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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下的电力营销论文

审计下的电力营销论文

一、新装、增容和变更用电审计

1.业扩报装管理制度、市场准入制度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对客户委托业扩报装工程设计、施工、产品供应单位的资质审查是否到位。

2.供电方案的制定和答复是否合规,新装与增容供电方案答复、受电工程设计审查、启动中间检查和竣工检验、接电等工作是否超时限;业扩报装流程是否使用营销信息系统实时流转。

3.是否实行营业窗口“一口收费”,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临时接电费、低压户表费等;有无自立收费项目或擅自调整收费标准的行为。

4.是否在送电前按规定签订或修改供用电合同,形成客户档案,并按规定真实地在营销信息系统中反映参数变更;变更用电中基本电费的收取是否合规。

二、电价政策执行审计

电价分为上网电价、输配电价、销售电价三种,是电力企业营业收入最直接的表现形式。供电企业涉及的电价主要是销售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包括农网还贷资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地方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等。

1.销售电价审计要点。

(1)是否全面、正确、及时地贯彻落实国家电价政策;是否严格执行分类电价政策;执行地方政府电价政策是否报上级公司审批备案。(2)是否擅自改变电价执行范围和执行标准,变相涨价、降价、私立电价。(3)客户所执行电价与实际用电情况是否一致,电价定比定量是否合理,基本电费计收是否准确,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执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正确执行两部制电价、分时电价、优惠电价,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执行是否到位,趸售电价执行是否规范。

2.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审计要点。

是否按规定的范围、标准收取政府性基金或附加;是否违规收取代收款项,少收、漏收、多收,擅自随同电费收取其他款项。

三、电费抄核收管理审计

电费抄核收是指电费抄表、电量电费核算、电费收取的过程。电费抄核收管理审计范围包括电费抄核收管理制度、抄表、复核、发行、催费、收费、账务处理、统计报表等各个环节。电费是当前供电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审计人员应加强电费抄核收管理审计,完善电费回收预警机制,促进电费抄核收的规范性、准确性、真实性。

1.电费抄表审计要点。

(1)抄表段信息的完整性,抄表周期和抄表例日设定与规范要求是否相符;是否按抄表周期和抄表例日抄表;新用户是否及时编入抄表本。(2)抄表数据的准确性,是否存在估抄、错抄、漏抄情况。(3)月末抄见电量比例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人为调整抄表示数的情况;抄表异常是否及时进行分析或现场核对;自用电或多经企业等用电是否计量和抄表计算电费。(4)抄表员抄表时是否对电表和重要用电情况认真检查确认,对新装、变更和异常用电是否进行重点检查并备案。

2.电量电费核算审计要点。

(1)电量电费计算的正确性;电量电费差错是否实施考核。(2)自备电厂用户电量电费、基金及附加、系统备用费计算是否规范、准确。(3)优惠电费与销售折让是否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文件执行;是否存在人为调节电量电费结构。(4)电费退补业务是否按制度规定的流程操作,审批权限是否合理。3.电费回收审计要点。(1)是否建立应收电费“账销案存”制度,应收电费余额指标完成情况是否真实、准确;电费坏账核销是否按规定流程办理,坏账核销后又收回的款项是否按规定进行处理。(2)预收电费入账、冲抵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借用其他资金垫交电费的情况。(3)财务核算的企业代收基金与附加与营销信息系统内数据是否一致;基金附加项目是否按标准执行,是否存在少征、漏征、多征的情况;基金及附加计提、上缴是否及时;是否存在人为调节或跨期结算销售电量,影响政府性电价基金及附加的准确计提;是否截留、挪用电价基金及附加。(4)滞纳金的收取是否规范、准确。(5)企业自备电厂是否按约定容量收取系统备用费及正确性。除以上讨论的三个主要方面,还有其他方面需要关注,审计人员应根据情况选择恰当的切入点,例如被审计单位购售电量、售电收入、电费回收率、线损率、购售均价等营销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其真实性,违约用电(含窃电)处理的规范性,等等。

四、总结

进一步推广电力营销管理审计,有助于规范供电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企业营销水平,并维护企业合法利益,最终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审计人员应及时更新审计工作理念,拓宽审计视角,灵活运用新技术、新手段,采取多系统交互稽核的方式找准审计切入点,全方位、多角度发现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和成效,充分发挥好审计的服务与监督职能,将审计工作与电力营销管理工作有机融合。本文对电力营销管理审计提出了审计思路和想法,望对今后开展电力营销管理审计工作有一定的借鉴参考意义。

作者:李健姜才海单位:国网冀北唐山供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