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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创新管理

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创新管理

前言

随着外资银行在我国金融市场经营范围的扩大,表外业务将成为外国与我国商业银行比拼的新战场。表外业务是上个世纪六十年代以来西方国家商业银行业务发展的重点,目前成为其获利的主要途径,开展表外业务不但可以为商业银行带来丰厚收益,还可以提高商业银行的社会化服务水平,大力发展表外业务是商业银行发展的必然选择。20世纪80年代后,以表外业务创新为代表的金融业务创新活动尤为突出。随着我国金融业开放程度的加深,受世界范围内的金融创新和金融全球化的影响,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也出现了新的高潮,而表外业务方面的创新尤其明显,近几年,我国商业银行不断推出新的表外业务品种,表外业务创新研究成为我国银行界的热点课题。

相比西方商业银行,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发展还有较大的上升空间。在我国开始履行全面开放银行业的承诺之时,我国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的直接交锋主要集中在表外业务。这也意味着不论从商业银行拓宽利润渠道的角度,还是从应对外资银行的竞争方面,我国商业银行都应该加大力度开展表外业务创新。因此,根据中国银行业开放现状及金融市场全面开放对中国银行业的影响,研究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创新的策略,将对我国商业银行提升竞争力、积极融入到国际金融市场以及应对外资银行的冲击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通过对比西方商业银行业务拓展的实际情况,结合我国商业银行业务拓展的现状,对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创新的必要性、现状和制约因素进行阐述,提出了业务拓展的策略步骤,并对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创新的可持续发展提出了政策建议。

一、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定义

表外业务有两种定义,一种是广义的理解,即表外业务包括所有不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业务,具体包括金融服务类,或有资产类和或有负债类表外业务。另一种是狭义的理解,即商业银行所从事的,按照现行的会计准则不记入资产负债表内,不形成现实资产负债,但能改变损益的业务。简言之,广义的表外业务包括狭义的表外业务和金融中介服务业务[1]。本文所使用的表外业务概念是指广义表外业务。

二、我国发展表外业务的重要性

在世界经济一体化和金融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各国纷纷开放了金融市场并广泛参与国际金融业的竞争。2001年我国成为世贸组织的正式成员,2006年12月11日国务院公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取消所有对外资银行的所有权、经营权的设立形式,包括所有制的限制,允许外资银行向中国客户提供人民币业务服务,给予外资银行国民待遇。随着外资银行在我国金融市场经营的扩大,表外业务将成为我国商业银行和外国商业银行比拼的新战场。

商业银行的目标是实现利润最大化。要使利润最大,归根到底是通过两个途径:一是增加收入,二是降低成本。西方商业银行早在20世纪60年代开始就涌现出各种各样的业务创新,以谋求更大的利润。表外业务成为80年代后西方国家商业银行业务发展的重点,目前成为其获利的主要途径,开展表外业务不但可以为商业银行带来丰厚收益,还可以提高商业银行的社会化服务水平,大力发展表外业务是商业银行发展的必然选择。随着我国金融业开放程度的加深,受世界范围内的金融创新和金融全球化的影响,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也不断推出新的表外业务品种,表外业务创新研究成为我国银行界的热点课题。

由于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起步较晚,在创新方面与西方商业银行相比仍有较大差距,这也影响了我国商业银行的竞争力,所以研究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发展表外业务为我国商业银行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结构主要是传统的资产负债业务,业务种类基本上集中在存贷款业务上,利息收入几乎是其经营收入的唯一来源。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我国的利率变动越来越频繁,存贷款利差越来越小,使得我国商业银行传统的存贷款利差获利空间不断缩小,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就必须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获取最大收益。发展表外业务能够增加我国商业银行的收益,提高资产报酬率,还将为商业银行带来大量的佣金和手续费收入。同时,我国商业银行还可以利用各种表外业务在外汇市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和衍生金融工具市场上赚取高额利润。

(二)发展表外业务,可以优化银行资源配置,拓宽业务领域

商业银行开拓表外业务,有利于充分利用商业银行的人力资源、财力资源、物力资源及信息资源,实现这些资源的合理配置。不但把商业银行的业务经营范围从传统的资产业务扩展到了表外业务,而且更进一步把商业银行的业务经营范围从信用业务拓展到了各类非信用业务,并利用自身在信用业务中形成的良好信誉、雄厚的经济实力、丰富的经验等优势,在新的业务经营领域中开辟并巩固自己的阵地[2]。

(三)发展表外业务,可以降低经营成本,增加经营利润

由于表外业务基本上无需运用或较少运用自有资本,而且还可以放慢资产增长速度,因此可以避免资本充足率的限制,无需为这类活动及其风险提取相应的准备金或一定水平的资本额,所以具有降低经营成本的功效。

(四)发展表外业务能有效地转移或降低商业银行风险

商业银行的利润主要来自存贷利差和证券投资的收益,无论是银行贷款还是证券投资,都是对银行资金运用的业务,商业银行一方面面临着本金损失的信用风险,另一方面还面临着利率、汇率波动等市场风险,通过开展表外业务,则可以避免、转移和分散上述风险。衍生金融工具对转移或降低风险都有很好的作用,期货、期权、互换、远期利率协议等都具有转移价格风险的功能。备用信用证、票据发行便利等工具则可以分散、转移信用风险。

(五)发展表外业务可以增加商业银行资金来源和资产流动性

很多表外业务都具有高度的流动性和可转让性,例如商业银行通过有追索权的贷款出售,可以将流动性差的贷款证券化,从而获得新的资金来源,加速银行资金的周转。借助于表外业务,商业银行大大弥补了其资金缺口,增强了资产的流动性。

(六)发展表外业务可以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市场竞争力

首先,商业银行要想吸引客户,留住客户,就必须为客户提供多元化服务,发展表外业务正是为客户提供多元化服务的有效途径。商业银行通过表外业务提供的多元化服务,可以扩大银行的顾客群,满足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与客户建立更广泛的联系,从而保证商业银行拥有不断扩大的市场占有率。其次,发展表外业务也可以提高商业银行的市场竞争力。商业银行的竞争能力取决于其经济实力,包括资本充足率、盈利能力和资产负债的规模。商业银行通过开展表外业务,可以间接增加资产与负债规模,以手续费收入的形式扩大银行利润。表外业务不仅通过增加商业银行利润为银行补充资本金提供了可能,而且因为表外业务的风险权重较低而只须对应较少的银行资本,所以开展表外业务、扩大表外业务规模是提高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有效途径。

总之,发展表外业务对我国商业银行十分重要,商业银行业务发展表外化将是国际商业银行经营的趋势,表外业务经营的成功与否已成为衡量商业银行经营绩效的一个重要标准。然而,东西方商业银行在经营以及创新发展表外业务等各方面却具有很大的差别。

三、我国商业银行与西方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发展对比

(一)表外业务发展动因对比

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产生和发展既有其内在动力,也有来自外部的压力。从内部动力看,理性的自我利益—利益最大化目标,以及满足金融监管的要求,即达到《巴塞尔协议》规定的8%的资本充足率标准,无论是对中国还是西方国家的商业银行来说,都是共同动因。但从外部环境来看,中西方商业银行却存在着很大的差异。

1、金融管制程度的差异

西方发达国家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以后相继制定的旨在限制各类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保持金融体系稳定性的法律法规,在80年代之后就成了阻碍金融机构特别是商业银行业务拓展的严重桎梏。于是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金融自由化的浪潮席卷西方,各国监管当局纷纷放松管制,力图营造宽松的金融环境。美国、日本、法国以及一贯很保守的加拿大都纷纷效仿德国走上了混业经营的道路。随着银行内部分工的逐渐消失,出现了银行经营业务多样化的局面,在传统资产负债业务以外开始了表外业务的不断创新。

我国金融业目前还是奉行分业经营的金融体制。这种严格的管制虽然能加大整个系统的稳定性,但同时也阻碍了商业银行直接参与信托、证券、保险等业务,同时也使得商业银行没有直接感受到来自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竟争压力。没有压力就很难有表外业务创新的动力,必然导致我国表外业务进展缓慢。

2、金融环境的差异

表外业务在西方商业银行的最初产生是迫于当时剧烈动荡的金融环境。1973年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瓦解,浮动汇率制取代了维系全球近30年的固定汇率制。汇率、利率的频繁波动,石油危机所造成的全球性国际收支失衡,以及随之而来的美元暴跌、股市暴跌、债务危机、财政赤字危机,使国际货币金融领域受到了空前的猛烈冲击,使人们对未来金融的预期也变得扑朔迷离。在传统的借短贷长的经营过程中,银行资金成本变动频繁,而收益却相对稳定或由于利差的缩小而变得相应减少,这使得银行通过存贷款获得预期利润的计划越来越难以实现。这就迫使银行在资产负债表以外寻求新的发展空间,表外业务就应运而生了。

而长期以来我国的商业银行缺少发展表外业务的外部刺激。利率市场化、资本帐户开放等问题迟迟没有解决,与利率、汇率波动相关的表外业务相应地缺乏市场基础,因此就没有开展此类表外业务的需求基础。市场需求不足,使得商业银行开展表外业务明显缺乏动力。但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推进,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进行,我国的商业银行也逐渐意识到金融环境的变化对市场需求的影响,也在逐渐推出相应的表外业务产品[3]。

3、科技和创新水平的差异

西方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发展还得益于科技革命所提供的物资条件。随着科学技术革命的飞速发展,特别是计算机技术和通讯技术前所未有的发展,并广泛应用于金融领域,彻底改变了金融业的传统操作方式,银行业务成本大幅降低。数据处理电脑化、信息传递网络化和资金转帐电子化为表外业务达到规模经济创造了有利条件。再加上信息处理技术的发展,使银行有条件不断设计出新的衍生金融工具,并将全球主要金融市场的业务紧密联系起来,实现24小时全天候不间断服务,极大地方便了金融交易。西方商业银行的用人之道也是非常值得称赞的,它们始终会保持一支精干的研发团队,能够紧紧抓住市场需求的动向,不断设计出满足客户需求的表外金融产品,而且每年都会从利润中抽取一定比例的研发资金,为表外业务深入发展提供强大的后续力量保证。

相比之下,我国的科技水平明显落后,计算机技术与信息产业的发展都不及西方国家。商业银行中进行技术开发的人员和资金投入比例都很小,尤其是由于各银行几乎都没有设立相应的表外业务部门,因而专业人才是相当匾乏的。可是就在现有的资金不足、技术落后的条件下,资源浪费却很严重。例如信用卡业务,各家银行的银行卡各有一套系统,不仅是重复建设,而且也给持卡者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可以想象没有科技支持和必要的资金投入,很多表外业务开展将无从谈起。

(二)表外业务创新产品比较

西方国家金融业的监管宽松和混业经营使西方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可以顺畅地向存、贷款业务两端延伸和发展,自主经营表外业务,因而其表外业务不但品种丰富,而且技术成熟,表外业务的多样化程度高于我国商业银行。西方国家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创新从20世纪60年代就已经开始了,在这几十年的时间里表外业务产品和工具有了极大的丰富。60年代有了福费廷和自动转账、邮政转账服务,70年代有了贷款卡和电子支付系统,80年代创新出大量的信用担保及互换、期货、期权等衍生工具产品[4]。

我国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品种在近几年虽然有了较大程度的增加,但相对于西方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创新的品种看,我国银行表外业务创新品种还是比较少的,而且主要是集中在传统的结算、汇兑及收付等低端业务,对盈利的贡献度较低,不能满足表外业务全面发展的需要,而且受我国金融市场不成熟和金融业分业经营的影响,金融创新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等新兴的、高附加值的表外业务品种开展得比较缓慢,所以说与西方商业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在表外业务品种上己经存在着明显的差距。像我国商业银行除了传统的结算业务外,1985年才有信用卡业务,2001年才有福费廷业务,创新业务品种单一,且基本无原创性创新品种。

(三)表外业务新产品开发机制比较

西方国家金融监管当局对商业银行产品开发并没有限制性的规定,银行表外产品开发都是按市场机制进行和从有针对性地满足客户需要着手。商业银行根据表外业务新产品开发工作需要经历以下四个阶段[4]:

1、定向阶段:包括产生创意、筛选创意和测试创意三个独立的步骤。新产品创意可以来自客户的建议,也可以来自银行表外业务管理人员的建议。在许多创意产生后,商业银行主管部门要对其进行筛选,将各方面条件都能符合的切实可行的创意留下来,接着对筛选留下的创意进行测试,明确表外业务新产品的利益点、在什么情况下必须用到这个新产品,谁是新产品的主要购买者或购买群体。

2、设计新产品阶段:在表外业务创新产品设计前首先对新产品开发的成本、利润、资金回收、营销方案以及银行资金的预算进行分析,之后才进入新产品的实际设计阶段。这包括两部分设计:一是新产品本身的操作性细节,称之为产品设计、测试;二是为了在新产品推出时能顺利供货,要求对供货办法和供货系统进行设计、测试与改进,以保证没有故障。

3、试销阶段:产品试销通常用来确定潜在的客户是否会接受该项新产品,而试运行则是保证产品能够发挥其应有的功能。

4、正式上市阶段:在建立了供货系统并实施了市场营销计划之后,公司就开始组织新产品的批量生产,将产品推向市场。在这一步之后则是形成批量后的审批,来确定是否己经达到了新产品的预期目标或者是否需要进行调整。

从上面可以看出西方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创新产品开发机制相当完善,而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缺少表外业务产品开发机制,从实际情况看,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产品开发权基本属于各总行,表外业务品种都是由总行统一推出,各分行和支行除了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一些小项目外,基本没有表外业务新产品开发权力。总行内部没有表外业务创新的组织管理部门,多个涉及表外业务创新的部门各自为政,缺乏统一的管理和协调。而且,总行开发的新产品和分行增加的一些小项目,基本也是拿来主义。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中有85%是通过“拿来”方式从西方国家商业银行吸纳引进的,真正由我国首创、具有中国特色的表外业务品种极少。根本没有根据成本、收益的分析,通过对客户的需求调查,严格按开发程序进行表外业务产品开发。因此,为了更好地进行表外业务创新,我国应尽快建立根据成本、收益的分析方式、通过对客户的需求调查、严格按新产品开发程序进行表外业务产品开发的机制。

(四)表外业务产品定价比较

表外业务产品收费直接影响着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创新,商业银行表外业务收费的高低直接影响商业银行表外业务收入,进而影响到商业银行的利润。

西方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定价和收费完全被视为企业行为,由商业银行自主决定。由于西方国家市场机制、经营机制相对完善,商业银行的定价政策几乎透明,这在客观上表现为相同的表外业务在规模、经营相近的两家商业银行收费政策相似。西方商业银行内部核算多为以产品、客户双重中心的经营管理模式,收入、成本均以产品为核算单位。因此,其表外业务产品的定价可以依据收入、成本模型,在综合考虑市场因素、本行和本地区的特点予以确定。所以,西方商业银行产品的定价和收费充分体现了市场性原则和成本收益原则。

而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定价和收费机制与西方商业银行相比差别很大。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定价机制不完善,多数商业银行定价政策不统一,相同表外业务在不同商业银行之间、甚至在同一商业银行不同分支机构之间收费标准都存在一定的差异[5]。而且我国商业银行定价能力也比较差,大多数商业银行都是采用市场跟进型定价,定价的随意性较大,价格的变动常常只是为了满足市场占有率或提高客户的满意度,普遍缺乏科学的定价理念,同时也缺乏对定价策略的思考和研究,表外业务产品的收费情况相当混乱。

(五)表外业务收入的差距

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由于经营模式的灵活性,盈利构成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不断拓宽经营领域,广泛涉足投资银行、保险、证券经纪、信托和基金等知识密集型业务领域,非利息收入在营业收入中占比普遍较高,中间业务收入在非利息收入结构中的占比较高。在欧洲,由于金融竞争和金融自由化等原因,商业银行为了寻求更大的利润收入,逐步拓展经营的领域,开始将触角伸向风险较大的表外业务。金融的三大支柱为了寻求更大的利润收入,开始策略合作、联手营销。在一些西方发达国家里,表外业务中份额最大的是金融衍生产品工具的交易。

而我国目前的表外业务品种主要集中在那些筹资功能较强的结算、信用卡、收付等风险较低的中间业务上,其覆盖面非常狭窄,远远没有达到表外业务全面发展的局面。而且我国金融领域受分业经营的限制和我国金融市场不成熟等因素的影响,许多信托、保险、金融租赁业务及衍生金融工具等能为银行带来高额利润的表外业务进展缓慢。

通过上述各种比较得出:我国商业银行和西方商业银行在表外业务创新上存在很大差距,双方已进入到不同的发展阶段。西方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创新已历经以扩大市场份额、增强服务功能为主要目标的初级阶段和以投资银行、银行卡、信用担保、衍生金融工具收入为主要表外业务收入的成长阶段,进入到适应世界银行业发展趋势的高级阶段,有着相当成熟的表外业务新产品开发和定价机制。而我国表外业务创新还处于表外业务发展的初级阶段。看到差距的同时,也反映出我国表外业务创新、发展的空间很大,表外业务创新已成为我国商业银行谋求发展的一个契机。

四、表外业务创新的政策建议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为谋求生存,必须向客户提供更多更新的金融服务手段,在操作上应坚持以人为本来创新金融产品。具体的政策建议如下:

(一)营造适合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创新的金融环境

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创新需要有一个宽松的金融政策环境。通过上面我国商业银行与西方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发展环境比较可以看出:我国的一些金融政策和制度的确是制约表外业务发展的因素,特别是我国目前实行的分业经营体制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创新。虽然目前我国金融分业经营的限制逐渐放松,金融业混业经营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但商业银行的部分表外业务品种仍不能得到开发。像出于风险防范的目的,衍生金融工具业务的开展受到严格的限制,不仅政策空间小,而且交易市场十分狭窄,有些实际上己经近乎完全禁止的状态,例如汇率期货、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交易均在运行一段时间后就被停止。因此,表外业务的创新,仅仅商业银行自身在主观上做出努力是不够的,管理层必须要营造相应的金融环境,特别是政策环境,积极推进金融业混业经营。只有放开限制、放开市场、推出产品、创造需求,才能够从根本上推动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创新。

(二)积极推进符合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发展模式

由于我国金融环境和制度的制约,我国商业银行在发展表外业务的过程中必须循序渐进。大力开展中间业务,提高银行利润的同时,提高自身抵抗风险的能力。在制度法律政策等不断健全以及自身抗风险能力增强的过程中,稳健地进行表外产品的创新。增加银行自身的盈利能力,为未来寻求三业合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1、大力发展中间业务

由于中间业务不需动用商业银行自有的资金,依托业务、技术、机构、信誉和人才等优势,银行以中间人的身份客户承办收付和其他委托事项,提供各种金融服务并据以收取手续费从而就能增加银行利润收入,所以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对于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创新是否顺利进展具有基础性的关键作用。

2、进行低风险表外业务创新

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1995年至2000年为存款导向阶段,发展表外业务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维护客户关系,稳定和增加存款,相应地,表外业务创新主要集中在代收代付、委托贷款等业务领域;2000年以后,逐步过渡到收入导向阶段,以防范风险、增加收入为主要目的,与此相适应,保险、投资银行、资产托管等高收益表外业务成为创新的重点[3]。因此,在稳健发展无风险的金融服务的中间业务之后,应进一步开展低风险的表外业务创新。

今后我国表外业务经营方向应主要发挥传统中间业务优势,巩固优质客户,在服务策略上从低效向高效转变,在经营态度上由被动向主动转变,在经营作风上坚持以客户为中心,采取差别客户营销战略。即,一方面采取差别客户营销策略,根据客户对银行收益的不同将客户划分为不同的层次,分别提供不同的服务。另一方面采取差别业务营销策略,有选择、有针对性、有目的地开展高附加值和个性化的业务品种,投入资金,依靠物资技术力量为中间业务持续化发展奠定基础并提供保证[6]。同时要采取差别化策略,选择合理高效的投入机构,向重点客户、重点业务倾斜,对推出的一些新产品要加强理解与学习,并不断深入企业,了解企业需求,结合地域状况和产品特点,对一些优质潜力客户量身设计新产品,保留稳定有实力的老客户,发展新的潜力客户,力争实现最佳投入产出率,为本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前提和保证。

(三)发展三业合作,拓宽表外业务创新产品

随着“一站式”服务的理念深入人心,金融超市将是商业银行发展的必然趋势。银证和银保合作使得三业共享了客户资源,无疑将激发业务交叉上的创新。而且这样的战略合作可以在不加大任何投入的基础上,为商业银行提供可观的利润空间,也为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拓展了新的业务渠道,可谓实现多赢。

1、银证合作

银证合作可以使商业银行进行从支付结算到中介代管、金融信息咨询等广泛的表外业务,有利于跨行业的交叉业务创新。当前,我国的银证合作还处于一个低水平的初级阶段,己经创新的表外业务有:

(1)银证转账业务

(2)利用银行卡、银行存折直接买卖股票

(3)银行网点代办证券开户业务

为了更好的发展银证合作,商业银行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努力:

一是创新和发展更多的表外业务。在基金行业在我国开展的如火如荼之际。商业银行可以为基金提供资产管理业务。由于信用和资金安全上的考虑,国家规定商业银行是基金的法定托管人和基金运作的监督人,并由商业银行具体办理证券、现金管理以及派发红利等核算业务。此外,还可以与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业务方面进行合作。例如,企业在进行并购、重组以及配股融资等活动时,证券机构提供担保,银行代销证券公司承销的企业债券等。

二是利用电子信息技术,拓展业务的深度和广度。银证合作依赖于金融电子化、网络化的发展。商业银行应该建立起更加快捷、安全、准确的电子化系统,提高资金周转速度和结算能力,为证券的一条龙服务打好坚实的基础。证券业务,争取实现客户在银行网点办理股票开户、买卖、存取款、查询、销户的一条龙服务;基金业务,为客户提供认购、申购、赎回的全程服务,为基金管理公司提供综合性、全方位的服务;国债业务,包括凭证式国债的承销、发行、兑付和柜台交易等业务[7]。

三是大力发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资产证券化是连接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最重要的表外业务创新。目前,中国建设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分别以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和不良债权为切入点,发行了首批资产证券化产品。随着消费信贷规模的逐步扩大,商业银行依然可以从住房抵押贷款着手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8]。从当前的形势来分析,由于市场基础、经济环境、法律制度、信用基础、利益关系等诸多方面的因素,资产证券化在中国并没有大规模的运用。随着金融改革的推进,资产证券化业务必将成为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一个新的利润增长点。

2、银保合作

银保合作在西方金融市场己经不是新鲜的事物。银行保险己经成为一种成熟的销售方式或是一种金融业的经营模式。代销保险业务就是银保合作的交叉产物。在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法律框架下,银行业和保险业无法进行较深层次的合作。相关表外业务的创新发展也受到了极大的限制。不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完善金融机构规范运作的基本制度,稳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混业经营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之一。根据我国银保合作的现状,银行保险的创新应该分为两个阶段:一是短期内,在分业经营体制下,从初级的代销保险阶段提高到合作开发产品的战略联盟阶段;二是在混业经营体制下,发展为金融控股集团下的深层次合作[8]。

目前,我国银保合作属于销售协议模式。很多商业银行都开展了代销保险的表外业务,代销保险的成功与否关键就在是否能开发出适合银行销售的保险产品以及如何将自己的渠道优势最大化。因此,相比现在银行简单地销售一般化的保险产品,不如银行和保险公司合作开发出新的保险品种。我国的私人养老金市场并不发达,可以借鉴法国和意大利的经验,居民可将人寿保险的消费替代养老金计划的支出,而此时由银行销售的与养老金所具有的保障加储蓄性质极为相似的储蓄型保险产品无疑会受到人们的欢迎。此外,可以开发捆绑式产品,如信用卡相关的保险产品以及能够有效分散银行经营风险的保险产品等。在条件成熟时,商业银行还可以通过向客户提供综合理财计划来带动银保产品的销售。

3、金融控股集团

从西方国家三业合作的经验来看,金融控股集团或是金融超市都是最终的发展趋势。商业银行可通过并购、投资控股、出资参股和新建等方式,从事包括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业务在内的金融综合经营。但是金融控股集团的合作模式要在混业经营的法律框架下才能真正实行。我国少数的金融集团己经出现了股权上的银证合作模式,如光大银行集银行、证券、保险于一身。但光大银行的形成有其独立的历史原因,和西方的金融控股集团还有些差别。因此是否能作为我国三业合作的高级模式还有待研究。

(四)提高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

在表外业务创新给商业银行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的同时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表外业务是一把双刃剑,在为商业银行发展起到积极作用的同时也会带来一定的风险。在社会主义的背景下,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对于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创新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1、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的银行组织架构。

我国商业银行必须尽快建立起表外业务创新组织管理部门作为指导全行表外业务创新发展的决策机构,分行根据实际情况,或建立相应机构,或指定专业部门负责。表外业务创新管理机构应发挥在表外业务创新管理方面的综合优势,做好对表外业务创新的统一管理、市场调查、系统开发、有效营销等工作。该部门要进行详实周密的市场调研工作,不断获取市场的需求信息,并对信息进行科学分析,做好市场预测和产品开发决策。

2、建立业务创新制度保障体系,全面防范风险,推进内部控制体系标准化。

首先,从主要控制和管理信贷业务风险向全面控制和管理各类业务风险转变,从制度防范风险向程序防范风险、技术防范风险等方面转变,真正从组织机构和人员上保障风险评估活动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其次,努力推进内部控制体系的标准化;对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程序、方法进行整合、梳理、优化,积极引进国外商业银行构建内部控制体系的先进理念、方法和机制,对内部控制人员、职能和流程加以统一规范,便于执行和操作,以将控制机制渗透到每项业务活动中,从而形成一个动态的、能持续改进的风险控制体系平台。第三,尽快构建风险评估和预警模型,为风险管理提供科学的支撑,提高风险管理工作的精确程度。第四,加强对计算机系统风险的控制,形成一套有效的内部电子监督和牵制系统,保障计算机存储备份数据的完整性、精确性和安全性。

3、强化内部审计监督,促进内部控制机制日臻完善。

一是通过改革,逐步建立起绝对垂直和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体制,按照总行审计部、地区审计分部、一级分行总审计室、审计办事处四个层次开展审计活动,同时健全和完善审计规范制度建设;二是为了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对内部控制的监督和评审功能,审计工作的战略重心要向全面风险管理和综合经营管理转移,审计目标从偏重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三性”审计转向经营审计;三是审计方法要进一步倡导并实施风险导向审计,要由过去对会计资料的详细检查转变为评价内部控制系统为基础的抽样审计方法,并借助于对内部控制系统的评价结果确定审计的重点、范围和方法。四是不断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素质,以适应工作发展的需要,强化审计培训,组织内部交流与外部交流,引入国外先进的审计理念和审计技术,普及审计创新意识,提高审计人员对内部控制的适应性[9]。

4、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的文化建设。

银行内部控制管理要求员工具有一定行为规范和道德水准,内部控制管理文化建设就是通过调动每位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约束每一位员工的行为来达到业务发展与内部控制的目的。因此,要在银行内部树立全员内部控制意识,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对于内部控制建设的重要性、迫切性的认识,通过对员工定期进行内部控制培训,将内部控制管理观念、行为规范由管理层贯彻落实到基层,由此促进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五)我国商业银行要建立有效的业务创新机制

我国商业银行要进行有效的业务创新,就必须建立完善科学的创新机制,通过有效的保障,激励机制,来促进国有商业银行业务创新模式的根本性转变。

1、建立科学的人才培养机制

国内商业银行从事表外业务的人员较为匾乏已成为我国银行业无法广泛开展高技术含量的表外业务产品和服务的“瓶颈”。而表外业务恰恰对人才规格有较高的要求。它需要一匹有扎实的专业技能、会管理且善于创新的复合型人才,同时高端的表外业务更是要求从业人员对企业信用、资产管理、财务顾问、投资银行等方面业务拥有丰富的知识和实际经验。因此,商业银行应该重视对表外业务人才的引进、吸收和培养。商业银行表外业务人员配置可以通过外部招聘来满足,也可以通过组织中现有人才的再开发来满足。培养应届毕业生以及一些留学生作为表外业务团队的新血液;重视内部招聘的选人途径,选择有创新意识、专业技能扎实、外语能力强的员工进入表外业务团队;对于一些我们不熟悉的高端表外业务,可以从外资银行引进一些高级管理人才。同时加强员工培训,建立学习性组织。鼓励员工参加资产评估师、工程造价师、房地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注册律师、证券咨询人员和基金托管人员等各种执业考试,培养专门人才。

2、引入有效的市场营销机制

商业银行拓展表外业务同其他企业一样,不可能仅以自己的产品吸引住所有消费者,而必须加强市场分析、产品开发与包装、销售促进和研究售后顾客反映等表外业务市场营销的管理。要综合考虑自身的实力和竞争对手的情况,对整体市场进行细分。在此基础上合理确定目标客户、目标市场,并进行整合重组,制定符合实际的客户战略。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实施差异化的市场营销策略,为客户度身定造。并根据不同客户群的贡献程度提供差异的服务价格。

3、完善表外业务产品定价机制

我国商业银行应该完善表外业务产品定价机制,制定正确的定价原则和切合实际的定价目标、建立科学合理的定价模型。

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产品定价应遵循以下四个原则:

(1)综合效益原则,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创新产品定价既要体现单一效益,又要考虑到综合效益;既要考虑到眼前效益,又要兼顾长远目标。

(2)成本导向原则,即以成本为基础,综合核算其成本和收益,使产品最终能为商业银行带来利润。

(3)市场竞争力原则,因为表外业务产品具有较高的价格弹性,竞争性的价格不但会提高产品的竞争能力,而且还能带来较高的市场份额和相应的收益。

(4)满足客户需求原则,是指商业银行应只有提供客户满意的表外业务产品,才能吸引客户购买,才能实现利润和市场份额的扩大[8]。

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产品应当以利润最大化为核心定价目标,这也是遵循经济学中利润最大化的原则。利润最大化始终是商业银行经营的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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