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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养老金融服务研究

我国养老金融服务研究

提要: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的推进,养老问题日益严峻,如何通过养老金融服务,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已成为各行各业以及众学者的主要研究问题。本文在查阅大量文献资料基础上,对养老金融服务的界定、制约因素和发展前景等进行归纳与总结。

关键词:养老金融服务;金融机构;研究综述

一、引言

2018年,中国的老年人口数量已经占中国总人口的16.1%,意味着中国已经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提升养老金融服务,增加老年人口的幸福感,成为了解决中国深度老龄化社会面临的关键问题。在报告中指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并提出,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养老金融服务的发展不仅能够解决人口老龄化的民生问题,同时可以成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具体表现。在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和养老服务迅速发展的大背景下,推动我国养老保障事业发展,需要发展养老金融服务。同时,发展养老金融服务,对我国银行业养老金融发展方向也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石莹(2012)指出银行参与和提升养老金融服务,既可以规避由于“金融脱媒”带来的收入风险,又可以通过提供专业的养老金融服务,为银行创造更多的盈利。此外,杨燕绥等(2013)在研究中提出,“未富先老”和“未备先老”是在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中存在的两大突出问题,由于老年人收入的不确定性和生活自理能力逐渐缺失所带来的养老风险,需要养老资产和养老金融服务来降低养老风险。从笔者在文献综述的检索中发现,我国学者对于养老金融服务的研究是从2006年起有一些基础的研究,从2012年开始,学者们开始对养老金融服务这一问题重视,文献数量也逐渐增加,但是对“养老金融服务”领域的具体研究文献仍然较少,所以笔者对养老金融服务的发展这一问题进行研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在本文中,笔者将在总结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学习经验来进行简要评述。

二、养老金融服务概念和理论基础

养老金融服务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流行和人口老龄化的特定现状下,为了推动金融领域和养老事业、养老产业发展与融合而逐渐形成的一个特定概念。在广义上来讲,养老金融服务是指社会机构为满足老年人的消费需求而进行的各种金融服务活动,老年人的消费需求除传统观念中的储蓄和保险产品,还包括低风险理财、国债和养老特色储蓄等针对老年人的养老金融产品,养老金融服务就是为满足老年人各方面的金融需求,具有针对性的开发适合老年人行为特征的金融服务。对于养老金融服务的界定和概念,学者们也是有不同的见解,但也大致相同。张佩等(2014)指出,学者们对养老金融不同的界定导致了研究视角的差异,学者们对于养老金融的基础研究,主要集中在养老金运作方面,随后逐渐扩展到养老产业的金融服务支持及养老金融服务和产品。从整体上看,关于养老金融产品的具体研究目前主要集中在银行养老金融产品、住房养老金融、长期护理保险、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等。养老金融服务可以拓展到健康管理、法律顾问、财产保障等创新领域。岳磊(2017)提出,养老金融服务,指的是金融机构围绕社会成员养老相关的消费、投资及衍生需求进行的金融服务活动,目标是“养老”,重点在“服务”,落脚是“金融”。陈艺(2013)将养老金融服务定义为“与养老有关联的储蓄投资机制,泛指与居民终身理财和退休后收入保障相关的金融服务”。该学者认为养老金融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了一种保障,能够通过金融机构的服务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近年来,在养老金融服务的发展过程中,下面的几个理论逐渐推动和形成了养老金融服务的概念轮廓,换言之,下述理论逐渐成为支撑养老金融服务这个概念体系的基础。养老金融服务围绕着生命周期消费理论,该理论假设人们具有完全理性,并通过平衡整个生命周期内的收入和支出来实现效用最大化。完全理性人在整个生命周期内的消费是平稳的,其跨期消费选择具有平滑性。Bodie等(1992)认为人们为了满足老年时期的消费而在年轻时进行储蓄与投资,其主要目标是为了拥有持续的现金流而不是为了增加现有的财富。Bodie的这一理论为养老金融服务的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福利多元化理论是指对于社会福利责任的承担,不是仅仅依靠政府,不同的社会部门也可以发挥不同的作用。根据福利多元化理论,养老金融服务的发展,需要供给主体的多元化,除了银行方,也需要证券、保险等各方力量参与到其中。1903年拉法格提出“金融资本”概念,发展到今天,形成了产融结合理论,养老金融服务发展需要养老服务业和金融业的相互作用和融合,将养老服务业和和金融业进行合理沟通,会实现双方的共赢与发展。金融创新理论认为金融机构可以在金融制度、金融业务、金融工具、金融机构等方面进行创新,养老金融产业作为一个新兴领域,需要国家提供制度创新支持;为养老产业专门进行金融业务创新;不断更新金融工具,增加市场竞争力;还需要创新性金融机构的支持。综上所述,养老金融服务是围绕养老提供的各种产品与服务,具有长期性、稳定性安全性和普惠性的特征,对稳定宏观经济、提高金融市场效率以及调节资本市场结构等方面都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因此,对养老金融服务的研究与中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

三、发展养老金融服务的制约因素

(一)投入总量不足。刘丹(2016)提出,目前养老金融服务发展的主要资金来源是政府、银行,渠道单一而且来源不稳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养老金融服务的资金投入,限制了养老金融服务的发展。

(二)养老金融产品较少且单一。汪淳(2016)分析目前我国金融机构并未把老年群体作为主要客户人群,且对老年人群定位模糊,目前提供的养老金融产品比较单一。而且目前提供的养老金融产品期限较短,不能满足老年人的养老跨生命周期需求。高建平(2016)指出针对老年群体开发设计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特色不够鲜明,品种不够丰富,体系不够全面,难以有效契合老年人的金融服务需求。

(三)养老金融产业目前处在摸索起步阶段。陈艺(2013)分析了我国目前的养老金融服务的发展现状,我国的养老金融服务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并指出我国养老金融发展处存在以下问题:大多数人的银行储蓄较少,且不足以作为未来养老的依靠;养老金融服务成本费用高;目前养老金融市场结构失衡,开发有限。汪淳(2016)指出我国养老金融产业起步较晚,产业布局缺乏统筹规划,市场主体参与意识淡薄,产业链龙头企业、龙头产品匮乏,亮点少,但迎面而来的人口老龄化势不可挡,需求与供给显得不相匹配。

(四)其他因素。除以上三个主要因素以外,还有学者从老年人的养老金融服务意识淡薄、零散的业务发展模式、政策不到位等方面进行分析和阐述。有的学者认为目前老年人对于养老金融这一新兴产业了解度较少,而且宣传力度不高,致使老年人想要了解却没有了解途径,这也是制约养老金融服务发展的一个因素。还有的学者认为养老金融业务多是挂靠在零售客户业务或公司机构业务中,这种零散的业务发展模式与养老金融特点不符,不利于其系统化、统一型发展。从以上的文献中可以看出,我国的养老金融服务的发展还存在着许多制约因素,研究者们提到的只是上面总结的几种,而且他们只是提出这些因素,对于各个因素如何影响以及影响的程度如何却少有人进一步分析,笔者认为今后的研究可以在这方面继续深入。

四、养老金融服务基础发展的方向

从政府角度来说,吴成居(2015)表示政府应该配套并实施老年人的优惠政策。该学者认为,政府对于养老金融服务的政策支持,能够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到养老金融的大潮中,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平台,共享养老金融发展的成果。余全强(2014)提出政府要提高财政税收对发展养老金融的扶持力度、放松监管、鼓励金融创新、推进养老金与资本市场对接等。姚大锋(2018)提出要建立以政府为主体,和保险机构、医院、养老院四方联合的“养老联合体”模式,提供多层次、多主体的专业化养老服务。刘丹(2017)提出政府应该健全养老金融服务运行机制,对各个机构进行职权明确划分。从金融机构角度来说,李娟(2012)根据我国的人口老龄化现状,认为金融机构要根据老年人需求,改变养老保险基金运营和监管方式,推出适合老年人的金融工具和金融产品。杜本峰(2007)认为加强金融创新不仅需要金融制度的创新,还需要金融产品、金融服务、金融工具的创新。吴成居(2015)指出金融机构创新要尊重养老金融客户群体的意愿,在金融服务上要做到专业化、人性化,并且金融机构要创新适合老年人的养老金融产品。郭晓蓓(2019)提出要加强养老金融人才建设,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考核机制。从老年人角度来说,相关学者提出要强化老年人参与养老金融服务的主人公意识,金融机构要积极宣传,提高老年人的了解度,成为养老金融服务发展中的一分子。

(一)银行方发展养老金融服务。发展养老金融服务,银行作为主要推动力,需要在银行金融产品和老年服务方面共同进行提升来解决老龄化问题。因此,针对不同的方面,各位学者的研究成果也不同。从家庭层面来讲,目前老年人的养老金投资主要以银行存款为主,方式比较单一。而在投资选择上,老年人风险承受能力比较差,且倾向于风险较低的养老金融产品,对于理财、信托等养老金融产品的偏好性比较低。因此,这就需要银行等专业金融机构提供低风险的养老金融产品,利用各种金融工具进行投资优化组合,降低风险(柴时军,2015)。杜本峰等(2007)通过数据分析发现,老年人有较强的储蓄倾向,家庭内部资源的代际转移逐渐弱化,所以可以将银行储蓄与医疗保险结合在一起,还可以将银行储蓄与家庭财产的损失联系起来,开发老年护理保险等养老金融产品,可以满足家庭内部资源的代际转移弱化产生的需求。因此该学者认为,针对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应该把保险和银行业务相结合。肖巧等(2015)指出,老年人在养老金融产品的选择上,了解度不够高,可选择性较少,导致老年人不能享受养老金融发展带来的成果。因此,作者提出要创新针对老年人的理财产品,推行存款保险制度,加强对老年人的金融风险教育。王泽天(2015)提出,养老理财产品应该做到“门槛低”和“期限长”,要将短期理财向长期理财、终生理财过渡。另外,为了改善和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商业银行要针对房屋等不动产开发新型合理的金融产品,提供以房养老、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等更多的金融功能。许云云等(2018)指出,银行应该针对老年人推出专属银行卡,引进便利操作式ATM机,便于老年人进行业务操作。由此可见,加快建设养老金融服务体系,要充分发挥银行方面的作用,银行是我国金融体系的中坚力量,拥有最丰富的金融资源和最庞大的客户群体,理应承担起养老金融服务发展的重任,大力构建完善的养老金融服务体系。

(二)保险方发展养老金融服务。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给我国养老保障体系带来的严峻挑战,保险机构有责任、有义务承担起更多的养老金融服务功能,构建以保险业为核心的养老金融服务体系。保险机构应当加强研究分析市场真实需求和发展规律和趋势,加大创新,科学规划,让老年人更加有幸福感的享受老年生活。李娟(2012)指出根据老年人的风险承受能力,保险机构要保证金融保险产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姚大锋(2018)提出面对中国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和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滞后的现状,保险机构应成为养老服务产业市场化驱动、规模化运营、集约化管理的中心,要整合各个业态,发挥金融创新、投资资金、产融结合的优势,输出资本、人才、商业模型,全面提升养老金融服务水平。

(三)证券方发展养老金融服务。发展养老金融服务,证券行业作为中坚力量,也需要配合政策参与到其中去。李娟(2012)指出证券机构可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代老年人投资,降低投资风险。汪淳(2016)提出发展养老金融服务要探索养老资产证券化,利用资产证券化手段分散非系统性风险、增强资金运用效率,社会资金也找到了适宜的投资渠道,从而实现了整体帕累托改进。

五、简要评述

为了顺应社会发展的趋势,发展养老金融服务势在必行,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角度来看,发展养老金融服务有助于促进整个社会公平与效率的实现,提升老年人生活的幸福指数;从金融体制改革和风险降低的角度来看,发展养老金融能够维护我国金融的稳定性,降低我国金融业对于银行业发展的依存度;养老金融服务的发展更好地体现了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促进社会发展的职能。但是我国的养老金融服务起步较晚,在发展的过程中还仍然会遇到各种问题,除了发挥政府的主体作用,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都要积极参与。从以上的文献综述中可以发现,学者们对于养老金融服务这一领域仍然处于初步研究阶段,而且大多都是研究银行方面,对于保险和证券方面却少有人进行研究,因此笔者认为在今后的研究中,应该重视保险和证券的参与,提出更多现实的、可行的措施。

作者:季晴晴 毕红霞 单位:山东农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