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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比较论文:两国行政变革比较及启发

改革比较论文:两国行政变革比较及启发

本文作者:蔡秀银朱伟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

要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形成部门职能清晰、政府层次合理、战略职能综合的公共行政机构

现在经常出现这种情况:在解决一个问题时,同时牵涉到好几个管辖部门,这时就会出现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发生,从而使这个问题一拖再拖得不到彻底解决。有人认为这是中国政府的一个表象,其实隐藏在这表象背后有着更核心的内容,那就是“权利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集团化,集团利益法定化”。最根本的原因是我国的立法程序存在很大的漏洞,人大颁布的众多法律中大部分的立法前期工作都是由政府部门主导的,部门在起草法律法规时会本能的把自身利益作为出发点,一旦等起草完后报相关部门审核时,如果发现对那些部门的利益有冲突时就会要求他们之间进行协商,这样的法律就使得政府部门的利益被维护,而公众的利益受损。等到这些法律法规执行时就会出现相互“打架”的事情发生。英国在政府运行方式的变革中提出了:工作目标从“规则为本”到“结果为本”的转变;上下级部门从隶属关系到契约关系的转变;控制机制从投入、过程控制到结果控制的转变;权力从集中向分权制度化的转变。这四点值得我们借鉴,这就需要我国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要明确,避免“错位”现象的发生,政府部门之间要适度放权,进行放松管制。并且要将绩效管理引入到政府管理中,来考核政府的办事效率,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政府的行政效能。

要加强行政立法,使行政改革纳入到法制化轨道,从而推进依法行政的历程

现在的一些公务人员依法观念淡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依然存在,甚至还有一些人员知法犯法。最突出的就是腐败问题,比如说:“职业腐败、权钱交易、司法腐败,买官卖官”。然而英国行政改革采用法律法规的形式已使公务员体制的结构、运作和精神特质深受影响。因此,为了从根本上遏止这些现象的发生,要增强公务人员的法律观念,要加强行政立法,使行政改革纳入到法制化轨道。因为我国是实行依法治国的,政府是一个法治政府,不是人治政府;是一个为社会承担责任的政府,对民众的疾苦及时作出回应的政府,不是对公众的利益漠不关心的政府;是一个廉洁政府,不是一个腐败政府;是一个高效的政府,不是奢侈浪费的政府。

加强政府的创新性建设,形成决策民主、执行有力、科学咨询、监督高效地现代政府组织运行机制

当前我国许多地方政府比较关注的是自身的政绩,大搞一些面子工程。而老百姓的切身利益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决。比如说:上学、看病、住房、就业等一些民生问题。近年来比较敏感的问题就是群体性事件的频发率越来越高,根源是老百姓的自身利益没有合法的诉求,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可见政府的不公正行为与老百姓的公平意识已经发生了冲突。而美国在重塑政府形象时就充分考虑到这些情况,早在克林顿当政时期,就提出要加大财政投入到教育、医疗、就业等与老白姓切身利益相关的方面。做的比较好的是:“美国的住房与城市发展部同私营企业联合,促使住房拥有率达到创历史记录的水平,这就为更多的穷人提供补贴以便他们选择自己的住房;同时使第一次买房的人在预付款上平均少付1000美元。”大家都知道我国的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所以说政府从老百姓那里收了那么多的税,政府就得靠国库、财政来维持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如果政府政策制定过程中受到其他因素的干扰的话,老百姓在政府政策中声音越来越小的话,那么公平正义的天平就会向干扰方倾斜。所以说,政府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不管市场是多么的优胜劣汰,政府要加强自身的创新性建设,形成决策民主、执行有力、科学咨询、监督高效地现代政府组织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