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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旅游管理教学改革创新研究

高职旅游管理教学改革创新研究

一、《旅游法》对高职旅游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影响

1.影响现有学生的职业价值观

《旅游法》的出台对旅游职业教育,尤其是旅游类专业来说,人才培养方向有了适度的更新,对旅游专业的师资、课程、教材有了更高的要求。对于学生来说,《旅游法》影响学生的职业价值观。当前旅游类专业在人才培养上对人文素养和职业操守非常重视,但复杂的旅游业大环境给学生的心理和价值观带来了各种各样的影响,使得学生毕业进入社会后,要用相当长一段时间来进行心理调整过程和价值观重塑。《旅游法》对于整个旅游业的是一个大的冲击,这部法律的观测落实将会净化不健康的空气,对学生价值观的重塑有一个良好的促进作用。《旅游法》在诸多方面重新规范了旅游市场,规避了不合理、不健康的旅游行为,有利于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形成一个健康的职业价值观,有利于与职业岗位的顺利对接。

2.影响现在学生的就业择业观

导游是一项复杂的、高智能、高强度的服务工作,受旅行企业委托,为游客安排旅游行程的全部内容,包括食、住、游、娱、购等。为使游客在旅游过程中拥有美好的心理体验和身体体验,要求导游员们必须具有很高的科学素养、良好的敬业精神、较强的服务理念。看似简单的带着游客吃喝玩乐的工作,实际上也是对个人综合素质的全面考验。但现在导游却是一个颇受非议的职业,被社会认为是坑蒙拐骗的代名词;导游也是一个被边缘化的职业,几乎没有任何社会保障;导游还处于旅行社利益、司机利益、客人利益和导游自我利益诸多利益方的夹缝中,在夹缝中求生存,在夹缝中求发展。《旅游法》下的导游站在了十字路口,感到十分困惑,很多人不敢随意触碰法律的红线,诱导游客消费,但又不甘心接受收入落差,要么选择观望,要么选择转行,也使很多立志从事导游工作的学生望而却步。

3.影响现有课程教学体系的实施

我国旅游业发展较晚,和其相配套的旅游法律法规不太完善,这就给旅游类专业的课程教学带来了一定困扰。《旅游法》的实施会让我国高职院校的旅游类专业教学体系更加科学完善,《旅游法》中许多新条款从各个方面对旅游行业进行了清晰的界定,对旅游不健康的行为进行了重新的规范,这对旅游类专业的课程教学有很大的指导意义。学生通过对旅游法律的学习,重新建构比较完整的专业知识;从学生的就业渠道看,很多同学都到旅游行业工作,在校学习夯实的法律知识,对他们毕业以后从事的工作会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随着我国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旅游业将会有很好的发展前景,《旅游法》对旅游者来说也是一个规范行为、促进文明旅游的重要保障。

4.影响现有的旅游职业教育和培训方向

《旅游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发展旅游职业教育和培训,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素质。旅游从业人员质量的高低与旅游类专业人才培养和继续教育培训有紧密的联系,这条法规明确了旅游职业教育和培训的重要性,同时也对旅游类专业教学和继续教育培训提出了新要求。人才是旅游业发展最核心的资源,教育培训是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所以法律明确了“国家鼓励和支持”的积极态度,下一步还需要通过社会政府各个层面的各项政策和措施来具体落实。所以,高职院校旅游类专业面对《旅游法》的实施,必须积极地调整人才培养方案,一方面必须加强学校人才培养的质量;另一方面必须开拓市场,做好旅游类人才的继续教育和培训,更好地服务社会。

二、基于《旅游法》的高职旅游管理专业教学改革对策

1.开展学习宣讲活动,让教师们知法懂法

师资力量是一所学校办学最核心的保障,高职旅游类专业的教学改革首先是教师自身的改革。高职院校要加快开展对教师的《旅游法》宣讲活动,掀起学习、研究、宣传、贯彻《旅游法》的热潮,要让教师深刻理解旅游法律法规,对传统教学中一些与旅游法不相适应的内容、手段进行修改完善。要采取送出去学习、请进来讲座、开展专题讨论、设立课题研究等方式,深入研究《旅游法》实施对教育教学工作的重大影响,尽快培训一大批全面理解《旅游法》的教师团队,让教师深刻领会立法本意和内容实质,准确把握主要制度和基本要求。

2.将《旅游法》教育贯穿于旅游教学的全过程

将《旅游法》教育贯穿于学院教学的全过程,推动《旅游法》进教室、进课堂、进课本,通过开设相关课程、编写有关教材、举办博识论坛、开展知识竞赛等,增强学生的守法意识,用《旅游法》科学指导旅游人才培养。在校教师以身示范,在授课之余尽可能多参加高水平的学术交流活动,积极投入到旅游业务第一线,到地方相关旅游部门挂职锻炼;到旅游景点景区实地考察;到旅行社兼职工作,逐渐形成合理的、名副其实的“双师型”专业教师梯队。来自于旅游类企业的兼职讲师,不同于学校校内专任教师,可以把旅游行业中的最新发展态势、出现的最新问题展现给同学们,使课堂教学更具有现实意义。课堂教学实效高,所以要吸纳、聘请一批富有社会实践经验的一线人才,以灵活的方式参与教育教学工作。

3.整合现有的课程体系,融入《旅游法》的相关条款

高职院校旅游类专业现有课程体系大都是分散的,教学内容有较多的重复,按照高职教学理念,以项目为导向,以任务为驱动,改革课程体系,把《旅游法》的最新理念精神融入旅游类专业课程体系上,整合到教学内容中。现有的“导游业务”“景区管理”“旅行社经营”等工学结合核心课程要融入《旅游法》的相关条款。在实训教学中要开设实训专题,专门帮助学生掌握《旅游法》,把理论教学与实训教学结合起来。编写任务导向型的教材,通过模块化教学法,提高教学效果。根据旅游大类不同专业的情况,设置教学板块,有针对性地加强教学力度,使《旅游法》深入到旅游类专业学生的头脑中,使学生能够更有效地与职业岗位对接。

4.创新“旺进淡出”教学模式,培养学生就业能力

旅游管理专业培养的人才基本都输送到旅游业,从事的是一线服务类工作。为了让学生有更多的实践机会,学校可以采取“旺进淡出”的教学模式。与本地区最有影响力的旅行社、酒店等企业开展工学结合人才培养,建设一大批高质量的校外实习实践基地。旅游旺季的时候派学生到旅行社、酒店等旅游行业去实践锻炼,等到旅游淡季的时候,学生们再回到课堂上学习专业理论知识。这种课本与社会相结合的灵活多变的教学方式让学生一毕业就能走上工作岗位,主动适应工作环境,提升就业核心竞争力,保持专业发展能力。

5.举办大学生旅游文化节,培养学生协调能力

教师可以在教学过程中选择举办旅游文化节的形式,提供旅游管理专业的活动平台,让更多的学生在一起共同策划、组织活动,将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际事件结合在一起,让学生的才华得以施展,能力得以锻炼,提升人文与科学素质。学生可以根据旅游产业发展需要和兴趣,对旅游文化节的主题、定位、项目内容与形式等进行大胆的策划,获得从宏观到微观,从校内到校外的综合组织协调能力的锻炼。为了使举办的旅游文化节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学校要请相关的专业教师给予一定的指导。

6.参加各级职业技能大赛,强化学生专业能力

为了紧跟旅游产业人才市场需求,旅游管理专业应组织学生参加全国性旅游管理专业技能大赛与学校学生素质大赛,建立系级大学生旅游管理专业技能系列大赛,强化对旅游管理专业动手能力的培养,并将此作为参加全国或学校相关大赛的选拔赛。

7.与旅行社合作开发实践基地,加强学生实践能力

根据行业和专业发展需要,首先,应加强校企深度合作,在旅行社经营管理、旅游产品设计、公务旅游团队接待等项目上加强合作,提高合作实效。其次,拓宽校企结合人才培养渠道。一是建立多家实践基地,根据专业特点进行不定期的分散实习;二是开发景点景区实习基地,使学生能够接触到景区服务管理的实质性工作。充分发挥校企联合办学所带来的较强的教学师资及资源优势,把企业的实践经验、资源与学校的师资力量结合起来,与企业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实现学生学习、实习、工作一体化。

8.大力开展旅游从业人员培训,拓展社会服务能力

高职院校充分发挥人才优势,联合政府旅游部门、行业企业、协会等,面向从事旅游类工作的人员,开展《旅游法》宣讲活动,积极举办针对旅游管理人员、营销人员、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提升他们的知识水平、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以更好地服务社会。虽然目前《旅游法》的实施导致旅游业各个环节都需要适应、调整,必定给市场带来一定的“阵痛期”,这是旅游市场转型与升级的必经阶段。但《旅游法》的实施不是要一味地逼迫旅游市场,而是要旅游行业向着持续健康的方向发展,规范之前市场上不规范的行为。高职院校旅游管理专业教学应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为核心,以实训实践和服务企业为抓手,着力构建产学研合作的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高旅游专业人才服务意识和敬业精神,增强学生就业质量。旅游管理是近年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专业,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和发展前景。随着国际经济的全球化一体化,我国旅游产业已成为国民经济和世界经济产业体系中最具生命力的部分,形成了新的经济增长点。但是,我国旅游业发展总体水平和质量还不高,难以满足海内外旅游者不断变化的旅游需求,与发展旅游支柱产业的要求还有较大距离。为加快培育旅游支柱产业,建设旅游强国,促进社会发展,必须进一步加强旅游管理,大力培养旅游管理专业复合型人才。

作者:张成玉 单位: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旅游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