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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企业融资困难破解方略

议企业融资困难破解方略

本文作者:王淑军作者单位:青岛经贸科技学校

中小企业融资“瓶颈”浅析

1企业自身问题。(1)从所有制性质上看,中小企业一般为私有或集体所有,这种单一的所有制性质,难以进行资本“集中”,如此而导致企业总体规模较小,资金周转较慢,自身留存收益较少,企业的自有资金不足,抗风险能力差,企业的内部融资受到限制;(2)中小企业自身的财务制度不规范,内部管理运行缺乏透明度,自我监督意识不强,难以像大规模的股份公司一样向外界定期披露信息,导致企业发展与银行要求的信息不对称;(3)多数中小企业在产业链末端,没有核心技术,技术创新能力差,也缺乏品牌等重要的无形资产,信誉不高,抵押物难以变现等,这样银行对其贷款时候就不能不过于重视审慎的原则。

2银行问题。首先,商业对中小企业存在贷款的歧视与偏见。这主要是因为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银行出于审慎的考虑,往往要求贷款的对象提供抵押担保,而中小企业由于上边分析的原因。往往难以提供适合银行要求的抵押财产。而政府部门的担保机构也往往指望不上,除了他们主观上不屑于为中小企业贷款之外,自身问题也很严重,如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担保机构全年代偿下降21%,代偿总额仅29.8亿,占当年担保总额0.27%;代偿损失5.2亿,占当年担保额的0.05%。有专家指出,这些数据反映的就是中小企业贷款难的根源性问题;其次,银行体制也不利于中小企业贷款,当前商业银行的网点主要服务于大中城市,作为基础的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没有贷款的审批权限,贷款的审查批准的程序繁杂,环节多,时效性很差,标准更严格这样分布在广大县级市以下的中小企业更加难以获得贷款支持。

3金融市场问题。实际上企业的融资渠道很多,除了银行尚可到金融市场融资,但目前我国针对中小企业发展而存在的金融市场发育很不完善,表现为,借贷市场的不成熟,针对中小企业的金融衍生品很少,如股票、债券、风投资金等等。企业自身难以通过银行以外的金融渠道融到资金。而这些问题却反而刺激了“地下黑市”的猖獗。很多中小企业不惜饮鸩止渴,不能还贷就“跑路”,导致资金链断裂,影响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

国家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救治

2011年10月12日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了确定了金融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如下六个方面:一是加大中小企业信贷支持;二是清理纠正金融服务不合理的收费,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三是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四是细化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差异化监管政策;五是促进小金融机构改革发展;六是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的基础上促进民间借贷的健康发展。这些政策措施,对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重大利好。只要中小企业能够解决好自身的一些问题,就很容易突破当前融资困难的瓶颈。

中小企业突破融资“瓶颈”的对策措施

1国家鼓励商业银行支持中小企业。首先,继续实施,对达到要求的小金融机构执行低存款准备进率,商业银行继续加大对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信贷支持。以保障中小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其次,提高对中小企业贷款不良的容忍度;允许筹建同城支行和专营机构网点。放宽相应的机构准入限制,对支持中小企业贷款的商业银行,在发行金融债券所对应的单户500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在计算存贷比例时可以不纳入考核范围等等;第三,切实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除了银团贷款外,严格禁止商业银行向中小企业收取资金管理费、承诺费、财务顾问费和咨询费等等;简化贷款手续,有条件的可以实施一站式服务等。

2金融机构创造性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商业银行不愿意对中小企业贷款主要是考虑到贷款的风险,因此,应当在抵押担保上有创新突破。如长期以来银行往往强调不动产抵押,但广大中小企业由于是私有或集体所有,其拥有的土地等根据担保法规定不能单独抵押,而土地上的附着物又价值有限。因此,不动产抵押对中小企业的意义不大。可以考虑应收账款质押,据测算,我国当前的中小企业中大约有60%的总资产是应收账款和存货等动产,其中应收账款为15万亿人民币。这些“死”的资产,可以将其盘活,不惜为中小企业贷款质押的一条潜在的渠道。在这方面西方国家有先例,而我国,在2007年就已经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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