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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摘要:文章在分析加强领导干部生活作风建设重要性、当前部分领导干部生活作风存在的问题及成因的基础上,提出了构筑领导干部生活作风建设“四道防线”的思路。

关键词:领导干部;生活作风;建设

同志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把“生活作风建设”列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并且强调领导干部要做到“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讲操守,重品行,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同志关于加强领导干部“生活作风建设”的讲话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对于抓好新形势下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为此,笔者试就此课题谈谈自己粗浅的看法。

一、加强领导干部生活作风建设的重要性

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是其在日常生活中形成的生活态度和行为模式,是领导干部的一种外在表现;它从不同方面反映着领导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也反映着领导干部的思想品质、道德观念、文化素养和行为方式。同时,它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政党的精神风貌,与学风、思想作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等一起构成党的整体形象,对整个社会风气的形成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我们必须从全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领导干部生活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领导干部生活作风建设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内在要求

党的先进性建设固然要求发挥全体党员的作用,但更重要的是要发挥好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而表率作用主要靠领导干部的作风来体现。加强领导干部生活作风建设就是要求领导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始终保持艰苦奋斗、清正廉洁、情趣健康的生活作风,与人民同甘共苦。这既是党的性质决定的,也是保持党的先进性要求在生活方面的体现。我们党之所以有力量、之所以能够团结亿万人民群众,在一定意义上说,一靠真理的呼唤,二靠党员领导干部的人格魅力。领导干部的高尚品德和伟大人格可以形成强大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对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只有加强领导干部生活作风建设,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崇高理想、坚定信念,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为矢志不渝的追求,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无私奉献,我们的党才能保持生机和活力,才能保持先进性,才能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才能团结和带领广大人民群众把我们的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二)加强领导干部生活作风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的统一体。领导干部不仅是建设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的骨干力量,而且是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建设的带头人。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在人民群众中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其生活作风往往是民风和社会风气的标杆。只有加强领导干部生活作风建设,引导领导干部追求健康的生活方式、珍惜亲情和家庭,并教育好家属子女,才能形成良好的家德家风,构筑起和谐稳定的社会基石,并带动民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只有加强领导干部生活作风建设,引导领导干部培养健康的人格、淡化功利思想,才能与群众交朋友,建立纯洁、平等、互相尊重的人际关系,促进社会关系和谐发展;只有加强领导干部生活作风建设,引导领导干部提高道德修养,保持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形象,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才能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政治基础。

(三)加强领导干部生活作风建设是防止领导干部蜕化变质的根本要求

良好的生活作风是抵御消极腐败现象、保持清正廉洁的重要保障;不好的生活作风往往是走向消极腐败的起因。改革开放以来查处的一些腐败案件告诫我们:一些领导干部没有被困难吓倒,却倒在糖衣炮弹面前,而这些领导干部的蜕化变质都是从生活作风上放松要求开始的。由此,领导干部一旦在生活作风上放松要求,就会降低甚至丧失拒腐防变的能力,就会解除反腐倡廉的思想武装,最终滑入腐败堕落的深渊。当前,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一些腐朽的意识形态和生活方式对一些领导干部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因此,越是改革开放、越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越要加强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建设。只有加强领导干部生活作风建设,教育和引导领导干部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树立马克思主义人生观和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才能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有效防止领导干部的腐化堕落。

二、当前领导干部生活作风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

(一)当前领导干部生活作风存在的主要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绝大多数领导干部在生活作风上保持了共产党人的本色。但我们也应看到部分领导干部在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

1.价值取向功利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物质利益、就业方式日益多样化,使得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加,而市场经济活动带来的弱点及其消极影响,也使领导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受到了很大影响,部分领导干部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日趋功利化:一是重金钱实惠,轻理想追求,即他们在社会生活中以“理想理想,有利就想;前途前途,有钱就图”为信条,大捞特捞。二是重个人利益,轻国家集体利益,即这些人在社会生活中片面强调个人利益,忽视、贬低乃至无视社会整体利益和他人利益,把社会、集体、他人仅仅当作追逐私利的手段和工具,自私自利,损人利己,损公肥私,唯利是图,甚至为了个人私利,坑害人民、危害国家、贪赃枉法等。三是重索取,轻奉献,即在一些掌权者那里,不给足好处不办事,给足好处乱办事,甚至有人干着买官卖官的勾当。这种政治生活领域里的等价交换,从形式上看,也是一种交换,但就其实质而言,是一些掌权者对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的盗窃与滥用。

2.物质生活享乐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有的领导干部对艰苦奋斗的认识出现了偏差:有的领导干部认为在革命战争年代、在物质条件困难时期提倡艰苦奋斗是应该的,而现在是和平年代、是改革开放年代,小康社会已初见端倪,再提艰苦奋斗就显得“太土气”了、“不合时宜”了;有的领导干部认为艰苦奋斗是“寒酸”、是“没有本事”;有的领导干部认为提倡艰苦奋斗,克制个人欲望,那就太亏了,甚至觉得这样活着就是“枉来世上走一趟”。因此,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中追求享乐:一是挥霍公款,吃喝玩乐。如一些领导干部沉缅于花天酒地、大吃大喝,利用各种机会出入豪华酒楼、宾馆和夜总会;利用公款进行各种名目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二是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如有的借工作之名,专门到风景名胜、气候宜人的地方召开会议,游山玩水;有的热衷于举办名目繁多的庆典、纪念活动,滥发纪念品和礼品,劳民伤财;有的领导干部不把心思放在工作上,而是一门心思搞攀比,比阔气,追求奢华。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可以看出,许多贪官受贿物品中都有欧米茄、劳力士名表、翡翠珠宝钻石、高尔夫俱乐部会员卡等。

3.精神生活颓废化。在新旧体制转轨和对外开放的条件下,一些领导干部对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发生

动摇,导致思想空虚,意志消沉,情趣低下。一是包养情妇,生活堕落。从近年来查处的领导干部腐败案件来看,大多数人都有“包二奶”、“找小姐”等生活作风腐化问题。二是搓麻打牌,成隐。是社会一大公害,是党纪国法所不允许的。但是,少数领导干部却热衷于,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也极易诱发腐败问题。三是求神拜佛,热衷迷信。对于领导干部来说,信仰迷失无异于一个人丢失了灵魂。近年来,风水、看相、星座,甚至求神拜佛成为一些领导干部的“业余爱好”,从而导致这些人理想信念动摇,最终堕入腐败的深渊。

4.社会关系庸俗化。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有的领导干部把市场经济中的实用主义和等价交换原则运用到工作和生活中,使社会关系庸俗化。这主要表现在:一是好“傍大款”,滥交朋友。有的干部打着“亲商、为商”和招商引资的幌子,热衷于与一些“大款”交朋友,大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完全失去了政治原则和为人处事的基本准则。二是上下级之间搞人身依附和裙带关系。三是热衷于建立非正常的亲属、同学、老乡等社交圈子,建立互惠互利的利益同盟,从而将正常的人际关系庸俗化。

5.家庭生活逐利化。改革开放后,我国部分地区和部分人先富起来了。少数领导干部看到别人买汽车、购洋房,心理不平衡,心想你能办到我也能,从而放任自身欲望的膨胀,与社会上的“富者”尽快“缩小差距”,或者“跑步致富”,成了其强烈的心理需要。于是违反原则,利用手中的权力或职务上的便利,为家属子女谋求不当利益——许多贪官利用在位时的影响打着孩子结婚、个人或亲属住院、过节等“人情往来”的幌子收受礼金、“红包”和贵重物品;有的在工程建设、贷款和政策优惠等方面为家属、子女或亲朋好友经商打招呼、批条子,谋取私利。近年来,在查处的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中,“夫受贿必涉其妻或其子”的现象逐渐增多就说明了领导干部生活作风上出现家庭生活逐利化的严重问题。

(二)领导干部生活作风存在问题的原因

从处理的领导干部腐败案来分析,领导干部生活作风方面存在问题,其产生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是内因与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

1.社会转型导致部分领导干部价值观错位。当前,中国正处在体制深刻转换、结构深刻调整和社会深刻变革的历史时期,制度和体制机制方面还不完善,存在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没有完全发挥,大量资源通过行政权力来分配,进而造成有些政府部门在分配相关资源或行政审批时,往往缺乏公开、明确的标准和刚性的法规约束。这就为权力介入社会生产和分配,并在资源配置中成为其他利益集团的寻租对象创造了条件,由此导致了一些领导干部权力和价值的本位化、私有化和功利化。

2.教育不扎实、监督不到位导致难以防患于未然。一些单位和部门对教育要求不严,没有明确的教育计划和奖勤罚懒的激励措施,整个学习过程缺乏有效的督学机制,致使学与不学一个样,学好学坏没区别。有些地方和部门的党组织组织纪律松弛、治党不严,对领导干部疏于教育,政治理论学习流于形式,组织生活不正常、不严肃;对一些错误言行不能及时给予批评纠正;对于一些突出问题甚至腐败现象遮丑护短,无形中怂恿了不正之风,从而导致一些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思想道德滑坡,腐化堕落。另外,我们对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制度,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仍然存在,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机制存在缺陷——同级监督太软,上级监督太远,下级监督太难,法制监督太晚,从而导致他们胆子越来越大,为所欲为,直到出了大问题才发现,而这些人的腐败堕落大都始于不良的生活作风。

3.社会环境的复杂性与缺乏长期的艰苦生活磨练,使部分领导干部有可能丧失斗志。从目前我国领导干部的构成来看,绝大多数是建国以后出生的,其中还有相当一部分是在改革开放环境中成长起来的,没有经历战争的洗礼、斗争的磨练、艰苦环境的考验;他们有的从学校到机关,从下级机关到上级机关,文化水平高,机关经验也丰富,但缺乏实践的磨练、基层工作的锻炼,其中有些同志很难体会基层群众的感情。没有艰苦生活的参照物,就很难在心理上产生满足感,因此,随着对外开放的扩大和全球信息化的发展,部分领导干部一旦接触那些所谓“现代民主国家”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就很容易去仿效、追求,很容易被各种腐朽思想、价值观念、生活方式所侵蚀,在生活作风上首先出现问题。

4.自我修养不到位是领导干部蜕化变质的根本原因。纵观腐败分子蜕化变质的轨迹,我们可以发现造成有些领导干部蜕化变质主要是自我修养不到位。有的平时不注重加强自身的思想修养,不重视“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因而头脑中容易受外界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腐蚀;有的不重视学习,放松思想改造,许多腐败分子原来都是爱学习的,但随着职务的升迁,变得沾沾自喜,常常自诩有“能力”、有“水平”而不必学习,或以“工作忙”为借口不用学习,由此形成职位低抓紧学习抓紧思想改造,职务高反而放松学习和放松世界观改造的“剪刀差”现象。更有甚者,有的领导干部抱着反常心态,不学习还胡说什么党纪条规懂得越多,做事越束手束脚;党纪条规懂得越少,做事就越“洒脱自如”,致使一些领导干部首先在生活作风上出现问题,进而坠入腐败的深渊。

三、加强领导干部生活作风建设的对策

领导干部生活作风建设不仅要纳入党的作风建设的系统工程中,而且要从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战略高度,常抓不懈。当前,加强领导干部生活作风建设应从构筑“四道防线”上下功夫。

(一)加强思想教育。构筑思想道德防线

思想教育是反腐倡廉的一项基础工作,是改造领导干部思想、增强领导干部“拒腐免疫力”的基本途径。同志指出:“教育抓好了,德治加强了,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精神境界提高了,就可以有力地防范和减少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因此,我们要加强思想教育,使领导干部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一是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学习,使领导干部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和理论素养,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先进的人生观和正确的价值观;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明辨前进方向,确保在理想信念上不犹豫、不含糊、不动摇,经受得住各种考验,永葆共产党员的本色。二是要加强学习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使各级领导干部了解和掌握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道德的内容和实质,明白干部道德的核心、原则、规范和要求,真正弄清哪些是道德的,哪些是不道德的,为自身的道德建设确立一个正确的认识前提,从而使领导干部牢牢守住心门,做到生活正派、情趣健康。三是加强党纪国法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常思贪欲之害,时刻以党纪国法约束自己,始终做到心不贪、手不伸;常怀律己之心,严于解剖自己,经常反思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及时纠正自己的过失,做遵纪守法的表率。四是要把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教育作为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和长期任务,并将教育效果作为考核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提拔任用依据之一,从而促进领导干部学在前面、做在前面,用自己的模范言行和人格力量为群众作出表率,带动民风、社会风气的好转。

(二)完善制度。构筑制度法纪防线

邓小平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这就告诉我们,要从根本上解决领导干部生活作风上存在的问题,就必须完善制度,规范领导干部的行为。

1.完善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制度,将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情况明确纳入干部考察和考核的范围。要借鉴“行风评议”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在领导干部所在单位、住宅区、交际圈中开展调查问卷活动,并有针对性地召开座谈会,了解领导干部的生活态度、生活作风,将其“形象”的好坏纳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的考核内容,并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

2.完善领导干部述职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诫勉谈话制度等制度,针对领导干部在新形势下出现的生活作风方面的种种问题,应在原有领导干部述职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有关规定,使之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和实效性。例如,领导干部的诫勉谈话制度应明确规定,如果有群众举报或反映领导干部在生活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纪检监察部门就应作进一步的了解和调查工作,必要时应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或批评,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

3.积极推行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实行货币化改革。即将现有的公车除特殊用车、警务用车外,全部进行拍卖,变为私车,并将领导干部的接待费进行货币化个人包干。也就是说,根据公务员的级别和工作性质依照手机话费包干制度发给其个人一定数额的接待费与车辆使用费及购车补贴,无论盈余还是不足全由支配者自己承担。此项改革的推行有利于促使领导干部培养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习惯,从而封堵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过度、过滥的漏洞。

4.完善奖惩制度。古人说:“国家大事,唯赏与罚。赏当其劳,无功者自退;罚当其罪,为恶者咸惧。”对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生活正派、情趣健康的优秀领导干部,要大张旗鼓地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生活作风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并且群众意见反映强烈者,坚决不能提拔重用;对一些品德败坏、不讲廉耻、道德沦丧、影响恶劣的领导干部不仅不能提拔重用,而且还必须从现有的领导岗位上撤下来;触犯法律的要按照有关司法程序进行惩处。通过健全奖惩机制使领导干部始终保持良好的生活作风,推动社会风气的好转。

(三)健全监督机制,构筑全方位监督的社会防线

事实证明,领导干部的手中都掌握着一定的权力,如果对其缺乏监督,就有可能丢掉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滋生享乐思想。因此,必须进一步强化各种监督力量,充分发挥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各种监督力量的优势,形成全方位的监督机制。

1.加强党内监督。各级党组织要注重对领导干部业余生活的监督,切实提高民主生活的质量,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防微杜渐;要充分利用内部通报形式,加大对领导干部生活作风的内部通报力度。凡是领导干部有不良生活作风的都在本系统、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广大干部群众中进行通报,使广大干部群众对领导干部不良生活作风的事实、危害、处理结果有清楚的了解,从而达到既惩罚腐化堕落者又警戒广大干部群众的目的。

2.加强专门机关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在八小时之外构筑一条拒腐防变的“纠察线”,对领导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进行跟踪了解,通过暗访、私访、问卷调查和个别征询意见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对领导干部生活作风的监督力度。同时,审计机关要加大审计力度,做好任前和离任审计,确保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3.拓宽群众监督。在新的形势下,应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对领导干部生活作风监督的渠道,真正将领导干部的工作和生活置于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在监督方式上,除了领导干部在提拔任命前在本单位及相关单位进行公示、让群众进行监督外,还应通过聘请群众监督员、发放监督卡、设立监督信箱、举报电话和网上信箱等方式,畅通信息渠道,真正实现监督的公开性、群众性和广泛性。

4.强化舆论监督。一是充分利用大众媒体,加大对领导干部腐化堕落典型的公开报道力度,即根据不同时期的不同情况,选择那些具有典型意义的大案要案及时在媒体上予以报道,“公布于天下”,让腐败分子的丑恶思想和行径在光天化日之下暴露无遗,使那些沾染了不良生活作风的领导干部产生巨大的心理压力,从而悬崖勒马,改邪归正,同时也教育警示其他党员干部。二是反腐败机构应当增强自己工作的透明度,和新闻媒体建立起稳定的联系,通过定期举行新闻会、开辟专栏等多种形式,向公众披露已查处的案件,及时批评和纠正领导干部的不良行为,将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四)强化家德家风。构筑家庭拒腐保廉防线

家庭是领导干部反腐倡廉的第一道防线。领导干部往往居于亲情、友情等多种矛盾焦点之中,时刻面临着欲望与理智、人性与原则、关系与党性、枉法与守法等方面的抉择考验;领导干部能否保持良好的生活作风,家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要注重家德家风建设,筑牢家庭拒腐保廉防线。

1.抓好家属教育。一方面,领导干部要教育好自己的配偶子女,严加管束,防止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夫人路线”或“公子公主路线”进行拉拢腐蚀;另一方面,要通过简报、有线电视、宣传专栏、曲艺演唱等多种途径,用发生在领导干部或干部亲属身边的先进事例,教育、启发亲属,引导领导干部亲属增强自强、自立、自重意识,提高合力培植健康、文明家风的情趣,从而推进领导干部及其家属树立良好的家德家风。

2.强化家庭监督,形成家庭监督网络。要成立廉政家属委员会,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编印成《教育手册》,发到每位干部亲属手上,让亲属能够随时随地学习,了解熟悉监督内容,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在领导干部配偶中开展“廉内助”等活动,每年年终进行一次评比表彰;对帮助、督促领导干部自律且自身又很廉洁的领导干部配偶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同时对在考核中发现或在查办案件中发现有利用配偶的职权或协助配偶索贿受贿、收受他人礼金或明知配偶有违纪违法行为而不制止、不向组织汇报者,要立案查处,从而提高家庭成员实施监督的积极性和自觉性,筑牢家庭监督的第一道堤坝,使家庭成为影响和监督领导干部养成良好生活作风的后方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