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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行政法教学思政建设研究

高校行政法教学思政建设研究

【摘要】在素质教育的背景下,课程思政是一项重要的教学理念。本文以高职院校行政法学为例进行分析,通过阐述《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存在的问题,提出实施行政法课程思政建设的具体措施,为高职院校开展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课程思政;教学改革;高职教育

2019年03月18日,在北京主持召开的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总书记指出:“要坚持统一显性教育和隐性教育,深入挖掘其他课程、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实现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由此可见,加强建设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切实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成果的实效性,实现思政课程建设和课程思政建设之间相互结合与完美统一,在一定程度上,让思政课程建设与课程思政建设相互促进,最大限度提升思想政治的教学效果。在高职院校课程体系结构中,《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作为一门具有较强政治性和较强思想意识的课程,在对其进行教育教学改革的过程中,需要将其与思想政治教育进行融合,以此提高行政法课程教育教学实效性。高职院校在组织开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育教学活动时,通过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调整和优化、对教学大纲和教学教案进行不断完善,加强改革《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教育教学,帮助学生培养实践能力等方式,对该课程自身的特色给予充分认识,通过深入挖掘、分析其包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并将这种思想政治教育元素融入《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教育教学过程中,发挥其育人价值。通过改革创新行政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活动,探索行政法学“课程思政”教书育人教育功能,寻找行政法种课程思想政治教育的突破口,借助灵活多样的教育教学方式组织开展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并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全面贯彻落实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完善行政法课程的育人功能,努力为社会经济发展培养有担当讲奉献,并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复合型人才。

一、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存在的问题

1.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缺乏思想政治元素。在我国的高等教育教学体系结构中,与其他高校的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比,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主要集中在德才兼备方面,通过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为社会经济发展培养具有丰富专业理论知识和娴熟的职业技能,法学知识结构合理,具备高质量法律服务能力与创新创业能力(如依法执政、公正执法、科学执法等),熟悉并能熟练运用我国的法治体系,能够在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法律服务机构中,开展与法律职业相关的工作,能够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具有创业创新精神的复合型人才。从行政法学课程实际教学情况来看,在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普遍欠缺这些因素。

2.教学大纲、课程教案、教材内容缺乏思政元素。随着教学改革的深入,一些高职院校的法学人才培养方案普遍是2015年前后修订的,在当时环境下,对教学大纲、课程教案进行了充分的调整和优化,无论是格式,还是要素高职院校都对教学大纲、课程教案提出新的要求,但是,受某些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教学大纲、课程教案等方面,行政法学课程任课教师普遍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和自由度,没有对课程思政提出明确的要求。对于行政法学课程任课教师来说,受行政法学教材缺乏统一性的影响,任课教师可以在教务处的行政法学课程教材征订要求范围内自由选择课程教材,没有考虑行政法学对课程思政的明确要求。对于行政法学课程来说,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教学大纲,还是课程教案,普遍存在思政元素缺乏的现象。

3.行政法学任课教师课程思政观念薄弱。对于高职院校来说,在组织开展行政法学教育教学活动的过程中,任课教师的课程思政观念较为薄弱,难以激发学生对课程思政的积极性与热情。从实际教学效果来看,行政法任课教师对课程思政认识不到位,课程思政观念比较薄弱,普遍认为在教学过程中只要讲好行政法专业课就行,课程思政与自己无关,开展课程思政教学活动是思想政治理论课任课教师和辅导员工作范围之内的事。由于行政法课程思政意识薄弱,无法正确认识教授行政法知识与价值指引之间的关系,导致课程思政方面缺乏经验积累,难以有效激发学生对课程思政的热情,认为行政法课程思政不属于专业课,没有必要在行政法课程思政方面投入过多的时间和精力,只要考试通过,不影响毕业就行,只有学好专业知识,找到对口工作才是关键。

4.行政法学教育教学课程没有融入思政元素。高职院校在组织开展行政法教育教学活动时,由于存在缺乏对应的法学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思政元素,教学大纲、课程教案缺乏思政元素,任课教师课程思政观念薄弱等问题。以及在实际教学实践中,没有充分挖掘课程思想政治教育资源,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创新不足,存在限制行政法课程思政实效的瓶颈等。另外,没有行政行政法课程思政教学体系,无论是行政法教学内容,还是行政法教学方式等,没有融入思政元素,影响课程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

5.课程思政不具备培养行政法学实践的能力。高职院校开展行政法学教育教学活动,其目的是帮助学生培养实践能力,主要措施是校内模拟法庭或者在公检法等部门进行实习。对于高职院校的学生来说,无论是校内模拟法庭,还是参加公检法等部门的实习,一方面注重丰富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知识,另一方面注重培养自身的参与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但是,从行政法课程实际教学情况来看,普遍缺少课程思政方面教学内容,在学生正确价值取向方面没有给予相应引导,在一定程度上难以帮助学生培养为人民服务的社会责任感。

6.缺乏完善的行政法学课程思政教育评价体系。在我国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和制约,从社会到高职院校,对于行政法学课程思政教育没有给予相应的重视,并且缺乏完善的行政法学课程思政教育评价体系。目前,高职院校在课程思政建设方面处于起步阶段,课程考核评价体系的地位、作用等并没有给予过多关注。并且,在人才培养目标,教学大纲、课程教案、任课教师的课程思政观念等方面普遍缺乏相应的管理机制,如组织管理机制、教学评估督导机制、教学激励机制等。

二、实施《行政法与行政诉讼》课程思政建设的具体措施

1.在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融入课程思政元素。当前,在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方面,高职院校侧重培养德才兼备的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人才必须具备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娴熟的职业技能,以及对法学专业知识的灵活运用。在实施行政法课程思政改革的背景下,需要高职院校一方面注重帮助学生丰富法学专业知识,另一方面帮助学生重塑政治素养和道德素养。从社会实践的角度来说,高职学生不仅德才兼备,更重要的是德法双修。基于此,高职院校需要在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融入课程思政元素,对课程思政进行调整和优化进而为社会培养更多优秀的法学专业人才。

2.将思政元素融入行政法学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案中。从实际教学情况来看,将课程思政元素融入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首先必须将课程思政元素融入课程建设中,只有这样才能将课程思政元素贯穿整个行政法学课程教学过程。因此,高职院校在编制行政法学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案时,一方面严格遵守高职院校事先制定的格式和提出的要素要求,另一方面以章、节为单位,合理设计课程思政内容,确保课程思政元素体现在每次的课程教学中,真正实现课程思政元素的育人效果。在课程思政建设中,教材作为重要的依托,高职院校需要严格规定教材的选用和建设,严格遵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要求,践行行政法学教材,组织青年骨干教师参加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教师示范培训活动。另外,将行政法学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案进行统筹,丰富行政法学教材中的思政元素,增加课程思政教育的实效性。

3.强化行政法学任课教师课程思政观念。与其他职业相比,教师是一个最为神圣的职业,因为作为教师首先需要自己明道和信道,才能实现真正的传道和授道。所以,高职院校的教师要秉承育人者先育己的理念,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教师作为学生人生发展过程中的引路人,需要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是教师教书育人的关键所在,从某种意义上说,教师自身的育人意识、育人能力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决定着课程思政的教学效果。基于此,行政法学任课教师在开展课程思政教学活动时,需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为学生成长树立良好典范。在育人能力方面,行政法学任课教师要不断提升自身的课程思政育人能力,巩固和强化课程思政内在亲和力。对于高职院校的学生来说,只要在专业知识、课程思政方面对任课教师充分认同,那么任课教师才能真正发挥传递正能量的作用,进而对学生产生潜移默化般的影响,进一步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因此,高职院校在组织开展行政法学课程教育教学活动时,需要帮助任课教师强化行政法学课程思政观念,提升课程思政教育理念。另外,在教学实践中,行政法学任课教师需要对学生的主体地位给予充分的尊重,创新教育教学模式,帮助学生激发学习兴趣,提高学生接受课程思政教育的积极性。

4.挖掘行政法学课程思政元素。在行政法学课程教育教学过程中,高职院校一方面需要将课程思政元素融入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同时将思政元素融入行政法学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教案中。另一方面需要强化行政法学科任课教师的课程思政观念,借助任课教师开展思政教育活动,帮助学生激发课程思政的学习热情。并将课程思政教育融入行政法学实践能力培养计划中,建立健全行政法学课程思政教育教学评价体系,深入挖掘行政法学课程思政元素,在行政法学教育教学过程中,全面贯彻落实课程思政因素。对于高职院校来说,在开展行政法学课程教育教学活动时,需要综合分析行政法学课程内容与课程思政之间的结合点,将思想政治因素融入行政法学知识教学体系中。围绕核心价值观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活动,将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教育、法学职业教育、精神文明教育等内容融入行政法学课程教学活动中,通过将法学专业知识和价值引领进行结合,在一定程度上把课程思政元素与行政法学教学内容在潜移默化中巧妙融合,确保行政法学课程教学活动与课程思政教学活动同步进行,实现1+1>2的效果以及高职院校法德兼修的人才培养目标。在新的历史时期,高职院校需要全面贯彻落实以为主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指导思想,学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将行政法发展史等中华优秀文化教育融入行政法历史发展进程中。将职业素养融入学生的日常生活中,结合职业道德、职业伦理等开展一系列教育教学活动,帮助学生培养依法行政意识,积极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活动。结合行政救济活动的实际情况,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高职院校的学生进行针对性教育。在行政法学教学模式方面,通过对行政法学教学模式进行创新,借助当前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探索多媒体等数字化、网络化等教学方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行政法学课程课堂教学内容中,采用线上(网络教学)、线下(课堂教学)等多种教学方式,在教学设计中融入课程思政教学目标,并将其落实到课堂教学活动中。在高职院校教育教学活动中,与其他课程相比,行政法学具有较强的政治性,对于高职院校来说,在开展教学活动时,需要明确政治立场,强化政治意识,在讲授教学内容时,融入一些时事热点问题,分析、解读现实生活问题,利用学生身边随处可见的社会事件帮助学生激发学习兴趣,在一定程度上激发学生爱国热情。另外,行政法学也具有较强实践性,借助行政法学教学活动,为学生创造实践机会,利用案例教学法开展行政法学教学活动,将思政元素(价值观、政治信仰、职业道德等)融入案例教学中,帮助学生培养基本的思维模式,为后期正确价值导向的形成奠定基础和提供保障。

5.强化课程思政教育。高职院校在帮助学生培养行政法学实践能力时,要不断强化课程思政教育,通过开设课程思政第二课堂的方式,帮助学生将行政法学理论知识与实践教学课程思政进行衔接,做好全程、多环节育人工作。对于高职院校来说,通过强化课程思政教育,一方面通过模拟法庭角色和参与公检法的岗位实习等形式,帮助学生培养、强化法律意识和法律价值观。另一方面借助假期社会实践活动、大学生双创活动等,开展一系列的社会调查活动,通过深入基层实践,对行政法进行大力宣传,组织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帮助基层解决行政法律问题等,对于高职院校来说,借助这些社会实践活动,帮助学生了解社会、认识社会,同时通过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在社会实践中积累经验,帮助学生培养社会责任和敢于担当的精神。高职院校严格遵守行政法学实践课程思政要求,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借助社会实践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活动,帮助学生增强爱国情怀,强化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6.建立健全课程思政教育评价体系。对于高职院校来说,为了提高行政法学课程思政教育的实效性,需要建立健全教育教学评价体系,高度重视课程思政考核评价体系的作用,提升课程思政考核评价体系地位,建立可量化、可执行的课程思政教育评价机制。通过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重新修订,人才培养目标重新明确,重新调整和优化行政法学教学大纲和课程教案,选择科学规范的行政法学教材,强化行政法学任课教师课程思政观念,将课程思政融入行政法学课程教学内容及实践能力培养活动中。通过优化教学评价指标体系,完善评价机制,细化评估制度,激发教师教学热情,全方位、多角度评价课程思政育人效果,形成科学规范的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模式,促进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的纵深发展。

三、结论

在高职院校教育教学过程中,行政法任课教师一方面需要深入研究学科理论知识,另一方面积极关注时事政治,全面提升自身的政治素养和专业理论水平,并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学过程中,创新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教育说服力,提升行政法教学实效性,帮助学将知识与价值进行结合,不断丰富专业知识,提升法学专业技能,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到法治建设的实处。

【参考文献】

[1]王玮.立德树人视角下建筑施工类专业课程思政的探索与实践[J].职业技术,2021-03-22.

[2]阚媛,马文彬.“大学计算机基础”课程思政教学探讨与实践——以陆军军事交通学院为例[J].军事交通学院学报,2021-03-25.

[3]夏如杰,刘爱萍,张丽娟.高职院校课程思政的探索与实践——以洁净空调工程技术为例[J].现代职业教育,2021-01-22.

作者:李娜杰 单位: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