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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伦理思想范文精选

生态伦理思想

生态伦理思想范文第1篇

当今世界,科技高度发展,给人类带来了高度的物质文明,但是过度的开发和掠夺也使人类面临着日益严重的生态危机。环境污染严重,温室效应使全球变暖,河流、海洋污染,森林面积锐减,人口爆增。生态危机已不再是哪个人、哪个国家的问题,而是全人类亟需解决而又十分棘手的问题。为了实施可持续性战略,人类不仅用法律、政治等手段而且用生态伦理道德来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佛教作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源渊流长,博大精深,有丰富的文献资料,其中包含许多宝贵的生态伦理思想。认真研究、总结这些宝贵的思想,对我们解决生态危机有重要的启示。

佛教起源于印度,进入中国并获得发展大约是在公元一世纪(西汉末期)。随后在中国获得巨大发展,并与中国玄学合流,因此出现了佛学的中国化。中国佛教核心依然是缘起论。它认为,万事万物都是诸条件和合产生的,在宇宙中没有不变的实体,条件是在不断变化的,事物也在不断变化之中。在佛教中,“缘起”一词的含义,是指现象界的一切存在,都是由种种条件和合形成,不是孤立的存在。佛陀的弟子阿说示说:“诸法因生者,彼法随因灭,因缘灭即道,大师说如是。”(《大正藏》卷3,P876),“因缘”就是事物产生的原因、条件,万法由条件而生,由条件而灭,超越了条件性,就是涅pán@①得道。在此,因是引生结果的直接、内在原因;缘则是外在的起辅助作用的间接原因,这样,因缘又被称为“内因外缘”或“亲因疏缘”。因缘的聚散导致了事物的生灭,佛教称之为因缘集、缘生、缘灭、缘起。《杂阿含经》说:“有因有缘集世间,有因有缘世间集;有因有缘灭世间,有因有缘世间灭。”(《大正藏》卷2,P12)因缘起故,万物无常无我,现象的世界不是真实的世界,佛教称之为“空”。当然,佛教概念的“空”并不是没有,不是绝对意义的无,只是说“云何即空,并从缘生,缘生即无主,无主即空。”(《摩诃止观》卷一)这里,“缘生”,即因条件和合而成的事物。佛教认为:“佛法所提示的‘缘起’世间众生相依相存的道理……逐渐成为现世建立生态伦理规范的基本原理。”[1](P17)

由于“缘起说”把整个人生和宇宙间的一切现象都看作是因缘和合而成,也就是说,小至微尘,大至宇宙,旁及一切生灵,包括人类都是多种原因、条件和合而生,即一切事物都是互为条件、互相依存,这样整个世界都是瞬息万变的,而这就是事物的本来面目,因此,佛教认为万法无常无我,在这个世界上独立不变、自我存在、自我决定的实体是不存在的,任何东西都是相对的、暂时的。因此,佛教要求人们破除对事物包括生命的执著,以“无我”的胸怀应对大千世界,打破人自身的优越感和在世界上的优先性,以求得解脱。日本闻名学者阿部正雄评价佛教建立在无我基础上的解脱说是反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的,是宇宙主义的。他说:“佛教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见解可以提供一个精神基础,在此基础上当今人们所面临的紧迫问题之一——环境的毁坏——可以有一个解决方法。作为佛教涅pán@①之基础的宇宙主义观点并不把自己视为人的附属,更准确地说,是从‘宇宙’的立场将人视为自己的一个部分。因此,宇宙主义的观点不仅让人克服与自然的疏离,而且让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又不失却其个性。”[2](P247)

佛教一贯的追求就是对整体、大局的把握。佛教认为,任何事物,都只在整体中方可确定。人与自然的关系,如同一束芦苇,相互依靠方可耸立。为论证其整体性的概念,佛教发挥直觉思维的优势,提出了“全息”的思想,通俗地说,就是个体和整体的完全融通,佛教喻之为“芥子容须弥,毛孔收刹海”。芥子、毛孔是十分微小的,而须弥、刹海则意味着宽广,这就表明,任何小的事物,都蕴含了宇宙的全部信息。在中国佛教中,天台宗和华严宗将全息的思想发挥得淋漓尽致。

天台宗从“性具”的角度阐释了这一思想。“性”就是指法性、真如,或者称之为本、理、体;“具”指具有具足。“性具”则是指世界上的每一事物,本来具足大千世界的一切本性。智yǐ@②提出的“十界互具”、“一念三千”均体现了全息的精神。“十界互具”是指世间的“六凡四圣”(即地狱、恶鬼、畜生、阿修罗、人、天、声闻、缘觉、菩萨、佛十界)中的每一界都互相具有其他九界,因此,一切皆平等互具,共具善恶。在此前提下,又作了充分的发挥,十界互具,共有百界。而法界又与三种“世间”互具,一法界具十法界,三十种世间,于是就有了三千种世间。智yǐ@②认为,三千种世间中的每一法都自然具足其他诸法。而人的一个念头,也就具足宇宙全体三千世间,因此称为“一念三千”。“夫一心具十法界”,一法界又具十法界、百法界,一法界具三十种世间,百法界即具三千种世间,此三千在一念心。若无心而已,介尔有心,即具三千。”(《大正藏》卷46,P54)

华严宗则从一多相容的角度论述了同样的思想。它认为,法界的形成,以一法而成一切法,以一切法而起一法。一关系着宇宙的一切,一切又都包含于一中,因此,一切即一,一即一切。为了更形象地说明“一”与“一切”的关系,华严学者运用了毛孔、微尘、狮子毛、因陀罗网等形象比喻。毛孔虽然微小,但却可以容纳世界万物的所有世间法性,慧思说:“举一众生,一毛孔性,即摄一切众生所有世间法性,如举一毛孔性,即摄一切法性,举其余一切世间一一法性,亦复如是,即摄一切法性。”(《大正藏》卷46,P648)为什么会这样?“谓以一切世间出世间事,即一彼世间出世间性为体故。是故世间出世间性,体融相摄故。世间出世间事,亦即圆融相摄无碍也”(《大正藏》卷46,P648)。微尘、狮子毛都可以说细小无比,但却可以普现过去、现在、未来三世的一切众生。另外,华严宗还提出了闻名的“因陀罗网”比喻。因陀罗网是佛教帝释天宫殿中的一张缠有无数宝石的悬珠网。其中,每一颗宝石都会映现所有其他的宝石,这样,所有宝石无限交错,重重无尽。这就说明世界万物是一种互相含摄、互相渗透的关系,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你离不开我,我离不开你,我和自己面对的对象世界互为存在和发展的条件,整个宇宙就是一个因缘和合的聚合体。一物既是其自身,同时又包含所有他物,可以说是“在每一粒尘埃中都呈现出无数的佛。”这张“网”表达了宇宙万物处在复杂的多层次的相互关联之中的思想,这也是对现象世界整体性最贴切、真实的比喻,因此,闻名生态伦理学家罗尔斯顿认为,佛教因陀罗网的隐喻,有助于人们理解生物共同体概念的完整性。

由因缘和合说,佛教要破除人类中心主义的幻妄,强调众生平等。天台宗将这一思想演绎为“无情有性”说。大乘佛教认为,一切法都是真如佛性的显现,万法皆有佛性。不仅仅是有生命情识的动物,而且那些没有情识的山川、草木、大地、瓦石等都具有佛性。湛然在其代表作《金刚@④》中说:“随缘不变之说出自大教,木石无心之语生于小宗。”(《大正藏》卷46,P282)所谓随缘不变,即是说佛性是永远不变的,它随条件体现于万物,每一事物都有佛性,都有平等的价值。这是大乘佛教的观点。而小乘佛教则认为那些没有情识的东西没有佛性,湛然认为,这是狭隘的说法,假如无情之物没有佛性,那就等于否认佛性的普遍性。他说:“我及众生皆有此性故名佛性,其性遍造遍变遍摄。世人不了大教之体,唯云无情不云有性,是故须云无情有性。”“真佛体在一切法。”(《大正藏》卷46,P783-784)

三论宗的吉藏也说,“若于无所得人,不但空为佛性,一切草木并是佛性也”(《大乘玄论》卷三)。但在佛性的问题上,佛教信徒间是有争议的。中国僧人最早接触的佛教经典指出“一阐提迦人无佛性”,当有学者提出人人皆具佛性的时候,还遭到了他人的质疑。到40卷本的《涅pán@①经》译出之后,这一观点才得到他人的首肯。湛然的“无情有性”说,更是在佛教徒中引起了很大的争论。因为,这一观点暴露了佛性的超越性、神圣性和普遍性之间的内在矛盾。如禅宗慧能、神会、慧海都主张有情有性,反对无情无性,因为在他们看来,无情有性贬低了人的意义,“若无情是佛者,活人应不如死人、死驴死狗,亦应胜于活人”(《大珠禅师语录》卷下)。因此,在真心体面的层面上来说,人和万法是平等的;但在道德层面上,还是有差别。但后来的一些禅僧又回到了“无情有性”论。牛头宗人宣称“青青翠竹,尽是法身;郁郁黄花,无非般若”。杨岐方会说:“雾锁长空,风生大野,百草树木作为狮子吼,演说摩诃大般若,三世诸佛,在尔诸人脚跟下转大法轮,若也会得,功不浪施。”(《杨岐方会禅师语录》)白云守端的“山河大地,水鸟树林,情与无情,今日尽向法华柱杖头上作大狮子吼,演说摩诃大般若。”(《五灯会元》卷十九)五祖法演的“千峰列翠,岸柳垂金,樵文讴歌,渔人鼓棹,笙簧聒地,鸟语呢喃,红粉佳人,风流公子,一一为汝诸人发上上机,开正法眼。”(《情演禅师语录》卷上)都是用美丽的语言来表达“无情有性”之意;圆悟克勤的“青郁郁,碧湛湛,百草头上漏天机;华(花)蔟蔟,锦蔟蔟,闹市堆边露真智”(《佛果禅师语录》卷二)也是在表达此意。这就扩大了道德熟悉和修行的范围。因此,有人称之为“泛性论”或极端的泛神论[2](P138)

在此基础上,得出了“天地与我同根,万物与我一体”(《古尊宿语录》卷九)的结论,也就是说,人与自然万物互相融合,“不知心境本如如,触目遇缘无障碍”(《五灯会元》卷十七),人与自然和谐无碍,这就表明,人是自然界的一个组成部分,人不是自然界的征服者,而是审美者。禅宗要求人们在美丽的山水环境中陶冶情性,提高人的道德境界。正因为此,禅宗主张人们过一种自然恬美的生活,做到心境浑然一体。永嘉玄觉说:“入深山,住兰若,岑幽邃长松下,优游静坐野僧家,阒寂安居实潇洒。”(《永嘉yín@③道歌》)一个“野”字便把那种萧萧风吹、寂寂心静,幽然长松下,深山兰若中人境一体的境界形象深刻地刻画出来。总之,禅宗在“空”的基础上,坚持无情有性的学说,得出了天地同根,万物一体的结论,主张人们过一种天人和谐的生活。

无情有性的观点表达了世界上所有的存在在本性上都是平等的思想。众生平等是佛教伦理的一个重要观念,它的伦理意义就是不仅承认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而且人与其他存在也是平等的,我们要平等地对待和我们共存于这个宇宙的其他一切生命和存在,并且,与它们和谐相处。

佛教认为,生命是由色、受、想、行、识五种要素和合构成的集合体。其中,色是由地、水、风、火四种要素构成,受是生活的感觉、感情;想则是一种思维活动;行是生物的行为,识是统一前几种活动的意识。这样生命都有产生思想活动与精神现象的可能,但由于“五素”聚而复散,常流不住,因此,生命现象也只是一种“空”的状态,处于变化无定轮回转世之中,转化依据就是各自的业力。众生业报轮回,生生不息,但并不是永久循环不进,永不解脱,而是有方向的,那就是涅pán@①。它包括与世间相统一的涅pán@①和过程渐进的涅pán@①,即生命体精神,行为与环境相互转化,相互促进,融为一体。要达到这种境界,最根本的就是要依靠心识的力量,即众生觉悟,不仅仅是人类,还包括其他生命体都要觉悟。从空间角度来看,众生与宇宙自然都是整体,各种事物,一切众生并没有实在自我,众生与宇宙无始无终,无边无际。因此要与宇宙真相实现融合;从时间角度看,众生如一条河流,前因后果,紧密相连,环环相扣,若能汇入生命之流便可见无限,无所拘碍,无所执着。

在此基础上,佛教提出了正确处理生命体与环境间关系的万物一体,依正不二的方法和准则。“正由业力,感报此身,故名正报;既有能依正身,即有所依之土,故国土亦名报也。”(《三藏法数》)依正就是指依报、正报。“所谓正报,是指有情众生的自体;所谓依报,是指众生所依止的国土世界。”[3](P166)简单地说,依报指生存环境,正报指生命主体。依正不二,即是生命主体与生存环境作为同一整体,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佛教认为,一切现象都处在相互依靠、相互制约的因果关系中,一切生命都是自然界的有机组成部分,离开自然界,生命就不可能存在。因此,“天地同根,万物一体,法界同融。”花草树木、飞禽走兽,皆有佛性,必须保护自然界中的一草一木,建造一个相互依存、和谐自由的环境。可以这么说,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命,破坏环境就是破坏生命。“依正不二”实际上就是把生命主体同生命环境看作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日本闻名思想家池田大作对此作了极高评价:“‘依正不二’原理即立足于这种自然观,明确主张人和自然不是相互对立的关系,而是相互依存的。《经藏略义》中‘风依天空水依风,大地依水人依地’对生命与环境相互依存的关系作了最好的诠释。假如把主体与环境的关系分开对立起来考察,就不可能把握双方的真谛。”[4](P30)

佛教提出的处理主体与对象之间关系的第二个原则是诸法无我,自他不二。一法生于世间,必须依靠其它诸法,同时,它对其它诸法也会有影响,两者之间是互相影响,共同生长的关系,佛教称之为“增上缘”。人作为万法之一,与万事万物是互为增上缘的关系。一棵树是种子、土壤、水、日光等增上缘和合相缘,人的生命也是如此,若没万法增上缘,便没有人。正因为如此,万事万物于人有恩,人要学会感恩,要广泛施舍,扶助众生,要供养父母,崇敬三宝(佛、法、僧),要学会怜悯、爱护众生即一切生物。

众生平等是佛教的一个基本观念。佛教认为,生命对于人类和一切不会说话的动物和植物都是同样宝贵的,人类因为其思维推理能力的高超而成为生命界的主人,但并不能因此而伤害他物。小至微尘,大至宇宙旁及一切生灵,都在生命的川流不息之中,同处于同一生命流,而且“一切众生皆有佛性,如来常往无有变易”,都有可能达到最高境界,领悟佛性。日本佛教史上的杰出人物道元在解释“一切众生皆有佛性”时指出“一切即众生,悉有即佛性”。闻名佛学家阿部正雄进一步指出,“悉有即佛性”中的“有”,在道元那里囊括了宇宙间一切实体与过程,不仅指人指生物,而且还指无生命存在,从而达到了“草木国土皆能成佛”,“山河大地悉现法身”的意境。他评论道:“道元在一个彻底的宇宙论的领域里找到了人类解脱的基础,他揭示了一种最彻底的非人类中心主义。”[2](P42-43)佛教认为,宇宙万物的存在及其差别都是虚幻的、不真实的。一切事物和现象都具有共同的本质和价值。因此,众生平等的一个核心内容众生在性智方面的平等,即在本性和聪明方面平等。在佛教看来,世间实质上根本不存在任何实体,因而是空的。但“空”并不是虚无,而是有非真有无非真无的特性,称之为中,所以平等并不是存有层面的平等,而是性质层面的平等。虽然,万物似乎有差别,但这种差别只是假象,本质上都是无常无我,自性本空。在聪明方面,佛教认为,众生都具有的能够体悟自他平等的聪明。依此聪明,可以了知一切事相,从而产生大慈大悲之心,从而共入涅pán@①境界,获得彻底的解脱。正因为众生平等,作为有思维、有理性的人类应该普度众生、泛爱万物。佛教对生命的关怀,最为集中地体现就是普度众生的慈悲心肠。慈悲是佛道之根本,“一切佛法中,慈悲为大。”(《大智度论》)在佛教看来,“慈”就是“与乐”,“悲”就是“拔苦”。它教导人们对一切生灵大慈大悲。“大慈与一切众生乐,大悲拔一切众生苦”(《大智度论》)。前者意味着给所有的人和生物以快乐,后者意味着拔除所有生命的痛苦。大千世界中的万事万物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烦恼和痛苦的折磨,而关爱生命则是把所有生命的痛苦当作自己的痛苦去体验,把所有生命生存的不幸环境当作自己生存的不幸环境去感受,把“爱”的对象遍及所有人和所有生物,“把爱的原则扩展到动物,这对伦理学是一种革命。”[5](P76)任何生物都把自己的生存当作最高的目的,这是生命世界的准则,而佛教的慈悲在强调对自身生命的本能的保护的同时,更强调对他人、他物给予关怀和帮助,甚至放弃自己的权利,牺牲自己的利益。佛教认为,人并不是宇宙间唯一可以实现完善的存在,人也和其他事物一样,均是因缘和合而成。不具有任何非凡的价值。所有生命在六道中轮回、变动不居,都承受着同样巨大的痛苦。人假如要想获得最终彻底的解脱,就必须解脱其他一切生命。“常以仁恕居怀,恒将惠爱为念,若梦若觉,不忘慈心,乃至蠕动蛆飞,普皆覆护。”即以“慈心愍伤一切蠢动含识之类”(《万善同归集》卷中)佛教认为,人与动物都是苦海中饱受煎熬的众生,,尽管福罪等级有别,但都受生死轮回之累,都值得怜悯,需要解救。人,假如说有高于动物之处,那便是人的聪明,这使人能觉证佛教义理,自觉追求生命的完善。尊重生命的价值,意味着尊重它们生存的权利,意味着要保护一切生命不受侵害,使它们各得其所。如何才能做到这点呢?佛教提出了一系列戒律,其中有“丑戒”、“八戒”、“十戒”之说,但“不杀生”是其戒律之首。杀生不仅意味着对人生命的伤害,而且也包含着对所有生物的伤害。“不杀和不伤害的戒律规定着人对动物的关系”。[6](P73)不杀生是建立在因果现实生命现象都遵循因果报应和转世再生的信仰基础之上,因果报应使所有生命都具有“血缘关系”。佛教徒认为一个人首先应给生命无害,然后在实际上不伤害生命(不杀生),尊重所有的生命。杀生意味着剥夺生命存在的权利,会给生命导致痛苦与不幸。当然,“不杀生”起初只是出自一种宗教信仰,仅靠信仰是无法解决人类对生物的保护问题的,但从佛教“不杀生”的道德信条中所表现出来的尊重生命的思想,无疑是有价值的。假如说不杀生是消极止恶的话,放生则是积极的行善。所谓放生,就是将被捕的鸟兽等动物放回山川河流之中,使其重获生命自由。而且,佛教还主张素食,也就是以粮食蔬菜之类的农作物为主体的饮食方式。

“佛教的生态理念主要表现在:第一,承认万物皆有佛性,都具有内在价值,这就是‘郁郁黄花无非般若,青青翠竹皆是法身’。第二,尊重生命,强调众生平等,反对任意伤害生命,因而提倡素食,认为‘诸罪之中,杀罪最重;诸功德中,不杀尤要。’”[7](P234)在人类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每一种文明都有自己特有的人与自然关系的矛盾和冲突,都有与生态抗争的经验教训。佛教作为人类聪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有许多重要的精华,体现出重要的生态价值。

佛教的万物平等、依正不二实际上就是要求人们仁爱万物,因为人与自然是一种休戚相关,紧密相联的关系。当今世界,生态危机之所以如此严重,就是由于工业革命以来,人类对大自然的掠夺式开发和征服,就是人们缺少对万物的慈悲之心。佛教就告诉我们,大自然有着与人类平等的价值,其他生物也有生存权,这也需要我们尊重,更为重要的是人类与其他生物共同构成一个生命共同体,彼此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佛教主张的整体观是值得当今人类认真体味的,它有助于我们重新审阅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

首先,自然是有内在价值的。自然有工具价值,大家都承认,但自然万物还有内在价值。“说某价值‘内在的’仅仅是指某一物是否具有这种价值完全依靠于这一事物的内在本性”[8](P69),这就表明内在价值具有客观性和自成目的性的特征。自然万物都是生命主体,都有自我更新,自我繁殖和自我调节的生命机制,同时,整个生物圈也是一个有机体,以最有利于自身健康的方式运行,趋向于其完美、稳定。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价值尺度应有人的尺度和物的尺度两个方面,而且反对价值等同于客体对人的有用性,反对物的价值等同于人的使用价值。我们经常是把自然囿于人类这一狭隘的范围之中,其实,只要拓展人与自然万物的关系就会发现,人类在整个生态系统当中也有工具价值一面。而且,离开人类、自然物之间也有价值关系,在这里发生关系的只有物,因此,在这里有物的尺度,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界的内在价值就要求自身的存在应该受到保护。正如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指出的:“宇宙全体,还有其中的万物都有尊严性,它是这种意义上的存在,就是说,自然界的无生物和无机物也都有尊严性。大地、空气、水、岩石、泉、河、海,这一切都有尊严性。假如人侵犯了它的尊严性,就等于侵犯了我们本身的尊严性。”现代生态伦理学的建立者史怀泽就提出了“敬畏生命”的观点,他认为,不仅要对人,而且对其他一切生物的生命都要保持敬畏的态度,这实际上就是充分肯定自然的内在价值。他说:“善就是保住生命、促进生命,使可发展的生命实现其最高的价值,恶则是毁灭生命、伤害生命、压制生命的发展。这是必然的、普遍的、绝对的伦理原则”。[9](P237)而且,对一切生命负责的理由就是对自己负责,假如没有对所有生命的尊重,人对自己的尊重也是没有保障的。罗马俱乐部的报告亦提出:“对生态的保护和对其他生命形式的尊重,是人类生命的素质和保护人类两者所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任何生命都有自己的价值和存在的权力,“谁习惯于把随便哪种生命看作没有价值的,他就会陷于认为人的生命也是没有价值的危险之中”。[6](P237)佛教虽然没有提出敬畏生命的观点,但尊重生命、救助生命、爱护生命却是其一贯的主张,这种思想对于我们克服人类自大的观念具有一种提示的作用。其次,要尊重生物的生存权利。纳斯认为,每一种生命形式在生态系统中,都有发挥其正常功能的权利,或生存和繁荣的权利。这实际上承认生物也拥有自然权利的合理性,自然权利是“生物固有的,按生态规律存在并受人尊重的资格”,[10](P142)这种权利来源于自然运行法则,体现了自然意志,同时为自然力量所支撑。其中,生存权是自然权利最基本的一种权利,假如生存权得不到实现,那么其它的权利将无法实现。生存权是生物参与生存竞争接受自然选择的权利。在冰天雪地、峭壁深岩均可看到生命,这就说明任何生物均非常珍惜生命,有着强烈的生存愿望。而且,任何生物在生态系统中会因自然竞争而产生独特的适应环境的方式,这就决定了其占有的“生态位”,它说明了生物生存权的合理性,就此而言,所有生物都是平等的,这实际上就是佛教所宣称的“众生平等”。“人类就其本质来说优于其他物质这一点是毫无根据的,这不过是人类对自己谋利益的一种荒谬的偏见”。这种平等要求生物之间彼此尊重。

再次,要求我们人类重新思考人在自然界的地位和作用,要求人类作出新的思考,并用整体的理念来审阅自然界,佛教同时告诉人类要节制自己的欲望。罗尔斯顿说:“禅学并不是人类中心论说,并不倾向于利用自然,相反,佛教许诺要惩戒和遏制人类的愿望和欲望,使人类与他们的资源和他们四周的世界适应。我们知道,禅宗懂得如何使万物广泛协调,而不使每一物失去其自身在宇宙中的非凡意义。禅宗知道怎样使生命科学与生命的神圣不可侵犯性相结合。”大地伦理学的奠基人美国的利奥波德认为,至少要把土壤、高山、河流、大气圈等地球的各个组成部分,看成地球的各个器官,器官的零部件或动作协调的器官整体,其中每一部分都有确定的功能,世界万物构成的集合便是大地。

生态伦理思想范文第2篇

[关键词]生态文明;赫哲族;生态伦理思想

生态文明是人类全面反思工业文明的缺陷、应对环境和生态环境的恶化而提出的新思想。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1]2017年10月,在党的报告中写到“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2]等。对赫哲族传统生态伦理思想进行挖掘和整理,一方面有利于传承民族传统文化,另一方面也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理论依据和精神支持。

一、赫哲族传统文化蕴含着丰富的生态伦理思想

赫哲族世代居住在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三江流域,赫哲先民在长期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以“人与自然和谐”“敬畏自然”“亲近自然”“善待生命”等生态思想,并涵盖在该民族的生产生活、信仰禁忌、民间节庆、传说故事之中。

(一)赫哲族传统生产生活实践中的生态伦理思想

1.赫哲族传统生产实践中的生态伦理思想

赫哲人世居东北边陲的“三江平原”,自然环境优美,物产资源丰富,民间素有“棒打狍子瓢舀鱼,野雉飞到饭锅里”的说法,为以渔猎为生的赫哲人提供了衣食之源。无论狩猎亦或捕鱼,赫哲先民都是以满足生活所需为首要目的,即看重的是消费品的使用价值,是一种需求消费。而不是获取的猎物越多越好,他们并不是一味盲目、贪婪地向大自然索取。诚然,这与当时交通不便、同外界联系不畅及商品经济不发达有一定的关系,但从客观上保证了动植物的繁衍及物种的多样性。早年间,捕鱼的渔场没有固定的归属,“赫哲人认为谁最初开辟的渔场,就由谁家年年在该处捕鱼,大家公认这个渔场就是他家的,其他人则不去该处捕鱼。”[3]捕鱼界限的习惯性界定,不仅避免渔业生产的无序竞争,对保护鱼类资源、实现资源的适度利用也具有重要意义。

2.赫哲族传统生活实践中的生态伦理思想

赫哲人在衣食住行等社会生活中,体现了“亲近自然”“共融共生”的生态思想。文中仅以服饰为例进行说明。凌纯声先生在《松花江下游的赫哲族》中写道:“赫哲人的衣服,夏用鱼皮,冬用兽皮制成。”[4]加工制作有鱼皮衣、鱼皮靰鞡、狍皮大衣、狍皮帽子、鹿皮大衣等。从审美角度看,他们从自然植物中提取汁液,将鱼皮染成红色、蓝色、紫色等,并配以云纹或动物图案。无论是颜料的提取,还是不同图案的造型,均来自于赫哲人对大自然的细腻观察,并把自然界的动植物融入自己的服饰中。赫哲人服饰从取材、装饰到实用性上,是赫哲人与自然共融共生理念的现实写照。

(二)赫哲族传统信仰禁忌、民间节庆中的生态伦理思想

1.赫哲族传统信仰禁忌中的生态伦理思想

赫哲人信奉萨满教,他们相信“万物有灵”,认为自然界中的日月星辰、山川树木、鸟兽鱼虫等都有神灵主管。出于恐惧、敬畏的心理,赫哲人崇拜自然物和自然力。他们以捕鱼为生,因而非常崇敬水灵,尤其是对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的三江崇拜。祭水灵通常是在岸边供物,严禁向水中投放供物及其他杂物。认为将食品污物投入江河是对水灵的大不敬,强调江水的圣洁,看重水灵的善性。“在这种观念支配下,人们严格注意保持水域的清洁,不仅不向水中扔污物、抛臭物、丢腐烂物,更不用脏了的器皿去汲水。”[5]赫哲人对生存环境中水资源的小心呵护,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保护生态环境的意义。作为神灵崇拜的动物是不能随意捕猎的。赫哲人在捕猎前或捕猎后都要举行祭拜仪式,一是祈求捕获多的猎物,二是求得死去的猎物的宽恕,不要报复人类。在这种宗教信仰作用下,赫哲人在捕获猎物时,有了某些禁忌,而不是无节制的捕获。这种图腾禁忌间接地保护了山林中的各种动物资源,有利于保护物种多样性,维持生态平衡。此外,不允许打正在产崽、交配、哺乳的动物等。种种禁忌不仅反映了赫哲人感恩自然、善待生命的思想,也约束了人们的日常行为规范,在客观上有利于生存环境的保护。

2.赫哲族传统民间节庆中的生态伦理思想

赫哲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自己的节庆文化,节庆文化蕴含着善待生命、感恩自然、亲近自然等生态思想。“鹿神节”“河灯节”是赫哲人的主要节日,来源于“万物有灵”的观念。在《山神爷》中,讲述的是人与“山神爷”(虎)相互依赖、和睦相处的故事。老虎因赫哲妇人帮其拔掉爪上的木刺,给妇人送来好多野猪和狍子,其男主人上山感谢老虎,虽未找到,还是将礼物放在山林中。这天男主人捕获很多猎物,认为是老虎的保佑。后老虎被人们尊为“山神爷”,每年九月九举办的“鹿神节”即是崇拜虎的节日。“鹿神节”的来历反映了赫哲先民善待生命、敬畏自然的情感。

(三)赫哲族传说故事中的生态伦理思想

在赫哲族与自然有关的神话传说中,有关于太阳、月亮、天河、彩虹、北斗等星神的描述,《北斗》讲述了一对赫哲族捕鱼老夫妇与其不善捕鱼的女婿的故事。因女婿搭的晾鱼架歪歪斜斜,不能晾鱼,老爷子追打女婿,丈母娘在后面追赶不让打,突然刮来一阵风,把老少三口连着那歪歪扭扭的四根晾鱼架,都旋上了天,变成了北斗七星。[6]反映了赫哲先民在对自然物的认识中未将自身与自然物分离,而是“物我同一”。赫哲先民在其生存与发展中,不断加深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虽然这种认识是直观的、朴素的,不能以今天的认知水平来衡量,“但从朴素的直观的功能出发,他们不仅在物质生活中,而且在精神生活中都将自然、人与万物放在一个共生的、同构的关系中,对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人们思想道德的规范产生着积极的影响。”

二、赫哲族优秀传统生态伦理思想的时代价值

赫哲族优秀传统生态伦理思想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不仅在历史上规范、指导着赫哲先民与大自然调适,而且在当下的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中,仍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在赫哲族的传统生态伦理思想中,人们敬畏自然、感恩自然,认为自然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保障、能量来源。在协调与自然关系中,他们善待、尊敬自然中的所有生命,认为人是自然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追求人与自然的良性互动、和谐发展。“工业文明时代,机械论、二元论十分流行,人们常常把自然界、生态系统、生物,甚至整个地球理解成由许多配件组成的机器。这种不成熟的理性使人们往往忽略了自然界的整体性,看不到生态系统各组成成分之间复杂的相互作用及其内在的运动规律,致使一些表面上看似合理的、简单的行为,却常常招来巨大的生态灾难。”[8]人类开始了自然的“祛魅”之旅,征服自然,以“胜利者”的姿态出现在自然面前,但正如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所说的,“我们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9]在生态危机乃至生存危机面前,人们重新审视自己所习惯的意识和行为,重新界定人类与大自然和生命万物的关系,对大自然由“祛魅”转向“返魅”。生态文明是当代人类在探索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过程中的智慧选择,是一种人类与大自然协调进化的持久文明,追求的是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全面和谐发展。

(二)坚持适度开发和合理消费的生态发展理念

赫哲先民在生产生活实践中逐渐认识到:自然资源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赫哲人在从事渔猎生产时,采取分季节、按动植物生长习性猎取,并在生产过程中,遵守种种约定俗成的禁忌或习惯法,注重资源的永续利用和适度消费。当前,人们为了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而忽视了自然承载力,导致出现了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沙漠化和生物多样性遭到破坏等严重生态问题,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1992年联合国环境发展大会通过的《21世纪议程》中提到:“地球所面临的最严重的问题之一,就是不适当的消费和生产模式,导致环境恶化,贫困加剧和各国的发展失衡”。因此,对这种不合理消费和生产模式,人类必须加以抵制。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提倡和追求资源的适度消费和可持续发展。

(三)遵循自然规律的生态实践路径

生态伦理思想范文第3篇

[关键词]生态社会主义生态环境借鉴

一、生态社会主义环境伦理思想及其评价

生态社会主义是当代西方颇具影响力的一种社会思潮,它孕育于20世纪70年代西方的绿色运动,是具有社会主义倾向的一个派别,并在90年代成为引人注目的左翼社会思潮;其基本出发点是用他们所理解的马克思主义补充生态主义,通过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深刻批判,揭示生态危机的根本成因及其性质,探讨消除生态危机的途径和方式,阐明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和谐相处的相互关系,力求找到实现生态社会主义的现实方案和途径,以构建人类社会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型社会主义社会。

生态社会主义运用科学技术的新成果,结合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的某些理论和原则去解决当今时代的新问题,在对资本主义工业文明进行理性批判的基础上对人与自然的关系进行了深刻的反思。他们认为现代环境问题的根源决不仅仅是工业主义造成的,最根本的原因还在于资本主义制度。如莱易斯的“异化消费论”、高兹的“生态危机论”、基尼乌的“生产力论”等,从不同的角度揭示了生态危机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必然产物。资本主义生产的惟利是图造成了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造成了过度生产和过度消费,造成了自然资源的浪费,从而导致人的异化和自然生态系统平衡的破坏,引起了生态危机。他们还认为,人与自然是不可分离的,它们各自是对方的一部分,通过对方来界定自己、展现自己,相互渗透、相互作用。人类作为自然界整体的一部分,不能拒绝它的内在规律,必须承认外部自然的优先性,同时人类又可以作用于外在自然界,这种自然的人化和人的自然化构成了人与自然日益统一的历史过程。

作为一种理论,生态社会主义,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生态社会主义,与早期的思想相比,显得更加现实,理论更有整体性。但因其不能也不可能彻底地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因而其理论视角、研究目的和对社会主义的理解和方法都不明确,在关键时刻还暴露出软弱性和妥协性,是与科学社会主义根本不同的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流派。虽然生态社会主义从根本上说不是科学社会主义,它对资本主义的认识还有很大的局限性,但它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却针砭时弊,特别是其环境保护意识和措施符合时代要求和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在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历史的必然性。他们关心整个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强调人类要与自然保持一种平衡协调发展,主张人类社会的一切制度和行为方式都应注重生态性、系统性原则,保证社会经济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他们把生态运动与社会主义运动联系起来,力图开辟一条既能改变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消除环境污染和生态危机,又能保护人类生存的绿色环境的途径。

二、对我国环境治理的启示

生态社会主义这些折射着智慧光芒的思想开拓了我们的视野,提高了我们的生态保护意识,为我国生态环境治理问题提供了重要的参照,对我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重大的启示作用。

(一)认清国情,树立危机意识,培养全民族的生态意识

把生态破坏完全归咎于资本主义的腐朽性,认为只有资本主义才有生态危机,这种看法是不正确的。当前我国作为发展中大国,正以历史上最脆弱的生态系统承受着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重压力。

目前,我国生态环境的基本状况是:总体有所改善,局部趋于恶化,仍然存在严峻的挑战。其一,资源总量相对短缺,人均占有量绝对不足。据统计,我国人均耕地0.1公顷,相当于世界水平的42%;人均淡水资源量2257立方米,为世界水平的27%;现有森林面积1.59亿公顷,约占世界森林面积的4%,人均森林面积仅有0.12公顷,人均蓄积量8.9立方米,分别为世界人均水平的20%和12.5%;其二,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尚未根本扭转。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一些地区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状况令人触目惊心。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由1990年的5.8亿吨上升到2000年的8.16亿吨;城市垃圾清运量由1亿吨上升到1.8亿吨,其中只要少数经过无害处理;城市大气污染普遍比较严重,酸雨面积已占全国面积的33%;全国水土流失面积已达3.6亿公顷,约占国土面积的18.2%;退化、沙化、盐碱化草地总面积达135万平方千米。德国绿党早在其理论声明中警告我们说:“人类理性可以干预自然平衡,但没有任意改变自然的权利,我们必须意识到和承认保护生态平衡和物种多样性是基于它自身的价值。”[1]因此,我们每一个公民都应该认清当前国情,树立危机意识,增强生态意识。为此,我们要教育先行,要在我们的小学、中学和大学开设更多的环保知识、环境伦理方面的课程,不仅要提高国民的科学文化素质,还要提高他们的环境道德素质。只有这样,才能为缓解我国日趋紧张的人与自然的关系,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打下坚实的人文基础。

(二)必须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资源、环境的关系

首先,应确立一个合理的经济增长速度。生态社会主义从主张“稳态经济”到经济适度增长的转变,对我们具有借鉴意义。适度的经济增长,是一种理性的选择:经济增长并非越快越好,超越国力及环境承载力的经济增长,不仅会造成经济超常波动,而且会带来环境的破坏和资源的浪费;而增长速度过慢,也不能为人们日益增长的需求提供一个良好的物质基础,从而会带来诸多的经济社会问题。因此,党和政府在制定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计划时,既要努力避免经济发展速度过慢,又要注意防止经济过快、过热,力争将发展速度定格在一个理性的发展水平上,从而使我国经济增长一直保持着持续、稳定、快速发展。

其次,实行资源开发与节约并举的方针,积极采用多种手段保护环境。现代社会,环境日益恶化,资源逐渐枯竭,生态危机严重,人们清醒地认识到了合理利用资源,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性。我国的资源总量位居世界前列,但是人均资源占有量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自然资源相对不足,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的最大障碍。因此,必须实行资源开发与节约并举的方针,把解决浪费放在首位,提高资源利用率,科学、合理、综合、有效地利用现有资源,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创造条件,开发尚未开发的自然资源来取代已经接近枯竭的稀缺资源。一些发达国家已大量开发太阳能、风能、沼气等新能源,我们应加以借鉴。第三,加速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目前,我国原有的经济结构已经很难适应新时期经济发展的要求。当前我国经济的增长,主要依靠发展第二产业,这必然造成资源、能源的紧张,影响生态环境。而资源、能源消耗少、对生态环境影响小的第三产业,却一直发展滞后,和一些发达国家比,差距很大。因此,为了我国生态环境的有效治理,必须适应知识经济时代国际经济结构大调整这一潮流,对我国传统经济结构实行战略性大调整,积极发展第三产业和第四产业(信息产业)的同时,要着力调整和优化第二产业的构成,切实解决我国经济发展中第二产业比重过高,结构不合理、行业间发展不平衡的结构性矛盾。通过技术进步,实现产业结构升级,实现增长方式转变,改变以前高投入、低产出和高消耗、低效益的状况,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与效益,降低其对资源的消耗和对环境的破坏,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化路子。

(三)倡导绿色消费观,培养绿色消费者

生态社会主义认为,在当代西方社会,人们普遍把消费的多少作为衡量幸福程度的标准,这种异化消费观是人性扭曲的表现。人们的欲望是无限的,而自然的可承受力是有限的,为克服二者的矛盾,必须走出这种消费观念的误区,在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理性原则下规范消费行为。早期生态社会主义者接受了舒马赫“小即美”的思想,且不论以这种思想来指导生产是否合理,但若将其在消费观念上做一适当的引申,不无深刻的现实意义。促进当代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不仅要解决如何生产的问题,也要解决如何消费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建设的突飞猛进,人们的生活有了显著提高,消费主义的生活方式也初露端倪,甚至在某些群体中甚嚣尘上。一份统计报告说:中国人每年喝掉的酒有两个西湖,用掉的一次性筷子相当于一座大兴安岭森林,抽的烟一根一根接起来可绕月球转150圈,这种消费方式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因此,树立正确的消费意识,就显得刻不容缓。当前应努力避免物质主义、享乐主义,尤其应抵制以浪费为荣、互相攀比的风气,杜绝以“大”为美,倡导一种适度的、“绿色”的消费观。这是20世纪90年代兴起的国际性消费新潮流,是一种全新的消费理念,鼓励人们崇尚自然,节约资源,追求健康、文明、舒适的生活方式。同时,绿色消费要求消费者培养绿色意识,购买绿色商品。据专家预测,我国目前有近200家企业、40多大类、500多个产品获环境标志认证。政府必须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以保证绿色产业的健康发展,绿色消费的顺利实现。绿色消费不仅是一种消费模式,更要成为一种制度。作为个人,消费者应该提高自己的绿色意识,自觉购买获得“绿色产品”标识的产品,自觉抵制使用一次性用品。

综上所述,虽然生态社会主义的思想并非完全正确,在一些基本问题上甚至与科学社会主义有根本区别,但毕竟提出了很多具有参考价值的思想资料,表达了“对地球以及对人民、组织和政府正在与之斗争的相互连接的生态和经济威胁的共同的关切”。[2]剔除其消极影响,吸收其积极主张,对于我国的生态环境治理乃至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具有重要意义。十六大报告已经为我国社会经济建设指明了发展思路:“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我们要大力开展生态环境的有效治理,力求避免生态灾难,在寻求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努力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环境质量,建立一个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的生态社会。

参考文献

生态伦理思想范文第4篇

“所谓生态伦理教育,是指教育者在教育哲学和生态伦理学的理论指导下,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相互依存的伦理观念出发,通过对受教育者进行尊重自然、爱护自然和保护自然的道德观念和责任意识的培养,使受教育者形成符合生态伦理学的自然价值观和权利观,从而引导受教育者为了人类的长远利益,自觉养成生态环保意识和相应的道德行为习惯。”它是通过教育手段,提高人们的生态道德意识和思想观念,培养人们自觉应用生态道德标准规范自己的行为,“善”待自然,能够主动地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保护生态环境,使人类和生态环境能够可持续发展。

二、生态伦理教育纳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必要性

目前,我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往往只涉及大学生政治信仰、理想信念、职业道德、诚信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价值观形成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等,忽略了生态伦理教育。但是,大学生作为我国社会未来的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他们面对的是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等一系列生态问题,这将直接影响全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为了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思想政治教育必须与时展变化相适应,不断更新教育的内容,培养符合我国现阶段发展需要的人才,所以,将生态伦理教育纳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已成为必然。

(一)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我们彻底扭转长期沿袭的生产生活观念和行为,消除发展中的不和谐因素,而这种对行为方式和思想观念的变革和扬弃,意味着一种有别于传统的文明形态的建立。”长期以来,一些地方滥砍滥伐,过度消耗自然资源,导致各种自然灾害经常发生,使贫困地区更加贫困。这种只顾人类自身生存与发展,没有限制的开发、索取自然资源,结果必然遭到自然界的报复。有学者提出,构建和谐社会,必须保证生态平衡,生态可持续发展,这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大学生肩负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重任。他们的生态环保意识、生态道德水平高低将直接影响我国的前途和命运。将生态伦理教育纳入思想政治教育,一方面,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生态价值观。教育学生懂得尊重生命、保护自然,树立人与自然之间和睦友好的理性关系。另一方面,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与人之间的道德关系。人们出于私利对大自然进行掠夺、严重消耗自然资源,造成了人类生存发展上的不平等,也制约了人与自然的谐调发展。因此,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生态价值观,提升人们的道德意识,是促进人类自身发展以及人与他人、社会、自然共同发展的需要。

(二)大学生全面发展要求纳入生态文明教育“人的全面发展的核心是人的素质的全面发展,人的素质具体包括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道德素质、审美素质以及内潜素质(沉淀在心理深层的文化潜在意识)与外显素质(外部表现出来的从事各项社会实践活动的能力)等。”生态文明教育应属于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素质范畴,对社会发展起重要作用。我国高校现阶段推行的是素质教育,这就要求我们在将学生培养成为具有较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同时,还要将学生培养成具有生态文明观,生态伦理观的全面发展的人。但是目前,生态伦理教育不成体系,导致大学生生态伦理素质缺乏,教育的结果很不理想。通过生态伦理教育,使大学生学会判断人与自然关系中的是非善恶,从而正确选择、调节自己对待自然的行为,帮助大学生正确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当他们懂得尊重自然时,就能够尊重自然进化的内在规律,发自内心的关爱自然、热爱自然;当他们面对享乐主义和物质主义的诱惑时,能够依照生态伦理理念对自身的行为进行自律,形成简朴、健康的社会风气;当他们在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时,能够摒弃“个性膨胀、竞争至上”的思维定势,形成相互支持、相互帮助、相互协作的新型人际关系以及人类可持续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生态伦理思想范文第5篇

当今世界,科技高度发展,给人类带来了高度的物质文明,但是过度的开发和掠夺也使人类面临着日益严峻的生态危机。环境污染严重,温室效应使全球变暖,河流、海洋污染,森林面积锐减,人口爆增。生态危机已不再是哪个人、哪个国家的问题,而是全人类亟需解决而又十分棘手的问题。为了实施可持续性战略,人类不仅用法律、政治等手段而且用生态伦理道德来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佛教作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源渊流长,博大精深,有丰富的文献资料,其中包含许多宝贵的生态伦理思想。认真研究、总结这些宝贵的思想,对我们解决生态危机有重要的启示。

佛教起源于印度,进入中国并获得发展大约是在公元一世纪(西汉末期)。随后在中国获得巨大发展,并与中国玄学合流,因此出现了佛学的中国化。中国佛教核心依然是缘起论。它认为,万事万物都是诸条件和合产生的,在宇宙中没有不变的实体,条件是在不断变化的,事物也在不断变化之中。在佛教中,“缘起”一词的含义,是指现象界的一切存在,都是由种种条件和合形成,不是孤立的存在。佛陀的弟子阿说示说:“诸法因生者,彼法随因灭,因缘灭即道,大师说如是。”(《大正藏》卷3,P876),“因缘”就是事物产生的原因、条件,万法由条件而生,由条件而灭,超越了条件性,就是涅pán@①得道。在此,因是引生结果的直接、内在原因;缘则是外在的起辅助作用的间接原因,这样,因缘又被称为“内因外缘”或“亲因疏缘”。因缘的聚散导致了事物的生灭,佛教称之为因缘集、缘生、缘灭、缘起。《杂阿含经》说:“有因有缘集世间,有因有缘世间集;有因有缘灭世间,有因有缘世间灭。”(《大正藏》卷2,P12)因缘起故,万物无常无我,现象的世界不是真实的世界,佛教称之为“空”。当然,佛教概念的“空”并不是没有,不是绝对意义的无,只是说“云何即空,并从缘生,缘生即无主,无主即空。”(《摩诃止观》卷一)这里,“缘生”,即因条件和合而成的事物。佛教认为:“佛法所提示的‘缘起’世间众生相依相存的道理……逐渐成为现世建立生态伦理规范的基本原理。”[1](P17)

由于“缘起说”把整个人生和宇宙间的一切现象都看作是因缘和合而成,也就是说,小至微尘,大至宇宙,旁及一切生灵,包括人类都是多种原因、条件和合而生,即一切事物都是互为条件、互相依存,这样整个世界都是瞬息万变的,而这就是事物的本来面目,因此,佛教认为万法无常无我,在这个世界上独立不变、自我存在、自我决定的实体是不存在的,任何东西都是相对的、暂时的。因此,佛教要求人们破除对事物包括生命的执著,以“无我”的胸怀应对大千世界,打破人自身的优越感和在世界上的优先性,以求得解脱。日本著名学者阿部正雄评价佛教建立在无我基础上的解脱说是反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的,是宇宙主义的。他说:“佛教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见解可以提供一个精神基础,在此基础上当今人们所面临的紧迫问题之一——环境的毁坏——可以有一个解决方法。作为佛教涅pán@①之基础的宇宙主义观点并不把自己视为人的附属,更准确地说,是从‘宇宙’的立场将人视为自己的一个部分。因此,宇宙主义的观点不仅让人克服与自然的疏离,而且让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又不失却其个性。”[2](P247)

佛教一贯的追求就是对整体、大局的把握。佛教认为,任何事物,都只在整体中方可确定。人与自然的关系,如同一束芦苇,相互依赖方可耸立。为论证其整体性的概念,佛教发挥直觉思维的优势,提出了“全息”的思想,通俗地说,就是个体和整体的完全融通,佛教喻之为“芥子容须弥,毛孔收刹海”。芥子、毛孔是十分微小的,而须弥、刹海则意味着宽广,这就表明,任何小的事物,都蕴含了宇宙的全部信息。在中国佛教中,天台宗和华严宗将全息的思想发挥得淋漓尽致。

天台宗从“性具”的角度阐释了这一思想。“性”就是指法性、真如,或者称之为本、理、体;“具”指具有具足。“性具”则是指世界上的每一事物,本来具足大千世界的一切本性。智yǐ@②提出的“十界互具”、“一念三千”均体现了全息的精神。“十界互具”是指世间的“六凡四圣”(即地狱、恶鬼、畜生、阿修罗、人、天、声闻、缘觉、菩萨、佛十界)中的每一界都互相具有其他九界,因此,一切皆平等互具,共具善恶。在此前提下,又作了充分的发挥,十界互具,共有百界。而法界又与三种“世间”互具,一法界具十法界,三十种世间,于是就有了三千种世间。智yǐ@②认为,三千种世间中的每一法都自然具足其他诸法。而人的一个念头,也就具足宇宙全体三千世间,因此称为“一念三千”。“夫一心具十法界”,一法界又具十法界、百法界,一法界具三十种世间,百法界即具三千种世间,此三千在一念心。若无心而已,介尔有心,即具三千。”(《大正藏》卷46,P54)

华严宗则从一多相容的角度论述了同样的思想。它认为,法界的形成,以一法而成一切法,以一切法而起一法。一关系着宇宙的一切,一切又都包含于一中,因此,一切即一,一即一切。为了更形象地说明“一”与“一切”的关系,华严学者运用了毛孔、微尘、狮子毛、因陀罗网等形象比喻。毛孔虽然微小,但却可以容纳世界万物的所有世间法性,慧思说:“举一众生,一毛孔性,即摄一切众生所有世间法性,如举一毛孔性,即摄一切法性,举其余一切世间一一法性,亦复如是,即摄一切法性。”(《大正藏》卷46,P648)为什么会这样?“谓以一切世间出世间事,即一彼世间出世间性为体故。是故世间出世间性,体融相摄故。世间出世间事,亦即圆融相摄无碍也”(《大正藏》卷46,P648)。微尘、狮子毛都可以说细小无比,但却可以普现过去、现在、未来三世的一切众生。另外,华严宗还提出了著名的“因陀罗网”比喻。因陀罗网是佛教帝释天宫殿中的一张缠有无数宝石的悬珠网。其中,每一颗宝石都会映现所有其他的宝石,这样,所有宝石无限交错,重重无尽。这就说明世界万物是一种互相含摄、互相渗透的关系,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你离不开我,我离不开你,我和自己面对的对象世界互为存在和发展的条件,整个宇宙就是一个因缘和合的聚合体。一物既是其自身,同时又包含所有他物,可以说是“在每一粒尘埃中都呈现出无数的佛。”这张“网”表达了宇宙万物处在复杂的多层次的相互关联之中的思想,这也是对现象世界整体性最贴切、真实的比喻,因此,著名生态伦理学家罗尔斯顿认为,佛教因陀罗网的隐喻,有助于人们理解生物共同体概念的完整性。

由因缘和合说,佛教要破除人类中心主义的幻妄,强调众生平等。天台宗将这一思想演绎为“无情有性”说。大乘佛教认为,一切法都是真如佛性的显现,万法皆有佛性。不仅仅是有生命情识的动物,而且那些没有情识的山川、草木、大地、瓦石等都具有佛性。湛然在其代表作《金刚@④》中说:“随缘不变之说出自大教,木石无心之语生于小宗。”(《大正藏》卷46,P282)所谓随缘不变,即是说佛性是永远不变的,它随条件体现于万物,每一事物都有佛性,都有平等的价值。这是大乘佛教的观点。而小乘佛教则认为那些没有情识的东西没有佛性,湛然认为,这是狭隘的说法,如果无情之物没有佛性,那就等于否认佛性的普遍性。他说:“我及众生皆有此性故名佛性,其性遍造遍变遍摄。世人不了大教之体,唯云无情不云有性,是故须云无情有性。”“真佛体在一切法。”(《大正藏》卷46,P783-784)

三论宗的吉藏也说,“若于无所得人,不但空为佛性,一切草木并是佛性也”(《大乘玄论》卷三)。但在佛性的问题上,佛教信徒间是有争议的。中国僧人最早接触的佛教经典指出“一阐提迦人无佛性”,当有学者提出人人皆具佛性的时候,还遭到了他人的质疑。到40卷本的《涅pán@①经》译出之后,这一观点才得到他人的首肯。湛然的“无情有性”说,更是在佛教徒中引起了很大的争论。因为,这一观点暴露了佛性的超越性、神圣性和普遍性之间的内在矛盾。如禅宗慧能、神会、慧海都主张有情有性,反对无情无性,因为在他们看来,无情有性贬低了人的意义,“若无情是佛者,活人应不如死人、死驴死狗,亦应胜于活人”(《大珠禅师语录》卷下)。因此,在真心体面的层面上来说,人和万法是平等的;但在道德层面上,还是有差别。但后来的一些禅僧又回到了“无情有性”论。牛头宗人宣称“青青翠竹,尽是法身;郁郁黄花,无非般若”。杨岐方会说:“雾锁长空,风生大野,百草树木作为狮子吼,演说摩诃大般若,三世诸佛,在尔诸人脚跟下转大法轮,若也会得,功不浪施。”(《杨岐方会禅师语录》)白云守端的“山河大地,水鸟树林,情与无情,今日尽向法华柱杖头上作大狮子吼,演说摩诃大般若。”(《五灯会元》卷十九)五祖法演的“千峰列翠,岸柳垂金,樵文讴歌,渔人鼓棹,笙簧聒地,鸟语呢喃,红粉佳人,风流公子,一一为汝诸人发上上机,开正法眼。”(《情演禅师语录》卷上)都是用优美的语言来表达“无情有性”之意;圆悟克勤的“青郁郁,碧湛湛,百草头上漏天机;华(花)蔟蔟,锦蔟蔟,闹市堆边露真智”(《佛果禅师语录》卷二)也是在表达此意。这就扩大了道德认识和修行的范围。因此,有人称之为“泛性论”或极端的泛神论[2](P138)

在此基础上,得出了“天地与我同根,万物与我一体”(《古尊宿语录》卷九)的结论,也就是说,人与自然万物互相融合,“不知心境本如如,触目遇缘无障碍”(《五灯会元》卷十七),人与自然和谐无碍,这就表明,人是自然界的一个组成部分,人不是自然界的征服者,而是审美者。禅宗要求人们在优美的山水环境中陶冶情性,提高人的道德境界。正因为此,禅宗主张人们过一种自然恬美的生活,做到心境浑然一体。永嘉玄觉说:“入深山,住兰若,岑幽邃长松下,优游静坐野僧家,阒寂安居实潇洒。”(《永嘉yín@③道歌》)一个“野”字便把那种萧萧风吹、寂寂心静,幽然长松下,深山兰若中人境一体的境界形象深刻地刻画出来。总之,禅宗在“空”的基础上,坚持无情有性的学说,得出了天地同根,万物一体的结论,主张人们过一种天人和谐的生活。

无情有性的观点表达了世界上所有的存在在本性上都是平等的思想。众生平等是佛教伦理的一个重要观念,它的伦理意义就是不仅承认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而且人与其他存在也是平等的,我们要平等地对待和我们共存于这个宇宙的其他一切生命和存在,并且,与它们和谐相处。

佛教认为,生命是由色、受、想、行、识五种要素和合构成的集合体。其中,色是由地、水、风、火四种要素构成,受是生活的感觉、感情;想则是一种思维活动;行是生物的行为,识是统一前几种活动的意识。这样生命都有产生思想活动与精神现象的可能,但由于“五素”聚而复散,常流不住,因此,生命现象也只是一种“空”的状态,处于变化无定轮回转世之中,转化依据就是各自的业力。众生业报轮回,生生不息,但并不是永久循环不进,永不解脱,而是有方向的,那就是涅pán@①。它包括与世间相统一的涅pán@①和过程渐进的涅pán@①,即生命体精神,行为与环境相互转化,相互促进,融为一体。要达到这种境界,最根本的就是要依赖心识的力量,即众生觉悟,不仅仅是人类,还包括其他生命体都要觉悟。从空间角度来看,众生与宇宙自然都是整体,各种事物,一切众生并没有实在自我,众生与宇宙无始无终,无边无际。因此要与宇宙真相实现融合;从时间角度看,众生如一条河流,前因后果,紧密相连,环环相扣,若能汇入生命之流便可见无限,无所拘碍,无所执着。

在此基础上,佛教提出了正确处理生命体与环境间关系的万物一体,依正不二的方法和准则。“正由业力,感报此身,故名正报;既有能依正身,即有所依之土,故国土亦名报也。”(《三藏法数》)依正就是指依报、正报。“所谓正报,是指有情众生的自体;所谓依报,是指众生所依止的国土世界。”[3](P166)简单地说,依报指生存环境,正报指生命主体。依正不二,即是生命主体与生存环境作为同一整体,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佛教认为,一切现象都处在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因果关系中,一切生命都是自然界的有机组成部分,离开自然界,生命就不可能存在。因此,“天地同根,万物一体,法界同融。”花草树木、飞禽走兽,皆有佛性,必须保护自然界中的一草一木,建造一个相互依存、和谐自由的环境。可以这么说,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命,破坏环境就是破坏生命。“依正不二”实际上就是把生命主体同生命环境看作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日本著名思想家池田大作对此作了极高评价:“‘依正不二’原理即立足于这种自然观,明确主张人和自然不是相互对立的关系,而是相互依存的。《经藏略义》中‘风依天空水依风,大地依水人依地’对生命与环境相互依存的关系作了最好的诠释。如果把主体与环境的关系分开对立起来考察,就不可能掌握双方的真谛。”[4](P30)

佛教提出的处理主体与对象之间关系的第二个原则是诸法无我,自他不二。一法生于世间,必须依赖其它诸法,同时,它对其它诸法也会有影响,两者之间是互相影响,共同生长的关系,佛教称之为“增上缘”。人作为万法之一,与万事万物是互为增上缘的关系。一棵树是种子、土壤、水、日光等增上缘和合相缘,人的生命也是如此,若没万法增上缘,便没有人。正因为如此,万事万物于人有恩,人要学会感恩,要广泛施舍,扶助众生,要供养父母,崇敬三宝(佛、法、僧),要学会怜悯、爱护众生即一切生物。

众生平等是佛教的一个基本观念。佛教认为,生命对于人类和一切不会说话的动物和植物都是同样宝贵的,人类因为其思维推理能力的高超而成为生命界的主人,但并不能因此而伤害他物。小至微尘,大至宇宙旁及一切生灵,都在生命的川流不息之中,同处于同一生命流,而且“一切众生皆有佛性,如来常往无有变易”,都有可能达到最高境界,领悟佛性。日本佛教史上的杰出人物道元在解释“一切众生皆有佛性”时指出“一切即众生,悉有即佛性”。著名佛学家阿部正雄进一步指出,“悉有即佛性”中的“有”,在道元那里囊括了宇宙间一切实体与过程,不仅指人指生物,而且还指无生命存在,从而达到了“草木国土皆能成佛”,“山河大地悉现法身”的意境。他评论道:“道元在一个彻底的宇宙论的领域里找到了人类解脱的基础,他揭示了一种最彻底的非人类中心主义。”[2](P42-43)佛教认为,宇宙万物的存在及其差别都是虚幻的、不真实的。一切事物和现象都具有共同的本质和价值。因此,众生平等的一个核心内容众生在性智方面的平等,即在本性和智慧方面平等。在佛教看来,世间实质上根本不存在任何实体,因而是空的。但“空”并不是虚无,而是有非真有无非真无的特性,称之为中,所以平等并不是存有层面的平等,而是性质层面的平等。虽然,万物似乎有差别,但这种差别只是假象,本质上都是无常无我,自性本空。在智慧方面,佛教认为,众生都具有的能够体悟自他平等的智慧。依此智慧,可以了知一切事相,从而产生大慈大悲之心,从而共入涅pán@①境界,获得彻底的解脱。正因为众生平等,作为有思维、有理性的人类应该普度众生、泛爱万物。佛教对生命的关怀,最为集中地体现就是普度众生的慈悲心肠。慈悲是佛道之根本,“一切佛法中,慈悲为大。”(《大智度论》)在佛教看来,“慈”就是“与乐”,“悲”就是“拔苦”。它教导人们对一切生灵大慈大悲。“大慈与一切众生乐,大悲拔一切众生苦”(《大智度论》)。前者意味着给所有的人和生物以快乐,后者意味着拔除所有生命的痛苦。大千世界中的万事万物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烦恼和痛苦的折磨,而关爱生命则是把所有生命的痛苦当作自己的痛苦去体验,把所有生命生存的不幸环境当作自己生存的不幸环境去感受,把“爱”的对象遍及所有人和所有生物,“把爱的原则扩展到动物,这对伦理学是一种革命。”[5](P76)任何生物都把自己的生存当作最高的目的,这是生命世界的准则,而佛教的慈悲在强调对自身生命的本能的保护的同时,更强调对他人、他物给予关怀和帮助,甚至放弃自己的权利,牺牲自己的利益。佛教认为,人并不是宇宙间唯一可以实现完善的存在,人也和其他事物一样,均是因缘和合而成。不具有任何特殊的价值。所有生命在六道中轮回、变动不居,都承受着同样巨大的痛苦。人如果要想获得最终彻底的解脱,就必须解脱其他一切生命。“常以仁恕居怀,恒将惠爱为念,若梦若觉,不忘慈心,乃至蠕动蛆飞,普皆覆护。”即以“慈心愍伤一切蠢动含识之类”(《万善同归集》卷中)佛教认为,人与动物都是苦海中饱受煎熬的众生,,尽管福罪等级有别,但都受生死轮回之累,都值得怜悯,需要解救。人,如果说有高于动物之处,那便是人的智慧,这使人能觉证佛教义理,自觉追求生命的完善。尊重生命的价值,意味着尊重它们生存的权利,意味着要保护一切生命不受侵害,使它们各得其所。如何才能做到这点呢?佛教提出了一系列戒律,其中有“丑戒”、“八戒”、“十戒”之说,但“不杀生”是其戒律之首。杀生不仅意味着对人生命的伤害,而且也包含着对所有生物的伤害。“不杀和不伤害的戒律规定着人对动物的关系”。[6](P73)不杀生是建立在因果现实生命现象都遵循因果报应和转世再生的信仰基础之上,因果报应使所有生命都具有“血缘关系”。佛教徒认为一个人首先应给生命无害,然后在实际上不伤害生命(不杀生),尊重所有的生命。杀生意味着剥夺生命存在的权利,会给生命导致痛苦与不幸。当然,“不杀生”起初只是出自一种宗教信仰,仅靠信仰是无法解决人类对生物的保护问题的,但从佛教“不杀生”的道德信条中所表现出来的尊重生命的思想,无疑是有价值的。如果说不杀生是消极止恶的话,放生则是积极的行善。所谓放生,就是将被捕的鸟兽等动物放回山川河流之中,使其重获生命自由。而且,佛教还主张素食,也就是以粮食蔬菜之类的农作物为主体的饮食方式。

“佛教的生态理念主要表现在:第一,承认万物皆有佛性,都具有内在价值,这就是‘郁郁黄花无非般若,青青翠竹皆是法身’。第二,尊重生命,强调众生平等,反对任意伤害生命,因而提倡素食,认为‘诸罪之中,杀罪最重;诸功德中,不杀尤要。’”[7](P234)在人类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每一种文明都有自己特有的人与自然关系的矛盾和冲突,都有与生态抗争的经验教训。佛教作为人类智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有许多重要的精华,体现出重要的生态价值。

佛教的万物平等、依正不二实际上就是要求人们仁爱万物,因为人与自然是一种休戚相关,紧密相联的关系。当今世界,生态危机之所以如此严重,就是由于工业革命以来,人类对大自然的掠夺式开发和征服,就是人们缺少对万物的慈悲之心。佛教就告诉我们,大自然有着与人类平等的价值,其他生物也有生存权,这也需要我们尊重,更为重要的是人类与其他生物共同构成一个生命共同体,彼此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佛教主张的整体观是值得当今人类认真体味的,它有助于我们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

首先,自然是有内在价值的。自然有工具价值,大家都承认,但自然万物还有内在价值。“说某价值‘内在的’仅仅是指某一物是否具有这种价值完全依赖于这一事物的内在本性”[8](P69),这就表明内在价值具有客观性和自成目的性的特征。自然万物都是生命主体,都有自我更新,自我繁殖和自我调节的生命机制,同时,整个生物圈也是一个有机体,以最有利于自身健康的方式运行,趋向于其完美、稳定。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价值尺度应有人的尺度和物的尺度两个方面,而且反对价值等同于客体对人的有用性,反对物的价值等同于人的使用价值。我们常常是把自然囿于人类这一狭隘的范围之中,其实,只要拓展人与自然万物的关系就会发现,人类在整个生态系统当中也有工具价值一面。而且,离开人类、自然物之间也有价值关系,在这里发生关系的只有物,因此,在这里有物的尺度,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界的内在价值就要求自身的存在应该受到保护。正如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指出的:“宇宙全体,还有其中的万物都有尊严性,它是这种意义上的存在,就是说,自然界的无生物和无机物也都有尊严性。大地、空气、水、岩石、泉、河、海,这一切都有尊严性。如果人侵犯了它的尊严性,就等于侵犯了我们本身的尊严性。”现代生态伦理学的建立者史怀泽就提出了“敬畏生命”的观点,他认为,不仅要对人,而且对其他一切生物的生命都要保持敬畏的态度,这实际上就是充分肯定自然的内在价值。他说:“善就是保住生命、促进生命,使可发展的生命实现其最高的价值,恶则是毁灭生命、伤害生命、压制生命的发展。这是必然的、普遍的、绝对的伦理原则”。[9](P237)而且,对一切生命负责的理由就是对自己负责,如果没有对所有生命的尊重,人对自己的尊重也是没有保障的。罗马俱乐部的报告亦提出:“对生态的保护和对其他生命形式的尊重,是人类生命的素质和保护人类两者所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任何生命都有自己的价值和存在的权力,“谁习惯于把随便哪种生命看作没有价值的,他就会陷于认为人的生命也是没有价值的危险之中”。[6](P237)佛教虽然没有提出敬畏生命的观点,但尊重生命、救助生命、爱护生命却是其一贯的主张,这种思想对于我们克服人类自大的观念具有一种提示的作用。

其次,要尊重生物的生存权利。纳斯认为,每一种生命形式在生态系统中,都有发挥其正常功能的权利,或生存和繁荣的权利。这实际上承认生物也拥有自然权利的合理性,自然权利是“生物固有的,按生态规律存在并受人尊重的资格”,[10](P142)这种权利来源于自然运行法则,体现了自然意志,同时为自然力量所支撑。其中,生存权是自然权利最基本的一种权利,如果生存权得不到实现,那么其它的权利将无法实现。生存权是生物参与生存竞争接受自然选择的权利。在冰天雪地、峭壁深岩均可看到生命,这就说明任何生物均非常珍惜生命,有着强烈的生存愿望。而且,任何生物在生态系统中会因自然竞争而产生独特的适应环境的方式,这就决定了其占有的“生态位”,它说明了生物生存权的合理性,就此而言,所有生物都是平等的,这实际上就是佛教所宣称的“众生平等”。“人类就其本质来说优于其他物质这一点是毫无根据的,这不过是人类对自己谋利益的一种荒谬的偏见”。这种平等要求生物之间彼此尊重。

再次,要求我们人类重新思考人在自然界的地位和作用,要求人类作出新的思考,并用整体的理念来审视自然界,佛教同时告诉人类要节制自己的欲望。罗尔斯顿说:“禅学并不是人类中心论说,并不倾向于利用自然,相反,佛教许诺要惩戒和遏制人类的愿望和欲望,使人类与他们的资源和他们周围的世界适应。我们知道,禅宗懂得如何使万物广泛协调,而不使每一物失去其自身在宇宙中的特殊意义。禅宗知道怎样使生命科学与生命的神圣不可侵犯性相结合。”大地伦理学的奠基人美国的利奥波德认为,至少要把土壤、高山、河流、大气圈等地球的各个组成部分,看成地球的各个器官,器官的零部件或动作协调的器官整体,其中每一部分都有确定的功能,世界万物构成的集合便是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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