成合理的产业结构的职能,平抑物价的职能、解决就业的职能等等。这都要通过国家对国有企业财务的管理来实现。

第三,相对于非国有企业来说,国有企业的自我约束机制要弱得多,随的经营失败风险比非国有企业也要大得多。在任何一种经济体制中,都表现为一系列的授权过程。于对非国有企业来说,有的是由所有者本人直接经营,自己授权自己,其责任心和风险意识都是很强的。有的则是由私人投资的股份公司,也具有极强的风险意识。当然,由于掌握企业命运的大股东,对小股东潜在的损害,保留必要的后备。公司法律有关条款起的就是这样的作用。而在国有企业,授权层次大大增加,有时甚至不能直接确指是谁授权的。这就大大增加了授权风险。注重眼前利润而忽视长期利润,剥夺性经营而不注意资本维护和技术开发,冒险而不顾忌后果,等等。这就是产权经济学一再提醒的道德风险现象。可以说,国有企业的道德风险比非国有企业要大得多。这就有必要改善和加强国家对国有企业财务的管理和监督,比如规定和监控负债比率、流动性比率指标等等。

三、会计准则与税法

在传统体制下,税法和会计制度都是以财务制度为依据的。会计制度根据财务制度规定的计价和收益确定标准规范账务处理方法和程序,而税法则根据财务制度确定税基。随着会计制度改革和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职能将由会计准则来承担。

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是,如何处理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关系,是将税基完全建立在会计准则的基础上,还是另行制定一套扣税办法。或者将税法与会计准则统一起来。最近几年,不少同志倡导建立一门独立的税收会计学,并发表了一些研究成果。总的来说,有两种意见,一种观点是,税收会计学是财务会计学的一个分支,它集中研究和处理企业与税收有关的会计业务,比如,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以及纳税申报。还有一种观点是,鉴于财务会计与税收的目标不同以及会计准则与现实分配,即所得税会计。更有人建议,不但要确认所得税的时间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并进行跨期分推,在此基础上建立税收会计学。

关于第二种观点,笔者认为,从会计的角度看,企业的纳税业务,与企业其他各类经营活动并没有什么两样,交纳各种税收,所导致的企业纳税久务形成的负债以及多交税收而应当退回税款所形成的资产,与企业对存货、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经济业务的核算原则是一样的,都要遵循有关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标准。单独建立一门纳税会计学,就象要建立应收账款会计学、存货会计学、固定资产会计学一样说不过去。

关于第二种观点,涉及到要不要保持财务会计与税法在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上的一致。就成本和效益方面考虑,会计准则与税法如果能够协调好乃至统一起来,当然是一件好事。因为那样既有助于简化企业会计核算,又便于税收征管。然而,会计准则与税法在立法宗旨、服务对象和约束因素诸方面都是有区别的。就当前实务来说,税法与会计准则在诸多项目的处理上已经出现了一些差异。绝对地讲会计准则与税法保持一致,已经行不通了。但是,赞成会计准则与税法分离,并不意味着不顾成本与效益原则,盲目地追求两者的差异,甚至人为地夸大两者的差异,而不应当尽量保持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协调一致,不要夸大纳税扣除政策的作用。实际上,某些税收政策的奖励或抑制作用是有限的,特别是在我国目前经营环境和企业机制下,更是这样。对于会计准则与税法在某些项目的确认标准上的差异的处理,笔者赞同我国现任会计制度有关所得税核算的规定,即,企业可以选择采用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

有同志建议,不但要跨期分配所得税,还要确认增值税时间性差异,并进行跨期分配,进而建立起税收会计学。笔者认为,借鉴所得税跨期分配原理进行流转税的跨期分期,不失为一种尝试,但需要注意以下两点:第一,任何一种会计方法的采用,都要符合中国现实和特定环境,符合成本与效益原则,不能为会计而会计,为研究而研究;第二,流转税跨期分配与所得税跨期分配一样,都是会计原理和会计原则的具体运用,属于某一类会计业务,指望因此形成一门税收会计学,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是不能成立的。

四、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

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关系,所要解决的实际上是会计规范本身的结构问题。广义上讲,会计准则是会计制度的一种形式,就象会计制度以外,还有会计规章、会计规则、会计规定、会计处理办法等多种法规体例一样。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搞会计改革,乃至于系统研究会计制度改革,开始用会计准则这个称谓,很大程序上受到西方会计实务的影响。因为美国、英国、加

拿大以及国际会计准则都称accountingstandards或accountingprinciples,分别译为会计准则(或会计标准)和会计原则,当时国内大量介绍和译述西方国家会计文献,使得会计准则这个词成为市场经济制度下会计规范的象征。记得当时还曾就会计准则、会计标准或会计原则的区别或联系以及我们该选用哪一个名称进行过多次讨论和论证,后来在1988年义召开的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基本理论和会计准则研究组的的研究会主达成一致意见,今天统一用“会计准则”一词,不再在名词上争论了。

现在我们讨论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关系。已经不再是名词本身的讨论。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现在都以其现实存在,直接影响着会计实务和会计理论。当然,由于已经的会计准则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国际会计经验,会计准则几乎成为新的会计规范的代名词,因而影响更大一些。我们现在要讨论的会计准则,基本上是指已经或即将的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而会计制度所涵盖的内容要广泛得多,且复杂得多。其中有代表性的是“两则两制”中的13个行业会计制度和后来陆续的其他行业会计制度,象公路经营企业制度,还有股份公司会计制度、外商投资企业制度两个会计制度。从现行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看,表现形式、体例结构、详略程度、政策选择方面存在一定区别,但所涉及的内容基本上是相同的,相互之间的关系确定需要理顺,从而形成有分工又有协调、结构严密的中国会计规范体系。

早在20世纪80年代末财政部着手研究和草拟会计改革发展规划时,就提出了会计准则体系这一动议。1991年的《会计改革纲要(试行)》以及先后提出的《关于拟定我国会计准则的初步设想》等文件中,明确提出了建立包括基本准则与具体准则在内的会计准则体系的设想。当时,按行为和所有制制定的国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国营商业企业会计制度等基本上是以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格式为框架的,这就是本文前面所说的,执行的是薄记职能。也有一些例外,1985年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会计制度以及1992年年初的《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除了传统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方面的内容处,也独立地规定了一些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政策。实施“两则两制”时,由于当时《企业会计准则》只有一个基本准则,尚不能满足具体指导企业会计实务的需要,所以根据基本准则按行业制定了13种会计制度。这些行业会计制度也相应地充实一些会计政策的内容,即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方面的内容。这就是为什么随着具体准则制定工作取得进展,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重叠之处越来越多、我们越来越关注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关系问题的根本原因。

如果说,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会计准则时,还主要是直观地借鉴西方国家会计准则这名称和形式,那么经过10年来制定会计准则的长期实践,我们切实感到,分要素、分经济事项制定会计准则这个形式,有显著的优越性。一是分会计要素、分经济业务制定会计准则,有可能将某个要素或业务所涉及的定义、特征、确认、计量和披露要求阐述得比较全面且清楚,逻辑严密;而会计制度是按会计科目组织其逻辑结构的,其核心是账户设置、记录内容和借贷规则,不可能象会计准则那样根据特定要素或业务的需要灵活组织其结构和内容。二是会计准则这种形式已经成为国际公认的规范形式,已经为国际社会所认同,象法国、德国等国家也开始采用会计准则这种形式。

曾经普遍认为,会计制度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应当用会计准则取代会计制度。现在看来,评价会计制度,应当从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辩证地看。就内容来说,通过会计制度规定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等会计政策,并不是绝对不可行。有人说会计制度规定过死,不利于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政策。这种观点是值得商榷的。实际上,并不是会计制度规定过死,而是财务制度规定过死,不能把财务制度的问题算到会计的头上;就现行会计制度来说,除了仍然过多受到财务制度制约之外,很难说会计制度所规定的会计政策过死。再说,就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而言,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余地将越来越小。会计制度的问题出在它的形式上,即如前面提到的,由于会计制度是按会计科目组织其逻辑结构的,因此,无法对特定会计要素和会计业务的确认、计量作充分交代,也就限制了它的作用范围,这也是形式决定内容的一个例子。

会计活动包括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四个环节,因此,会计规范也就有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这四个可能的要素。无论是国际会计准则,还是其他国家的会计准则,都只包括确认、计量和报告三个环节,而基本上没有涉及记录这个环节,就我国的会计准则来说,必要时也有一些有关账的规定,比如,单设账户还是合并反映,直接转销还是备抵方法,就属于记录的规定,因为不影响计量的最终结果。有关记录环节,所解决的问题主要有账户的设置、账务处理程序、账户对应关系,账户与报表项目的协调和配合等等。现行会计制度的形式特别适合于记录制度。所以,要不要用会计准则代替会计制度,实际上就变成了还要不要对会计记录环节作出规定?有关记账方面的事,是不是交给企业自己来做?

笔者认为,会计制度有关记录环节的规定,主要是帮助企业设置会计科目和建立会计核算体系,并不象会计准则那样直接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所以,要不要对会计记录环节作出规定,取决于企业会计实务有没有这个需求。离开特定环境,绝对地说取消会计制度或保留会计制度,都是片面的。

近一个时期以来,有不少发展中国家建议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对包括会计记录在内的账务处理作出规定或提供指南,日前,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新设的发展中国家和体制转换国家会计指导委员会(即steeringcommittee;我国会计文献大都将其译为“筹划委员会”。笔者认为,译为“指导委员会”更为贴切),其研究课题之一是,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要不要就会计程序提供指南提出决策建议。另外,法国的通过会计制度(即plangeneralcomptibles;国内大多将其译为“会计总计划”或“会计总方案”,这实际上是对法文的直译。法律注册会计师协会最近出版的英文文献,将其译为generalaccountingsystem.笔者以为,为正确表达这份制度所包含的内容,应当译为“通用会计制度”)作为法国会计特色的体现,在西非国家及世界一些地区有很大影响。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提出的命题也是,要不要提供象法国通用会计制度那样的会计指南。

笔者认为,就我国目前会计实务来说,企业会计制度体系还没有形成,企业会计人员尚不习惯于自己设计会计制度,所以提供一套与会计准则相配套的会计制度,推荐会计科目,解释会计科目的性质和使用方法、交代会计程序、提供主要经济事项分录范例,对于帮助企业更好地运用会计准则,提高会计效率,加强内部监督和政府监督,还是有必要的。鉴于目前会计制度种类比较多,不便于检索和执行,建议适当加以归并。随着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企业会计人员薄记水平的提高,加这之会计准则指南中提供了各类业务的相关会计科目和记账方向,会计制度的作用将逐步弱化。什么时候会计人员感觉到这套制度对于企业说没有什么参考价值了,这套会计制度也就自动取消了。我们实施没有必要再在准则与制度的

税务财务制度范文第3篇

笔者认为,当前乡村财务管理规范体系建设的着力点应从改革对乡村财务管理提出的许多新要求中去寻找,着重抓好完善"双代管"、推行乡镇财政财务公开、强化支出控制、规范农村集体公益事业建设等四个方面。

一、进一步完善"双代管"

近年来,"双代管"深受广大农民的欢迎,在村级会计监督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特别是在预防和治理村干部腐败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效果,但同时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争议。

笔者认为,现阶段在村合作经济组织存在两权分离、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委托关系、不完善的会计信息市场、会计人员与村合作经济组织的隶属关系条件下,要有效地发挥会计的监督作用,就应实行"双代管"。应注意的是,在实行中,应以"六不变、三不准"为原则。必须明确代管会计的职责、权限,严格管理和审计制度,以保证其无法干预村合作经济组织正常经营管理。另外,应因地制宜,结合每个村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代管形式。主管部门应尽快制订《乡村双代管制度》,以使其操作更加规范。

二、推行乡镇财政财务公开

多年来,我国农村开展的村级财务公开维护了农村集体所有者的权益,目前其运作规程和方法已趋向成熟、规范。而乡镇财政财务公开,特别是向全体乡民的公开却无显著进展。乡镇级财政财务理应向乡镇集体资产所有者--全体乡民公开。其规范操作大体上可借鉴农业部、监察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的思路进行。在此,我们仅就其公开内容作以下初步构想。

乡镇财政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两大类:一是向全体乡民公开的事项;二是向企事业单位、对本机关干部职工公开的事项。这里,我们只探讨第一类。主要包括应向全体乡民公开的涉及他们切身利益的、与农村财务密切相关的事项。如两税及其附加的征收与使用、"双代管"、"一事一议"筹资及使用等。

1、两税及其附加的征收与使用、"一事一议"筹资及使用公开

其主要内容应包括:(1)改革的各项政策。应针对农村税费改革的新要求,将改革精神原原本本地向群众公开或公示,使每个农民都能领会透,都能明确"三个取消,一个逐步取消,两个调整,一项改革"对他们究竟意味着什么,从而能够积极履行纳税义务。(2)改革的基础资料。应将农村人口、劳力评定等级、土地面积及等级、计税价格、税率等的核定依据和核定后每个农户的情况,农业税的减免对象等进行一一公开。(3)改革项目、标准、金额。主要项目应包括两税及其附加、"一事一议"筹资、过渡期的"两工"等。(4)征收税费的支出情况,包括征收的两税及其附加、筹集的"一事一议"资金等。

2、"双代管"公开

"双代管"管的是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账目、资金,而该资金属于全体村民所有,因此,该工作也理应接受全体村民的监督。乡镇经管站应向全体村民公开代管会计编制的财务预算,制订的财务管理制度,发现的重要的、不合理的开支及其处理情况。最后,还应对其是否以"六不变"为前提、以"三不准"为原则来进行一一公开,以便真正做到无论谁记账、谁管钱,所有权、使用权都不变,农民的利益不会受到任何侵害。

另外,值得提出的是在税费改革后,乡镇财政财务公开与村级财务公开同样重要,甚至更重要。因此,国家也应尽快颁布相应法律规定予以规范。

三、进一步强化支出控制

改革后乡(镇)、村财政(务)收支矛盾的加剧,要求我们必须强化支出控制。为此,应在撤并乡(镇)、村财政(务)供养机构,减少人员经费开支,规范县级和县级以上部门的行政行为等的前提下,着力建立健全乡(镇)、村支出制度。主要包括:(1)财政(务)支出预算制度。每年初,各乡(镇)、村要根据上年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结合当年实际,制定本年度的收支预算或计划,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后,严格执行;年终各乡(镇)、村要对本年度的财政(务)收支进行决算,并将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情况向全体乡民、村民公开。该预算必须是乡、村的综合预算(即包括各部门、各下属单位的预算);是一个列举所有开支项目并对其分类的详细计划;其中的每项开支都要说明理由,以区别轻重缓急;其执行中,没有列支的项目不能开销,列支的钱不能挪作他用。(2)预算总量控制制度。年初预算支出应实行总量控制。最高限额应坚持量入为出、留有余地,以应付预算难以预料的紧急情况。(3)开支标准和限额制度。应按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乡(镇)、村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并报政府有关部门备案。(4)开支审批制度。所有支出事项必须严格按审批规定由领导和民主理财小组进行审批。(5)政府采购制度。该制度不仅适用于各级政府,还适用于乡(镇)、村各部门的直接支出,都应按法律规定方式实行规范的集中采购。(6)国库或乡镇经管站集中收付制度。即将所有政府性财政资金或村集体性资金全部集中到国库或经管站账户,其支出可由各部门、村根据细化的预算自由决定,经财政部门和经管站核对后直接支付。(7)财政财务稽查审核通报制度。(8)财政财务支出公开制度。乡(镇)、村应定期或在年终对预算支出的执行情况,乡民、村民最关心的情况等予以公开,接受全体乡民、村民的监督。

四、规范农村集体生产公益事业建设

1、实行预算管理

乡镇经管站应指导村合作经济组织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与适度超限额发展相结合、先急后缓、分批实施的原则,依据与农业综合开发相结合、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的指导思想来提出发展项目,并经反复论证,也可请专家论证后,编制年内合理的集体生产公益事业超限额控制(即超"一事一议"最高限额)预算方案。然后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半数以上的村民或三分之二以上的农户代表签字认可的预算方案,再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县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备案。经上级审核审批的预算方案及其执行情况,年终还必须向全体村民公开。

2、探索筹资新路子

年内预算方案已定,村合作经济组织应根据预算方案积极探索筹集"一事一议"限额资金、用工之外资金的新路子,以防止农村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的萎缩。

在深入挖掘农民自身潜力的前提下,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应有计划的加大对乡村财政转移的支付力度。因为50年代以来就形成的城市偏向的国民收入分配政策与城乡隔绝的二元税制结构,对我国农民是不公平的。这次农村税费改革虽然会对这一制度有所触及,但短期内不会彻底改变这种状况,也难以彻底还农民公平。因此,在目前的形势下,国家只能尽可能地增加对农村的扶持力度,让农民获得应得的更多的公平,以促进农村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的发展。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税务财务制度范文第4篇

关键词:公立医院;财政税收;创新发展

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的核心力量,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公立医院在发展的过程中,要积极开展财政税收工作,对该项工作进行改进,否则就会导致医院面临较多问题。国家相关部门对公立医院的财政税收工作高度重视,要及时解决现阶段财政税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打造完善的财政税收体系,才能促进公立医院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公立医院财政税收创新的意义

公立医院的财政税收为国家的建设和发展做出很大的贡献,与其他行业的建设同样密切相关。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开展财政税收工作,才能避免出现问题。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公立医院面临的挑战越来越多,需转变传统的思想观念,对财政税收工作进行改进和创新,才能促进医院实现可持续发展,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由于当代居民的收入水平越来越高,在看病和就医的过程中,居民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相应的医疗技术和治疗方法,当其选择高级技术和药物时,不仅可以保证患者恢复健康,还能提高医院的财政收入,使医院能够在税收中做出更大的贡献。公立医院的财政税收工作与国家的综合发展成绩密切相关。通过对其进行阶段性的统计和分析,就能进一步完善工作理念和工作方法,改善工作成绩。

二、公立医院财政税收的原则

现阶段,社会对公立医院的财政税收工作越来越重视。许多地区在部署和执行工作时,会采用全新的方式和方法进行,一旦其工作理念比较落后,或者思维不够与时俱进,就会出现比较严重的问题。因此,公立医院要严格遵守相应的原则开展财政税收工作,确保问题及时得到解决。首先,公立医院在初期阶段,要合理设置财政税收方案,明确财政税收的计算模式和具体税收模式,严格按照相关部门制定的规范和要求进行操作,这样就能促进医院实现长远发展,还能获得更多的支持。其次,公立医院的财政税收工作比较复杂,要站在长远角度思考问题。面对不同阶段和不同任务时,要考虑到国家的需求,对工作进行灵活调整,确保风险得到有效的识别与把控,这样就能促进医院实现长远发展。

三、公立医院财政税收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立医院并未充分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

公立医院属于事业单位,由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在部分公立医院中还包含部分计划经济体制的工作理念,导致医院并未完全实现转型。部分工作人员并不重视财务工作,财务人员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年龄偏大,缺乏专业的高级管理人员。部分管理人员会凭借经验对财务工作进行管理,思想观念比较落后。部分公立医院的成本核算方式有待完善,成本控制模式不够合理,各个科室经常各自为政,导致成本核算不够及时,存在核算不准确的问题。

(二)纳税不及时

由于部分医院财务人员对税法不熟悉,不了解税法规定的各种税费计提与缴纳,不能明确缴纳范围,就会导致偷税漏税的情况发生。长期以来,作为事业单位的部分公立医院并没有形成完善的纳税意识。有些领导和财务人员对纳税工作并不重视,甚至抱以消极的态度。由于公立医院具有一定的社会公益性,与纳税有关的项目比较少,与企业相比,公立医院的税额相对较小,相关部门对其纳税工作也不够重视。

(三)公立医院纳税范围日益广泛

随着公立医院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医院需面临纳税范围日益广泛的现实问题。公立医院通常可根据市场的需求与实际情况,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适当增加医疗项目,其所获得的收益将会为投资者带来更多回报。由于公立医院对效益的追求越来越强烈,并通过多元化经营方式获得更多收入,与此同时,员工的收入水平不断提升,就要缴纳更多的个人所得税。

四、公立医院财政税收的创新发展对策

发达国家的医疗体制改革推行时间比较早,具有成功的案例,可供我们进行学习和借鉴。虽然其他国家的国情与我国国情存在差异性,但我们在医疗税收这一环节也可以吸取很多经验。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公立医院的财税工作,可通过以下几个途径实现。

(一)明确经济和地方的财政税收关系

要明确公立医院财政税收的各类关系,一旦存在疏漏,就会导致工作难以顺利开展。要从客观上明确经济与地方财政税收关系,这样就能减少工作中出现的疏漏之处,有效提高工作质量。政府财政所发挥出的作用不言而喻,如果市场没有办法实现,就要发挥出政府财政的作用,这样才能对资源进行合理配置与优化,提高收入分配的公平性,实现经济和社会稳定发展。要明确地方政府的职责,使其能够充分发挥出政府财政的职能。要加强对政府财政与经济体制之间的关系处理,构建稳定的公共财政体系与运行机制。要积极进行公立医院改革,建立现代化管理制度,对政府和公立医院的各项权责关系进行明确界定,对医院的独立法人地位予以明确,确保公立医院的财务核算管理工作规范开展。

(二)建立透明的财税制度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医疗体制改革不断深入,要确保各项信息更加透明,才能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公立医院具有其自身的公益性和特殊性,要保证医院的财务和税务公开透明,才能消除矛盾。要制定公开透明的财税制度,这样不仅可以对财政流向进行有效的监督,还能了解资金的使用情况,规范使用行为。公开公立医院的财税信息,可减少徇私舞弊等行为,确保社会资源得到公平分配,为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奠定基础。

(三)加强对税收政策的研究

第一,要根据国家制定的医疗卫生机构税收政策规范自身行为,明确政策制定的目的,并对政策积极响应与学习,主动缴纳税款。要充分了解政策的具体内容,维护公立医院的自身利益,不做出违法违规行为。第二,要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与业务能力。医院对财务进行处理时,通常要依据专业的财务制度,但由于财务人员对税收知识了解有限,就会导致医院的财税工作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财务人员要认真学习税法,了解各种税种的计提方法,完善自身知识结构,具备优秀的业务能力,适应新形势所带来的挑战。第三,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缴纳税款。认真执行国家的税收政策,维护国家的利益。工作人员既要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又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积极完善会计核算工作,按时纳税。第四,要合理进行避税。需选择合法的手段减少纳税的数额,灵活运用国家制定的优惠税收规定。第五,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出台具有针对性的公立医院财税法律,从法律层面对公立医院的财政利用进行有效规范,也可确保税收工作有法可依,减少不必要的财政资源浪费。

(四)完善税收职能实现的组织保障

要打造完善的联动联控机制,联合多个部门对医疗卫生行业的非营利医院进行全面的管理。要保证各部门能够严格按照政府的要求开展工作,并将其纳入到政府目标管理考核范畴。政府要发挥出自身的职能,对各个部门的工作进行有效协调,使其能够彼此配合,共同进行监督,严格按照相应的奖惩制度进行操作,确保医疗行业的管理更加规范。要明确税收制度,保证各部门能够积极参与到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医院的分类核定工作之中。对非营利医疗机构进行调查时,税务部门要依据《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登记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对医疗机构是否符合非营利性质进行分析与判断,一旦发现机构不符合非营利性质,就要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医疗机构进行重新审核与确定。税务部门要与工商部门、物价部门等相关部门加大沟通力度,对辖区内的各类医院设立情况和分布情况进行分析,对其具体的情况了如指掌。各类医院在开展财务核算管理时,也需要发挥出税务部门的作用。要启动事后监督机制,规范财务核算的行为,确保核算结果更加合理。医疗机构在执行相关制度或医疗服务价格时,必须要及时报备税务机关,一旦制度的内容或价格发生变化,卫生部门也要及时将这一变动信息报送给税务机关。卫生部门要加强对非营利医院的经营活动等方面的监督与管理。财政部门要对非营利医院和营利医院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行为进行监督。

(五)与医院财务制度相接轨

要对资产、费用和应纳税等项目进行明确的强制性规定,并对核算支出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与现有的财务制度进行有效衔接。在完善财务制度时,要结合医院对信息的需求,以及所肩负的社会责任,明确税法目标与财务目标存在本质性的差异性,了解税务部门的实际需求。由于税务部门并不能通过其他方式获取财务信息,因此,在制定财务制度时,要满足税务部门的合理需求,使二者之间的关系适度融合,这样既能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还能使医院对税收制度具有更高的遵从度。

五、结束语

税务财务制度范文第5篇

纳税人信用制度的现实意义

1.能有效的降低征管成本,提高税务行政效率。一般而言,征管成本的高低取决于征管的技术进步、恰当的激励机制、税制结构的合理简化、征管方式的改进等因素。就税务机关来说,通过引入纳税人信用制度,可以加强管理的针对性。根据纳税人依法纳税的信用度实施不同的征管方式和征管力度,对一贯依法纳税的纳税人给以较高的自由度,取消或简化一些不必要的管理程序,如例行检查等,集中精力对那些纳税信用度不高的纳税人强化征管的力度,实行严密的纳税控制手段,把人力物力用在解决问题的主要方面,以提高征管效率。

2.激励纳税人依法纳税,提高申报水平。纳税人决定是否真实申报和依法纳税,主要取决于虚假申报的成本和收益的对比,真实申报的收益构成了虚假申报的机会成本,一旦机会成本超过了虚假申报的收益,纳税人就会放弃虚假申报。建立纳税人的信用制度,正是要通过给予依法纳税和真实申报的纳税人以优惠的税收征管待遇,降低其纳税成本以激励纳税人依法纳税,真实申报。因为一旦被发现虚假申报和偷逃税,他们将不再享有这些收益,而且还会受到处罚。通过对守法者的奖励和对违法者的惩罚,利益机制将会有效地提高纳税人的申报水平。

3.符合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市场经济的发展也是信用经济的发展,要求政府越来越多地引入市场化手段管理经济,将商业信用、银行信用的做法引入税收管理领域,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4.适应于纳税人纳税水平多层次的具体情况。由于企业规模、管理水平、财务人员素质等的差别,其纳税水平是不一样的,因此其发生错误申报和虚假申报的可能性也不一样,这就要求税务机关针对不同纳税能力的纳税人,予以不同的管理方式。对不同的纳税人根据其纳税信用度划分为不同的等级,并实行不同的管理方式,以适应这种客观实际。

我国纳税人信用制度建设的具体构想

笔者认为,我国纳税人的信用制度应从四个层次加以构建:信用认证标准的制定,等级认证和信用等级的确定,不同等级的信用政策,纳税人的信用状况动态追踪与调整。

1.信用认证的标准是该制度的基础性和前提性工作,主要是规定纳税人的信用等级,不同信用等级应具备的条件和划分标准,该工作应该以行业认证标准的法规形式公布。根据目前的实际,可以根据纳税人历史上依法纳税的情况、企业的财务制度、领导者的道德品质、纳税规模,商业信誉、资产和抵押品等参数,把纳税人分为三等。A等纳税人依法纳税记录良好,财务制度完善,纳税规模大,商业信誉好;B等纳税人依法纳税记录一般,财务制度、商业信誉为社会平均水平,具有一定的抵押品作为欠税的保障;C等纳税人在各方面都比较差,财务制度混乱,依法纳税的历史记录差。

2.由税务机关认定的中介机构按认证标准进行严格的认证,中介机构对其认定结果负相应的法律责任,中介机构根据对纳税人的综合评估结果,评定信用等级级别。

3.不同纳税人的税收待遇。对三类纳税人采用不同的纳税申报表。对A类纳税人在税务资料报送方面,可要求其只需报大账或总账;给予较长的纳税期限;在税款缓缴方面给予更优惠的待遇;在费用扣除方面可实行加速折旧、费用审查程序简化,对特殊企业还可提取风险准备金、市场开发准备金;减少税务检查等。对B类纳税人可根据需要要求其报送明细账和相关资料;在纳税期限、费用扣除和审查、税务检查等方面给予相应的待遇等。对C类纳税人要求定期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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