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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资产会计核算管理

医院资产会计核算管理

总之,在医院会计核算工作中,固定资产的核算是一个重点;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以及固定资产增值、减值的情况,对医院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进行改进,使之更合理,更科学,在医院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期望通过共同探讨,使医院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进一步完善,更好地服务于医院经营管理的需要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一、当前医院固定资产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1.固定资产购置的会计核算

医院固定资产核算方法既体现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基本方法,也借鉴了企业会计核算的部分内容,虽然比事业单位复杂,比企业简单,却不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医院的成本和结余。

如:购入固定资产时:A单价在10万元以下(包括10万元),借记“医疗支出(药品支出)——公用支出——专用设备购置费”或“管理费用——公用支出——办公设备(交通工具、图书资料)购置费”,贷记“银行存款”;同时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固定基金”。B:单价在10万元以上,借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贷记“银行存款”;同时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固定基金”。这样的会计科目设置,使购入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存在两个问题:

(1)这种会计核算方式比较陈旧,两组平行的会计分录之间没有必然的钩稽关系,容易漏做“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这组分录。从而少记固定资产。

(2)当购置的固定资产单价在10万元以上时,列入净资产科目“专用基金—修购基金”中支出,没有直接计入当月损益,从而造成医院当月的“收支结余”不真实。

(3)《医院会计制度》规定,医院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和使用年限,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一定比率提取修购基金,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和大型修缮。在会计核算时,提取借记“医疗支出(药品支出)——维修费——提取修购基金”,贷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的结余,若为借方余额则反映“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的超支。目前,由于医院的固定资产规模越来越大,更新速度越来越快,使得医院“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累计赤字很大。还有些医院通过少提或多提“专用基金——修购基金”人为地改变医院的成本,随意调节“收支结余”。

2.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核算

医院的固定资产核算的明显不足之处,没有设置“累计折旧”的会计科目。《医院会计制度》中不要求计提折旧,医院的“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科目反映的是现有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计提“专用基金——修购基金”与计提“折旧”,不仅在提法上不同,而且在会计核算方法上也大不相同。

计提“专用基金——修购基金”反映在净资产中,它不是固定资产的备抵科目,不反映固定资产的净值(即折余价值),以致医院的资产负债表不能真实地反映医院的财务状况,形成医院固定资产账面原值越来越大,固定资产老化程度也越来越高,但账面上却无法反映。另外“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的使用比较含糊笼统,这样不能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也不能给医院管理者提供客观的固定资产评价依据。

3.固定资产处置的会计核算

(1)对于医院固定资产的处置,没有设置“固定资产清理”会计科目。在医院发生捐赠、报废、转让、损毁等固定资产减少的情况时,全部通过“专用基金——修购基金”来进行核算。

如:报废固定资产时,按固定资产原值借记:“固定基金”,贷记:“固定资产”,发生的变价收入借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贷记“银行存款”。由于专用基金科目是按基金类别设置明细账,根本不能反映哪项固定资产取得的变价收入、保险赔偿等所产生的损益情况。

(2)对于固定资产的减值,也没有设置“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会计科目。随着医疗设备的日新月异,许多医疗设备很快就淘汰了,发生固定资产减值是必然的;而《医院会计制度》没有设置“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会计科目,若遇到固定资产减值或提前报废,就会出现账实不符的状况。

二、医院固定资产会计核算的改进建议

1.在购置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时,借鉴企业会计的核算方法,借记“固定资产”,贷记“银行存款”,不再通过“专用基金——修购基金”、“固定基金”这样的净资产科目核算。只有这样才能使医院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真实化、规范化、标准化,缩小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会计核算的差距,使会计信息具有可比性。

2.医院会计核算中,增设“累计折旧”会计科目。每月增加计提折旧的会计核算,会计分录借记“医疗支出(药品支出、管理费用)——公用支出——折旧费”,贷记“累计折旧”。在资产负债表中,将“累计折旧”作为备抵科目列示,两者相减,就是固定资产的净值,这样在会计报表中就反映出固定资产原值及净值,固定资产的增减情况一目了然,以便如实反映医院固定资产的规模、新旧程度和实际价值。

3.对于医院固定资产的处置,增设“固定资产清理”会计科目。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准确核算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清理费用,能够真实、详细地反映其损益情况。

4.对于固定资产的减值,増设“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会计科目。医院在对固定资产清产核资的同时,应当合理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期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尤其是医院的大型医疗设备,当出现可收回价值小于账面价值时,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具体可以参考《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和方法,医院可根据自身的规模和管理水平对大型医疗设备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条件不成熟的医院暂可不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目前,我国各级公立医疗机构(简称医院)执行的《医院会计制度》是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编制的,自1998年颁布实施以来,对医院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起到了良好的规范作用。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和卫生改革的不断深入与发展,现行《医院会计制度》在某些地方越来越显出局限性,尤其在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上,需要进一步完善。笔者结合医院固定资产会计核算中的一些实际体会,提几点建议,与各位同仁共同探讨。

关键词:医院固定资产会计核算改进

摘要:《医院会计制度》对医院固定资产核算科目设置,不能如实反映医院的成本和结余,以及固定资产的净值;固定资产处置、减值缺少具体核算科目。建议改进医院固定资产会计核算方法,借鉴企业的核算方法,增设“累计折旧”、“固定资产清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会计科目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以及固定资产增值、减值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