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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气象灾害的评估方法

浅谈气象灾害的评估方法

1农业气象灾害年的确定方法

1.1粮食产量资料的处理

粮食产量资料取自于市统计局的1971—2000年马拉或、清原县、新宾县3个县的40年粮豆产量(kg/hm2)。实际产量(Yi)可以看作趋势产量(Yti)与气象产量(Ywi)之和,表达式。采用多项式回归计算趋势产量。趋势产量是在各地平均土壤、气候条件下,农业生产逐步提高,粮食产量长周期缓慢变化的结果。气象产量实际上是以气象因子的作用为主,由每年作物生长季农业气象条件的利弊所决定。图1给出了实际粮食产量和趋势产量的比较。

1.2减产率根据式

各地每年的减(增)产率按下式计算,Pi负值表示气象条件不利,减产;正值表示气象条件有利,增产。本文主要研究减产率问题,因此减产率均不记负号。

1.3灾年的确定

本文以粮豆产量代表历年产量情况。规定减产率≤10%为轻灾年,减产率在11%~30%之间为灾年,在31%~50%之间为重灾年,51%~70%为严重灾年。可以看出:减产率在10%以下的轻灾年最多,随着减产率增大,灾年、重灾年和严重灾年迅速减小;减产率的分布地区间差较大,减产率在10%以下的轻灾年,马拉或发生最多;近40年(1971—2000年)非全区性严重灾年有5次,分别发生在1972年、1986年、1989年、1995年和1997年;全区性严重灾年有3次,分别发生在1972年、1989年和1995年。

2气象灾害强度

其表达式为第i地区第j种气象灾害的强度(%),Aij为第i区第j种气象灾害的成灾面积,Bi为第i地区的播种面积。Qij值越大,则受灾程度越重。各地4种气象灾害强度排序如下:马拉或:干旱(16.2%)>洪涝(2.9%)>风灾(2.8%)>冰雹(1.1%);清原县:干旱(15.1%)>洪涝(5.0%)>风灾(2.2%)>冰雹(2.6%);新宾县:干旱(13.3%)>冰雹(8.9%)>风灾(2.9%)>冰雹(1.9%)。可以看出不同的地区气象灾害强度有着明显的差异,全区最严重的气象灾害是干旱3农业气象灾害频率表2给出了3个县(市)区灾年发生频率。可以看出,抚顺地区减产率≤10%的轻灾年频率平均为20.67%;减产率在11%~30%的灾年频率为18.33%,减产率在31%~50%的灾年频率为3.33%,减产率在51%~70%时,发生频率为10%,即抚顺地区严重灾年大约10年发生1次。

4全区气象灾害平均减产率及分布规律

为了简单明了地了解各县(市)区气象灾害风险程度的差别,计算了各地的平均减产率。方法是按着灾年的减产率求平均值。各地平均减产率见表3。从表3可以看出,各县(市)区的平均减产率有明显的差异,存在着西高东低的分布规律,严重灾年西部马拉或减产率为78.6%,东部清原县为74.2%,东南部新宾县为68.8%,原因是全区气象灾害主要是干旱,近年来干旱趋势又明显增加。

5农业气象灾害风险评估

本文在分析农业气象灾害强度、灾害频率和平均减产率的基础上,提出灾害风险指数(K)的概念,进行综合分析。首先,将每个地区的40年减产率按一定的间距分组,计算每一组的灾年频数(d)和组中值(h),然后按下式计算K值式(中,m为组数,n为年数。例如,马拉或的灾年分布于减产率组中,灾年次数分布为26、13、0、11,对应的组中间值为5、20、40(5)各地农业气象灾害风险指数。表中各地风险指数有明显的差异,西部风险指数最低为27.6%,而东部清原县和新宾县2个县农业风险指数接近,分别为32.9%和34.2%,且明显大于马拉或,农业风险有西低东高的分布特点。

作者:马骁颖徐群迟贵富单位:辽宁省抚顺市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