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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纳税筹划范文精选

企业纳税筹划

企业纳税筹划范文第1篇

[论文摘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减轻企业税负是提高企业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手段,如何在国家法律允许范围内合理筹划企业的各种税金,使企业税负最轻,成为目前企业面临的最为关键问题之一,本文就此阐述了纳税筹划在我国企业中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及应考虑的诸多因素。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形成,全球竞争日益激烈,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后,状况显得尤为显著,我们的企业要想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必须拥有自己独特的竞争优势,而竞争优势的形成主要靠降低成本和细分市场来获得,各种税金作为企业成本费用的一项主要来源,对企业的会计收益和企业目标的实现,有着重要的影响。与此同时,当前世界各国在经济发展上存有不同的政策倾向性,以及在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之间存在很大的税收政策差异性,这些都为纳税筹划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条件。

所谓纳税筹划,是指通过对纳税业务进行事先筹划,制定一整套的纳税操作方案,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使税后利润达到最大化。客观上具有谋求合法的“实现税收最晚、承担税赋最轻、适用税基最窄、享受税权最多、惩戒风险最小、纳税成本最佳”的目的。纳税筹划的出现是税收进步的象征,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现象,也是企业必修的功课。

一、实施纳税筹划的必要性:

目前,在我国开展纳税筹划比较困难,严格意义上的纳税筹划也不多。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许多企业的领导人还没有认识到纳税筹划的重要性,对纳税筹划的概念和操作还显得很陌生;二是我国税法的规范性较差,不易把握。而且我国对纳税筹划的研究较为肤浅,成型的理论不多,现在出版的有关纳税筹划的书籍大多是引入一种模式,其理论和技巧大多是国外的东西,也就是所谓的“国际筹划”,适用于我国税法的较少,并且操作性较差。此外,社会舆论特别是一些税务机关对纳税筹划的误解,在某种程度上也阻碍了纳税筹划的正常开展。这就要求企业对纳税筹划的必要性有正确的认识。

1.从企业竞争国际化的趋势来看,纳税筹划成为“节流”重点。

中国入世后,中外企业将在一个更加开放、公平的环境下竞争,取胜的关键就在于能否降低企业的成本支出,增加盈利。国外企业的财务机制已经较为成熟稳健,可以通过各种纳税筹划方法使企业整体税负水平降低,从而相当于增加了盈利水平。在目前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企业通过“开源”,即营销手段来扩大市场份额已经相当困难的情况下,中国企业要想与国外企业同台竞争,就应该把策略重点放到“节流”,即企业内部财务成本的控制上。税收支出——财务成本的重要的组成部分,如何通过纳税筹划予以控制,对企业来说就变得相当关键。

2.面临国内现行的税收法律体系,合理避税是必然之举。

目前,纳税人税费负担过于沉重,通过纳税筹划,实现税负的减轻,是企业的惟一选择。当纳税人面临沉重的税收负担,而现行的税收法律体系在短时间内又不可能有所改变的情况下,纳税人面对较高的税收负担,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纳税人选择逃税的可能性。但其违法性,注定了这种行为只能是一条“死胡同”。若纳税人产生逆向选择行为,消极对待,压缩经济活动规模,最终只能被市场竞争所淘汰。只有进行纳税筹划,实现合理避税。这才是企业迎接WTO挑战,面对目前政策法规的必然之举。

3.从企业内部的财务机制上看,税收支出更应当加以控制。

企业的成本可以分为两类:内部成本和外部成本。企业的各项期间费用、工资支出等都属于内部成本,而纳税支出则属于企业的外部成本。目前企业存在一种错误的想法,认为要控制成本,就是要控制内部成本,而对于企业的税收,则视为无法避免的,不去加以控制。其实不然,企业对内部成本的控制已经相当严格,而且过度地压缩内部成本有可能造成员工积极性受损等不良后果,影响企业的发展。因此,在控制内部成本的同时,应该试图努力节约企业的外部成本,做到内部成本外部成本双管齐下,共同压缩。

二、纳税筹划的可行性

纳税筹划作为纳税人对经济利益的一种保护是完全必要的,但税收筹划的实施必须有一定的经济环境和配套措施作为前提。现阶段,企业作为纳税人实施税收筹划的可行性主要表现在:

1.税收做为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为纳税筹划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税收既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手段,还兼有宏观调控职能。各国政府为了鼓励纳税人按自己的意图行事,无不把实施差别税收政策作为调整产业结构、刺激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加以利用。政府通过设置税种、确定税率、选择课税对象、课税环节等体现宏观调控政策。税收作为调控手段在经济实践中的运用,使得无论多么健全严密的税制,税负在不同纳税人、不同纳税期、不同行业和地区之间总是存在差别,这就给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减轻税收负担提供了极大的可能和较多的机会。纳税人通过对国家税法和税收政策的研究、理解,为了实现税后利益的最大化,必然要选择国家鼓励或提倡的经济行为、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从这个意义上讲,纳税筹划实质上是国家区别对待的税收法规和政策的产物。

2.税收制度存在的弹性空间,为纳税筹划提供了多种可能性。

在经济实践中,纳税人的经济活动和经营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国家税收制度要面对各种各样的纳税人,就要既相对固定、还应富有弹性,这种制度弹性的存在也给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众多机会。表现在:(1)纳税人的可变通性。特定的纳税人交纳特定的税收,并享受特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纳税人可以通过对经营活动的某种特别安排,使其纳税人身份发生某种变化,从而达到减轻税负或规避纳税义务的目的。(2)税基确定的可伸缩性。在税率既定的前提下,课税对象金额的确定直接影响着税额的大小。为此,纳税人可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设法调整课税对象金额,使税基变小、税负减轻。(3)税率上的差异性。在课税对象金额一定的前提下,税率越高、税负越重,反之亦然。税率与税负的这种密切关系,必然促使纳税人尽可能避开高税率,寻求低税率。为纳税人规避高税率提供了机遇。

3.会计方法存在的多样性选择,为纳税筹划提供了重要技术手段。

我国的各种税种的筹划与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有着密切的联系,尤其在对所得税进行筹划时,受其影响最为明显。纳税筹划的途径有多种,其中与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相关的纳税筹划主要是缩小税基和延期纳税。如在计算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税法没有明确规定的,一般适用会计制度的规则和方法。但是,在会计核算中,存在着大量的职业判断行为,不同的职业判断会选择不同的会计方法,形成不同的计税依据,从而影响到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比如固定资产折旧是成本、费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具有抵减所得税的作用,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每期抵减所得税的金额会各不相同。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每期的折旧额是相对固定的。而采用加速折旧法,即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计提的折旧额,在折旧年限不变的情况下,其结果是前期折旧大,后期折旧小。由于资金存在时间价值,选择加速折旧法,因增加了前期的折旧额,可以将税款推迟到后期缴纳,相当于依法从国家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与此相类似,纳税人在存货的计价方法的选择、债券溢折价的摊销方法选择、收入结算方式的选择、坏账核算方法的选择等方面,均有一定的选择空间。若能灵活运用,都可以达到合理地减税或延缓纳税的目的。

三、纳税筹划需要考虑的因素

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前提条件是,其选择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基础,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自觉遵守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规定。此外,还需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企业发展战略

确立企业发展战略的直接目标是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终极目标是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在此过程中应综合考虑多重因素的影响,税收成本只是其中的一项。而会计政策的选择和会计估计的确定,恰恰就是为完成企业发展战略的一种手段。有时候,减少当期的纳税所得,递延纳税的时间,可能与企业发展战略是背道而驰的。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进行纳税筹划要站在发展战略的高度加以通盘考虑,以企业的全局战略为指导。如果仅从纳税筹划的角度去考虑,有可能在局部获得了收益,而在整体上损害了企业利益。

2.企业的相关成本

成功的纳税筹划会增加企业的经济利益,但有时也可能会给企业带来或增加额外的成本,如交易成本、信息成本等等。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应该进行成本—效益的分析,以判断筹划方案可行性和安全性。只有收益大于成本时,其经济上才是可行的。所考虑的成本不仅要包括进行税务筹划所花费的人、财、物等显性成本;还要包含由于进行税收筹划而损失的机会成本。因此,在纳税筹划时,需要在纳税利益和相关成本之间作出权衡,进行成本效益分析,从而选择最佳纳税方案。

3.税务部门的认可

企业进行税务筹划要和税收征管部门打交道,在实践过程中很多税务筹划行为演变为偷税、漏税的行为,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企业和税收部门由于所处的角度不同,对税务筹划的方式,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上存在差异。因此,企业有必要加强和税收征管部门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在某些模糊和新生事物的处理上得到其认可,这样在纳税筹划时可避免不必要的分歧。通过联系和沟通还能了解国家对相关税收政策的调查和新政策出台的信息,以加强纳税筹划预测的准确性,帮助企业获得更大的利益。

参考文献:

[1]张菡:新时期我国中心企业纳税筹划之探讨(J)《商场现代化》,2005年第1期

企业纳税筹划范文第2篇

纳税筹划是指在国家税收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进行的前期筹划,尽可能地减轻税收负担,以获取税收收益,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所以,如何把握税收政策的脉搏,重复利用好税收政策法规资源,通过合理避税来最大限度的减少税收成本,谋求合法的经济利益,成为每一位财务工作者应该关注的问题和具备的素质和技巧。

从笔者单位处理的一项固定资产进行分析。为了盘活资金,笔者单位的一栋老办公大楼准备处理,如何进行处理,是销售还是长期出租?如果销售,已有买方同意出价300万元购买。但经过多次讨论,仍未达成一致意见。笔者就针对出售与长期出租展开了一番筹划:若长期租赁,租金是300万,到期此项资产无偿归租入者,但涉及的税金有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营业税、城建与附加、印花税等,合计税负为17.5%,需要负担的税费是53.1万元。如果直接出售300万,该楼原值是500万,累计折旧260万。所涉及的税负有营业税、城建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合计应负担的税费是29.35万元。从以上计算可得出,不论从资金的使用上,还是从税收的负担上,出售方案会给企业创造更大的利润。通过以上对比分析,笔者单位在此项交易中合理节税23.75万元。

二、纳税筹划是降低企业税务风险的有效途径

首先,从2006年增值税的检查说起,市国税局提出,笔者单位增值税的税负低于其他市,且从收入、成本、线损都没有查出影响增值税的原因,最后关于增值税税负低的问题,决定对供电公司实行增值税评估。征得国税局机关的同意,由笔者单位自查原因,通过查资料、实地调查、询问,了解到影响税负的主要原因是我市某县的趸售电价高于其他县,而农业用电量所占比重很大,工业发展非常缓慢,主要企业均处于停产与半停产状态;本次调价中,居民生活用电没涨,而其他几项均调增0.044元,电费收入并不大。所以,在相同电量的前提下,销售收入相对较低,购电成本较高,由此产生的税负也较低。

其次,从处置积压存货的审批问题上分析,笔者单位有一批长期积压造成贬值的材料,账面价值50万元,经估算变卖价值20万元(不含税),如果处置,则将形成30万元的损失。该损失税前扣除是否需要税务机关审批,在这个问题上,经查阅资料,咨询税务机关,根据《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在销售、转让、变卖资产发生的财产损失,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以及固定资产在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发生的财产损失,应在有关财产损失实际发生当期中扣除。由此可得,该笔业务符合规定,处置变卖资产形成的损失不用审批,只需报税务机关备案后,纳税人就可以自行申报扣除,所以笔者单位排除了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以及人为的管理责任,并在税务机关备案后处置了该项资产。如果不通过调查,就会按照非正常损失处理,就应当进行进项税转出5.1万元,变卖该批存货需缴增值税3.4万元,合计就缴纳增值税8.5万元;如果不用审批的情况下,也就是一笔正常的销售业务,购买该批存货包含的进项税就不用转出,只需缴纳变卖该批存货的增值税3.4万元,从损失的最终反映看,影响利润5.1万元。

从以上例子可以得出,进行合理避税,应该以现行的税法及相关法律为法律依据,要在熟知税法的前提下,利用税制构成要素的税负弹性进行合理避税,选择最优的纳税方案,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使企业经济利益最大化。三、从税法与会计制度的差异谈纳税筹划对经济效益的影响

不同会计政策选择下的不同会计处理方法,会形成不同的纳税方案。企业纳税筹划的目标是减轻税收负担,争取税后利润最大化。

首先,对于广告费、招待费的处理影响会计利润情况:税法规定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以上费用按规定比例扣除,按税法规定超过部分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这就是税法与会计制度的差异问题,有的把这些超支的费用调到应付福利费,挤占福利费,有的调到了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等自有资金里,这样做企业无疑是提前纳税,不仅违背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而且从纳税筹划的角度看,此举并不是企业最佳选择,没有起到筹划的效果,所以作为会计人员要按照客观性的原则,真实准确的记录每一笔业务,与税法有差异的地方,也是在纳税时调表不调帐,不能影响企业报表与账簿的真实性。纳税筹划,除依法运用各种手段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外,还可以通过获取资金时间价值等途径实现纳税筹划的目的里对于限额列支的费用,企业应选择有利于企业的会计政策,以获得递延纳税。

其次,是关于固定资产折旧方面影响利润的问题,固定资产因其价值大,情况复杂而备受关注,税务机关检查的是其入账的合法性与税法规定的合理性。对于电力部门的农网工程涉及面广、量大、时间跨越长,如果不及时入账,严重影响利润的真实性,同时企业还要承担利息支出和缴纳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五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十条的规定,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一般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决算、造价或者工程成本等资料,暂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在次月计算折旧。但有的单位却要等竣工决算报告出来后,才开发票入账;有的单位工程早已完工就因为没有及时结算,在在建工程的账上挂了好几年;还有的单位因为懒惰造成迟迟不入账;更有为了完成上级的考核指标故意拖延入账时间的情况,按税法规定,允许提折旧的,这样不但使企业多缴纳所得税,又违背了真实发生的损失列支的会计原则。笔者单位对二期农网工程进行了筹划,每年增加折旧300多万元,如果推迟提取,就会多缴所得税99万,通过筹划当年就增加经济利益近百万元,折旧在一定程度上对企业利润有杠杆调节作用,所以说折旧也是企业纳税筹划的重点。

综上所述,作为企业财务工作者,既要合理节税,又要注重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还需要时时接受新的挑战,不断学习,及时适应税法的复杂性和多变性。通过学法、懂法、用法这一不断循环的提高过程,增强其自觉依法纳税的意识,树立纳税新观念;通过合理、合法的纳税筹划,帮助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实现收益最大化的目的。

企业纳税筹划范文第3篇

关键词:纳税筹划;问题思考;解决方案

我国目前征收的税种一共有四大类,即流转税、资源税、财产行为税和所得税。流转税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和关税等;自然资源税包括资源税、土地使用税等税种;财产行为税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所得税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企业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法有许多,有分税种筹划,有分经营环节筹划,有分国别进行研究的。为使企业整体经济效益最大化,具体筹划时企业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综合权衡,可交叉选择使用各种方法。下面仅就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进行一下探讨。

一、增值税的纳税筹划

(1)“节税点”筹划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纳税人又可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纳税人的区分是根据年应税销售额确定的。具体地说,就是生产型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以下,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4%(商业企业)或6%的税率。年应税销售额在此标准之上的企业采用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作为增值额计算。对于年应税销售额在临界点左右的企业来说,选择的余地较大,企业可根据自身的情况作决定。我们都知道增值率是销售收入减去可抵扣购进项目金额的差与销售收入的比值。通过计算两种纳税人应纳税额无差别平衡点(以生产企业为例),我们可以发现:

销售收入×增值率×17%=销售收入×6%(增值率=35.3%)

我们可以看出,当增值率低于35.3%时,以一般纳税人身份缴纳增值税可以节税;当企业增值率高于35.3%,以小规模纳税人方式缴纳增值税可以节税。因此应纳税销售额在临界点的企业,可以利用规避平台进行纳税筹划,以实现收益最大化的目标。

下表2—1是一般纳税人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税节税点。如为含税销税额,须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进行对照。

表2–1一般纳税人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税节税点

一般纳税人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

节税点

17%

6%

35.29%

17%

4%

23.53%

13%

6%

46.15%

13%

4%

30.77%

(2)出口退税企业筹划方案

世界各国对多数出口商品实行退税政策,以使其以更为优惠的价格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因此有必要对进口商品加征一道增值税,使其与国内产品公平竞争。对于进出口比较频繁的企业,要考虑进口商品增值税的筹划。重要的一点就是能否选择优惠税率,或者说是选择具有优惠税率的商品进口。根据税法规定,部分商品在报关进口时可享受低税率和免税的优惠待遇。享受13%的低税率如粮食、食用植物油、图书报纸杂志等。免征增值税的有:古旧图书,避孕药品和用具,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与设备,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与设备。同时,由于我国处于经济发展和对外政策的需要,除对上述商品减免税外,对一些特殊地区和行业、单位、个人的进口商品实行减免关税和增值税。如经济特区,三资企业和侨胞、台胞等,企业可考虑在这些地区设立子公司,以较为优惠的价格购入商品,增加产品竞争力。

(3)其他筹划方案

增值税计算公式中,销项税额作为被减项是影响增值税额的重要因素,如何通过销项税额的界定,来实现增值税的筹划?从财务的观点看,有以下几个方法。一是实现销售收入时,采用特殊结算方式,延长入账时间,延续税款缴纳。二是采用用于本企业继续生产加工的方式,避免作为对外销售处理。三是发生折扣销售时,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发生销售退回和销售折让时及时冲减当期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在企业生产经营中,还存在着无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的处理问题。税法规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摩托车、游艇、应征消费税的汽车以外的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暂免征收增值税。但“使用过的其他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属于固定资产目录所列的货物;

2.企业按固定资产管理,并确已使用过的货物;

3.销售价格不超过原值的货物

若不具备以上条件,应依照6%(工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或4%(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计征增值税。

另外按税法规定,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以及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年货物销售额与非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数中,年货物销售额超过50%,视为销售货物为主,因而征收增值税。同时,企业也可把运输产品所涉及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需要注意的是,企业采购原材料时,依照有关运费发票计算运费的7%作为进项税额抵扣,这两项进项税额要进行严格区分,不能混同。但值得提出的是,经常发生混合销售行为的企业,涉及的非应税劳务的收入较大,应考虑是否分离出来单独成立一个小公司,减轻税收负担。存在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公司,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按各自的税率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不分别核算的或不能准确核算货物和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的,应一并征收增值税。企业可根据自身的情况,决定是否花费一定的成本以达到节税的效果。

案例:某公司2000年出资修建俱乐部,2001年11月份正式投入使用,供本公司职工使用的同时也对外营业。经统计,当月收入数为8.9万元。而公司当月的增值税应税数额经计算为78.3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如果纳税人从事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那末应分别核算并计算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如不分别核算,应一并缴纳增值税。公司在是否花费成本对俱乐部的经营进行独立核算时产生疑问。我们来计算一下。如果独立核算,公司应交纳增值税13.311(78.3×17%)万元,应纳营业税为:8.9×10%=0.89万元,因此企业共应纳税额为:13.311+0.89=14.201万元。如果营业收入不分别核算,假定俱乐部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0,那末本公司本月应纳增值税为:(78.3+8.9)×17%=14.824万元。企业如果可以以低于6230(14.824-14.201)元的成本花费人力物力核算营业收入,那末就可以取得节税的效果。

二、营业税的纳税筹划

营业税共有九个税目,即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以及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等。从事上述行业的企事业单位大多行业规模较大,营业收入较高,纳税筹划因此就显得极为必要。

确定营业额是利用因应税项目计价的营业税税收筹划的关键。纳税人的营业额即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在具体收入确认方面税务机关也有特殊的规定,以建筑安装企业为例,收入确认有两种方式:1、以开出的建筑安装专业发票总金额为依据。2、以工程完工进度为依据。

案例:如某建筑业企业2000年施工一项工程,总造价1000万元,年底未完工,预收工程款开出建筑安装专用发票金额800万元,工程完工进度50%。若按开出发票总金额确认收入应交纳营业税800×5%=40万元,若按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应交纳营业税1000×50%×5%=25万元。虽然从长期意义看税款不会减少,但选择有利的确认收入方式可以使税款后置,从而减小企业经营中流动资金的压力

做好营业税的税收筹划,还要熟悉有关的减免税规定。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以下几个行业的减免税规定如下:

1.建筑业的免税政策。单位和个人承包国防工程和承包军队系统的建筑安装工程取得的收入,免缴营业税。

2.金融业的免税政策。对信达、华融、长城和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接受相关国有银行的不良债权,免征销售转让不动产、无形资产和利用不动产进行融资租赁业务应缴营业税。的免税政策。

3、保险业的免税政策。农牧保险免税。农牧保险是指为种植业、养殖业、牧业种植和饲养的动植物提供保险的业务。对保险公司开展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

4.文化体育业的免税政策。纪念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馆、图书馆及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免缴营业税。宗教场所举办的文化宗教活动的售票收入,免缴营业税。与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等相关的技术培训免缴营业税。

5.服务业的免税规定。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与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养育服务,免缴营业税。婚姻介绍,殡葬服务,免缴营业税。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缴营业税。安置“四残人员”占企业生产人员的百分之三十五以上的民政福利企业,其经营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范围内.(广告业除外),免缴营业税。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缴营业税。

6.转让无形资产的免税政策。个人转让著作权,免缴营业税。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缴营业税。

除了上述几条外,还有其他一些国务院规定的详细减免税项目,筹划者应当认真了解这些项目,以便提前做出科学合理的筹划。

三、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1)筹划方案

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销售收入额扣除成本、费用和缴纳流转税金后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它与企业的经济利益息息相关。因此,通过对现行税制的研究,可以总结出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以下几个要点。

对一个企业来说,投资首先要考虑的是选择投资地区。由于国家税收政策在不同区域内有不同的优惠规定,企业可根据这些政策,选择不同的区域投资。例如,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期免征所得税两年。企业可利用这一特别税收优惠政策,选择在上述地区投资,并充分利用上述地区的资源条件。

不同的计价方法对企业成本、利润及纳税影响甚大,尤其是材料价格较高的企业。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用。如果企业正处于所得税的免税期,也就意味着企业获得的利润越多,其得到的免税额就越多,这样企业就可以通过选择先进先出发计算材料成本,以减少材料费用的当期摊入,扩大当期利润;相反,如果企业正处于征税期,其实现的利润越多,则缴纳的所得税越多,那末,企业就可以选择后进先出法,将当期材料费用尽量扩大,以达到减少当期利润,推迟纳税期限的目的。不过应当注意会计制度和税法的规定,企业一旦选择了一种计价方法,在一定时期内不得随意变更。

资产的计价与折旧是影响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重要项目。税收筹划主要集中在资产折旧的处理上。企业对固定资产的折旧核算是企业成本分摊的过程,即将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按合理而系统的方法,在估计有效期内进行分配。在进行税收筹划时,我们应从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入手。折旧年限取决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缩短折旧年限有利于加速成本的回收,可使后期成本费用的前移,从而使前期会计利润后移。在税率稳定的前提下,所得税的递延缴纳相当于向国家取得了一笔远期贷款。财务制度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一般采取平均年限法。企业专业车队的客货汽车和大型设备,可以采用工作量法。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和技术进步快的电子生产企业、船舶工业企业、飞机制造企业、汽车制造企业、医药与化工生产企业等及其它经财政部批准的特殊行业的企业,其机器设备可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从应纳税额的现值来看,运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时,税额最少,年数总和法次之,运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时,税额最多。原因在于,加速折旧法在最初年份内提取了更多的折旧,因而冲击的税基较多,是应纳税额减少,相当于企业的初始年份内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这样,企业应纳税额的现值较低。另外,固定资产在使用期限内加快得到补偿,企业前期利润少,纳税少;后期利润多,纳税多,从而起到延期纳税的作用。

(2)案例研究

案例1、2000年,某公司由于一栋建筑物面积过小,决定将其清理。建筑物账面价为80万,截至清理日,已提折旧10.5万,以评估价75万出售,出售过程中发生清理费用2000元,以万元为单位(以下同),应做的分录为:

第一笔借:固定资产清理69.5

累计折旧10.5

贷:固定资产80

第二笔借:固定资产清理3.7

贷:银行存款0.2

应缴税金—应缴营业税3.5

第三笔借:银行存款75

贷:固定资产清理75

第四笔借:固定资产清理1.8

贷:营业外收入1.8

可以从以上分录中看出,公司需要为这笔交易缴纳营业税3.5万,缴纳所得税:1.8×33%=0.594万。也就是说,为清理这项固定资产,公司在有利润情况下共需交纳税金4.094(3.5+0.594)万元。如果公司在适当的时机采取以物易物的方式,情况就不一样了。如果有甲公司要以该公司的丰田汽车一辆,交换本公司的该栋建筑物。汽车的账面原价为185万,截至交换日已提折旧100万,评估价为80万,本公司另外以银行存款支付给甲公司补价5万,那么公司应做的会计分录如下:

第一笔借:固定资产清理69.7

累计折旧10.5

贷:固定资产80

银行存款0.2

第二笔借:固定资产—丰田汽车74.7

贷:固定资产清理69.7

银行存款5

从以上的分录可以看出,采用非货币性交易,尤其是支付补价的一方,不需要缴纳税金。若换出资产的评估价较大,可以收到一定的补价,此时证实企业有收益,应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缴纳所得税。即使此时需要交纳所得税,企业交纳的税金也要比单纯清理固定资产少。因为一般来说,企业资产的评估价与其对外清理的市场价是相差无几的,也就是说,企业正常处理固定资产取的收益而应交纳的所得税基本上是一个既定数,而直接出售不动产的话,需要额外缴纳一笔营业税。当然,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则缴纳这项税收。但对企业来说,毕竟属于不动产的固定资产价值较大,其影响的税金也较大。因此,企业在处理这类资产时,应做好税收筹划,争取最大程度的节税。同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要灵活采用多种交易形式,不要局限于旧思维,勇敢开拓企业的经营环境。

案例2、2000年,某公司自己组装一辆自用的汽车,专门在本企业内部行驶,会计上作固定资产处理。在组装过程中,自用了本公司的产成品5.75万元(成本价),计税价为6.2万元。会计上所做的处理为:

借:在建工程6.804

贷:产成品5.75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54

如果做一下变动,把产成品的减少作为应税收入处理,另一方面结转成本,上一个分录可以改为以下的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7.254

贷:主营业务收入6.2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54

可以看出,在第二个分录中,在建工程的价值增大,转入固定资产的数额增加,计提的折旧增加,企业的成本费用增加,利润额较少,可以起到抵税的作用。也就是说,在该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年限内,折旧额又要的抵减了所得税。但应该注意的是,企业记作收入并结转成本,中间有利润差额,按会计准则要求计入利润表并计算缴纳所得税。因此,企业所做的以上分录,从长远来看,上缴的税金好像是一样的。但并非如此。且不说资金的时间价值可以作为节税的效果,我们可以看到在这项固定资产的寿命年限内,所得税会因它而不同。因此,企业若处于税收优惠期,可以做应税收入处理,有效降低税负。总之,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灵活运用资产的计价和折旧,做好税收筹划。

结论

开展纳税筹划是纳税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在我国,纳税筹划仅处于起步阶段.要想做好纳税筹划,首先要认清其以合法手段实现收益最大化的本质,也就是说,纳税筹划的方向是与国家政策引导的方向相吻合的,一个优秀的筹划方案,是社会与企业双赢的方案.其次,企业应当树立起正确的筹划观念.要从大局出发,经常及时与其他部门沟通,同时认清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再次,在进行具体筹划时,企业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每个企业个体情况千差万别,所以企业纳税筹划的模式也绝不完全一样,正如世界上没有两片树叶是完全一样的.本文仅仅提供了税收筹划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企业在策划中切忌千篇一律,盲目照搬其他企业的方案。

企业要切实做好纳税筹划,充分应用自身权力,降低税负的同时,配合政府优化配置资源,这是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的完美结合,也是社会经济进步的表现。

参考文献

1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税法.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

2陈晓.融资税收筹划.当代财经.2001

3邹国金.税收筹划也须实事求是.中国税务报.2000

企业纳税筹划范文第4篇

关键词:纳税筹划;问题思考;解决方案

我国目前征收的税种一共有四大类,即流转税、资源税、财产行为税和所得税。流转税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和关税等;自然资源税包括资源税、土地使用税等税种;财产行为税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所得税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企业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法有许多,有分税种筹划,有分经营环节筹划,有分国别进行研究的。为使企业整体经济效益最大化,具体筹划时企业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综合权衡,可交叉选择使用各种方法。下面仅就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进行一下探讨。

一、增值税的纳税筹划

(1)“节税点”筹划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纳税人又可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纳税人的区分是根据年应税销售额确定的。具体地说,就是生产型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以下,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4%(商业企业)或6%的税率。年应税销售额在此标准之上的企业采用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作为增值额计算。对于年应税销售额在临界点左右的企业来说,选择的余地较大,企业可根据自身的情况作决定。我们都知道增值率是销售收入减去可抵扣购进项目金额的差与销售收入的比值。通过计算两种纳税人应纳税额无差别平衡点(以生产企业为例),我们可以发现:

销售收入×增值率×17%=销售收入×6%(增值率=35.3%)

我们可以看出,当增值率低于35.3%时,以一般纳税人身份缴纳增值税可以节税;当企业增值率高于35.3%,以小规模纳税人方式缴纳增值税可以节税。因此应纳税销售额在临界点的企业,可以利用规避平台进行纳税筹划,以实现收益最大化的目标。

下表2—1是一般纳税人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税节税点。如为含税销税额,须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进行对照。

表2–1一般纳税人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税节税点

一般纳税人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

节税点

17%

6%

35.29%

17%

4%

23.53%

13%

6%

46.15%

13%

4%

30.77%

(2)出口退税企业筹划方案

世界各国对多数出口商品实行退税政策,以使其以更为优惠的价格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因此有必要对进口商品加征一道增值税,使其与国内产品公平竞争。对于进出口比较频繁的企业,要考虑进口商品增值税的筹划。重要的一点就是能否选择优惠税率,或者说是选择具有优惠税率的商品进口。根据税法规定,部分商品在报关进口时可享受低税率和免税的优惠待遇。享受13%的低税率如粮食、食用植物油、图书报纸杂志等。免征增值税的有:古旧图书,避孕药品和用具,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与设备,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与设备。同时,由于我国处于经济发展和对外政策的需要,除对上述商品减免税外,对一些特殊地区和行业、单位、个人的进口商品实行减免关税和增值税。如经济特区,三资企业和侨胞、台胞等,企业可考虑在这些地区设立子公司,以较为优惠的价格购入商品,增加产品竞争力。

(3)其他筹划方案

增值税计算公式中,销项税额作为被减项是影响增值税额的重要因素,如何通过销项税额的界定,来实现增值税的筹划?从财务的观点看,有以下几个方法。一是实现销售收入时,采用特殊结算方式,延长入账时间,延续税款缴纳。二是采用用于本企业继续生产加工的方式,避免作为对外销售处理。三是发生折扣销售时,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发生销售退回和销售折让时及时冲减当期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在企业生产经营中,还存在着无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的处理问题。税法规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摩托车、游艇、应征消费税的汽车以外的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暂免征收增值税。但“使用过的其他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属于固定资产目录所列的货物;

2.企业按固定资产管理,并确已使用过的货物;

3.销售价格不超过原值的货物

若不具备以上条件,应依照6%(工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或4%(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计征增值税。

另外按税法规定,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以及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年货物销售额与非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数中,年货物销售额超过50%,视为销售货物为主,因而征收增值税。同时,企业也可把运输产品所涉及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需要注意的是,企业采购原材料时,依照有关运费发票计算运费的7%作为进项税额抵扣,这两项进项税额要进行严格区分,不能混同。但值得提出的是,经常发生混合销售行为的企业,涉及的非应税劳务的收入较大,应考虑是否分离出来单独成立一个小公司,减轻税收负担。存在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公司,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按各自的税率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不分别核算的或不能准确核算货物和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的,应一并征收增值税。企业可根据自身的情况,决定是否花费一定的成本以达到节税的效果。

案例:某公司2000年出资修建俱乐部,2001年11月份正式投入使用,供本公司职工使用的同时也对外营业。经统计,当月收入数为8.9万元。而公司当月的增值税应税数额经计算为78.3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如果纳税人从事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那末应分别核算并计算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如不分别核算,应一并缴纳增值税。公司在是否花费成本对俱乐部的经营进行独立核算时产生疑问。我们来计算一下。如果独立核算,公司应交纳增值税13.311(78.3×17%)万元,应纳营业税为:8.9×10%=0.89万元,因此企业共应纳税额为:13.311+0.89=14.201万元。如果营业收入不分别核算,假定俱乐部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0,那末本公司本月应纳增值税为:(78.3+8.9)×17%=14.824万元。企业如果可以以低于6230(14.824-14.201)元的成本花费人力物力核算营业收入,那末就可以取得节税的效果。

二、营业税的纳税筹划

营业税共有九个税目,即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以及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等。从事上述行业的企事业单位大多行业规模较大,营业收入较高,纳税筹划因此就显得极为必要。

确定营业额是利用因应税项目计价的营业税税收筹划的关键。纳税人的营业额即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在具体收入确认方面税务机关也有特殊的规定,以建筑安装企业为例,收入确认有两种方式:1、以开出的建筑安装专业发票总金额为依据。2、以工程完工进度为依据。

案例:如某建筑业企业2000年施工一项工程,总造价1000万元,年底未完工,预收工程款开出建筑安装专用发票金额800万元,工程完工进度50%。若按开出发票总金额确认收入应交纳营业税800×5%=40万元,若按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应交纳营业税1000×50%×5%=25万元。虽然从长期意义看税款不会减少,但选择有利的确认收入方式可以使税款后置,从而减小企业经营中流动资金的压力

做好营业税的税收筹划,还要熟悉有关的减免税规定。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以下几个行业的减免税规定如下:

1.建筑业的免税政策。单位和个人承包国防工程和承包军队系统的建筑安装工程取得的收入,免缴营业税。

2.金融业的免税政策。对信达、华融、长城和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接受相关国有银行的不良债权,免征销售转让不动产、无形资产和利用不动产进行融资租赁业务应缴营业税。的免税政策。

3、保险业的免税政策。农牧保险免税。农牧保险是指为种植业、养殖业、牧业种植和饲养的动植物提供保险的业务。对保险公司开展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

4.文化体育业的免税政策。纪念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馆、图书馆及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免缴营业税。宗教场所举办的文化宗教活动的售票收入,免缴营业税。与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等相关的技术培训免缴营业税。

5.服务业的免税规定。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与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养育服务,免缴营业税。婚姻介绍,殡葬服务,免缴营业税。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缴营业税。安置“四残人员”占企业生产人员的百分之三十五以上的民政福利企业,其经营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范围内.(广告业除外),免缴营业税。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缴营业税。

6.转让无形资产的免税政策。个人转让著作权,免缴营业税。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缴营业税。

除了上述几条外,还有其他一些国务院规定的详细减免税项目,筹划者应当认真了解这些项目,以便提前做出科学合理的筹划。

三、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1)筹划方案

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销售收入额扣除成本、费用和缴纳流转税金后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它与企业的经济利益息息相关。因此,通过对现行税制的研究,可以总结出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以下几个要点。

对一个企业来说,投资首先要考虑的是选择投资地区。由于国家税收政策在不同区域内有不同的优惠规定,企业可根据这些政策,选择不同的区域投资。例如,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期免征所得税两年。企业可利用这一特别税收优惠政策,选择在上述地区投资,并充分利用上述地区的资源条件。

不同的计价方法对企业成本、利润及纳税影响甚大,尤其是材料价格较高的企业。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用。如果企业正处于所得税的免税期,也就意味着企业获得的利润越多,其得到的免税额就越多,这样企业就可以通过选择先进先出发计算材料成本,以减少材料费用的当期摊入,扩大当期利润;相反,如果企业正处于征税期,其实现的利润越多,则缴纳的所得税越多,那末,企业就可以选择后进先出法,将当期材料费用尽量扩大,以达到减少当期利润,推迟纳税期限的目的。不过应当注意会计制度和税法的规定,企业一旦选择了一种计价方法,在一定时期内不得随意变更。

资产的计价与折旧是影响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重要项目。税收筹划主要集中在资产折旧的处理上。企业对固定资产的折旧核算是企业成本分摊的过程,即将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按合理而系统的方法,在估计有效期内进行分配。在进行税收筹划时,我们应从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入手。折旧年限取决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缩短折旧年限有利于加速成本的回收,可使后期成本费用的前移,从而使前期会计利润后移。在税率稳定的前提下,所得税的递延缴纳相当于向国家取得了一笔远期贷款。财务制度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一般采取平均年限法。企业专业车队的客货汽车和大型设备,可以采用工作量法。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和技术进步快的电子生产企业、船舶工业企业、飞机制造企业、汽车制造企业、医药与化工生产企业等及其它经财政部批准的特殊行业的企业,其机器设备可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从应纳税额的现值来看,运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时,税额最少,年数总和法次之,运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时,税额最多。原因在于,加速折旧法在最初年份内提取了更多的折旧,因而冲击的税基较多,是应纳税额减少,相当于企业的初始年份内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这样,企业应纳税额的现值较低。另外,固定资产在使用期限内加快得到补偿,企业前期利润少,纳税少;后期利润多,纳税多,从而起到延期纳税的作用。

(2)案例研究

案例1、2000年,某公司由于一栋建筑物面积过小,决定将其清理。建筑物账面价为80万,截至清理日,已提折旧10.5万,以评估价75万出售,出售过程中发生清理费用2000元,以万元为单位(以下同),应做的分录为:

第一笔借:固定资产清理69.5

累计折旧10.5

贷:固定资产80

第二笔借:固定资产清理3.7

贷:银行存款0.2

应缴税金—应缴营业税3.5

第三笔借:银行存款75

贷:固定资产清理75

第四笔借:固定资产清理1.8

贷:营业外收入1.8

可以从以上分录中看出,公司需要为这笔交易缴纳营业税3.5万,缴纳所得税:1.8×33%=0.594万。也就是说,为清理这项固定资产,公司在有利润情况下共需交纳税金4.094(3.5+0.594)万元。如果公司在适当的时机采取以物易物的方式,情况就不一样了。如果有甲公司要以该公司的丰田汽车一辆,交换本公司的该栋建筑物。汽车的账面原价为185万,截至交换日已提折旧100万,评估价为80万,本公司另外以银行存款支付给甲公司补价5万,那么公司应做的会计分录如下:

第一笔借:固定资产清理69.7

累计折旧10.5

贷:固定资产80

银行存款0.2

第二笔借:固定资产—丰田汽车74.7

贷:固定资产清理69.7

银行存款5

从以上的分录可以看出,采用非货币性交易,尤其是支付补价的一方,不需要缴纳税金。若换出资产的评估价较大,可以收到一定的补价,此时证实企业有收益,应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缴纳所得税。即使此时需要交纳所得税,企业交纳的税金也要比单纯清理固定资产少。因为一般来说,企业资产的评估价与其对外清理的市场价是相差无几的,也就是说,企业正常处理固定资产取的收益而应交纳的所得税基本上是一个既定数,而直接出售不动产的话,需要额外缴纳一笔营业税。当然,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则缴纳这项税收。但对企业来说,毕竟属于不动产的固定资产价值较大,其影响的税金也较大。因此,企业在处理这类资产时,应做好税收筹划,争取最大程度的节税。同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要灵活采用多种交易形式,不要局限于旧思维,勇敢开拓企业的经营环境。

案例2、2000年,某公司自己组装一辆自用的汽车,专门在本企业内部行驶,会计上作固定资产处理。在组装过程中,自用了本公司的产成品5.75万元(成本价),计税价为6.2万元。会计上所做的处理为:

借:在建工程6.804

贷:产成品5.75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54

如果做一下变动,把产成品的减少作为应税收入处理,另一方面结转成本,上一个分录可以改为以下的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7.254

贷:主营业务收入6.2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54

可以看出,在第二个分录中,在建工程的价值增大,转入固定资产的数额增加,计提的折旧增加,企业的成本费用增加,利润额较少,可以起到抵税的作用。也就是说,在该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年限内,折旧额又要的抵减了所得税。但应该注意的是,企业记作收入并结转成本,中间有利润差额,按会计准则要求计入利润表并计算缴纳所得税。因此,企业所做的以上分录,从长远来看,上缴的税金好像是一样的。但并非如此。且不说资金的时间价值可以作为节税的效果,我们可以看到在这项固定资产的寿命年限内,所得税会因它而不同。因此,企业若处于税收优惠期,可以做应税收入处理,有效降低税负。总之,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灵活运用资产的计价和折旧,做好税收筹划。

结论

企业纳税筹划范文第5篇

关键词:纳税筹划;问题思考;解决方案

我国目前征收的税种一共有四大类,即流转税、资源税、财产行为税和所得税。流转税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和关税等;自然资源税包括资源税、土地使用税等税种;财产行为税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所得税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企业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法有许多,有分税种筹划,有分经营环节筹划,有分国别进行研究的。为使企业整体经济效益最大化,具体筹划时企业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综合权衡,可交叉选择使用各种方法。下面仅就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进行一下探讨。

一、增值税的纳税筹划

(1)“节税点”筹划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纳税人又可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纳税人的区分是根据年应税销售额确定的。具体地说,就是生产型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以下,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4%(商业企业)或6%的税率。年应税销售额在此标准之上的企业采用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作为增值额计算。对于年应税销售额在临界点左右的企业来说,选择的余地较大,企业可根据自身的情况作决定。我们都知道增值率是销售收入减去可抵扣购进项目金额的差与销售收入的比值。通过计算两种纳税人应纳税额无差别平衡点(以生产企业为例),我们可以发现:

销售收入×增值率×17%=销售收入×6%(增值率=35.3%)

我们可以看出,当增值率低于35.3%时,以一般纳税人身份缴纳增值税可以节税;当企业增值率高于35.3%,以小规模纳税人方式缴纳增值税可以节税。因此应纳税销售额在临界点的企业,可以利用规避平台进行纳税筹划,以实现收益最大化的目标。

下表2—1是一般纳税人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税节税点。如为含税销税额,须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进行对照。

表2–1一般纳税人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税节税点

一般纳税人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节税点

17%6%35.29%

17%4%23.53%

13%6%46.15%

13%4%30.77%

(2)出口退税企业筹划方案

世界各国对多数出口商品实行退税政策,以使其以更为优惠的价格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因此有必要对进口商品加征一道增值税,使其与国内产品公平竞争。对于进出口比较频繁的企业,要考虑进口商品增值税的筹划。重要的一点就是能否选择优惠税率,或者说是选择具有优惠税率的商品进口。根据税法规定,部分商品在报关进口时可享受低税率和免税的优惠待遇。享受13%的低税率如粮食、食用植物油、图书报纸杂志等。免征增值税的有:古旧图书,避孕药品和用具,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与设备,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与设备。同时,由于我国处于经济发展和对外政策的需要,除对上述商品减免税外,对一些特殊地区和行业、单位、个人的进口商品实行减免关税和增值税。如经济特区,三资企业和侨胞、台胞等,企业可考虑在这些地区设立子公司,以较为优惠的价格购入商品,增加产品竞争力。

(3)其他筹划方案

增值税计算公式中,销项税额作为被减项是影响增值税额的重要因素,如何通过销项税额的界定,来实现增值税的筹划?从财务的观点看,有以下几个方法。一是实现销售收入时,采用特殊结算方式,延长入账时间,延续税款缴纳。二是采用用于本企业继续生产加工的方式,避免作为对外销售处理。三是发生折扣销售时,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发生销售退回和销售折让时及时冲减当期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在企业生产经营中,还存在着无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的处理问题。税法规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摩托车、游艇、应征消费税的汽车以外的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暂免征收增值税。但“使用过的其他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属于固定资产目录所列的货物;

2.企业按固定资产管理,并确已使用过的货物;

3.销售价格不超过原值的货物

若不具备以上条件,应依照6%(工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或4%(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计征增值税。

另外按税法规定,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以及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年货物销售额与非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数中,年货物销售额超过50%,视为销售货物为主,因而征收增值税。同时,企业也可把运输产品所涉及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需要注意的是,企业采购原材料时,依照有关运费发票计算运费的7%作为进项税额抵扣,这两项进项税额要进行严格区分,不能混同。但值得提出的是,经常发生混合销售行为的企业,涉及的非应税劳务的收入较大,应考虑是否分离出来单独成立一个小公司,减轻税收负担。存在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公司,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按各自的税率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不分别核算的或不能准确核算货物和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的,应一并征收增值税。企业可根据自身的情况,决定是否花费一定的成本以达到节税的效果。

案例:某公司2000年出资修建俱乐部,2001年11月份正式投入使用,供本公司职工使用的同时也对外营业。经统计,当月收入数为8.9万元。而公司当月的增值税应税数额经计算为78.3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如果纳税人从事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那末应分别核算并计算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如不分别核算,应一并缴纳增值税。公司在是否花费成本对俱乐部的经营进行独立核算时产生疑问。我们来计算一下。如果独立核算,公司应交纳增值税13.311(78.3×17%)万元,应纳营业税为:8.9×10%=0.89万元,因此企业共应纳税额为:13.311+0.89=14.201万元。如果营业收入不分别核算,假定俱乐部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0,那末本公司本月应纳增值税为:(78.3+8.9)×17%=14.824万元。企业如果可以以低于6230(14.824-14.201)元的成本花费人力物力核算营业收入,那末就可以取得节税的效果。

二、营业税的纳税筹划

营业税共有九个税目,即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以及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等。从事上述行业的企事业单位大多行业规模较大,营业收入较高,纳税筹划因此就显得极为必要。

确定营业额是利用因应税项目计价的营业税税收筹划的关键。纳税人的营业额即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在具体收入确认方面税务机关也有特殊的规定,以建筑安装企业为例,收入确认有两种方式:1、以开出的建筑安装专业发票总金额为依据。2、以工程完工进度为依据。

案例:如某建筑业企业2000年施工一项工程,总造价1000万元,年底未完工,预收工程款开出建筑安装专用发票金额800万元,工程完工进度50%。若按开出发票总金额确认收入应交纳营业税800×5%=40万元,若按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应交纳营业税1000×50%×5%=25万元。虽然从长期意义看税款不会减少,但选择有利的确认收入方式可以使税款后置,从而减小企业经营中流动资金的压力

做好营业税的税收筹划,还要熟悉有关的减免税规定。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以下几个行业的减免税规定如下:

1.建筑业的免税政策。单位和个人承包国防工程和承包军队系统的建筑安装工程取得的收入,免缴营业税。

2.金融业的免税政策。对信达、华融、长城和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接受相关国有银行的不良债权,免征销售转让不动产、无形资产和利用不动产进行融资租赁业务应缴营业税。的免税政策。

3、保险业的免税政策。农牧保险免税。农牧保险是指为种植业、养殖业、牧业种植和饲养的动植物提供保险的业务。对保险公司开展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

4.文化体育业的免税政策。纪念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馆、图书馆及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免缴营业税。宗教场所举办的文化宗教活动的售票收入,免缴营业税。与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等相关的技术培训免缴营业税。5.服务业的免税规定。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与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养育服务,免缴营业税。婚姻介绍,殡葬服务,免缴营业税。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缴营业税。安置“四残人员”占企业生产人员的百分之三十五以上的民政福利企业,其经营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范围内.(广告业除外),免缴营业税。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缴营业税。

6.转让无形资产的免税政策。个人转让著作权,免缴营业税。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缴营业税。

除了上述几条外,还有其他一些国务院规定的详细减免税项目,筹划者应当认真了解这些项目,以便提前做出科学合理的筹划。

三、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1)筹划方案

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销售收入额扣除成本、费用和缴纳流转税金后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它与企业的经济利益息息相关。因此,通过对现行税制的研究,可以总结出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以下几个要点。

对一个企业来说,投资首先要考虑的是选择投资地区。由于国家税收政策在不同区域内有不同的优惠规定,企业可根据这些政策,选择不同的区域投资。例如,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期免征所得税两年。企业可利用这一特别税收优惠政策,选择在上述地区投资,并充分利用上述地区的资源条件。

不同的计价方法对企业成本、利润及纳税影响甚大,尤其是材料价格较高的企业。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用。如果企业正处于所得税的免税期,也就意味着企业获得的利润越多,其得到的免税额就越多,这样企业就可以通过选择先进先出发计算材料成本,以减少材料费用的当期摊入,扩大当期利润;相反,如果企业正处于征税期,其实现的利润越多,则缴纳的所得税越多,那末,企业就可以选择后进先出法,将当期材料费用尽量扩大,以达到减少当期利润,推迟纳税期限的目的。不过应当注意会计制度和税法的规定,企业一旦选择了一种计价方法,在一定时期内不得随意变更。

资产的计价与折旧是影响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重要项目。税收筹划主要集中在资产折旧的处理上。企业对固定资产的折旧核算是企业成本分摊的过程,即将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按合理而系统的方法,在估计有效期内进行分配。在进行税收筹划时,我们应从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入手。折旧年限取决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缩短折旧年限有利于加速成本的回收,可使后期成本费用的前移,从而使前期会计利润后移。在税率稳定的前提下,所得税的递延缴纳相当于向国家取得了一笔远期贷款。财务制度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一般采取平均年限法。企业专业车队的客货汽车和大型设备,可以采用工作量法。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和技术进步快的电子生产企业、船舶工业企业、飞机制造企业、汽车制造企业、医药与化工生产企业等及其它经财政部批准的特殊行业的企业,其机器设备可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从应纳税额的现值来看,运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时,税额最少,年数总和法次之,运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时,税额最多。原因在于,加速折旧法在最初年份内提取了更多的折旧,因而冲击的税基较多,是应纳税额减少,相当于企业的初始年份内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这样,企业应纳税额的现值较低。另外,固定资产在使用期限内加快得到补偿,企业前期利润少,纳税少;后期利润多,纳税多,从而起到延期纳税的作用。

(2)案例研究

案例1、2000年,某公司由于一栋建筑物面积过小,决定将其清理。建筑物账面价为80万,截至清理日,已提折旧10.5万,以评估价75万出售,出售过程中发生清理费用2000元,以万元为单位(以下同),应做的分录为:

第一笔借:固定资产清理69.5

累计折旧10.5

贷:固定资产80

第二笔借:固定资产清理3.7

贷:银行存款0.2

应缴税金—应缴营业税3.5

第三笔借:银行存款75

贷:固定资产清理75

第四笔借:固定资产清理1.8

贷:营业外收入1.8

可以从以上分录中看出,公司需要为这笔交易缴纳营业税3.5万,缴纳所得税:1.8×33%=0.594万。也就是说,为清理这项固定资产,公司在有利润情况下共需交纳税金4.094(3.5+0.594)万元。如果公司在适当的时机采取以物易物的方式,情况就不一样了。如果有甲公司要以该公司的丰田汽车一辆,交换本公司的该栋建筑物。汽车的账面原价为185万,截至交换日已提折旧100万,评估价为80万,本公司另外以银行存款支付给甲公司补价5万,那么公司应做的会计分录如下:

第一笔借:固定资产清理69.7

累计折旧10.5

贷:固定资产80

银行存款0.2

第二笔借:固定资产—丰田汽车74.7

贷:固定资产清理69.7

银行存款5

从以上的分录可以看出,采用非货币性交易,尤其是支付补价的一方,不需要缴纳税金。若换出资产的评估价较大,可以收到一定的补价,此时证实企业有收益,应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缴纳所得税。即使此时需要交纳所得税,企业交纳的税金也要比单纯清理固定资产少。因为一般来说,企业资产的评估价与其对外清理的市场价是相差无几的,也就是说,企业正常处理固定资产取的收益而应交纳的所得税基本上是一个既定数,而直接出售不动产的话,需要额外缴纳一笔营业税。当然,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则缴纳这项税收。但对企业来说,毕竟属于不动产的固定资产价值较大,其影响的税金也较大。因此,企业在处理这类资产时,应做好税收筹划,争取最大程度的节税。同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要灵活采用多种交易形式,不要局限于旧思维,勇敢开拓企业的经营环境。

案例2、2000年,某公司自己组装一辆自用的汽车,专门在本企业内部行驶,会计上作固定资产处理。在组装过程中,自用了本公司的产成品5.75万元(成本价),计税价为6.2万元。会计上所做的处理为:

借:在建工程6.804

贷:产成品5.75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54

如果做一下变动,把产成品的减少作为应税收入处理,另一方面结转成本,上一个分录可以改为以下的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7.254

贷:主营业务收入6.2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54

可以看出,在第二个分录中,在建工程的价值增大,转入固定资产的数额增加,计提的折旧增加,企业的成本费用增加,利润额较少,可以起到抵税的作用。也就是说,在该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年限内,折旧额又要的抵减了所得税。但应该注意的是,企业记作收入并结转成本,中间有利润差额,按会计准则要求计入利润表并计算缴纳所得税。因此,企业所做的以上分录,从长远来看,上缴的税金好像是一样的。但并非如此。且不说资金的时间价值可以作为节税的效果,我们可以看到在这项固定资产的寿命年限内,所得税会因它而不同。因此,企业若处于税收优惠期,可以做应税收入处理,有效降低税负。总之,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灵活运用资产的计价和折旧,做好税收筹划。

结论

开展纳税筹划是纳税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在我国,纳税筹划仅处于起步阶段.要想做好纳税筹划,首先要认清其以合法手段实现收益最大化的本质,也就是说,纳税筹划的方向是与国家政策引导的方向相吻合的,一个优秀的筹划方案,是社会与企业双赢的方案.其次,企业应当树立起正确的筹划观念.要从大局出发,经常及时与其他部门沟通,同时认清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再次,在进行具体筹划时,企业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每个企业个体情况千差万别,所以企业纳税筹划的模式也绝不完全一样,正如世界上没有两片树叶是完全一样的.本文仅仅提供了税收筹划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企业在策划中切忌千篇一律,盲目照搬其他企业的方案。

企业要切实做好纳税筹划,充分应用自身权力,降低税负的同时,配合政府优化配置资源,这是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的完美结合,也是社会经济进步的表现。

参考文献

1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税法.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

2陈晓.融资税收筹划.当代财经.2001

3邹国金.税收筹划也须实事求是.中国税务报.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