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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论文范文精选

社区论文

社区论文范文第1篇

铜梁县社区治安问题分析

(一)社区防控体制机制还没有完全形成

社区虽然配备了四职干部,但主要是协助街道办做一些常规的日常管理事务,社区干部和社区居民普遍认为社区治安是公安机关的工作,主动参与社区治安防控意识不强(打印稿,2011);公安机关存在重破案、重打击、轻防控、轻管理的倾向,社区治安防控工作长期处于薄弱状态;司法机关虽进行了法制宣传,但引导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安防控工作较薄弱;政府重视社区治安防控工作,但更重视硬件建设,对居民的思想观念的转变、工作机制健全等方面还较薄弱。

(二)社区群防群治力量急需整合

根据社区治安防控的要求,铜梁社区近年来组建大量群防群治力量:一是专业保安队伍,承担各单位门卫看守任务;二是治安辅警巡逻队,在社区民警的组织带领下,主要开展社区小巷治安巡逻和卡口堵截、检查、守候工作;三是小区治安保卫委员会,主要由各居民委员会成员担任,参与收集、报送涉及社会稳定和治安问题的情报信息;四是治安志愿者队伍,主要参与维护治安秩序、小区巡逻、法制宣传等工作;五是以承包人身份出现的专职安保队伍,如助动车、自行车看管公司等。但各群防群治队伍没有统一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未能形成合力。同时,缺乏有效监督,缺乏内部监督、考核力度,常有坐岗、睡岗、脱岗现象发生,使防控机制脱节。

(三)社区治安防控存在死角

一是社区死角:由于“高楼化”,邻里彼此疏远、关系淡漠,缺乏“社会资本”使一些人缺乏责任感,失去传统守望相助作用;二是心理死角:转型期社区居民对不良行为和犯罪现象但求明哲保身,助长了犯罪分子的气焰;三是空间死角:住宅、商店、宾馆、办公大楼等高层建筑过密,容易形成居民区的空间死角;四是时间死角:上班时间的住宅区和下班之后的生产、办公区出现监护空档,形成时间死角。

(四)流动人口带来治安挑战

铜梁属主城近郊县,便捷的交通又为流动人口提供了方便,也给社区治安防控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对流动性强的人员、外来人口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特别是重点防控对象的登记、掌控不到位。对外来人口缺少具体有效的管理和教育。

(五)警力、经费、装备不足

警力不足一直是制约社区治安防控,治安防控工作对人口管理、熟悉辖区情况等难以完全到位,对指导治保会、群防群治组织等工作缺乏有效措施。在警力短缺的背景下,目前还没有形成调动社区力量对社区治安防控队伍加以有效整治。由于经费等原因,基层派出所的装备还比较落后。

社区治安防控网格化管理体系构建对策

社区治安防控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是从源头上解决社区治安问题的有效举措。目前,铜梁县公安部门和各社区为适应社区的发展要求,正在积极探索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机制,实现治安防控工作市场化、社会化、群众化的新途径。我们所要建立的治安防控体系是:通过完整配套的人力、物力与技术措施,党委、政府领导,综治机构组织协调,公安为骨干,社区群防群治力量为依托,以社区治安防控为重点,以科技手段为后盾,专群结合,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配套,预防、阻止和控制违法犯罪行为及其结果发生的工作系统。通过实行社区治安防控网格化管理体系,努力实现解决社区警力不足的困难,实现警力与民力有效结合;解决社区治安防控中的“死角”,实现社会治安全覆盖;解决公安机关技防设施薄弱的问题,实现“科技强安”的目标;解决社区治安防控工作薄弱的问题,有力推动社区大防控体系的形成。

(一)划分治安责任区,落实网格责任制

社会治安管理的触角往往只到社区,没有延伸到群众身边每个角落,在信息获取、危机应急、矛盾调处等方面存在一定盲区,网格化管理的基本要求是以管理的精细化来实现全覆盖的目标。铜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起“一体化指挥\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打印稿,2011),负责网格化管理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等工作。区域管理网格化。把社区科学合理地划分为若干网格,并将社区所辖驻地单位、公共服务场所、物业管理机构、社区民间组织、居民楼院、商务楼宇、市场、学校、医院、文化体育场馆等,统筹归类为各个网格。铜梁公安局根据现有警力和社区的实际情况,将网格划分为大、中、小三级防控网格。大网格以派出所管辖范围为界,划分为二块;中网格以派出所辖区自然居民区(村)和路段为基础,按照公安部“处警5分钟内到达现场”的要求为范围划分六块;小网格以街道现有居民区(村)为基础,包括周边道路一侧连接街面为范围,划分为280块,统一编号便于管理。组织设置网格化。按照“有组织框架、有工作机制、有责任目标、有查究措施”的“四有”标准,将社区“两委”领导与社区干部分成若干个网格工作小组,在每个网格都建立党组织,健全网格化组织体制。纵向上,形成“街道党工委—社区党总支(支部)—网格党支部(党小组)”的领导体系;横向上,形成“社区党组织—社区所在单位党组织—党员志愿者队伍”的工作体系,着力构建全覆盖、无缝隙的社会治安防控网格化管理体系。工作任务网格化。把各项工作分解到工作小组,做到“定格、定人、定任务”。重点在网格化管理服务上下功夫,把社区在原有网格划分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设岗定责、服务到户,让群众知道有话跟谁说、有事找谁办,确保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责任落实网格化。根据不同管理对象的特点,分类制定管理服务措施,在明确网格区域、网格责任人和网格服务团队的基础上,使群众诉求在最短时间内得以解决。在上述三级网格构架下,实行网格责任制:大网格由派出所所长为责任人,中网格由派出所警为责任,小网格以社区民警为责任人。社区各网格通过网格民警,依靠社会和社区中各类群防群治组织开展治安防控工作。

(二)整治网格资源,建立巡逻队伍

“嵌入”志愿者队伍。社区发展的根本在于不断满足居民对于高品质生活的需要(向德平,2012),因此社区管理必须面对不同公众的多种需求。社区成立治安防控巡逻队,以满腔热情尽己所能、不计报酬服务社会、恪尽职守努力践行网格社区,为建设网格社区做出应有的贡献。义务巡逻队员每天由1名社区干部\社区民警带领,6名巡逻员分时段巡逻,负责本社区的治安防控,严防盗窃、抢劫、抢夺等犯罪案件发生,检查安全隐患、清查外来人口、访查、盘点人口和可疑人员,宣传法制知识,协助派出所抓获犯罪嫌疑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施“流动警务”。在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打击暴力犯罪、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上,老百姓身边的派出所发挥了突出的作用。流动警务改进常态巡控模式,实行重点部位“守望式”、重要路段“巡线式”、重点地区“辐射式”、派出所辖区“流动式”等的具有铜梁特色的巡控模式,并在人流密集场所、繁华地区、重点要害部位设置了8台流动警务车,打造老百姓身边的派出所。

(三)加快硬件建设,夯实防控网格保障

推进政法综合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建立人口服务管理、矛盾排查化解等信息库,逐步实现社会矛盾排查化解、人口服务管理、突发事件处置、执法办案等业务的网上协同。建立“一网四级、一级多格、一格多员”的网格化社会管理治安防控平台,组织辖区派出所、乡镇街道、社区、单元格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安排不定期的清理清查工作,全面提升预防发现、快速反应、有效控制、整体协作的能力水平。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一方面建起覆盖全社区的数字化监控网,为实现发案少、破案率高提供了技术和设备保障。根据社区布局、地理环境和治安特点的实际出发,在城区的公共场所、公共交通系统和案件多发点及主干道均安装了街面监控探头、视频监控系统,为及时发现和精确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建立起应对处理机制,形成了严密的社会治安网格化管理体系。在全县建立了“三线”视频卡口系统,内线沿城区设置19处监控点,中线周边乡镇设置44个监控点,外线在边界各进出主要路口设置的21个监控点,“三线”视频卡口实现了对社区全面封控。另一方面要用活这些设备,在社区组建视频监控值机队伍,实现(特殊情况)视频图像24小时值守;党政机关等重点单位和水、电、气、热、油等基础设施、重要部位视频监控设施全覆盖;巡逻车、流动警务室全部安装车载无线视频图传系统。

社区论文范文第2篇

1.1调查对象采用分层整群随机抽样方法选择东莞市大岭山镇辖属大塘朗、新塘、马蹄岗、金橘及中心社区5个社区400名老年人作为调查对象。共收回有效问卷371份,其中男195名,女176名;平均年龄70.6岁;文化程度以初中、高中、小学为主,分别占32.39%、22.25%、34.79%;职业以工人和农民为主,分别占52.84%、31.75%;月收入以大于1000元为主,占56.20%;医疗保险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主,占75.70%。研究对象纳入标准:年龄在60岁以上,无严重视力、听力障碍和精神疾患及语言沟通障碍,自愿参与本研究。

1.2研究方法

1.2.1调查方法采用问卷调查方法,正式调查前先进行预调查,根据预调查的结果修改完善后进入正式调查。正式调查前全面培训调查员,统一调查标准。采用入户面对面询问方式进行调查,所有问卷由调查人员填写并当场收回。

1.2.2调查工具参考相关文献,自行设计《东莞市社区老年人护理需求现状调查》问卷。问卷调查内容:一般资料,包括年龄、性别、文化程度、职业、经济水平、医疗保险状况等;患病情况,如高血压病、糖尿病、慢性支气管炎、肿瘤等;护理需求,包括对健康指导、定期体检、上门诊疗服务、家庭访视、家庭病床等的需求;护理需求的影响因素,包括性别、年龄、经济水平、职业、文化程度、慢性病患病情况、医疗保险等。

1.3统计学方法用EpiDate3.1录入数据,采用SPSS17.0统计软件处理数据,计数资料用率或构成比描述,单因素分析用χ2检验,多因素分析用Logistic回归,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意义。

2结果

2.1东莞市大岭山镇社区老人慢性病患病情况371名调查对象中,患调查问卷中所列举疾病者267名(71.97%),其中患两种及两种以上疾病者105名(28.30%)。患病居前5位的依次是高血压病、关节炎、糖尿病、心脏病、脑血管病,分别占39.34%、15.90%、10.51%、5.40%、2.70%。

2.2东莞市大岭山镇社区老人的社区护理需求现状东莞市大岭山镇社区老年人护理需求服务项目中,目前需求最高的前5项分别是定期进行体检、提供健康知识宣教、提供家庭病床服务和家庭访视、慢性病长期护理、上门诊疗服务;需求性较低的是提供生活护理服务和临终护理。

2.3东莞市大岭山镇社区老人护理服务需求的影响因素影响东莞市大岭山镇社区老年人选择护理服务的因素主要是慢性病患病情况、经济水平、文化程度。经济水平越低,护理需求越大;文化程度越低,护理需求越大;所患慢性病程度越重,护理需求越迫切。

3讨论

3.1东莞市大岭山镇社区老年人家庭护理需求现状东莞市大岭山镇辖下共24个村委会(社区),老年人(60岁以上)所占人口比例约为12%,人口结构已经呈现老龄化趋势,个别社区60岁以上老人所占人口比例更是高达17%,老龄化的情况不容忽视。本次调查显示大岭山镇社区老年人慢性病的患病率达71.97%,其中患两种及两种以上疾病者占28.30%。说明社区老年人患慢性病的比例较高,且年龄越大,同时患多种慢性疾病的比率上升,这与国内王春梅等的调查结果一致。慢性病病程长、恢复慢、致残率高的特点决定了病人康复过程主要围绕家庭和社区开展,老年人所患慢性疾病越多,病人就越希望获得来自社区快捷、有效的护理服务,以促进其早日康复。本调查显示,在家庭护理需求中排在首位的是健康体检,其次是提供家庭病床服务和家庭访视。但目前社区老年人护理需求被满足的程度较低,社区护理服务状况不容乐观,主要原因可能是由于乡镇社区护理服务还处于起步阶段,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人力资源有限,以及老年人对社区卫生服务站能提供的社区护理服务项目及范围还不了解等。调查发现影响老年人选择社区护理主要是费用问题,慢性病患病程度、经济收入和文化程度均不同程度影响其生活质量,从而制约着老年人对社区护理服务的需求。

3.2建议及对策

3.2.1进一步完善社区老年人健康档案为了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群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大岭山镇已初步为镇区老年人建立了健康档案,对社区老年人存在的不同健康问题和患病情况有了初步了解,但仅限于建档时社区老年人的患病情况,缺乏阶段性的老年人生活质量监测和护理需求记录,健康档案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为了实现动态管理,大岭山镇政府2012年举办了“情系社区,呵护健康”为主题的社区健康服务,为所辖社区60岁以上的老年人提供免费的身体检查,对老年人的患病情况及护理需求进行了跟踪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体检结果为其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保健措施并有针对性地进行健康教育和生活方式干预,提高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并完善和更新了健康档案,实现了动态管理。这项举措得到了社区老年人的普遍欢迎,满足了社区老年人的首要需求。

3.2.2发挥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作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社区保健工作的重要场所,承担着医院外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工作。本研究调查发现老年人护理需求比例较高的是上门诊疗服务和家庭访视。大岭山镇现有1个社区医疗中心和9个卫生站,目前10个社区医疗站点均有一支医疗“单车队”,这支由社区全科医生、社区护士和公共卫生医师组成的医疗保健小分队,采取主动上门服务的形式深入居民社区、家庭。为社区居民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五位一体”的综合服务,为行动不便的居民测血压、进行身体检查,针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人提供定期的复查,了解病人服药的效果,适当调整治疗方案。同时,针对一些病人的不良生活习惯进行宣教,针对老年孤独等问题提供心理辅导。医师团队足迹遍布乡镇社区,每月随访人数超过4600人。

3.2.3拓展多种社区护理形式设立家庭病床:提供专业的基础护理服务,如注射、换药、导尿、吸氧、鼻饲、造瘘护理等。慢性病的长期护理:制定监测卡,定期上门访视进行监测,如高血压、糖尿病病人要定期监测血压、血糖等并做好记录,同时教导病人学会自我监测血压、血糖。多形式健康教育:如开展热线电话健康知识咨询,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小讲座等。

社区论文范文第3篇

加强调解员自身业务学习。

调解员自身业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社区矛盾调解工作能否顺利进行,对于社区矛盾,往往各执一词不肯退让,这就需要我们的调解员增强自身业务素质,在日常工作中广泛收集典型案例认真分析仔细探讨,从而总结出典型案例的典型调解思路,以便提升工作效率、和谐邻里关系。

与居民建立良好关系。

社区调解员虽然也属于国家的基层政府工作者,但同样也是普通公民,社区调解人员不应该只坐在办公室等着需要寻求帮助的居民找上门来,更需要走进社区,去观察身边的人和事,需找矛盾、了解矛盾进而解决矛盾。要主动拉近如居民的关系,态度诚恳,待人亲切,说话在理,这样才能与居民建立起良好的互动关系,从而解决实际纠纷矛盾。

另外社区调解工作人员应该经常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工作,特别是提高暂住人口的个人素质和法律意识,让他们能够自觉主动的用法律法规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同时通过对暂住人口的日常关心,一方面让他们的生活习惯得到良性的改善,另一方面提升他们的思想水平,让他们能够尽快融入城市小区的和谐生活氛围当中。

社区论文范文第4篇

1.1对象

选择2007年—2013年我校已完成3周社区护理实习本科护生327名,均自愿接受调查。

1.2调查方法

调查前向护生说明调查目的和方式,以消除护生的顾虑,并让护生自愿填写问卷。采用社区护理实践教学评价表进行调查,问卷根据基地建设和教学需要自行设计,由社区护理实习情况和实习评价两部分组成。实习情况的调查内容包括带教老师、社区实习前在医院临床护理实习时间、社区承担教学任务的时间、实习内容。实习评价的调查内容包括社区实习收获(4个条目)、带教老师素质(13个条目)、社区教学氛围(7个条目)和护理学院教学督导(3个条目)4个维度。各条目采用Likert5级评分法,从“很好”到“很差”分别计5分、4分、3分、2分、1分。评价表和各维度得分为各条目的均分,分值越高表明护生评价越好。该问卷内部一致性Cronbach’sα为0.944。

1.3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9.0统计软件建立数据库并进行统计分析。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护生社区护理实习情况

指导护生进行社区护理实习的带教老师主要有6人,每个人带教学生:A88人(26.9%),B59人(18.0%),C61人(18.7%),D26人(8.0%),E24人(7.3%),F39人(11.9%),其他30人(9.2%)。3周实习期间护生参与的社区护理内容共13项(9.7项±2.0项),具体为儿童保健325人(99.4%),计划免疫307人(93.9%),计划生育284人(86.9%),伤口护理282人(86.2%),社区巡诊和咨询271人(82.9%),居家护理269人(82.3%),家庭访视267人(81.7%),社区康复167人(51.1%),健康体检172人(52.6%),健康教育讲座281人(85.9%),板报289人(88.4%),个体咨询与指导179人(54.7%),社区科研84人(25.7%)。到社区前临床实习时间≤12周95人(29.1%),13周~24周102人(31.2%),25周~36周88人(26.9%),37周~48周42人(12.8%);社区承担教学任务的时间<5年89人(27.2%),≥5年238人(72.8%)。

2.2护生对社区护理实习的评价

护生对社区实体评价得分为(3.88±0.48)分,其中社区实习收获维度为(3.70±0.50)分,带教老师素质维度(3.90±0.54)分,社区带教氛围维度(3.90±0.58)分,护理学院教学督导维度(4.05±0.63)分。

2.3护生实习情况对其实习评价的影响分析

3讨论

3.1基地实习教学安排能满足社区护理实习教学的要求

本调查结果显示,实习基地较集中地把护生安排给了6位经验较丰富的老师带教;护生的实习内容除了常规的打针、输液等护理基础技能外,护生参与的能反映社区护理特征的服务项目13项,平均超过9项。说明基地对带教老师的安排有选择性,且遵循教学大纲安排教学内容,提示教学在基地得到了足够的重视,基地的社区护理实践教学形式已建立,实习基地建设已见成效。然而仍有部分社区护理内容护生参与面不够广,这可能与社区卫生服务的职能不够完善有关,也反映教学安排存在问题。

3.2基地的实践教学得到护生的认可,但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本调查结果显示,护生对于社区护理实习教学总的评价得分为3.88分±0.48分,介于“一般(3分)”与“好(4分)”之间。在各维度中,护生对自己实习收获的评价最低,对学院教学督导的评分超过4分,表明护生对社区护理教学有一定的认可,提示实习教学的内涵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在带教老师素质方面,护生认为老师的教学技巧和方法不够好,最突出的是带教老师没有较好地对护生分析社区护理的经验和问题,未能较好地帮助护生解决其实习中遇到的困难或问题,这可能与社区的师资水平本来不够高有关,也说明基地建设中师资培养还不够理想。如何提升护生实习收获促进其能力成长是未来基地建设重中之重,而实现此目标的关键又在于师资队伍的建设,尤其是提升教师的教学技能和方法。

3.3不同护生的教学评价对未来基地建设的启示

社区论文范文第5篇

一、社区建设与社区权力配置:理论与现实的比较

在社区范围内,划定合适的政府(广义的政府,后文同)权力边界涉及到社区公共权力的界定,这是一个权威组织同社区自治组织的分权问题。在规范的理论背景下,社区权力配置及其运作产生问题的原因不外是两个一是缺乏相关的理论基础做支撑,二是运作过程中对相关理论的曲解或者背离。大体总结起来,政府与社区公共权力关系的理论主要在三种意义上被广泛地运用:

(一)作为政治发展理论的构架,侧重于政府权力的权威地位,主要形式是政府的作用介入社区生活。

这一理论认为,社区不仅是现代城市生活的源泉,也是考察现代社会权力的重要场所,因为社区本身就是国家、政府和社会相互作用的重要领域。美国学者韦尔什说;“城市政治是否具有良好的功能往往反映出国家政治是否具有良好功能的问题。”

由于城市社区建设涉及到市民的全部生活,它在政治生活上的表现是一个双向的、互动发展的系统过程:一方面是国家政治的渗透,另一方面是城市社区居民的政治诉求。社区就这样内含着国家的政权权力和市民的政治权利两个空间,忽视任何一方面都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社区建设。联合国1960年出版的《社区发展和经济发展》文件指出:社区发展是政府和市民的双边合作的行动,它有两个条件,即政府的支持和人民的参与。联合国文件精神反映的是社区自上而下的政策执行过程,政府用社区发展的理念和方法指导地方政治的发展,并对行政领导、资源动员、政策倾斜与非政府组织的参与等给予支持以外,还以财政支出和福利服务的方式介入社区的生活之中,以实现政府对社区的控制。当今发达国家大都以此构架作为社区发展的政治政策的理论支撑。显然,政府介入社区的管理生活决非中国才有。

事实上,我国城市社区建设从概念的提出到实施,改革首先触及的就是社区公共权力同政府权力的关系。比如:20世纪90年代时,为了满足城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社区建设的核心围绕如何实施民主管理,主要致力于解决政府管理权力的下移和居民委员会的职能转变两个问题。这里,问题的关键是政府以何种角色和以何种方式进入社区,而这恰恰是社区组织体制的范畴。比如:街道作为政府的“人”该怎样行动才能体现政府的要求和反映政府的声音?应该怎样按照政府指令行使管理社区的职能?一种理论认为,政府在社区公共管理中的角色定位,应当是以适当的手段进行必要的指导、监管、控制、协调与服务,与此相反,事无巨细的管理则不是也不可能是政府的优势,政府可以运用适当的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达到管理的目的,否则便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政府权力运作的“失灵”现象。

(二)作为社会整合方案的社区理论构架,侧重于公共权力的作用与行使,主要的表现形式是社区参与。

这一理论构架有两层意义一是资本动员。即通过社区参与的途径全面调动政治资本、经济资本和社会资本,以体现民主国家的发展价值观和社区居民的民主诉求。其中,社会资本就是社区居民作为民主国家的公民所拥有的合法权利及承担的相应责任,它是社区居民民主理念的原动力。资本动员的核心目标是寻求社区发展的动力,只要激活了社区的各类资本,就能够给社区的发展带来绵绵不绝的力量。二是塑造社区伦理。这是社群主义的观点,即提倡社区居民的德行修养和道德义务,以对抗个体因权利的膨胀所带来的社会失序和社区凝聚力下降的问题。社群主义观点的核心,是试图在社区居民之间恢复信任和加强社区的联系,因为现代社会中的人们在信任、规范和联系网络方面的弱化,造成了社区社会资本的消失。而社会资本恰恰是社区建设的最重要资源,同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相比,它更具有社会组织的特征,可以在协调和行动的过程中提高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的效率。因此,这一理论的构架实际上也可以看成是社区的组织化方案,它的目标是在社区自助、制度整合的基础上重塑社区。

在此理论架构下,衡量社会整合程度高低的标准是考察社区居民的参与状况。如联合国1960年的文件就把公民参与水平的高低作为衡量一个国家的社会发展与进步的标尺,而联合国1981年出版的广泛参与作为一种战略推动社区层面的行动和国家发展的文件,又进一步把“参与”的触角延伸到社区的层面,鼓励社区居民能够带着创造力的激情参与社区。但是,目前中国的社区参与水平却是极低的,主要表现为:(1)社区参与的积极性不够高,社区动员的成本一收益比例失衡;(2)社区参与目标层次比较低,主要以致力于解决社区内出现的临时性问题为主;(3)社区参与的形式不够丰富;(4)社区参与的发展不够平衡,如参与服务运作的多而参与决策的少,领受性参与多而贡献性参与少,老年人和学生参与的多而青壮年参与的少,单位参与的多而家庭参与的少等。这些现象的产生显然是由于体制的设计和运作都没有体现出社会整合要求的结果。

(三)社会冲突的理论构架,侧重于政府权力与公共权力的整合与竞争,主要表现形式为权力力量在社区领域的此消彼长。

从根本上说,这是由社会变迁演变而来的社区发展理论。如德国社会学家达伦多夫和美国社会学家科瑟尔等“冲突论”者认为,社会体系是一个各个部分被矛盾地联结在一起的整体,其过程不是均衡的状态,任何社会成员都在为权力的分配与再分配进行斗争,一切复杂的社会组织都建立在权力分配的基础之上。人们对于权力再分配的欲望是无止境的,围绕权力所进行的斗争是持续不断的,由此造成的社会冲突是社会内部固有的现象。按照此理论推理,对社区冲突的研究只有涉及与权力相联系的冲突时才是有价值的,无论是政府权力还是社区的公共权力都是如此。

布尔迪厄的“场域论”则显示出,无论是政府还是社区的组织与个人,他们在社区范围的不同位置利用“习惯”与“资本”相互争夺权力运作的空间,并在满足自我的过程中出现诸如原则、对策、人力、场所等方面的交易,不同的参与者——尤其是作为个体的参与者——在其行动过程中因为各自权力基础的不同,会出现“竞争”、“合作”、“冲突”和“妥协”等关系,这是深层次的权力结构关系在基层社区的体现。在我国的社区层面,政府权力的延伸触角同社区公共权力的“场域”存在着以上四种关系,其中的“冲突”体现为政府没有完全放开对“公域”的控制权,城市社区的关系规则又经常变化不定,从而使社区的权力关系处于相互排斥的状态之中。

二、我国的社区改革:分权探索中的相关问题

我国关于社区建设的官方正式文件最早可以追溯到1991年,先后经历了“社区服务建设”和“社区组织建设”两个阶段。应该说,社区改革从城市启动之时就是权力重新配置和分化之始,政府在社区的一元化权力格局开始逐渐向社区公共权力转移。在实行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轨后,伴随着城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整体进程,关于社区公共权力的观念、组织与制度等的创新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但是,值得指出的是,创新过程是一个复杂的集合体:它既可能是自觉的,也可能是不自觉的;既可能是渐变的,也可能是突变的;既可能是理性的,也可能是非理性的。所以单从社区的组织体制与权力配置的关系来看,我国社区建设的体制创新一直呈现着多元化的态势:

1、注重政治权力延伸和社区基层民主建设的

体制创新模式。这是统合政治权力和社区公共权力的建设思路,目的是借发展民主以实现社区组织体制构建的设想,期望以此作为我国基层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使社区的公共权力与政治体制的权威权力相吻合。这种体制模型的特点是把社区体制及其权力成分区分成三个相互联系的不同层面:(1)在政治层面上,不放松政治权力的权威地位,党、人大、政府、政协的空间都有充分体现,其中党的政治核心领导一直垂直到基层;(2)在政府组织的层面上剥离非政府权力成分,把社区理性地从政府的概念中剥离出来,街道办事处的一级政府职能也被剥离,主要承担协调和指导的职能;(3)在社会组织方面发育社区的公共权力空间,居委会是基层民主的重要标志,其他服务中介组织则扮演着把“选区”和“社区”建立起实质性联系的枢纽的角色。

2、培育社区公共权力的自治型体制创新模式。

这是从社区组织的结构和功能上着眼的管理体制创新尝试,体现了自治对社区公共权力的基本诉求:

(1)在纵向上区分政府权力与公共权力的界限,突破了“街道”一级的行政区限制,不但将街道“行政区”与社区做了区分,而且还将行政管理事务与社会管理事务区分开来。这样在客观上要求转变社区组织的整合方式,实行有效的分权和放权,使行政力量与社会力量平衡发展。(2)在横向上广泛配置社区的公共权力,重点培育和发展各种社区组织的社会性功能,并赋予其相当的权力。如:议事、决策型的社区组织主要担负起调动社区内各种社会资源、统一规划社区发展与社区服务的功能;咨询、智囊型社区组织担负着社区事务评议、咨询与协调的功能;有偿服务型组织则要具备管理、服务与中介的职能等。

3、以社区体系建设为重点的体制创新模式。

这种模式以社区公共权力和政府权力在不同领域的分权为前提,凸显了社会发展和社区发展的两条主线,呈现网络型交织的、相互关联的特征:(1)突出社区建设的三大行为主体(政府、社区、居民)的不同权力地位和作用:政府及其派出机构的权力地位具有不可动摇的权威地位,是当前的主要推动者和倡导者;社区组织承担公共权力的职能,居委会是联系政府和市民的纽带,并同时满足社区组织的需求,其未来的发展取向应较多地向市民倾斜,而社区成员,特别是社区居民是最重要的行为主体。(2)将社区建设划分出三个不同的领域,即政治、经济和文化建设等领域。在我国的城市社区中,建设“小政府大社会”是社区建设的目标之一,这既包含着政策制定和执行的过程,也意味着权力的再分配和利益的再调整。因此,这三个领域的建设过程就是动员经济、政治和社会文化力量的过程,也是整合二种力量的过程,它们彼此之问相互关联、相互作用,并直接关系着社区建设的面貌和进程。

上述三种社区组织体制的权力配置模式是分别从不同的侧面考察和设计的结果,在没有具体参照系的情况下,很难说孰优孰劣。由于对社建设的内涵理解存在着差异,再加上我国社区发展的不均衡,这三种模式都有其合理性,也都可以在不同城市社区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如果说这些模式有共性的话,那便是它们都体现了社区建设对分权的共同要求,体现了对社区公共权力及其运作空间的关注。自去年起开始展露风采的“四平模式”把社区建设的目标定位于“学习型、服务型、管理型、自治型”,其落实的核心仍然在于体制与权力的配置。

从市场经济的大背景而言,社区改革的重心无疑是社区自治,在社区的权力体系中政府必须让度更多的权力空间,政府现在的一些不合理的职能要被重新分解,政府原先的不合理的权力负荷也要找到承载的主体。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层面止住发生的变化,表明了改革的方向和社区公共权力更迭的趋势。

即便有如此丰富的体制模式,我社区公共权力的划分仍然问题颇多,有些已经直接涉及到社区体制的层面。当这些问题同我们的成就相比时,我们发现社区权力与体制的关系问题是最突出的:首先,我国社区权力的配置在政治层面上表现为互动性不足,政府权威组织的地位优势明。政治、社会和社区关系的构建本来具有系统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特点,再加上我政治层面的渚关系的特殊性,除了政府与社区的关系需要正确的定位以外,还需要解决好党同社区的权力关系问题。总之,社区体制内的党、政府和社区三者的权力关系仍然处于待建的状态之中。其次,体制内的权力配置并没有完全走出转型期的调整格局,社区公共权力的空间比较狭小,权力整合的共同基础薄弱。集中表现为传统的“街居制”与社区的自治体制的权力冲突。“街居制”是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产物,它对现代城市社区体制的影响是历史的,今天“街道”与“社区”模糊不清的尴尬局面即来源于此。尽管社区公共管理的改革动作已经触动了,传统的衡道管理模式,但根据宪法和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的有关规定,街道是“政府的派Ⅲ机构”,其权力地位的法定性同自治的社区公共权力之间任体制的运作下一·直冲突不止。另外,“街居制”的权力惯性在客观上提高了社区体制转轨的成本。如:政府机构所特有的行政惰性,把官僚主义、效率低下等弊端“传染”给了社区的公共权力组织,消磨了社区公共管理的资源。第三,社区权力运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程度偏低,社区组织体制的法制保障薄弱。

最突出的表现是社区管理的规章制度不健全,社区组织的职、权、责的规范性不明确。比如:城市的经济开发区所在的社区组织(主要是街道)同开发区管委会之间的矛盾就比较典型。双方就某些问题都有权管,但也存在着都无权管的无奈。表现在对社区公共权力主体的培育上,我国尚未形成规范、互动的多元格局:除了政府和企业以外,其余权力主体的参与基本上还是空白,各主体作用的发挥同社区公共管理的实际要求有较大的距离,少数管理主体垄断社区资源的局面尚未得到彻底地打破。

三、几点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