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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薪酬分配机制改革研究

高校薪酬分配机制改革研究

编者按:本论文主要从高校薪酬分配制度现存问题;高校薪酬制度改革措施等进行讲述,包括了“岗位”、“身份”未能清晰划分、未能按照生产力要素贡献参与社会分工、考核评价体系尚待完善、分层次管理提高效率、实现公平、建立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建立和健全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机制等,具体资料请见:

摘要:为从深层释放教职工创造力,文章针对“一刀切”现象,提出改革需要按照高校内部不同岗位、专业及教职工个人需要,实施分层次管理,提高薪酬分配制度激励效率。

关键词:薪酬分配;分层次管理;对策

高校薪酬存在两种功能,一是对教职工提供劳动力的回报,遵循的是付出有回报原则,以保证教职工持续为社会做出贡献。二是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遵循的是激励原则,以确保教职工提供高质量的劳动。因此高校薪酬改革的目的就是利用国家、高校现有资金想方设法通过各种制度实现教职工收入的增加和满意程度,进而调动职工以更大的热情工作,提高高校教学效率。

高校收入分配制度进入了新一轮套改,由这套制度短期的实施情况来看,整体上能够更大程度上激励教职工积极性,不过也存在尚待改善之处,如工资划分标准不详细、难操作,教授薪级划分标准及分配规定僵硬且工龄工资差距太小等。本文将激励理论基础上,回顾高校薪酬分配制度发展历程,重新审视现存问题,提出分层次实践、完善现有套改制度,更多激励高校教职工。

一、高校薪酬分配制度现存问题

我国经过六次高校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后,基本形成岗位津贴模式、绩效津贴模式、岗位津贴与绩效津贴并存模式和薪级模式,在最近的高校工资套改中四种模式都得到了应用,基本代表了未来高校薪酬改革的方向,但也存在部分问题。

(一)“岗位”、“身份”未能清晰划分

以岗位为对象作为高校分配标准是一种科学管理方法,但由于高校长期身份管理体制,聘任制、竞岗制尚流于形式,职称、职务成为“终身制”,工资分配直接与人或者身份挂钩,而忽视岗位。重视“身份”还表现在岗位津贴分配上,决定津贴的是身份,形成同岗不同津贴的局面。结果是人们把精力放在更高的职务、职称的谋取上。在这种前提下,教职工积极性和进取精神调动困难,人力资源难以优化配置。

(二)未能按照生产力要素贡献参与社会分工

高校是高级、高素质人才集中的领域,同时这些高素质的取得过程有着较大成本,教职工收入应该在社会中处于较高水平。按照期望理论,教职工比社会其他行业人员应该有更高的收入预期,至少要与市场上其他行业同等条件人员的收入相当。而现实中高校教职工收入未能真实与其贡献、成本相匹配。这种前提下,高校教师兼职现象普遍,缺乏责任感和敬业感,致使教职工分散本职工作精力,高校人才培养缺乏凝聚力,在重点大学更是如此。教职工收入难以与企业竞争,完全依靠稳定来与企业竞争人才,结果是更多人才为企业所吸引,高校高层次、负责人的人才流失现象严重。

(三)考核评价体系尚待完善

高校津贴分配中都有一系列考核措施,但高校岗位任职要求、考察涉及面、需求层次都比较复杂,教师工作的不易量化性、分配制度激励职工的滞后性,使得考核指标难以科学定制。如果对科研、论文、课时都做了量化且作为主要考核指标,由于量化考核只注重结果而不注重过程,对教职工个人的态度、历史贡献和将来的发展前景等因素考虑得少,使岗位津贴制度变得简单化、线性化,甚至导致教师行为的短期化。

二、高校薪酬制度改革措施

(一)分层次管理提高效率、实现公平

经济分层次增长理论认为不同的经济体对制度有不同的要求,当制度适应经济发展要求时将促进经济更多增长,不适应时将阻碍经济增长。高校发展对制度有不同要求,不同学院、学科、专业、岗位有着不同要求,如果采取一刀切模式,就意味着肯定有些制度不能适应某岗位或其他应用载体,那么制度将不能实现这些载体更多发展。在这种统一制度下的员工不可能因为工作的不同而获得有差异的收入,也意味着付出较多可能只有很少的收入,这是不公平的表现,激励理论认为当职工感到不同平时其积极性就会下降,工作效率降低。以此,以“需要层次理论”为指导,以满足教职工的物质需要或精神需要为出发点和归宿,对不同需要层次的人,采取不同的管理策略,必然能实现更多创造力的释放。假如高校分配能够按照不同的岗位需要、人员需要制定制度,那么高校人员的积极性就会提升,对不同的人来说也公平,“一刀切”只能做到表面公平,而非真正公平,因此根据高校内部不同方面的需要,划分工资分配层次,在更大程度上满足教职工心里、物质需要。

(二)建立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岗位绩效工资制

高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需要根据高校发展需要建立合理的工资制度。新的工资结构应该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组成,

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按照所聘用的岗位确定,实行一岗一薪;薪级工资按照所聘岗位,套改年限,任职年限等因素尽心套改,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与贡献,由高校自主决定分配办法,同时在上级部门的规定下进行规范的分配,形式和方法可以灵活多样;绩效工资的分配应以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为依据;特殊岗位津贴补贴要贴现对特殊岗位职工的重视,由国家统一管理。这种分层次的高校分配管理模式,既能体现公平性,做到付出有汇报,又能分清劳动差别,承认优秀高层次人才的特殊贡献。按照岗位订立薪酬、岗变薪变,既有固定的收入稳定人心、又能浮动工资调动积极性,必然能带动高校教职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同时解决聘任制中落聘工作员的出路问题,这对于形成“能上能下”的聘任制有促进作用。

(三)建立和健全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机制

1、完善科学合理的考评制度,使聘期考评结果与教职工收入挂钩。按照各个岗位的不同要求执行既定的量化体系或衡量标准,对每个教职工的工作加以评定;考核量化指标的确立需要刚性,避免寻租现象。

2、考虑数量与质量,建立科学工作绩效评价方法。首先是保证质量,工作数量多而质量不高不如不做,否则影响的是祖国未来建设者的成长;其次,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考虑贡献的数量,而且可以考虑将教学工作量与科研工作量的互算,此做法即实现高效发展目的,教职工又实现自我价值。

3、考核评价标准需要完整、公正、科学、可行。从德、绩、能三方面来考核教职工,使用业绩为主、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结合的综合考评办法,综合考虑学生、主管人员、同事的意见,建立比较晚上的考评体制;同时做好监督工作,把握公正性,增加透明度,取得广大教职工的普遍认可。岗位津贴与教职工的考核结果联系,能够体现奖勤罚懒、“优劳优酬”、“公平”的高校分配制度,必然能够调动教职工主动性和创造性,为高效发展吸收更多高素质优秀人才,为社会培养更多优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