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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调查报告

专利调查报告

专利调查报告范文第1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zyb”为你整理了这篇重大水利项目实施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反馈问题整改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市审计局:

贵局关于龙泉市重大水利项目实施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收悉。首先感谢贵局一直以来对水利工作的大力支持。近年来,我市水利工作在上级水利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就审计报告中存在的问题整改如下:

一、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

1.个别项目未取得用地批准手续。“浙江龙泉瑞洋引水开发有限公司实施的龙泉瑞洋引水工程(一期)PPP项目,仅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未办理相关永久用地批准手续。”

整改措施:目前已与市国土部门对接,正在办理相关永久用地批准手续。

2.合同条款的签订违背竞价公告的实质性内容,多支付5.88万元服务费。“龙泉市水利局于2018年12月24日将龙泉市瑞垟引水一期工程PPP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编制进行网上竞价,收费标准按照《上海市重点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收费暂行标准》执行,最终由浙江正和风险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以10%下浮率竞价成功。”“龙泉市水利局、浙江龙泉瑞洋引水开发有限公司共同作为甲方与乙方浙江正和风险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未按照上述收费办法确定合同价,而是直接定价12万元,并由浙江龙泉瑞洋引水开发有限公司支付了该笔费用。”“按照竞价公告的收费标准,合同价应为[6+(20000-10000)*0.025%]*1.0(行业调整系数)*0.8(社会稳定风险敏感程度调整系数)*1(区域范围调整系数)*0.9=6.12万元,多支付5.88万元服务费。龙泉市水利局应督促浙江龙泉瑞洋引水开发有限公司追回多支付的服务费。”

整改措施:浙江龙泉瑞洋引水开发有限公司针对多支付的5.88万元服务费问题,已于2020年8月24日退回。

3.未保存未中标单位投标文件。“龙泉市瓯江水利发展有限公司未保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

整改措施:龙泉市瓯江水利发展有限公司9月初召开公司全体会议,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招投标工作管理和学习,并按要求保存好未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

4.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PPP合同。“龙泉市水利局于2018年5月7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示了龙泉市瑞垟引水一期工程PPP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并于2018年6月29日与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钱塘江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签订合同。”

整改措施:加强合同管理,在今后项目招投标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5.未在规定时间内公告PPP合同。“龙泉市水利局于2018年12月26日与由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钱塘江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龙泉成立的项目公司浙江龙泉瑞洋引水开发有限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并于2019年3月14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龙泉市瑞垟引水一期工程PPP项目合同。”

整改措施:加强信息公开管理,在今后项目管理中,按规定及时公开项目信息。

二、项目建设推进及质量控制情况

1.项目实施进度偏慢。“我市使用财政资金建设的重大水利项目龙泉市龙泉溪二期治理工程、龙泉市梅溪河流综合治理工程、龙泉市八都溪河流综合治理工程、龙泉市岩樟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等四个项目截至2019年底计划完成投资35159万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5月底,实际完成投资16223.7万元,实际完成占计划总投资的46.14%。龙泉市瓯江水利发展有限公司应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整改措施:为加快中央、省、市、县计划执行进度和水利建设项目推进,确保水利投资计划和水利建设任务的完成,10月28日我局制定下发《2020年水利项目推进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方案中明确攻坚对象、倒排工作计划、落实责任人员、建立督查机制,确保完成投资计划和任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个别建设项目存在安全隐患。“经审计现场查看,龙泉市八都溪流域八都镇上游段综合治理工程有300多米亲水通道采用天然河床作为底部基础,部分河床基础已被河水冲刷掏空,导致该段亲水通道悬空架设,有翻覆或坍塌可能,存在安全隐患。龙泉市瓯江水利发展有限公司应对该段基础进行加固,消除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该段亲水通道位于自然河滩上,设计计算能满足亲水通道承载力要求,地基掏空段位于堰坝下游长约10余米,水情情况较复杂,目前工程尚在施工中,对于该情况,目前我单位已会同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进行修复处置。

三、项目资金筹集使用情况

专利调查报告范文第2篇

目前我国相关司法解释已经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社会调查进行了规定,各地也在实践中探索着这一制度。但是,从这些规定也可以看出,我国并没有建立完善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社会调查制度。各个部门都针对本部门的具体情况作出了规定,但整体上没有衔接,缺乏完整的梳理与清晰地系统。社会调查主体规定得比较笼统,而且缺少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的统一规定。社会调查报告的性质和作用在我国的法律以及司法解释中规定得也不完善。法律以及司法解释规定得抽象和不完善导致了实践中司法部门在实施社会调查时的不统一。

目前,结合我国实际建立统一、规范的社会调查制度已成为必然趋势,笔者认为其核心问题主要有:

一、社会调查报告的性质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证据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具有关联性,而社会调查报告反映的是犯罪人的背景材料和接受帮教的条件,并没有证明犯罪事实本身。因此我们认为社会调查报告不是证据,控辩双方也不能在法庭上对其加以质证。但如果公检法机关发现律师和委托的社会调查员提交的社会调查报告有比较大的分歧,则可以另行委托其他社会调查员进行社会调查并提交报告。社会调查报告是经过调查后作出的书面报告,是司法机关作出决定或者裁判的重要参考因素,其应该具有准法律文书的性质。随着社会调查制度在我国的不断发展与成熟,应该制定出规范社会调查报告的统一格式和必备内容。

二、进行社会调查的主体

1.社会调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社会调查主体是通过走访相关人员、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生活、学习、社区以及其他关系所在地等进行实地调查,从而掌握该未成年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并作出书面社会调查报告的人。因此其必须满足三个方面的要求:应当对未成年人涉嫌犯罪的情况有比较全面、深入的了解;应当有充足的时间进行社会调查工作;应当具有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

2.社会调查主体的范围。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律师无论是从自身条件还是从为未成年人辩护需要的角度看都应当进行社会调查,并向司法机关提交社会调查报告。但为避免律师只是从对未成年人有利的角度提交报告而出现报告不准确和不全面的情况,公检法部门作为未成年人司法程序中的控诉方和裁判者,也应当了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背景情况。依照我国目前司法解释的规定,控辩双方都可以提交社会调查报告。但是目前我国并没有在公检法部门形成专门针对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的系统性制度。以我国实践看来,各级共青团的权益部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及未成年人保护办公室中具有一定条件的工作人员可以担任社会调查的工作,他们有相关专业知识,有较高的文化水平,有与青少年工作密切相关的工作经验,同时又能保证中立性,公检法部门可以委托其进行调查。还要特别指出的是,2004年社会工作者被载入中国职业标准目录并逐步专业化。社区的一项主要工作职责就是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随着这个职业走向正轨,社工也就比较适合进行社会调查工作,而且社区在法庭作出判决后可以根据社会调查情况有针对性地对未成年犯罪人进行社区矫正。

3.社会调查主体的法律地位。调查主体的法律地位关系到其在刑事诉讼中的身份,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涉及其履行职务的职权保障,决定其制作的调查报告的属性,影响其调查职能的充分发挥。应尽快从立法层面明确界定调查主体的法律地位。赋予调查人员等同于鉴定人的诉讼参与人身份,以使调查人员能以正当的名分参加诉讼,独立自主地提出调查报告并接受各方质证。

三、社会调查开始的时间

虽然目前在理论和实务界比较热衷于讨论审前社会调查,但是笔者认为,律师和公安机关委托的调查员应当自侦查阶段就要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社会调查并提交社会调查报告。因为社会调查报告反映的是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这在很大程度上表明了该未成年人的人身危险性,可以作为侦查机关决定是否取保候审以及检察机关作出是否批准逮捕以及是否决定的重要参考因素。

四、社会调查报告的内容

未成人社会调查报告的内容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未成年人的个人背景材料,另一部分是据此提出的建议。个人背景资料包括基本情况和背景情况。个人基本情况指的是未成年人的出生日期、家庭住址、生理和心理情况、性格特点、是否在校读书等情况,背景情况包括走访未成年人的家庭学校、社区以及关系密切的朋友等了解到其的家庭情况、在校表现情况、社区对其的评价以及社会交往等情况,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情况;未成年人的犯罪原因以及实施犯罪行为前后的表现等情况,受害人遭受犯罪影响的程度、对犯罪人的态度以及是否与犯罪人达成了刑事和解等。社会调查报告中应当尽量附有证明这些客观事实情况的相关文件。社会调查报告中的建议部分是指进行社会调查的律师和社会团体中的调查员依据调查的情况向司法机关提出处理该未成年人的建议,主要包括是否应当取保候审,是否应当被不予批准逮捕,是否可以酌定不,是否可以对未成年人从轻、减轻、免除刑罚或者适用缓刑等。

五、社会调查报告的作用

在侦查阶段,社会调查报告可以作为公安机关讯问未成年人和决定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非羁押强制措施以及检察机关不予批准逮捕的重要依据。在审查阶段,社会调查报告可以成为检察院是否酌定不的依据。在审判阶段,社会调查报告可以作为法院决定对未成年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判处缓刑等轻刑的重要参考依据。法院作出裁判后可以根据社会调查报告提供的信息对未成年人进行帮教。在执行阶段,执行机关可以根据社会调查报告采取针对特定未成年犯罪人的矫正方法,尽快消除其危险性,使其成为正常健康的公民。

专利调查报告范文第3篇

一、评估的目的、思路与目标

(一)评估目的。

通过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十一五”规划进展情况的调查和评估,准确把握人口发展领域和计划生育领域若干重点指标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完善政策措施,改善规划实施的外部环境提供依据,确保规划主要目标顺利完成,为“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奠定重要基础,促进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事业稳步、健康发展。

(二)基本思路。

建立面向结果为主的部级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事业规划评估制度框架和体系,采取突出重点、点面结合的方法,对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一些重点指标进行抽样调查和综合评估,把握全国和重点地区人口发展总体运行情况。通过评估,进一步发挥国家人口规划及其相关政策在国家人口发展宏观调控中的导向作用,推动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事业切实转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轨道。

(三)拟达到的目标。

1.对规划若干核心指标进展情况作出客观评估。

2.对“十一五”时期若干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以及重大工程项目对规划事业目标和各项重点工作推进的效用作出评估。

3.形成人口发展“十一五”和2020年规划有关内容的进展评估报告、全国“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规划评估报告、若干代表性省域规划评估报告以及若干重点专题评估报告和重点工程项目评估报告。

二、评估的原则、方法和基本方式

(一)评估的基本原则。

1.国家独立组织评估和省级自评估相结合。国家规划总体评估报告既采用独立调查资料和各重点专项规划评估资料,同时也吸收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自评估的基本材料。注重对规划实施结果的评估,通过评估工作推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6〕22号,以下简称中央《决定》)和战略规划的贯彻实施。

2.总体评估与专题(或工程)评估相结合。国家组织规划总体评估,选择若干重点专题,由国家人口计生委相关单位负责重点专题的评估;同时各重点工程承担单位或专家评估组对重点工程的进展和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3.定量评估和定性评估相结合。定量指标主要是事业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工作指标以及对事业发展具有重要导向作用的结果性指标。定性指标主要考察各级党政领导和人口计生系统干部对国家人口发展战略、中央《决定》和规划的战略思想的了解情况、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决策情况等。

4.核心指标数据专项采集与已有的统计报表、信息系统、抽样调查工作相结合。对规划涉及的核心指标,现有来源数据质量差或缺少的,根据财力情况有选择地进行专项数据采集。其他的数据,将主要依靠现有统计报表、部分省抽查、120个监测点和信息系统数据库等途径获取。

5.系统内部评估与专家外部评估相结合。在评估过程中,以系统内部人员为主进行评估的同时,可以适当组织相关部门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其中,也可以委托高校研究机构或专业评估机构进行第三方评估。在评估报告的形成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6.深度评估和常规绩效考核相结合。组织具有娴熟访问技巧的专家,对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深度访谈,摸清实情。

(二)国家评估的基本方式。

1.关键定量指标数据主要通过全国120个监测点获得。

2.定性分析和部分定量数据主要通过重点专题评估报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评估报告、重点工程评估报告、督察问卷调查以及报送的汇总表获得。

3.各重点专题评估报告和重点工程项目评估报告由国家人口计生委机关相关单位承担,重点专题评估小组的基层调研、全国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的验收与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规划中期评估督查工作相结合。

4.组织力量对部分人口大省和稳定低生育水平任务艰巨的地区进行抽样调查和评估。调查结果与国家督查评估结果、重点专题评估结果和各省自我评估结果相结合,掌握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发展核心指标变动情况。督查评估重点掌握党政领导对人口问题的综合决策、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情况,抽样调查主要掌握人口形势及变动情况。

三、评估的主要内容

(一)部级评估和国家对省级评估的主要指标。

1.总和生育率或出生政策符合率;

2.出生缺陷一级预防覆盖率;

3.出生人口性别比;

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指数;

5.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建设指数;

6.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覆盖率;

7.人均计划生育事业经费;

8.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综合满意率;

9.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指数;

10.人口和计划生育违法违规案件发生数。

(二)评估的侧重方面。

评估主要侧重以下几个方面:

1.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将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宏观决策、加强领导、综合治理的情况;近年来外部环境的变化对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2.“两个规划”有关指标的进展情况。

3.“两个规划”中人口计生部门承担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与分布有关任务的进展情况。

4.由于外部环境的变化,对规划的有关目标、任务提出完善的政策建议。

(三)重点专题评估。

1.全国和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育水平专题评估(由发展规划司牵头);

2.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题评估(由政策法规司牵头);

3.全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综合治理专题评估(由宣传教育司牵头);

4.全国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和优质服务专题评估(由科学技术司牵头);

5.人口分布专题评估(由发展规划司牵头)。

(四)重点工程项目进展评估。

1.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评估(由办公厅牵头);

2.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评估(由财务司、科学技术司牵头);

3.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项目评估(含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新农村新家庭建设项目,由宣传教育司牵头);4.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培训评估(由人事司牵头);

5.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评估(由政策法规司和财务司牵头);

6.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评估(由发展规划司牵头);

7.人口和计划生育国际合作项目评估(由国际合作司牵头)。四、评估步骤

本次调查评估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8年4月~5月)。

主要任务是:国家人口计生委制定并下发全国“十一五”人口发展规划和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方案;明确有关各方的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中期评估工作作出部署;组织有关培训;制定国家人口计生委抽样调查、重点评估方案和督查方案。

(二)各地自评估阶段(6月~8月)。

主要任务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根据国家方案的要求,研究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施方案,确定调点,拟订具体的调查和评估活动计划;组织有关培训,统一认识,明确任务;结合当地实际,设计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查和评估中需要的各种调查提纲和问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组织对所辖的地级、县级进行评估性调查。

(三)综合调查评估阶段(9月)。

主要任务是:国家人口计生委组织对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调查评估、中期评估督查工作(含委机关相关单位组织的重点专题评估以及重点工程评估,优质服务先进单位验收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将收集取得的各项数据和调查、座谈结果进行汇总,运用综合评估方式对“十一五”规划实施进展情况作出评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依据调查评估结果,按要求起草本省“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上报国家人口计生委。

(四)总结阶段(10月~11月)。

主要任务是:国家人口计生委依据120个监测点数据、重点地区抽样调查结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自评估报告、各重点专题评估报告、各重点工程评估报告,进行综合评估并形成全国中期评估报告和重点调查地区的中期评估报告。召开会议,总结经验,部署“十一五”规划后半期的实施工作;全国中期评估报告和部分省的中期评估报告以适当方式报送国务院,并以通报的形式在内部刊物或公开媒体上。

五、评估的组织与实施

(一)总体安排。

根据全委的统筹安排,各专题评估由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并起草评估报告,总体评估报告由发展规划司牵头、各专题评估的骨干人员共同参与起草。总体评估、专题评估方案、评估报告报委主任会审议通过。发展规划司负责中期评估总体协调工作。*8年国家人口计生委的所有检查、评比、评估工作都统一纳入“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中进行,由驻委纪检组监察局监督落实。各地也要比照执行,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二)评估组的基本任务和地区分配基本方案。

各评估组的任务,一是督查评估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全面工作;二是结合业务工作对重点内容进行督查评估。按照业务重点突出、督查地区不交叉重复、减轻基层负担的原则,各评估组地区分配的基本方案如下:

专利调查报告范文第4篇

一、方式

本专业的社会实践提倡采用多种形式,从当前的实际出发,采用社会调查方式,即由学生自主确定调查题目,报当地电大审核批准,学生根据题目开展调查活动,写出调查报告。

二、内容

电子商务专业的社会实践必须具有专业特色,活动内容应当在电子商务系统的运用、管理和维护等范围内。

三、要求

1.电子商务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社会实践。

2.开展社会实践的时间由学生自主安排,学生向所在学校,作好调查过程记录。

4.参加社会调查活动的学生,根据调查结果写出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调查对象一般情况、调查内容,调查结果,调查体会。字数要求不少于3000字。

调查报告要求语言简练、明确;叙述清楚、明白;资料、数据真实;结论要有理、有据。

5.以小组为单位进行社会实践的,要明确小组成员的分工。原则上每人提交一份调查报告,如小组合写,需在报告中附上每一位成员承担的任务和完成情况说明,且字数须在5000字以上。

6.提交调查报告或项目报告时必须附调查过程记录或活动记录。

7.调查报告应自主完成,禁止抄袭,如有抄袭行为将视同考场作弊,取消下次补做机会。

四、考核与成绩评定

1.考核内容

社会实践时的基本情况与表现;

调查报告的内容与文字表达。

2.考核标准

社会实践成绩原则上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等。

对于社会调查,调查过程记录清楚完整,调查内容真实,完成调查题目指定要求者为合格;调查过程记录清楚完整,调查内容真实,没有完成调查题目指定要求者,如果能够对调查过程进行认真分析并写出体会者也为合格。凡调查过程记录不完整,调查内容不真实者为不合格。

3.成绩评定办法

由个人填写鉴定表,由被调查单位或从事电子商务实践活动所在单位签署意见。

调查报告由两人评定,其中一名应为被调查单位有关负责人。分校负责审核。

初评不合格者,允许补写一次。

4.调查报告经审核合格后给予3学分。没有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未交调查报告者不计学分。

五、时间安排和步骤

1.学员于前一学期的第16周填写社会实践资格审核表,学校通过学员自审、班主任审核及专业责任教师审核三个环节对学员参加社会实践的资格进行审查。

2.学校于前一学期的第16周确定社会实践指导教师,学员应及时与指导教师取得联系。

专利调查报告范文第5篇

为积极做好专项工作评议,进一步增强人大监督实效,2013年*月28日至?*月2日,__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__*带队,专程赴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石峰区、常德市安乡县和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荆州市荆州区,学习考察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学习考察组先后与五个区县人大负责同志进行座谈,了解情况,收集资料,并就具体实施中的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流。通过学习考察,大家对如何推进专项工作评议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体会。现将学习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五区县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的主要做法

20__年《监督法》颁布实施后,全国许多地方人大按照《宪法》、《监督法》的要求,对履行人大监督职能、增强监督实效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此次学习考察的五区县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创新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并取得显著成效。主要做法是:

(一)规范工作程序。五区县人大根据《宪法》、《监督法》及省、市人大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分别制定了专项工作评议的实施办法,并经过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实施办法对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的目的、原则、评议的对象、内容及方法步骤等都作出明确规定。专项工作评议时间跨度较长,五区县在具体实施中大体分为准备、调查、评议和整改四个阶段。每年确定了评议对象和评议内容后,各区县再制定专项工作评议实施方案,就专项工作评议实施的具体时间、调查对象、评议调查组人员组成等事项作出详细安排,保证了每年专项工作评议规范、有序进行。

(二)确定评议对象。五区县将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直属机构,法院、检察院和垂直管理部门都纳入评议范围,每年根据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不同形式确定评议对象。芦淞区、石峰区由各工作机构推选,主任会议研究确定4-6个部门,对其进行评议,原则上每届人大常委会对被评议对象的工作至少评议一次。樊城区、荆州区由各工作机构推选,主任会议讨论后提交常委会票决确定5-8个部门,对其进行评议。安乡县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议题,经主任会议讨论研究后,由常委会票决确定评议议题,自实施以来先后对规划、广播电视、农电、经适房、廉租房等专项工作进行评议,促进了相关问题的解决,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果。

(三)广泛深入调研。五区县在确定评议部门或议题后,都成立评议调查组,由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机关工作人员组成,也可邀请相关专家学者或群众代表参加。调查组深入到被评议部门及其服务对象、基层群众当中,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调阅资料、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了解掌握真实情况,形成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写明专项工作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建议,经主任会议讨论后向常委会报告,为常委会会议审议和满意度测评提供参考。

(四)民主公开测评。五区县都是召开常委会会议进行评议,其中芦淞区、石峰区、樊城区、荆州区的程序相同:一是听取被评议部门的专项工作报告;二是听取评议调查组的调查报告;三是由常委会组成人员、调查组人员、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代表及其他同志评议发言,被评议部门负责人回答有关询问;四是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当场宣布测评结果。常委会将评议情况向区委报告,通报垂直管理部门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时向社会公布。芦淞区和石峰区规定,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常委会可以启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程序。樊城区规定测评结果作为区委实绩考核和组织人事部门公务员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安乡县在会议评议时不立即进行测评,而是形成评议意见交有关部门研究处理,于六个月后听取评议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五)整改贯穿始终。五区县坚持把整改放在突出位置,贯穿于工作评议的全过程。评议调查前,要求被评议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做到“未评先改”;评议调查期间,将收集到的意见及时反馈给部门,要求对照问题,采取措施,做到“边评边改”;集中评议后,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意见,向被评议部门印送专项工作评议意见,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整改工作,实现“集中整改”,有效地推动了相关工作开展。

二、五区县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的特点及成效

五区县实施专项工作评议以来,经过不断地探索和完善,组织程序更加规范,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在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大局中显示出蓬 勃的生机和活力。

(一)坚持服务大局,得到党委的重视和支持。五区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选择确定每年的评议对象,在制定年度专项工作评议计划时向党委请示,评议结果及时向党委报告,保证了专项工作评议在党委的支持下顺利开展。

(二)坚持依法规范,取得了良好的监督实效。五区县从确定评议对象、评议内容,到调查、民主评议、整改等环节,都严格依据监督法要求,按程序推进,按规定办理,不走过场,力求实效。同时注重监督与支持相结合,通过深入调查了解,给被评议部门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可行性、操作性强的建议,帮助部门改进工作,增强了部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意识,使部门转变了工作作风,提高了为民服务水平,达到了以评议促进工作的目的。 (三)坚持公开公正,赢得了社会广泛认可。五区县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的议题和部门由常委会票决确定,调研中邀请相关代表、专家、群众参加,常委会评议时列席人员可以发表意见,整个评议过程始终保持公开、透明、民主,让人民群众直接或间接参与了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活动,密切了国家机关和人民群众的联系,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肯定和认可。 三、学习的收获和体会

实践证明,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有利于推动“一府两院”改进工作,是人大监督向实质性推进的深化,符合法律原则,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符合实际需要,应当进一步坚持、发展和完善。

(一)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是贯彻党的十精神、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现实需要。党的十报告指出,“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专项工作评议,融人大常委会监督、人大代表监督和公众监督为一体,是更直观、更全面、更具有操作性的监督形式,能够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职能,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是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具体体现。

(二)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是履行监督职权、增强监督实效的重要途径。五区县开展专项工作评议,从范围上将垂直管理部门纳入监督对象,更有利于对本行政辖区内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有效监督;从内容上,都是围绕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经过常委会票决确定被评议部门或议题,有的还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有较强的代表性、集中性,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呼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体现了人大监督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

(三)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是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方式的创新和发展。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是对“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这一监督手段的延伸和拓展。专项工作评议过程中,既有调查研究、视察、执法检查,也有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等程序,是人大监督职权的综合运用。同时,专项工作评议吸收代表、专家、学者、群众等参加,使监督过程更加民主、公开,评议结果更加公平、公正,符合宪法和法律精神,是人大监督方式的创新和发展。

(四)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是对“一府两院”改进工作的有力推动。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有利于引导群众了解并支持被评议部门工作,为部门工作营造良好氛围;有利于被评议部门了解社会各界的意见,对自身工作作出正确估价,找准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因此,评议只是手段,保障发展、促进发展才是目的,通过这种监督形式,能够评出新作风,评出新气象,评出新干劲,评出新动力。

四、对我区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的几点建议

五区县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时间较早,经验成熟,具有很强的指导和借鉴意义。我区应当在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科学制定方案,积极稳妥推进,确保专项工作评议取得实效。

(一)明确专项工作评议的目的和原则。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监督职权的一种手段和形式,其根本目的是促进“一府两院”及其工作人员增强宗旨意识、法制意识、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真正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在实际工作中,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专项工作评议必须在区委的领导和支持下开展,工作计划安排要向区委请示,评议结果要向区委汇报,争取区委对评议工作的指导,确保专项工作评议紧扣全区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二是坚持依法评议。要严格按照《监督法》和各级人大的有关办法、规定进行,切实做到依法、规范、科学、有序。三是坚持实事求是。要深入广泛开展评议调查,充分吸收社会各界的意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保证评议的科学性、准确性。四是坚持讲求实效。要通过评议,切实督促、帮助部门改进工作,真正达到以评议促工作的目的。

(二)把握好组织实施中的关键问题。监督法中没有对专项工作评议的具体事项进行明确规定,我区应当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对实施中的关键问题予以明确,确保专项工作评议顺利开展。

一是关于专项工作评议的主体。专项工作评议的主体是区人大常委会,由主任会议组织实施。建议在评议工作过程中,吸收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参加,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代表和群众可以列席常委会会议,对专项工作报告发表意见,但不参与表决投票。

二是关于专项工作评议的对象。专项工作评议的对象应为区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驻周垂直管理的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

三是关于专项工作评议的内容。建议我区专项工作评议的内容为: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全区中心工作及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完成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情况;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其他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

四是关于专项工作评议议题的确定。建议议题确定程序为:1.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在区人大网站及有关媒体上公告,面向各级人大代表、广大群众公开征集评议议题;2.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根据公开征集议题情况,分别与联系部门对接,并提出2-4项初步议 题建议;3.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综合初步议题建议,提交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向常委会提出议题建议;4.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以差额投票表决方式,每年确定4-6项专项工作评议议题;5.根据评议议题,确定相对应的被评议部门和单位。

五是关于评议结果的运用。建议评议情况和评议结果向区委报告,向区政府和区委组织部书面通报,将其作为对部门和单位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垂直管理部门的评议情况和测评结果,向其上级主管部门书面通报,建议将其作为对部门年度工作考核的参考。区人大常委会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评议结果,增强评议透明度。

经两次测评均为“不满意”的,报经区委同意,属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人员由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启动免职程序;不属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建议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工作调整。

(三)突出抓好四个主要阶段。专项工作评议时间长,跨度大,我区在确保评议质量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程序,科学安排时间,从而提高效率。建议分为准备、调研、评议、整改四个阶段:

一是准备阶段。专项工作评议议题确定后,区人大常委会适时召开被评议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提出要求;被评议部门和单位应按照要求,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并结合自身工作或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制定《评议调研方案》,组成评议调研组,统一组织专题调研。评议调研组由熟悉相关工作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常委会相关机构人员、相关区人大代表组成。必要时,可邀请部分驻周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及相关专业人员参加。

二是调研阶段。评议调研组按照《评议调研方案》的要求,组织开展评议调研,可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走访、公开征集意见等方式,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深入了解有关情况,形成调研报告,经主任会议研究后,提交人大常委会供会议评议时参考。

三是评议阶段。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对专项工作进行评议。评议分为5个步骤:1.听取被评议部门专项工作报告;2.听取调研组的调研报告;3.专题询问,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专项工作所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专题询问,被评议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回答询问;4.会议评议,对专项工作进行评议;5.满意度测评,由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现场打分,并当场宣布测评结果。经第一次测评为“不满意”的,被评议部门和单位应当在下一次常委会会议上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然后由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第二次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