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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证据取得方法及注意问题探析

审计证据取得方法及注意问题探析

搞好审计工作,关键在于审计证据的取得。作为一名审计工作者,要实现审计目标,使其形成的审计意见和结论以合理真实的证据作为基础,确保审计报告的可靠性,就必须很好地收集和评价审计证据。下面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就审计证据取得方法及取得审计证据需要注意的问题谈些粗浅看法,供参考。

一、审计证据取得的方法

1.要求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提供。

我国审计法规规定,审计人员有权向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要求提供审查所需资料。审计工作开始时,审计人员可先从银行、工商、税务及业务主管部门等收集有关被审计单位财产、资金、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机构人员和内部管理等方面的证明资料,以确定审计范围和重点。

2.通过财务检查取得。

即审计人员运用各种审阅书面资料的方法对原始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进行审查,重点审核经济业务是否真实、合规、合法,这是取得书面证据的重要方式。

3.实地盘存验证取得。

审计人员在掌握书面证据的基础上,需要对被审计单位的各种实物资产和货币资金进行盘点,核对各种债权债务。具体方法:(1)对实物和货币资金进行实地盘点,检查是否同账簿记载相符,有无短缺、毁损、贪污、盗窃等现象的发生。(2)核对各种债权债务是否同对方一致,有无挪用公款和贪污行为。

4.调查询问取得。

审计人员对有疑问的会计事项进行书面或口头询问,以取得口头陈述记录(需获得被询问者的签字确认),对应该外核的会计事项进行函证,以获取审计证据。

5.计算分析求得。

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原始凭证、账簿记录和报表中的数字进行重新验算或另行计算,并通过比较分析法、因素分析法、比率分析法及趋势分析法等方法,对被审计单位重要的项目、比率、趋势进行综合评估分析,以调查这些项目、比率、趋势与预期数字、相关信息的差异,分析异常变动情况,获取相应的审计证据。

6.通过专家鉴定取得。

有必要的话,可聘请相关专家对某审计事项进行审查鉴定,并由专家以书面形式作出审查结论,签字后即可作为审计人员对该审计事项进行评价的证据。

二、取得审计证据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收集、取得审计证据是形成审计结论和意见的基础工作,是决定和提高审计工作质量的关键所在。审计证据要具有相关性和可靠性,相关是指审计证据应与审计目标相关联;可靠是指审计证据应如实反映客观事实。因此笔者提醒,审计人员在审计取证业务活动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言证对事实的叙述要清楚完整。

事实清楚是指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有关人员的主客观原因和后果等方面,均必须真实、具体、准确、完整。常用的方法是取其言证(包括证人证言),让被调查人对事情的发生、发展和后果进行全面详细的叙述,然后,审计人员再根据事实构成要件需要注意的关键环节和在其他证据中掌握的情况,再调查询问,以查清事实。事实完整重点是指对书证上标明的事项作的言证要全面,如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上记载的记账日期、凭证号、发票时间、摘要、金额、经手人、证明人、批准人等一一记录清楚。不逐项搞清楚,就不完整。

2.证据的关键环节叙述要具体详细。

证据的关键环节对证明事件的性质起决定性作用,切忌轻描淡写,一带而过。事件的性质不同,证据的关键环节也不同。如贪污案件,证据的关键环节是作案手段及财产去向,如开具假发票的详细情况及报销的过程要清楚,再将款项是否到被调查人手中,干什么用弄明白,要对被调查人在这个环节的每个作案动机及款项的最终去向作详细记录。再如挪用公款案件,证据的关键环节是擅自改变公款用途、使用去向及使用时间三个方面。取证时要搞清楚被调查人占用的公款是否经有关领导审批,是个人使用还是借给他人使用,干什么用,使用了多长时间等一一记录清楚。

3.书证的出处要具体。

对取得的会计记录、会议记录、经办人手中保管的流水账等书证,要注明出处、取证人、取证时间,然后交存证人核对属实后,由存证人或存证单位签署意见并签名盖章。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书证的出处要能够真实而具体的表达。如取得了某单位私设小金库的收入凭证,这个凭证也同样是某单位财务人员保管的,但这个凭证的出处就不能写“取自某单位财务室”之类表达含混的文字,而应写“此证取自某单位某人保管的账外收入凭证”之类真实具体能体现详情的文字。

4.审计证据内容要作适当取舍。

我们知道,经过审计取证收集的审计证据是零散的、大量的,审计人员不可能把审计证据所反映的内容全部都写进审计报告中,在编写审计报告之前,必须对反映不同内容的审计证据作适当的取舍,舍弃那些无关紧要的、不必在审计报告中反映的次要证据,只选择那些具有代表性的、典型的审计证据在审计报告中加以反映。审计证据取舍的标准大体有:①金额大小。对于金额较大、对被审计单位的问题产生较重大影响的证据,应当作为重要的审计证据。②性质的严重程度。有的审计证据本身所揭露问题的金额也许并不很大,但这类问题的性质较为严重,可能导致其他重要问题的产生或与其他可能存在的重要问题有关,这类审计证据也应作为重要的证据。此外,还应对不同来源或不同性质的审计证据做相互印证。若通过某一来源所获取的证据与通过其他来源所获取的证据不相一致,或者不同性质的证据相互矛盾时,则审计人员就需要做进一步审计,这样才能确保审计证据更可靠。

5.编制好审计工作底稿。

审计工作底稿内容主要包括:审计项目名称、审计事项名称、审计过程和结论、审计人员姓名及审计工作底稿编制日期并签名,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签名,索引号及页码,附件数量。审计工作底稿是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形成的与审计事项有关的工作记录,审计人员要按方案要求的内容编写,有审计发现的形成情况记录,无审计发现的做好工作记录。审计证据要足以证明审计事项的真相,足以支持审计处理决定。编写审计工作底稿要求做到结构完整、要素齐全、记录真实、重点突出、观点明确、条理清楚、手续完备。

三、结语

总之,审计工作是收集和评价审计证据的过程,最后形成的审计意见必须以充分、合理的审计证据作基础。因此,审计人员在审计实施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审计机关审计证据准则》,充分运用审计取证手段,规范审计证据收集和使用的行为,科学鉴定和客观评价审计证据,确保审计业务工作质量。

作者:张裕辉 葛孙健 单位:江苏省启东市海复镇工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