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高校负债筹资办学风险

高校负债筹资办学风险

【摘要】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迅猛发展,各高校从银行筹集了大量资金用于办学基础设施的建设,银行贷款一方面为高校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另一方面又使高校承受着巨大的财务风险。本文对贷款风险的成因以及如何控制贷款风险进行了分析探讨。

【关键词】高等学校;贷款;风险;管理

随着高校的不断扩招,高等教育竞争日益激烈,各高校为改善教学环境,增加教学设施、扩大学校知名度和影响力,需要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国家对高校财政拨款的增幅落后于生均人数的增幅,客观上来讲国家财政对教育的投入不足,不能满足教育快速发展的需要,向银行贷款已成为弥补资金缺口的主要途径。

一、高等学校负债筹资的原因

(一)学生人数的增加和住宿条件的改善要求建设更多的宿舍来满足食宿的需要

现在高校实行学生宿舍公寓制,加之对学生安全、健康的考虑,需要大规模购建新宿舍。同时,教师队伍也随着学生人数的增加而逐步扩大,高校教师住宿条件也急需改善。为满足多方需求,必然要扩建学校公寓及相关设施。

(二)教学条件改善

学生人数增加相应需要增加新的教室,原有的教学科研条件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教学科研的需要,必须对教学和科研场所进行扩建和改造,如计算机房的建设、体育场馆的修建等。

(三)建设新校区

随着近年来高校招生人数的急剧扩张,高校原有的占地面积、建筑设施已不能满足现实办学规模需求,许多高校只能举债筹资建设新校区。

(四)办学条件评估

教育主管部门通过“办学条件评估”,规定了高校学生的生均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下达的指标远远超过学校现实的承载能力,诱导和迫使高校扩建新校区。

(五)高校争取贷款的有利条件

一是政府支持。政府需要高校加快发展,发展中的资金问题允许通过政府贴息贷款和商业贷款解决。二是高校面向社会办学,进入“大众化”发展阶段。随着人们对文化生活的需求增加,教育已成为一个特殊的行业具有较稳定的偿债能力和良好的声誉。三是科教兴国战略日益深入人心,高校经过长期的发展已具备一定的办学基础,有能力把学校做大做强,形成自己的“品牌”和“特色”,发展前景广阔,金融界对高校表现出浓厚的兴趣,愿意给高校提供优惠贷款。四是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为高校负债办学铺平了道路。

政府贴息贷款办学政策的出台,表明我国高校教育的发展又步入了一个良性发展的重要阶段。政策的含金量高,用好、用足、用活负债办学政策将会使我国高校教育事业产生质的飞跃。如果没有相应的政策,将会使起步较晚、起点较低的西部大多数高校难以真正摆脱办学经费短缺的困扰。

二、高等学校贷款办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贷款宏观管理滞后

高校扩招后,教育主管部门首先关注的是扩大招生规模,鼓励学校多上新专业,尽可能多地招生。由于国家没有给高校扩招注入更多的资金,教育主管部门手中没有更多的钱来支持学校办学,只能尽量想办法帮助学校融资,对高校从银行贷款开始阶段,主管部门是持支持态度的,管理上也没有出台制度加以规范和指导。高校从解决自身大规模建设资金需求角度考虑,各自独立地向银行贷款,而且总是想办法争取银行提供优惠贷款。高校使用贷款的决策是自发、分散地由各高校自主作出的,贷款规模、贷款使用和管理基本上由学校自我控制。高校贷款在管理上存在着分散性,宏观统筹力度很小。随着高校利用贷款办学的规模越来越大,暴露的问题日渐增多,教育主管部门开始主动关注高校贷款管理问题。2004年教育部、财政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经济责任制,加强银行贷款管理,切实防范财务风险的意见》,教育部专门制定了直属高校贷款审批制度。高校贷款的宏观管理才真正得到全面加强。

(二)贷款论证不够严谨

高校扩招初期,银行积极向高校放贷,此时形成贷款的学校往往是一些重点大学和一些贷款办学意识较强的高校,银行进行贷款论证的内容比较简单,程序和手续也不很复杂,学校贷款来得比较容易,有的甚至是银行主动到高校放贷。随着银行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银行放慢了对高校贷款的步伐,开始转向以收回贷款为工作重点,对高校新增贷款论证日益严格。但高校办学资金短缺的状况近年来没有缓解,对贷款的需求有增无减,又形成了高校主动联系银行贷款的局面。学校关注的是如何从银行借到钱,因此在贷款论证上往往会出现包装数据、论证材料和公关现象,使贷款论证的真实性大打折扣。如有的学校利用银行经营的独立性,使用同一个项目向多家银行贷款,以此来加大资金量解决学校自筹资金不足问题。极少数学校贷款论证盲目草率、不慎重,如有一所高校举债4000万元投资建设2万平方米招商引租的科研实验楼,建成不久就产生了财务风险。

(三)贷款使用的管理工作没引起足够重视

高校贷款应当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为管理目标,对以支付利息为代价而取得的贷款应该严格管理,节约使用,提高效益。高校贷款使用管理存在着不少问题,目前比较明显的有:一是高校贷款宏观统一管理不够。很少有高校就此成立专门组织来管理使用巨额贷款,往往依靠的日常办事机构主要是财务处、基建处、后勤集团、教务处分块管理,缺乏必要的计划管理和统筹力度。各部门从各自需要出发,相互争用贷款资金,在不知不觉中用光了贷款,没有解决办学的根本问题,背离了贷款办学的初衷。二是不讲成本,建设上相互攀比,讲排场比阔气,浪费现象经常发生。有的学校教学楼、实验楼设计实际使用面积低,搞上档次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随意变更,人为加大工程量。三是极少数高校工程建设和物资设备采购不招标,暗箱操作,决定权掌握在极少数人手里,损失浪费、违规违纪现象时有发生。四是乱用贷款现象比较普遍。由于扩招,学校要花钱的地方非常多,除了争着用贷款之外,有的学校用贷款建教职工宿舍,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有的学校用贷款调节日常资金周转,甚至有的学校用贷款对外投资、发放教职工校内津贴。高校贷款大多数是按项目申请的,专款专用原则普遍没有得到遵守。贷款被乱用滥用,巨额资金发挥的作用被大大削弱。

(四)贷款风险日益增加

我国高校绝大多数由政府举办,校(院)长是代表政府依法管理学校的独立事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目前,我国高等教育领域计划经济的色彩仍然十分浓厚,高校决策者对贷款办学的风险意识和经济责任意识普遍比较淡薄。在不少校(院)长眼里,学校是国家办的,贷款办学是替政府办事,形成的财产也是国家的,还贷是政府的事。同时,目前高校尚无健全的校(院)长经济责任制,对举债风险管理、考核也没有明确要求。举债者政治上和经济上的责任风险很小。此外,我国高校校(院)长实行任期制,容易产生短期领导行为。有的高校领导想在任期内尽快地把学校做大做强,干出一番事业,甘冒风险大量向银行贷款。由于上述思想认识和体制上的问题,高校贷款规模不断上升。据统计,高校的负债率逐年增长。按照教育部、财政部高校贷款风险评价办法计算,全国不少高校贷款风险水平较高。有的学校对高等教育办学竞争程度和生源市场估计不足,贷款建了大量校舍,可招生报到率不高,部分校舍闲置,预期收入目标无法实现,学校也有可能拿不出钱来偿还银行贷款。

三、筹资风险的防范

(一)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充分认识贷款风险,增强领导责任意识

高校在快速发展的机遇面前,既要敢于开拓进取,积极利用银行贷款实现学校的快速发展,又要正确处理好眼前与长远发展的关系,提倡厉行节约,坚持量力而行,确保稳健发展,摒弃盲目跟从的意识和追求奢华、盲目超前浪费的行为。银行贷款是学校的负债,必须按贷款合同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学校使用贷款须支付资金成本而存在财务风险。学校不能无偿使用银行贷款资金,不仅需要偿还本金、支付利息,还要支付与筹资有关的各项费用,这就是学校利用贷款的代价。高校的领导作为学校的法人代表,在确定贷款时,应该本着对国家和事业高度责任的态度,强化风险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完善决策程序,加强监督管理。

(二)建立科学决策程序,建立有效的贷款资金管理机制和规范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建立科学的决策程序,并严格按照程序办事,是防范贷款风险的根本举措。在贷款之前,学校就要制定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学科与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校园建设规划。贷款项目和规模必须经过严格、科学的可靠性论证,经学校最高决策机构集体研究决定,不能搞随意性。高校的银行贷款属于信用贷款。在贷款后,要严格控制贷款资金的投向、投量,特别要防止将贷款资金用于对外投资、对校办产业的投资、科技开发、捐赠、支付罚没款项,也不能把贷款资金用于平衡预算,抵补日常经费开支的不足,更不能用贷款资金进行再融资活动。凡用于基本建设、基础设施改造、设备购置等方面的支出,都要按国家规定的程序操作,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方式,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杜绝长官意志,严防暗箱操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切实转变高校决策者对贷款办学的认识

高校校(院)长是高校贷款的举债者、使用者和管理者,是强化贷款管理的关键和核心。只有决策者态度端正、认识正确、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增强,加强管理的各项措施才能真正落实到位,管理效果才能得到保证。高校主管部门可以组织校(院)长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高校经济责任制,加强银行贷款管理,切实防范财务风险意见》、《关于高等学校建立经济责任制,加强财务管理的几点意见》两个文件精神,消除对高校贷款办学的不正确认识,牢固确立“谁贷款、谁负责”意识、“学校贷款主体地位和学校还贷主体地位”意识、贷款风险防范意识、诚实信用意识、增强贷款管理紧迫感和责任感,自觉、主动地按照教育部门、财政部的要求,切实管好、用好银行贷款,确保学校在稳定中健康发展。

(四)以资金承受力来控制贷款规模,以财务报表中的若干指标分析贷款规模

学校财力能承受的资金成本是控制贷款规模的重要依据。由于借款后学校每年必须支付贷款利息,所以,预算中能用于支付利息的资金额度就成为决定学校贷款规模的最大极限。第一,预算中确定自筹基建经费的额度是在扣除维持学校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后用于发展的建设资金。根据利息资本化的要求,编制预算时应将在建项目所用贷款的利息安排在自筹基建经费中支付,故在建项目利用贷款总额的利息不仅要小于年度预算安排的自筹基建经费,而且要保留一定量的资金用于学校安排的非贷款基建项目。第二,已建成项目尚未偿还贷款的利息不能超过学校预算安排的财务费用。如果学校财力连支付利息都困难的话,显然就是贷款规模过大,财务负担过重。

(五)利用社会资源,发展高等教育

利用社会资源,与社会相关企业、科研院所共同成立共用的实验室、实习场地等,共同承担开发相关项目,服务于学校与社会。这样,一方面可以减轻学校的压力;另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较为先进的设备提高教学科研质量和水平。

(六)构建国家、学校、银行共同协调配合的贷款风险防范机制

高等学校的贷款都将陆续进入偿还期,而且高等学校总体资金紧张状况在短期内不可能从根本上得到好转,未来高等学校很容易出现到期还不起贷款的现象,因此必须从战略高度出发防范贷款风险。笔者建议国家拿出部分专款建立高等学校偿债周转基金,以优惠利率提供高等学校使用,相对延长还贷时间。高等学校应当制定还款计划,并以预算形式确保专款专用。要挖掘管理潜力和办学能力,最大限度筹措还贷资金,确保到期还款。银行也要从学校长远收益考虑,对一次性还款额度较大的款项,允许学校在提前申请报告的情况下,对部分额度作展期处理,切实帮助学校解决还款困难的问题。

(七)分类管理

高等学校理财者要善于对不同类型的负债进行恰当规划,及时清偿。在短期负债与长期负债的管理中,短期负债到期日近,容易出现不能按时偿还的风险,理财者必须搞好短期的现金调度,保证其及时足额偿还;长期负债的偿还时间较长,金额一般较大,可将长期负债总额按借款期限平均分摊,每期提取等额偿债资金,这样在长期负债到期时就有足够的偿债资金。

高等学校在开展筹资活动过程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政府及主管部门应给高等院校更多的办学自主权和决定权,在规范管理的前提下,大力扶植高等院校,正确处理好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

【主要参考文献】

[1]王健,贾秀梅.探析高校贷款及其管理.教育财会研究,2006,(6).

[2]杨周复.施建军,等著.大学财务综合评价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3]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经济责任制,加强银行贷款管理切实防范财务风险的意见.(教财[2004]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