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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内部审计结果利用浅议

高校内部审计结果利用浅议

一、内部审计结果利用的重要性

随着国家财政对高校投入的不断增长,高校拥有的资源总量不断扩大,财务状况明显转好,学校建设的速度、规模进一步加快。同时高校经济活动日趋复杂、多样,高校管理工作量和难度不断增加,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也越来越多。内部审计作为高校内部控制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高校健康可持续发展过程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审计结果是审计工作的结晶和成效体现,查出问题不是审计的根本目的,审计的根本目的是通过揭示问题促进整改、推动制度完善和健全。“只查不纠,是审计的失职”,审计结果得不到利用或利用不充分,都将使审计流于形式。只有实现审计结果的有效利用,才是全面履行审计职责,才能体现内部审计存在的必要性。高校内部审计是高校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通过开展各种类型的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决策和管理方面的问题,向高校决策和管理层反馈信息,提供建设性建议。高校内部审计结果的有效利用,可以有效的规范高校内部财经管理的秩序,促进提高办学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高校财务管理正常运转,防范和降低各类经济风险,完善高校财务管理,促进高校的廉政建设。系统而有效的深入研究高校内部审计结果的利用,有助于提高高校审计工作的效率,完善高校内部审计理论体系,强化高校内部审计的基本职能和目标的实现。

二、内部审计结果有效利用的影响因素

1、审计环境的限制

一方面,内部审计工作难度大,审计对象多是同级的其他单位,没有高校领导对内审部门和审计人员的支持和信任,内审工作难以顺利进行,审计整改工作很难开展和深入,审计结果也很难得到有效利用。另一方面,内审结果的利用主要由被审单位执行,被审单位是否配合不仅影响审计结果的公开披露,也会对审计意见的有效、全面落实产生影响。一些单位存在屡审屡犯的现象,与被审单位的不重视、不配合密切相关。

2、审计制度的缺失

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责、内部审计机构的建立、内部审计工作的基本程序和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职责等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鲜有专门针对内部审计结果利用的规范和指示,部分审计成果利用的制度条款分散于其他审计制度之中。例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要求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将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教财〔2015〕2号)要求加强审计整改,对于审计揭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被审计单位、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应负责组织制定整改方案,督促限期整改落实;内部审计部门应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检查,对整改情况进行后续审计。但对如何具体运用审计结果以及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如何反馈等没有明确规定,审计结果出具后如何运用缺乏依据,使得相关部门对审计结果运用存在较大随意性。高校内部审计成果如何有效利用还处于理论探讨和实践摸索之中:审计成果利用制度建设相对薄弱,亦缺乏专门的审计成果利用制度,缺乏自身的强制措施,无法系统规范地促进审计成果利用。内部审计停留在监督和建议阶段,对于其审计结果的利用只能依靠单位相关领导的主观意识,审计成果的利用缺少保障。

3、协同机制的制约

高校内部审计结果能否得到有效利用,取决于各方面力量整体的配合。审计发现的问题往往具有综合性,但仅靠高校内审部门孤军作战,缺乏行之有效的各职能部门联动协作,缺乏统一主导下的督促落实制度,就无法形成有效的整改合力。此外,高校内审部门的审计报告还往往涉及到体制机制性问题,许多问题存在合法不合情、合情不合法的情况。这就需要通过深化体制改革、多个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来解决,但由于缺乏有效的协同机制,部门间存在相互推诿和扯皮的现象,很难从根本上、源头上解决问题。

4、审计质量的局限

审计工作质量与审计结果的有效利用密切相关。高校内部审计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受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限制,部分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力较低,导致审计工作开展受阻,审计结果并不能够充分而客观地反映高校的经济事项,审计评价模糊,不能够给高校及相关单位带来有效的建议,从而导致审计结果无法采纳。同时,由于部分审计人员没有严格的按照审计法规定的审计程序展开工作,或者因为部分审计人员碍于情面,思想顾虑太多,怕得罪人,导致审计工作缺乏客观性和独立性,审计报告信息失真,使得最终审计结果的可信度较低,其审计结果也难以得到有效利用。

三、加强内部审计结果有效利用的建议

1、提升审计环境

良好的审计环境能为审计结果的有效利用提供保障。高校领导的重视及其他部门的配合,能有效增强内部审计的权威性、有效性,不仅有利于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也有利于促进审计结果得到有效利用。应提高领导对内部审计的认识,加强其对内审部门资源及工作的支持和信任,保障内审部门独立行使审计职能,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内部审计结果的有效利用,使内审部门真正成为高校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完善制度建设

高校内审部门应建立专门的审计成果利用制度,对审计结果报告的内容、审计结果利用的原则、主要形式、整改措施等方面进行界定,对相关部门利用审计结果的职责权限和责任追究做出规定,系统规范地促进审计成果的利用。同时,建立利用审计结果的信息反馈制度,对审计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的问题,定期进行分析总结。透过现象看本质,着力从源头上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在逐步完善审计结果利用制度方面,浙江大学做出了表率,制定有《浙江大学审计“三函”制度试行办法》、《浙江大学审计跟踪制度》、《浙江大学审计结果公告试行办法》和《浙江大学审计文书和信息公开操作规范》,为审计结果利用提供了规范性的操作指南,使审计结果运用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3、推进协同长效机制

为交流、研究、解决审计工作中有关问题,达到有效利用审计结果的目的,可通过建立由审计、财务、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发挥各成员单位作用,构建审计结果落实的长效机制,实现审计成果利用的最大化。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定期召开审计联席会议,梳理分析普遍性问题和未整改到位问题;将审计结果落实情况纳入重点工作督办事项,建立跟踪督导机制,增强对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力度。形成工作合力,联合督查,分层次落实,推进审计结果落实,提高审计结果利用效果。加强与财务部门、基建部门、房产管理部门、设备采购和管理部门以及纪检监察、组织和人事管理部门等其他职能部门的沟通交流,建立部门沟通机制,营造和谐外部环境。将审计发现的问题分类整理提交相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部门共同分析风险点、查找管理中的漏洞,推动审计问题整改。通过发挥部门监督合力,在更广的范围和更高的层次上促进审计问题整改,实现审计结果利用。

4、加大审计公告力度

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扩大审计成果公开范围,提高审计透明度,增强审计监督。审计结果公开是实现审计结果运用的推动力,将审计结果公开不仅是对审计部门审计质量的考验,同时也有助于被审计单位迅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教财〔2015〕2号)明确表示:“推进结果公开。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通报制度。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通过印发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等方式,在学校内部进行公开。其他审计结果和审计调查结果,要按照有利于问题整改和解决的原则,在校内进行通报。在此基础上,要依照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逐步向社会公开审计结果。”2013年起,浙江大学已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报告在OA系统实行全公开,让全校教职工参与监督,使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机结合。此外,通过对被审计单位审计报告的研究,也有助于其他单位对比发现自身工作中可能产生的问题,提前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5、加强内审队伍建设

高质量的审计报告和富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审计建议是审计结果有效利用的前提,高校要加强内审队伍建设、提高审计质量。一是充实审计队伍。选择一定数量的既具有实际工作经验,又熟悉业务流程的专业人员到审计队伍;加强项目计划管理,科学立项,有效利用社会审计,以内外审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计。二是组织业务技能培训。以培训、研讨会等形式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改善其知识结构,有效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写作能力、分析能力等。三是加强审计学术交流。在审计实践工作中,各高校内部审计部门间应加强交流,开拓视野,借鉴和吸取先进经验,提高审计操作技能。

四、结语

综上所述,高校内部审计结果的有效利用对于高校的发展,特别是高校的财务管理工作至关重要。只有长期地、系统地探索各种方法途径,切实发挥审计结果的重要作用,才能使内部审计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作者:徐静 单位:浙江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