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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运输站段内部工资分配思考

铁路运输站段内部工资分配思考

一、铁路运输站段内部工资分配存在的问题

各运输站段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比较完善,多数单位都能按照路局的政策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相应的考核奖励办法,不同程度地加大了向关键岗位一线职工和苦、脏、累、险工种奖励倾斜的力度。逐步建立起以岗位工资为主、其他分配制度为辅的多种工资分配形式。

(一)考核指标和工作性质的关联度较差

部分的单位的考核指标在突出重点、突出安全、效率、效益和纪律上比较欠缺,在实现路局贯彻的既要体现按劳分配、又要起到保证安全生产、提高效率效益上还不够。

(二)向一线主要工种倾斜力度不够,收入差距有待合理拉开

部分单位的主要行车工种与生产辅助工种、高铁岗位与既有线岗位、生产一线与后勤服务岗位之间的收人差距较小,对主要工种人员的激励力度不够。

(三)在贯彻路局内部工资分配机制上存在欠缺

某些单位只制定了站段对车间的分配管理办法,在如何处理好站段对车间、车间对班组的工资分配权限上,没有制定良好的管理办法,影响了车间班组的积极性。

二、完善运输站段内部工资分配应遵循的原则

(一)明确内部分配导向,坚持向高铁和生产一线倾斜的原则

坚持工资分配向高技能、高风险、高责任、高强度等生产一线和高铁的关键岗位、技术岗位倾斜。逐步拉开一线岗位、关键岗位、技术岗位与一般岗位的收入差距,用工资分配杠杆调整劳动力流向。

(二)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打破平均主义,将安全、质量、效率、效益指标与工资收入挂钩,既要体现收入差距,又要将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三)坚持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原则

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促进安全生产、设备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三、进一步规范单位内部工资分配的思考

(一)合理拉开收入差距

一线岗位高于二、三线岗位,主要工种高于其他工种,高铁人员高于其他线人员,原则上按一线高于二线20%,主要工种高于40%,高铁人员高于60%,确定各类人员的分配标准。

(二)集中资源,加大捆用

站段应根据各系统专业特点和工作性质,不断优化挂钩指标,加大捆绑力度,发挥其收入分配的主渠道作用。可以捆用的工资:岗位工资、新增岗位工资、岗位效益奖、计件工资、安全合同工资一级浮动效益工资等工资性收入;部分捆用的工资:技能工资;不捆用的工资:各种津补贴等;单独考核的工资:工龄工资、技师(技能)津贴等。按规定加大捆挂力度和考核力度,捆用额占个人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

(三)健全三级网络分配机制

站段对车间、车间对班组、班组对个人要按工种、部门的不同,确定不同的经济效益、效率指标,并要和安全、质量、节约、路风、“两纪一化”复合指标共同考核实行安全否决制。

(四)积极探索站段内部分配机制的基本形式

各单位要在认真总结现行内部工资分配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各类人员的不同特点,实行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建立对全体劳动者实施动态绩效考核的分配体系。对能够考核最终完成合格产品数量,实行工时定额、产量定额的工种,要积极推行单一、复式、累进等计件工资制;对按规定班制上岗,实行人员定额、看管定额等其他定额的工种,要大力开展诸如安全责任、工资总额承包等多种形式的定额工资制;对暂未实行劳动定额管理的工种及后勤辅助部门和管理人员,要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实行工资收入与个人实绩挂钩的分配模式。

(五)建立对内分配检查、督导专项机制

1.严格工资分配管理权限

站段调整内部分配办法,事先必须报路局审核;新出台单项奖励办法,必须报路局备案;执行地方政府津贴、补贴须经路局同意。

2.严肃内部工资分配纪律

各单位一定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坚持严格按政策、按规定和按程序办事,凡违反路局工资宏观调控要求超能力发放工资的,违反路局工资管理权限要求越权行事以及由于工作不细致、不到位造成严重影响的,路局将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3.严格监督检查制度

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在内部工资分配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对工资分配办法出台和执行情况的监督。各级劳资部门要发挥专业管理职能,加强对下级单位(车间)内部分配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作者:徐波 单位:北京铁路局劳动和卫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