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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化协调发展思考

三化协调发展思考

一、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关系

工业化与城镇化是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关系。从工业与服务业的关系看,工业是服务业大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城镇化的持续推进为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商贸、物流等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规模条件,服务业的发展又为工业的结构升级和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可以说城镇是工业化发展的载体。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初中期,工业化在经济发展中处于主导地位,到了工业化城镇化的中后期,经济增长的主导因素开始从工业化向城镇化转变,工业在经济中的比重开始下降,服务业的比重持续上升,逐渐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就河南全省看,当前仍然处于工业化城镇化的中期偏前阶段,发展工业仍然是多数地方加快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但必须明确,当今的工业化已经不是与城镇化分离的农村工业化,而是与城镇化有机结合、融为一体的工业化,是以城镇为依托,以工业集聚区为载体,以特色产业集群和基地为目标,以新城区为方向的工业化。

二、工业化城镇化与粮食安全的关系

工业化水平决定农业现代化和粮食安全水平。工业为农业提供农机、化肥、农药等现代生产资料,水利、道路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也主要依靠工业,现代设施农业就更离不开工业。改革开放以来,在耕地面积减少、农村青壮年劳力大量进城打工的条件下粮食产量持续提高,粮食亩产从过去的200多斤提高到现在的近1000斤,主要得益于工业化水平的提高和农业科技进步。如果我们的工业化水平提高到能够把大量中低产田改造成高产稳产田,我国的粮食安全是能够得到保障的。城镇化同样有利于粮食安全。城镇化促进农业的规模化,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农村改革以后大量农民进城务工经商,不仅大大增加了农民收入和农业投入,也促进了农村耕地承包权的流转,扩大了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强化了农民的种粮倾向,显然比把农民局限在农村更有利于粮食安全。必须树立系统的粮食安全观。从全局和长期看,重视和确保粮食安全是完全必要的,但把工业化城市化与粮食安全对立起来,以粮食安全为理由阻碍、迟滞工业化城市化的观点、做法是错误的。改革开放以前我们长期强调“以粮为纲”,也没有解决温饱问题;改革开放以后政府不再直接干预农民的生产经营,粮食安全状况却远远好于强调“以粮为纲”的年代。这充分说明粮食安全问题不仅仅取决于耕地面积和粮食生产本身,而是一个涉及诸多方面的系统工程。从世界范围看,工业化城市化水平与粮食安全正相关,与粮食风险负相关。我国的粮食问题,主要还是工业化城市化水平太低,补农带乡的能力太弱,农民向城市转移太少、太慢,农业规模太小。因此,必须在保障基本农田、节约用地的前提下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同时加大财政特别是中央对农业的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健全补农带乡的长效机制。

三、加快经济发展与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关系

河南的基本省情仍然是人口多,基础弱,人均水平低。虽然经济总量排全国第5位,但从人H第一大省的地位看,经济规模不大的问题仍很突出。河南经济结构不优、发展方式粗放、企业竞争力不强的问题比较突出,资源环境约束越来越紧,不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就难以提高发展速度、实现可持续发展。因此,必须把加快发展与加快转变有机结合起来,在发展中谋转变,以转变促发展,坚持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

四、加快城镇化与防治“城市病”的关系

并不是加快城镇化必然产生“城市病”,而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滞后于城市化发展的需要,规划的前瞻性不够、建设投入太少,导致了“城市病”。城镇是工业和服务业的载体,加快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低成本改善民生的必由之路。因此,必须把加快城镇化进程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结构升级的基础工程来抓,大幅度提高城镇化在工作大局中的地位,以城镇化统领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防治“城市病”是加快城镇化不可回避的突出问题。应当明确,产生“城市病”的根本原因不是城市化发展太快了,需要降下来,而是我们规划建设管理城市的水平提高太慢了,亟须提上去。因此,在城市化问题上,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尽快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改革城市投融资体制,增加城市建设投入,用改革开放发展的办法解决城市化进程中的问题。

五、保证建设用地与保障耕地红线的关系

“三化”协调的根本要求是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同时耕地面积不减少,粮食生产能力不断提高,其中耕地不减少是一条不能逾越的“红线”。因此,在非农建设用地大量增加的条件下如何保证耕地面积不减少就成为三化协调的关键问题。由于城乡二元体制还没有完全消除,农村改革还不到位,有利于农民转让农村宅基地和耕地承包权的体制机制和政策尚未形成,导致进城农民工不愿意转让农村宅基地,加上农村土地整治复耕的责任落实不到位,利益补偿机制不健全,从而影响农村土地复耕。因此,必须确立动态的耕地红线观,统筹城乡土地利用,建立健全城乡耕地的占补平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