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专利申请论文:纳米科技专利申请现况及建议

专利申请论文:纳米科技专利申请现况及建议

本文作者:尹俊峰王义刚

在S系统的SIPOABS数据库中进行检索,得到1449件申请人国别为中国(CN)的纳米技术领域专利申请,转库到DWPI中后,得到673个专利族。以下分别对这些申请的年代分布、细分领域(技术主题)分布、主要申请人分布和主要申请国别进行统计和分析。

专利申请量的年度分布

笔者对上述673个专利族的最早公开年和最早优先权年分别进行统计分析,得到1991~2012年纳米技术领域中,我国申请人的国外专利申请量的年度分布状况,见图1所示。从图1可以看出,在纳米技术领域,中国申请人在国外的专利申请最早可以追溯到1991年(优先权日在1991年),但是中国申请人的相关专利申请较少,直至2000年才达到10件。2000年以后,中国申请人在国外的相关专利申请量有所增加,并在2007年前后达到一个峰值,接近100件,这一阶段为快速发展阶段。2007年至今,中国申请人在国外的相关专利申请量出现下降趋势,笔者分析,其原因可能有两点:首先,2010年以后的申请还没有全部公开,因此无法统计在内;其次,一般而言,前沿科技领域较传统领域受国际经济环境影响大,2008年爆发国际金融危机、近期的欧债危机以及目前国际经济环境低迷等是导致2008年至今中国申请人在国外的相关专利申请量减少的因素。

技术主题的分布情况

笔者分析了在纳米技术领域,中日韩三国申请人向国外申请专利的情况,统计了在八个细分领域中中日韩三国申请人的国外专利申请量,见图2所示。从图2可知,在纳米技术领域,中国申请人在国外的专利申请主要集中在“用于信息加工、存储或传输的纳米技术”和“用于材料和表面科学的纳米技术”两个细分领域中,这与韩国和日本申请人在国外的专利申请趋势相同,可见这两个细分领域是现在的热点。而在“纳米光学”领域,中国申请人在国外的专利申请量明显偏低,这与韩国和日本的情况不同。结合图1、图2可知,我国纳米技术的发展经过了初始阶段(2000年之前)、快速发展阶段(2000~2007年),现在已经逐步稳定。在纳米技术领域,我国向国外申请专利的绝对量还很少,与一些先进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

主要申请人分布情况

笔者对在纳米技术领域在国外申请专利的主要中国申请人及其申请量进行了统计,在统计过程中不考虑公司之间的隶属关系,共同申请人也分别进行统计,见图3所示。的申请量占据了该领域中国申请人国外专利申请量的半壁江山,且排在前三位的申请人经常是一件专利申请的共同申请人。进一步检索可发现,清华大学的发明人主要来自一个研究机构——清华富士康纳米技术研究中心。在纳米技术领域,向国外申请专利的中国申请人很多是台湾和香港申请人,或者由台湾公司资助的研究机构,大陆地区的申请人主要是大学和科研机构,包括北京化工大学、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等。名列前四位的申请人分别是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大学、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和新科实业(香港)有限公司,它们的专利申请均集中在“用于信息加工、存储或传输的纳米技术”领域,而北京化工大学则以“用于材料和表面科学的纳米技术”领域为主要申请领域。可见在纳米技术领域,中国申请人在国外申请的专利主要集中在信息加工、存储或传输,以及材料和表面科学领域。

申请专利的主要国家/地区

笔者对纳米技术领域,中国申请人在国外申请专利的主要国家/地区进行了统计,具体结果见图4所示。欧洲专利局不对中国、日本和韩国的专利申请的分类号进行重新分类,这样就使得中国申请人在2011年1月以前的仅向韩国和/或日本提出的纳米技术领域专利申请不能通过上述方法统计出来,但是其数量有限,不会影响本文中统计出来的中国申请人专利申请的总体趋势。图4表明,在纳米技术领域,中国申请人在国外申请专利的主要国家/地区为美国、日本和欧洲,其中美国是中国申请人最主要的目的国,有73%的对外申请都进入了美国。只有33%的中国申请人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出了国际申请,并通过PCT途径进入不同的国家,大多数中国申请人是通过《巴黎公约》途径要求中国优先权而进入目的国,这说明我国从事纳米技术研究的学者或机构对国际专利申请还缺乏充分的认识,没有能够充分利用国际申请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