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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失真的原因与治理方案分析

统计失真的原因与治理方案分析

在社会生活中,人们不免要接触到大量的统计信息。然而,在这些统计数据中,如果抛开人为操作的因素,仅从数据本身而言,即仅从“统计学意义”的角度看,由于受统计推理的偶然性等因素影响,难免会造成统计失真,即人们常说的统计陷阱。显然,这种失真却是客观的、可控的和难免的,也是可接受的。本文仅从“非统计学意义”的角度,分析统计信息失真的主要成因与治理对策,以期对改变统计失真发挥积极作用。

一统计失真的成因

1.行政干预公开化,重奖风诱之

利益导向机制的失衡,是统计失真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数字与“官帽子”紧紧相连,“荣辱升降,系于一数”,于是导致“官出数字,数字出官”,“一票否决”也就在“一票”假之。造假的数字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驱动和引导着极少数没有“官帽子”想得到“官帽子”、有了“官帽子”想保住“官帽子”,甚至还想得到更大的“官帽子”的人自觉不自觉地大搞数字造假,做官场文章。更有甚者一些地方从上到下不惜以行政干预开路,在统计数据上大搞弄虚作假,以假充真、以假捞功,用假政绩换取既得利益、骗取虚假荣誉。

2.形式主义化,攀比风催之

为了显示所谓的政绩,少数人在扩大了的私心驱使下,大搞形式主义,你出一个“典型”我搞一个“样板”,你有一套“经验”我放一颗“卫星”——被称之“层层加码,马到成功;级级加水,水到渠成”。一个地方,一旦形成攀比之风,统计失真就会愈演愈烈。共和国历史上那一幕由攀比而大放“卫星”的闹剧及其恶果至今令人扼腕切齿!

3.政绩考核片面化,官僚风逼之

由于缺乏正常的干部考核、任免机制和弹劾、轮换制度,使少数地方对干部的选拔、任用不是从其综合素质、主客观条件和德才兼备等方面全面考核,而是简单地采取所谓“政绩”考核来决定一个干部的荣辱升降,其结果必然导致少数干部不干实事、不讲实话、不求实效,一味地为追求所谓的“政绩”,而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通过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数据等手段,放大成绩,拨高自己,进而达到升官发财的目的。特别是有些当权者浮于表面,喜欢听“顺耳的”、看“顺眼的”、用“听话的”,在自觉不自觉中,诱导下面“沿着领导的思路想,按着领导的意图办,顺着领导的杆子爬,瞅着领导的眼色干”,诸多“务实者挨批,造假者得奖”,“报喜得喜,报忧得忧”的现实,“培养”了一批造假“能手”。试想如果一个漠视民情、作风漂浮、弄虚作假、能吹善拍的人得到提拔重用,任何虚假的数字都可能造出来。

4.利益格局多元化,贪利风助之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经济成分迅猛发展,利益格局发生了巨大变化。经济类型的复杂多样化带来利益格局的多元化。受利益的驱使少数企业为了捞取更多的经济利益而不惜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或为了上规模、上档次、上级别而在产值利润等指标方面造假;或为了少缴利税而在利税等指标方面瞒报;或为了逃避管理而在劳动工资等指标方面瞒报等等。这些,无疑都给统计管理带来很大难度,造成统计数据严重失真。还有的个别“新官上任三把火”,为了满足一己私心,不顾现实条件和群众意愿,一味搞急功近利,贪大求快,实绩不足数字凑,工作不到假话骗,于是出现了图名图利、劳民伤财的所谓“开发区”、“试验区”、“功德碑”和“领导工程”、“形象工程”,结果是“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表态,拍屁股走人”,“为官一任,祸害四方”,得实惠的是造假者,受损害的是老百姓。

5.执法力度“软化”,领导护之

近年来,我国在统计执法方面的确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尚显力度不够。原因是除了统计执法机构不健全、缺乏人手之外,主要还是社会上,特别是少数领导对统计执法的认识不高、重视不够,认为统计法算不了什么,对违反统计法的单位和个人不追究、不批评,甚至包庇、袒护。有的地方明确规定不准统计部门对企业特别是大中企业和引进企业进行统计执法检查,更有甚者对敢于抵制弄虚作假的干部职工打击报复。这种无视统计法、权大于法的做法严重阻碍了统计法的贯彻执行,更助长了统计弄虚作假之风的形成。

6.统计自身“软肋”,艰难为之

改革开放以来,统计职能的转换呈滞后状态,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高度集权的统计方式一直占主导地位,导致统计不能与市场经济接轨,不能及时反映市场信号。其结果难免出现如下状况:一是机构人员削弱。一些地方改革过程中首先改掉的就是统计机构,造成基层等源头数据单位无人干统计、无人管统计。由于人手不够,上报报表时只好编数字、分数字。二是经费严重不足。日益增多的统计报表和调查项目与严重短缺的统计经费成了套在基层统计部门脖子上的绞索,特别是个别基层单位经费紧张,根本没有安排报报表、搞调查的钱,出于无奈,只好“闭门造车”。三是人员素质不高。由于统计地位的低下,工作的清贫,造成留不住人才,也难以培养人才。现有人员年龄偏大,知识老化,这样的人员素质是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对工作的要求,各项工作只能疲于应付,难以开拓创新。

二治理统计失真的对策

1.构建科学的干部考核制度和政绩评价体系

这是避免行政干预,让统计数据不受个人意志左右的治本之策。由于我们在干部考核任用制度上存在缺陷,干部的选拔任用并未真正做到全面综合考核,而是简单片面地采取所谓“政绩”考核来决定干部的升降,其结果必然导致少数干部在“数字政绩”上做文章,弄虚作假。首先,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目标,防止因考核目标不切实际而引发的虚报浮夸的歪风蔓延。其次,应完善干部实绩考核统计制度,将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有机结合,改进目标考核实绩的统计方法,确保目标考核实绩数据的准确性。最后,应建立干部政绩公议制度,扩大干部政绩考核的民主范围和公开、民主化程度。

2.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统计法制是根治统计失真的尚方宝剑,它既可有效保护统计社会关系的长期稳定,也能确保统计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各级统计部门要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自觉克服“人治”思想,加大执法力度。一要加大统计法的宣传力度,营造知法、懂法和守法的社会氛围,增强全民的守法意识,而且要把宣传的重点从统计人员转移到社会各层面,特别是各级领导,让领导带头守法。二要加大统计检查的频率和执法力度,将统计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使统计执法经常化、制度化,综合使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大惩处力度,以提高违法成本,彰显威慑力。三是实行统计问责制,违法必究,对统计造假者依法严惩。

3.改革现行统计管理体制

逐步建立以政府综合统计为主体、行业统计和民间统计并存、分工科学、职责分明、协调发展、精干高效的现代化统计体制。政府统计作为统计管理体系的主体,应突出综合、法制、监管和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的职能,逐步实现政府统计系统的垂直管理体制,以保证统计工作的独立性,确保统计数据的公正、客观、真实。行业统计要在同级统计部门的指导下,实行行业垂直管理,逐步建立以统计信息为主体的行业信息中心,加快统计服务的市场化、产业化建设,以高质量的统计信息服务社会。民间统计是政府统计、行业统计的有益补充,可凭借其更加独立、直接源自民间的特性,发挥矫正和维护统计数据真实和准确性的作用,提高政府统计的社会公信力。

4.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统计人员素质

首先要加强思想建设。统计是一项原则性很强的工作,这就要求统计人员必须思想过硬,坚持原则,工作中“不惟上、不惟财、只惟实”,自觉抵制弄虚作假行为。其次要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在工作中,统计人员要不断强化诚信守法意识,严格秉承职业操守,逐步增强从业的自豪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其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支持并鼓励统计人员深入实际,大胆实践,掌握一手资料,了解真实情况,解决实际问题。最后是健全培训制度,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专业以及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统计人员掌握新知识和驾驭新技术的能力,全面提升业务素质。

5.构建监督体系,加大监督力度

统计监督是防范统计失真的重要手段,离开监督,统计失真将难以根治。发挥社会各方力量,利用法律、行政、社会、舆论等各种监督手段,加大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监督。充分发挥各级人大的监督作用,对群众举报的统计违法案件,督促执法部门“从重、从快、从严”查处;各级政协要积极建言献策,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经常性的民主监督;统计部门要依法开展行政监督,通过建立统计违法举报制度,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主动与新闻机构合作,对统计违法案件坚决曝光,发挥媒体监督作用,置统计违法行为于社会监督的大海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