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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视域下行政管理创新分析

法治视域下行政管理创新分析

行政管理酝酿于当下的政治、生活文化及经济状态等综合环境中,各个历史时期行政管理方式都呈现出不同的历史特征。进入二十一世纪后,世界政治、生活、经济均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法治作为人类文明的标志之一更加受到人们重视。在当前法治时代,一切都在依托法治有序运行,行政管理亦不例外。传统的行政管理方式在新形势下受到严峻挑战,呈现出一些比较普遍的不合时宜的问题。如何立足法治视域,创新行政管理,是当前行政管理面临的重要问题。

一、法治视域下当前行政管理现状

1.行政管理带有强制性,不重视相对人的主体性。

当前行政管理带有单方面强制性,可谓管制型政务管理。在这种行政管理之下,行政主体的单方意志是行政管理贯彻的主要目标,不够重视相对人的主体性,行政权力主体与行政相对客体之间关系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更像是一种命令与执行服从的不对等关系。行政管理本身所体现的应是行政客体的意志,但在这种压制型关系下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主张往往容易被忽视,最终侵害到行政客体个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是行政主体行政管理的主要任务,但忽略了行政相对人的行政管理,潜藏着牺牲个体利益的弊端。虽然这种行政管理方式可对一些特定行为起到限制和约束作用,但却会导致行政主体与相对人之间的矛盾,不仅会降低政府的公信力度,同时公众很难真正理解行政管理部门的行为,长久下去最终会导致政府与群众关系的恶化,违背行政管理本身目的,损害服务型政府形象。

2.行政成本高但效能较低,行政关系和法律秩序单一。

传统行政管理方式因一定程度使相对人的意愿表达受到压制,使行政客体无法感受到行政管理对自身有益的服务,容易打击行政客体积极参与行政管理的热情,在行政主体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产生反感与抵制行政管理的情绪。在法律经济学中,这种行政管理方式在公众的消极配合或抵制中,往往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等,不仅行政成本高且行政效能较低,缺乏了行政管理本身应该具有的弹性空间。另一方面,传统行政管理方式中受众对管理的接受比较被动,行政管理和法律秩序单一,难以调动行政客体对于行政管理的反馈热情,束缚了行政管理的改进和创新。惯性而单一的行政管理方式,导致行政管理失去了发展的生机与活力,不利于我国行政管理制的创新与健康发展,阻碍了我国服务型法治政府行政理念贯彻落实。

二、立足法治视域创新行政管理的建议

1.革新行政观念,促进行政管理向服务、互动、合作及多元化转变。

观念作为行为的先导,在创新行为的过程中首先要对观念进行革新。传统行政管理中普遍存在的强制性服务理念,已经无法适应当前法治社会人们对行政管理的需求,现代公共行政法治要求行政管理必须向服务性转变,在行政管理中始终确立和践行“为民服务”理念。行政管理是由行政部门实施,为群众服务的管理制度,其应该是双向传递行为,而不能由行政机关单方面决定。法治时代的行政管理应引导和鼓励公众对行政过程多多参与,加强其与相对人之间的互动性,通过协商与沟通来提升相对人对行政管理的接受度,促进行政管理科学性的增强。行政管理本身的存在与运行主要围绕着服务大众这一目的,强制性行政管理无疑遏制了大众主动性,割裂了行政管理与大众之间的关系。针对这点,行政管理应对合作观念加以树立,加强与服务主体之间的联系,改善彼此关系。面对法治社会中不断扩大的社会公共需求,行政管理应积极突破单一的行政管理方式,紧跟现代行政发展步伐,通过多元化行政管理来满足行政相对人的不同需求。

2.对弹性、柔和的行政方式加以推广,尊重相对人的主体性。

二战以来,世界各国政府都深刻反思了自己的政府职能,积极转变传统秩序行政为弹性、柔和的行政方式,改变守护性传统行政管理方式为创造性行政管理,将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积极主动提供给人民。增进相对人的福祉,是世界很多国家行政管理的主要目的,尤其进入法治时代后,行政管理方式必然会趋向多样化、弹性化和柔和化,这是时代变化中人民对政府职能的要求,也是政府对行政作用空间进行拓展的必然。我国政府应改变传统带有强制与压制性行政管理方式,将现代行政管理理念融入其中,对非强制性行政管理方式逐步发展。可对一些具有较弱强制性和较少权利色彩的行政方式加以采用,来促进行政管理目标的实现。对弹性、柔和的行政方式加以推广,能够改变以往行政管理方式的简单、冷漠和刻板,弥补传统行政管理方式所暴露出来的弊端。行政管理中还可加入一定的人文关怀,给予相对的尊重给行政主体相对人,使相对人的权利最大限度地得到保障。在执行行政管理的过程中,行政主体可对沟通、协商、激励等柔性手段积极应用,争取相对人的主动合作,从而提升行政管理的效果,降低行政管理成本。法治时代的行政管理,还应重视行政管理中各个参与方的平等、信任与合作,立足经济市场化需求,充分调动各方的参与积极性,从而减少彼此之间的摩擦,增进社会和谐。这些新的行政管理方式,不仅能够促进行政目标实现的加快,而且能够对市场调节失灵和政府干预失效的缺陷一定程度上弥补。

3.积极推行电子政务,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推进其多元化发展。

在现代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行政管理也应效仿法治治理对电子政务积极推行。电子政务是通过对信息技术的采用,为公众提供一种更加便捷的共同服务方式。从目前的电子政务发展来看,其不仅是政府体制与机制的创新,同时聚合了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服务方式创新等价值。在行政管理中采用电子政务处理方式,两者并不冲突,反而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给政府管理创新,有利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及行政管理方式创新。政府治理方式并非一层不变的,历史进程表明每一次科技革命都会对其产生影响,在现代社会中,衡量政府管理水平的标志之一便是电子政务发展水平,政府行政管理的创新离开电子政务这一基础,电子政务对行政管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我国政府行政管理创新应与电子政务紧密结合起来,促进行政管理公共服务质量的提高,对行政管理方式进行变革和创新。通过电子政务,对于社会公众的需求行政部门可在网上积极回应,并对相应的措施及时采取,使公众的需求得到有效满足,促进公众利益的增进。在行政管理中,通过电子政务的推行可使公共行政进一步透明化和规范化,有利于依法管理的实现,减少行政管理的随意性与失误,促进行政管理的科学化与法治化。在政府各项工作中,行政管理是其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是一个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面对当前行政管理现状,改革和创新行政管理方式行政管理发展的必然选择。基于当前的法治化体制,行政管理应革新行政观念,促进行政管理向服务、互动、合作及多元化转变,对弹性、柔和的行政方式加以推广并对电子政务积极推行,不断创新行政管理方式使与社会发展与人民需求相统一

作者:章文英 单位:无锡太湖学院 南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